税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制度.doc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税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制度.docx》由用户(最好的沉淀)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税务师事务所 内部 治理 制度
- 资源描述:
-
1、税务师事务所档案治理制度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增强税务代理的档案治理,提高代理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防范执业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档案是指事务所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税务代理工作草稿、各类涉税文书;业务活动的录像、录音、照片等资料及其他档案,如事务所的帐册等会计资料各类出版社和各级税务机关编印的税收政策法规汇编图书资料等。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档案治理是对上述各类档案资料的分类编号、整理、归集、查阅利用所作出的具体规定。第四条 档案的所有权属税务师事务所。对档案的调阅必需通过事务所有关人员批准,按规定办理调阅手续。第五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设立档案室,
2、配备专人治理档案。第二章 档案资料的分类和立卷归档第六条 凡在工作和业务活动中形成,办理完毕后具有保留价值的各类资料,均应按会计法、税务代理试行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别不同保管期限搜集齐全予以分类保管。第七条 代理业务资料和业务活动的录像、录音、照片等资料由各业务部整理;事务所的帐册、凭证、收据、报表等会计资料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各类收发文资料和各类出版社、各级税务机关编印的税收政策法规汇编图书由经办人负责整理。整理人员按档案要求分类,送交档案治理人员查验后记录装订,立卷归档。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对已办结应归档的资料,于次月底前整理好移交档案员分类立案归档,所形成的档案资料,档案员应在及时
3、立卷归档完毕。第九条 档案资料移交接收时,对方要按交接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移送方应列出清单,接收方依照清单进行清点无误后,对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第十条 对电子档案资料由经办人员采纳运算机治理,按要求成立运算机档案治理目录,并在盘片上编号并注明时刻。第三章 档案资料的保管第十一条 档案治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归档、保管和提供查阅等日常工作。对保留的档案应编好必要的检索工具以便于及时提供利用。第十二条 档案室要具有六防要求: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确保档案平安。第十三条 完成整理立卷后,要按时保管年限进行区别保管。第十四条 经鉴定销毁的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有
4、关人员负责监号其清册要立卷归档。第四章 档案资料的查阅利用第十五条 凡查阅档案,都要填写档案借阅记录簿。外单位按规定需查阅档案,应凭单位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并经事务所领导批准。内部查阅档案,应说明缘故,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档案治理人员不得超范围提供资料。第十六条 查阅者应爱惜档案,不得将档案任意拆卷撕页、污损、涂改或私藏。查阅后,应及时归还。第十七条 查阅人查阅档案必需在事务所指定地址进行,未经所领导批准一样情形不得复印,档案治理人员应作出记录,查阅人签字。电子档案资料一概不得外借,只许诺在运算机上查阅,不得复制拷贝。特殊情形需复制资料,须经事务所领导同意方可或拷贝。第五章 档案资料的保密第十八
5、条 档案治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和各项治理制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资料带出档案室。第十九条 查阅档案时治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归还档案时,要检查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形。第二十条 档案治理人员不得随身携带保密材料。档案室有关文件和材料,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复印、照相等。第二十一条 档案治理人员每一年对库存的档案翻动一次,如发觉破损霉变的档案,做到及时抢救。对电子资料,每一年应用运算机进行试读,查验资料是不是保留完好。发觉档案遗失应当即向事务所领导报告及时处置。第二十二条 档案治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及时输档案移交手续。办理移交时,须有事务所相关领导在场监交,以明确责任。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操纵
6、制度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标准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操纵,保证执业的质量,减少和幸免执业风险,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质量操纵,是批事务所为确保代理质量所制定和运用的操纵政策和标准工作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操纵政策,是指事务所为确保代理质量的要求采取的基础方针及策略。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标准工作程序,是指事务所为贯彻执行质量操纵制度而采取的具体方法及方式。第五条 事务所对非代理业务的质量操纵,除有特定要求外,应参照本制度办理。第二章 职业道德原那么第六条 税务师事务所全部执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标准,固守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的原那么。第七条 注册
