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及配件营销》课件第九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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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及配件营销 汽车 配件 营销 课件 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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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9.1 汽车销售的分期付款9.2 汽车保险9.3 汽车合同复习思考题2 2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学习目标:学习目标:(1)熟悉汽车消费信贷的基本知识。(2)掌握汽车保险的基本知识。(3)了解合同法的基本知识。(4)了解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的基本知识。(5)掌握汽车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其合同的注意事项。(6)掌握汽车维修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其合同的注意事项。3 3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9.1.1 汽车消费信贷汽车消费信贷汽车消费信贷就是汽车消费信用贷款,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办理汽车分期付款”项目。它是随着汽
2、车工业的发展,提供给更多想买车而短期无力买车人士的一种新的消费模式。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具有显著不同的阶段特征,大致可划分为起始阶段、发展阶段、竞争阶段和成熟阶段。9.1 汽车销售的分期付款汽车销售的分期付款4 4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1.起始阶段起始阶段(1995年至年至1998年年9月月)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起步较晚,也就是在1995年,当美国福特汽车财务公司派专人来到中国进行汽车信贷市场研究的时候,中国才刚刚开展了汽车消费信贷理论上的探讨和业务上的初步实践。这一阶段恰逢国内汽车消费处于一个相对低迷的时期,为了刺激汽车消费需求的有效增长,一些汽车生产厂商联
3、合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和规模之内,尝试性地开展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但由于缺少相应经验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逐渐暴露和产生出一些问题,以致于中国人民银行曾于1996年9月,下令停办汽车信贷业务。这一阶段一直延续到1998年9月,央行出台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为止,其主要特点为:5 5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1)汽车生产厂商是这一时期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者。(2)受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汽车消费信贷尚未为国人所广泛接受和认可。(3)汽车消费信贷的主体国有商业银行,对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意义、作用以及风险水平尚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判断。6 6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2.发展
4、阶段发展阶段(1998年年10月至月至2001年年底年年底)央行继1998年9月出台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之后,1999年4月又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改善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国内私人汽车消费逐步升温,北京、广州、成都、杭州等城市,私人购车比例已超过50%。面对日益增长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需求,保险公司出于扩大自身市场份额的考虑,适时推出了汽车消费贷款信用(保证)保险。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三方合作的模式,成为推动汽车消费信贷高速发展的主流做法,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为:7 7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1)汽
5、车消费信贷占整个汽车消费总量的比例大幅度提高,由1999年的1%左右迅速上升至2001年的15%。(2)汽车消费信贷主体由国有商业银行扩展到股份制商业银行。(3)保险公司在整个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作用和影响达到巅峰,甚至一些地区汽车消费信贷能否开展,取决于保险公司是否参与。8 8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3.竞争阶段竞争阶段(2002年以后年以后)进入2002年,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开始进入竞争阶段,其最明显的表现为: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已经由汽车经销商之间的竞争、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上升为银行之间的竞争,各商业银行开始重新划分市场份额,银行的经营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由过去片面强调资金的绝对
6、安全,转变为追求基于总体规模效益之下的相对资金安全。一些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起步较晚的银行,迫于竞争压力,不得已采取“直客模式”另辟蹊径。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9 9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1)银行“直客模式”与“间客模式”并存。(2)银行不断降低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延长贷款年限,放宽贷款条件、范围。竞争导致整个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下降,风险控制环节趋弱化,潜在风险不断积聚。(3)汽车消费信贷占整个汽车消费总量的比例继续攀升,由2001年的15%提高至2002年的25%。(4)保险公司在整个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作用日趋淡化,专业汽车消费信贷服务企业开始出现,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开始向专业化、规模
7、化发展。1010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4.成熟阶段成熟阶段(2004年以后年以后)目前,整个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正在由竞争阶段向成熟阶段发展,因此,衡量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是否进入成熟阶段,其标准应该包括:(1)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实现分工分业,专业经营。专业汽车金融公司或专业汽车消费信贷服务企业已成为整个市场发展的主导者和各方面资源的整合者。银行和保险公司成为上游资金提供者和风险控制保障者。汽车经销商和汽车生产厂商成为汽车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者。1111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2)产业趋于成熟,平均年增长率稳定为5%8%。(3)产品设计更具有市场适应性,风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
8、平。中国银监会于2003年10月3日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的颁布实施是规范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管理的重要举措,这对培育和促进汽车融资业务主体多元化、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专业化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并对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各方面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1212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9.1.2 现行国内汽车消费信贷的债权保障方式现行国内汽车消费信贷的债权保障方式我国目前现行汽车消费信贷的债权保障方式有三种:(1)汽车抵押担保。以借款人所购车辆作抵押的,应以其价值全额作抵押。(2)第三方保证人担保。以第三方保证作担保的,保证人应具备下列条件。如为具
