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3政治与法治7.1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共51张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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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7.1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法令者,民乊命也,为治乊本也,所以备民也。 商鞅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 国弱。 韩非 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大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大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法治是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我国依法治国是我国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商鞅变法,提倡以“法治”代替“礼治”,加强和巩固地主阶 级专政。韩非子把“奉法”作为
2、治乱兴亡的关键,指出执行法度的 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 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侯就 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都在申明一点,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 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 会发展,有赖于法治赋能;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全面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
3、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 法、全民守法,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1.法律的本质与职能 分析以下文字,说明其含义。 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 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本不坚,则民如飞鸟禽兽,其孰能制之?民 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商鞅商君书 总结:总结: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 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在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 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
4、全新的国家治理方 式。 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2我国法律的发展历程 夏商周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 产生产生 开始制定成文法开始制定成文法 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典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典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成为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成为 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 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 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古国,中华 法系源远流长。 中华法系中华法系 中华法系:是指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中华法系:是指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 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
5、它强调法律与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它强调法律与 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法典为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法典为唐律疏议唐律疏议。 左传左传记记“( (鲁昭公六年鲁昭公六年) )三月三月, ,郑人铸刑书郑人铸刑书”。这短短的几个字这短短的几个字,记载了记载了 中国法律史上一件划时代的事情中国法律史上一件划时代的事情,即公元前即公元前536536年年,郑国的执政子产将以往秘藏郑国的执政子产将以往秘藏 于官府的刑书铸在了鼎上并公之于众于官府的刑书铸在了鼎上并公之于众,以此为郑国的以此为郑国的“常法常法”,史称史称“铸刑鼎铸刑鼎” 或或“铸刑书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
6、一次公布成文法。 公元前513年冬天,晋国赵鞅(?-前 476年)和荀寅率领晋国军队在今天的河 南中北部汝水之滨修建城防工事,同时, 向晋国民众征收“一鼓铁”铸造铁鼎,并 在鼎上铸上范宣子所编“刑书”,公之于 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春秋时期郑国大夫邓析(前545年前501年) 将子产所铸刑书自行修改刻于竹简,故称竹刑。 邓析死后,竹刑始为正式法典。原文已失传。左 传曾记载“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的说法。 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战国时魏国李悝(公元前455-前395)在总结春秋以来 各国制定成文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以先秦法家“法 治”、“重刑”思想为指导
7、,参考、总结、吸收前代各 个政权的立法经验,取得了空前的最高立法成就。在中 国古代法制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法经作为一个开创法制建设新时代的重要标志, 对后世的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不仅成为秦国商鞅 变法制定秦律的直接蓝本,而且也为后世的魏晋南北朝 等各代立法所宗。法经六篇为秦汉直接继承,成为 秦汉律的主要篇目。从这个意义上说,法经是中国 古代成文法典之源,开创了中华法系独树一帜的立法先 河。 秦律:公元前356年(秦孝公六年)商鞅相秦,实行变法, 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刑律及其 它方面的法律。秦始皇根据维护统治的实际需要,从以水德主运, “事皆决于法”的思
8、想出发,又将商鞅以来的律令加以补充、修订, 形成了统一的内容更为缜密的秦律,并颁行于全国。 西汉时期,儒家思想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 想,强调礼法结合。“汉承秦制”,秦汉的政治 与法律制度都处于封建国家早期发展阶段,汉朝 在继承秦朝政治法律制度基础之上又有所发展。九章律, 是汉朝一部重要的法典。以儒学为核心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通过 春秋决狱等途径不断影响法律实践,进一步确立了儒家思想在法制 中的地位。 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保存至今最具影响力的封建法典, 反映了我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 立法水平和基本特征,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 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9、。 珍藏于中国法院博物馆的 唐律疏议 宋刑统:宋太祖 建隆四年(公元963年), 时任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 仪主持立法,是年7月制 定完成了宋建隆重详定 刑统,简称宋刑统, 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 摹印,颁行天下”,是中 国历史上第一部刻版印行 的封建法典。 元代律法主要是由因时立制、临事制宜而陆续颁发的各种单行 法构成的,以诏令、断例判案,是元朝法律制度的一大特点。包括 至元新格、风宪宏纲、大元通制、至正条格、 元典章等等。这些法典都是在唐律的基础上,参酌宋、金法律 制度,并大量汇集判例编制而成。 至 正 条 格 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 令条例,由明太祖朱元璋总结历 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而详细