7、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在执业中应当在形式上和事实上独立于外部组织和所效劳的(一)注册税务师对业务的承接、执业和报告的形成与提交均依法办事,独立自主,不依附其他机构和组织,也不受其干扰和阻碍。(二)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与委托单位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时,应向其上级声明并实行回避。1、 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2、 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3、 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4、 担任委托单位常年顾问或代办会计事项的;5、 其他或维持独立性应回避的事项。第八条 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中员对有关事项的调查、判定和意见的表述应当实事求
8、是,不以主观好恶或成见行事,不许诺因为成见或成见而阻碍分析、处置问题的客观性。第九条 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应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各方,不以捐躯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第十条 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应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或执业中所把握的委托单位的资料和情形为自己或关联单位、人员谋取利益,不得向委托单位索贿受贿,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和收受委托单位馈赠的礼物和其他益处;也不得向委托单位提出超越工作正常需要之外的个人要求。第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包括已离所的原执业人员)关于执业进程中取得的资料和情形,应当严格保守秘密,除非取得委托单位的书面许诺或法律要求发布,不
9、得将任何资料和情形泄露给第三者。第十二条 事务所对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遵守情形实施检查和监督,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在年度工作总结中就职业道德的遵守情形应作出说明。第三章 专业胜任能力第十三条 事务所全部执业人员应达到并维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代理业务。 第十四条 事务所全部执业人员后续教育的要求,安排执业人员进行不同方式的业务培训,并给优秀人员适应奖励。(一)安排执业人员参加各专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知识、执业技术和职业道德专题培训;(二)派业务骨干到高水平的税务师事务所实践培训;(三)参加各类执业资格的学历考试培训;(四)召开专题业务研讨会;(五)利用工作空
10、余时刻自学并撰写论文。第十五条 事务所依照需要对特殊行业和特殊领域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作专题培训。 第十六条 事务所结合执业人员年检,对执业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专业技术的实际发挥和职业道德的遵守情形作出评判,并成立执业人员业绩档案。第四章 工作委派 第十七条 事务所的业务工作应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担任,为确保执业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委派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 业务的繁简及复杂程度;(二) 特殊的知识要求;(三) 可供选择委派的人员;(四) 执行工作时刻的选择;(五) 人员轮换的持续性和周期;(六) 人员的在职培训机遇;(七) 职业道德的回避要求。 第十八条 在进行人员委派时
11、还应注重项目负责人在体会、职位、背景、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资格效劳对象的要紧交涉人员相当;不同经历与特长的其他人员的组合与配合是不是适当;是不是有利于业务监督制度的实际执行。第五章 督导 第十九条 事务所实行三级复核形式的督导制度,要求各级督导中员对各层次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对业务工作所形成的工作进行复核,主任税务师复核部门领导工作,部门领导复核项目负责人工作,项目负责人复核其他执业人员工作。第二十条 事务所承接业务必需以所的名义同意委托,并签定业务委托书,承接业务应当考虑自身的能力和可否维持独立性和委托人是不是正直、老实,在承接业务前,应当了解是不是同意业务。第二十一条 在同意委托业务并
12、签定了业务委托书后,项目负责人或由项目负责人指定的其他执业人员在实施工作前应进一步了解委托单位情形,别离编制整体工作打算和具体工作打算,具体打算可运用操作程序来完成。第二十二条 执业人员对代理的具体工作应作出符合规定要求的工作记录,形成完整的工作草稿,并应付工作草稿进行复核。第二十三条 依照三级复核操纵质量要求,各级人员的复核应有所偏重。(一) 注册税务师等对助理人员的复核:1、 是不是依照规定的要求取得资料及记录的完整性;2、 获取的证据是不是充分、适当;3、 对项目的证据意见是不是适当。(二)项目负责中对其他执业人员的复核偏重于:1、 预定的工作程序实施是不是适当;2、 获取的证据是不是充
13、分、适当;3、 工作草稿填列是不是完整;4、 工作记录、标识、勾稽关系是不是清楚;5、 草稿归类是不是适当;6、 代理结论是不是明确。 (三)部门领导对项目负责人的复核偏重于:1、 重要程序的制定执行是不是完成;2、 是不是已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3、 各项目之间的衔接是不是合理,有无遗漏;4、 期后、或有关事项是不是已关注;5、 调整或未调整项目是不是适当并已汇总;6、 报告意见的确信是不是适当,与相关的披露是不是一致。(四)所领导对部门领导的复核偏重于:1、 约定事项是不是实现;2、 重要程序的制定与实施是不是适当;3、 重点领域的测试是不是充分;4、 重要证据是不是充分、适当;5、 重要
14、调整事项是不是适当;6、 发表意见的确信是不是适当,报告的表述是不是标准。第二十四条 复核人员工作草稿中存在的问题应要求有关人员予以回答处置,有关人员应将处置的结果告知复核人,并做出相应的记录。第二十五条 对外出具的工作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起草或由项目负责人指定其他人员起草、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经部门负责人复核,报主任注册税务师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付印。第二十六条 付印后报告经注册税务师校对、签字盖章,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在发文本上记录份数,报告受理人签收。在报告受理人签收后,当场提示受理人审阅一下报告有无遗漏。 第二十七条 事务所每一年应组织人员抽查业务档案,对抽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关于应补