10、 制定而成。大明律适应形势 的发展,变通了体例,调整了刑 名,肯定了明初人身地位的变化, 注重了经济立法,在体例上表现了各部门法的相对独立性,并 扩大了民法的范围,同时在“礼”与“法”的结合方面呈现出新的 特点。大明律在中国古代法典编纂史上具有革故鼎新的意义。 它不仅继承了明代以前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 明代以前各个朝代法典文献编纂的历史总结,而且还开启了清代乃 至近代中国立法活动的发展。 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个大一统 的君主专制王朝清王朝的国家法典。清朝 入关后,即从顺治元年开始,“详译明律, 参以国制”,着手法典的制定,经顺治、 康熙和雍正三朝的努力,法典逐渐趋于成 熟。乾
11、隆皇帝即位后,继续命臣工对前朝 律文及成例进行重新编定,乾隆五年(公 元1740年)完成,并定名为钦定大清律 例。大清律例颁布以后,完成了清 代最为系统、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法典。之 后一直到清末法制改革之前,清代律例的 律文不再有所变化,而对于清代法律制度 的调整则主要通过增改例文的形式来进行。 大清律例,四十 七卷,清刘统勋等纂, 清乾隆六年(1741 年)武英殿刻,乾 隆三十三年(1768 年)增修本。 太平天国起义军曾发布 简明军纪五条,后来又发布 十款天条和太平条 规。定都南京建立了以农 民为主体的太平天国政权后, 制定太平刑律,还颁布 两个纲领性文件,即天朝 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 这一
12、时期的法制在维护农民 利益,巩固天国政权方面发 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次革命 最后失败了。 洪秀全与天朝田 亩制度 洪仁玕与资 政新篇 南京临时政府在存续的三个多月期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 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了主权在民“和”三 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机民主共和国政体,从法律上确定了民主制度。 同时制定了反映资产阶级民主和有关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人权, 改革旧的风俗习惯等法令,标志着中国政权体制与法制近代化的进 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自1912年3月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至1927年为北洋政府 统治时期。北洋政府时期继承了清未以来法制改革的成果,先后制 定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
13、宪草”)、中华民国约法 (“袁纪约法”)和中华民国宪法(曹锟的“贿选宪法”)。 继续修订“民律草案”,并颁布许多新的民事法规,从而使中国法 制沿着现代化的轨迹向前发展。 广州武汉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是“国共合作”的“联合政府”, 公布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以及其它法令法规,同时进 行司法改革。 南京国民政府是蒋介石集团在帝国主义支持下发达“四一二” 反革命政变建立的地主阶级的专政。南京国民政府统治的二十二年 中,颁布了宪法、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法院组织 法以及相关的法规。至此,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已达到完备阶段,确 立了完整的“立法”体系,并由当时法学家仿照日本“六法全书” 把六类主
14、要法典和相关法规汇编在一起,称为“六法全书”。 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 国,以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他们 的努力最终归于失败。 1840年鸦片戓争后 近代学习西斱,变 法强国梦想为什么 会失败? 移植他国法治模式,不能适应 我国国情,没有做到一切从实 际出发。 在古代社会在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法律确认和保护 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特权阶层常 常凌驾于法律之上常凌驾于法律之上;近代以来,法近代以来,法 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 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 治代替
15、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 国家治理方式。国家治理方式。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 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 国王就是法律。 马克思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揭露资本主义法的本质时指出: “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 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 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 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马克思说:“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 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 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 的要求而已。” 2.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
16、,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 件发号斲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戒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 要求而已。 马克思 3.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 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这并不是说,只有经 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而是说,这是 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已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相互作用。 恩格 斯 1.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 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 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马克思、恩格 斯 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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