15、充的必要证据责成有关人员限时完成,对一些共性问题通过专业人员的讨论后,确信对证量操纵方针、程序及具体方式的修改补充意见。第六章 咨询 第二十八条 事务所应依照代理工作的需要,在本所缺乏相关业务人材时,考虑在以下方面利用专家指导:(一) 特定项目的代理;(二) 需要特殊技术或方式的金额测算;(三) 涉及合约、诉讼和法律纠纷等法律意见;(四) 其他需专家指导的特殊事项。 第二十九条 需向专家咨询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并由事务所负责人确认后,以事务所名义从外部聘请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专家担任业务顾问。 第三十条 事务所应要求专家就咨询的问题出具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反映专家所实施的工作程序
16、,所利用的原始资料和选用的假设条件、方式,形成的结论意见。专家出具的报告必需签名或盖章。人事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增强事务所的人事治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养,更好地为事务所进展效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人事治理是指对本所员工的考核录用、培训、考核、晋升、辞职、辞退、退休等方面的治理。 第三条 员工的录用依照“德才兼备”的原那么,并在符合以下大体条件的前提下,通过考试、考核评议后择优录用。一、 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要求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事务所工作相关,在校期间成绩优良,躯体健康,政治思想道德良好,能胜任税务代理工作;二、 社会招用人员应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与本所业务工作相关
17、的专业特长,工作成绩突出,躯体健康,思想道德良好,通胜任税务代理工作; 第四条 员工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一、 董事会确信员工招聘打算;二、 发布招聘广告;3、 组织招聘考试,确信预选名单进行考核评议;4、 确信最终人选;五、 签定劳动合同。 第五条 员工培训依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安排。 第六条 事务所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且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位责任制考查方法,认真严肃弄好对员工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考核实行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被考核者应事前提交工作总结材料,被考核者所在部门依照其表现提供初评意见,最后由所长办公会议或所考评小组决定员工年度考核评定的品级。年度考核评定的
18、品级分为优秀、良好、称积和不称职四级。员工的考核与职务晋升、奖励等相联系。持续两年被评定为优秀应予以晋升或奖励。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员工应予警示,持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者可予以辞退。 第七条 员工的职级分为助理人员、项目领导、部门领导和总领导。第八条 员工职务的任免:一、 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决定;二、 总领导由董事会决定;3、 部门领导由董事长决定;4、 项目领导由部门领导决定。 第九条 为增进员工全面进展,事务所推行轮岗制度,一样工作人员的轮岗由部门领导决定;部门领导的轮岗由董事长决定。被轮岗员工应当在规按时刻内办好交接手续到新职位上班。 第十条 员工辞职必需在1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组织人
19、事部门作用调动不受此限),经本所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到了国家规定不得执业的年龄界限,应当办理退休和转股手续。若是董事会以为需要,仍可予以返聘,但再也不担任事务所任何领导职务,不拥有事务所的股权,再也不行使税务代理业务报告签字权。财务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治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治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成立健全财务治理的各类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打算,增强经营核算治理,反映、分析财务打算的执行情形,检查
20、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形。 (三)踊跃为经营治理效劳,通过财务监督发觉问题,提出改良意见,增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利用资金。 (五)合理分派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治理费用。 (六)踊跃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把握相关法律法规的转变,有效标准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领导、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需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财务工作职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领导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以下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打算、信贷打算,拟订资金
21、筹措和利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利用资金; (二)进行本钱费用预测、打算、操纵、核算、分析和考核,催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成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派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成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治理操纵流程,本钱归集分派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会计的要紧工作职责是:(一)依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得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依照经济核算原那么,按期检查,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