9、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较高的收入以及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1313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如为除银行、保险公司以外的企(事)业法人,应具备法人资格,且资信状况良好、基期或即期企业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有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以及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为保险公司,须持有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的保险单据,且担保金额原则上须大于贷款本息。(3)存款或有价证券质押担保。以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抵押物作担保的,其价值必须大于贷款金额的150%;以无争议、未做挂失、且能为贷款人依法实施有效支付的权利作质押的,其价值必须大于贷款
10、金额的110%。1414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9.1.3 分期付款的办理分期付款的办理1.办理机构办理机构目前,我国的信贷办理正处于新模式探索期,主要有两类机构可以办理汽车消费信用贷款,即银行信贷机构和汽车金融服务机构。银行信贷机构除了目前的四大国有银行外,还包括很多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则是于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成立的新兴机构,这些机构大都为各大汽车生产公司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在短时期内,我国的汽车信贷办理机构还将以银行为主,但是随着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在我国的逐步成长壮大,它们在汽车金融服务市场中的发展和作用也不容忽视。1515第9章 汽车销售中
11、的金融法律知识2.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在我国,银行等提供汽车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为了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往往要求顾客向保险公司投保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由于前期保险公司在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这一险种的运作中一度感到风险太大,因此许多保险公司于2003年年底便退出了与银行在汽车信贷方面的合作,它在信贷中的作用由现在的一些担保投资公司替代。这只是改变了汽车信贷的参与方,对汽车信贷的办理流程影响不大,下面我们以某银行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为例具体解释汽车分期付款这一业务的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如图9-1所示。1616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图9-1 个人汽车贷款业务操作流程1717第9章 汽车销
12、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从上述操作流程可以看出,办理贷款购车大致可分为8个阶段:第1阶段:选车、贷款咨询。首先到汽车经销商那里选好车型(注意慎选预计近期大幅降价的车型),然后选择银行或汽车信贷中介公司,他们会详细介绍贷款买车的条件、所需证件、材料和款项。申请贷款购车应具备以下条件:个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规定数额的购车首期款;能为购车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1818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法人:具有偿还贷款能力;能为购
13、车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在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存入不低于规定数额的购车首期款;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第2阶段:准备并提供车贷所需的资料。个人:贷款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购车协议或合同;担保所需的证明或文件;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1919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法人:贷款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经会计(审证)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还须提交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14、估价、保险文件,质物还须提供权力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文件。2020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第3阶段:客户审查。按照贷款模式的不同,审查的参与方式也不同。目前主要是银行、担保公司、经销商三方客户审查。第4阶段:银行批准贷款。签订贷款和购车合同并经银行审查核实后,如果认为申请者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就会批准申请者的贷款申请。申请者即可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并与银行正式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汽车消费贷款抵押合同、车辆抵押合同等主合同。2121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第5阶段:银行放款。贷款合同签好后,申请者要根据协议向经销商缴纳。不低于售车单价的30%的首
15、付款及其他费用。担保公司收到银行同意贷款的批复后,会先将首付款打到经销商的账上,以帮助申请者提车。第6阶段:验车、抵押、公证。经销商收到银行的购车款后,会通知申请者和信贷公司前来验车,开具正式购车发票,提供一套完整的购车资料,申请者就可以把新车开走了。拿到新车合格证后,在担保公司人员的陪同下,申请者把贷款的主合同拿到所在城市抵押办、公证处进行汽车抵押注册和合同公证。2222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第7阶段:车管所上牌照。申请者可持发票、汽车合格证、抵押公证书等手续,到所在城市车辆购置税征收处缴纳约10%的车辆购置税,到养路费征稽处缴纳养路费,最后到所在城市车管所验车挂牌照,并办理汽车保
16、险等,上牌照约需一天时间。注意汽车保险的保单上第一受益人是银行而不是申请者本人。第8阶段:每月按时还贷。办理完以上手续后,每月按照贷款合同上的还款金额,以等额或等本金(利息逐月降低)的方式,到银行归还贷款。另外,银行规定,贷款一年以后,客户才允许提前还清贷款。在一年期限届满后,申请者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和自己的财力,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清贷款的申请。2323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案例案例9-1 分期付款车辆发生事故分期付款车辆发生事故卖方免责卖方免责1.案情介绍案情介绍2003年3月,个体私营业主刘衍生从天益汽车销售公司处购得某品牌商用货车一辆,双方约定:购买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款为2.6
17、万元,其余6.38万元于首付款交付后一年内交清并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在付清首付款后即提车开始从事货物运输。2424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2003年8月6日,刘衍生驾驶该车运货时,违章行驶将行人王成良撞成重伤,刘衍生在负担部分医疗费后已无力支付剩余款项。王成良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将刘衍生和天益汽车销售公司共同告上法庭。天益汽车销售公司辩称,自己虽拥有汽车的所有权,但买方刘衍生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已提走汽车,并用来从事运送货物,在这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作为出卖方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法院认为,购买人刘衍生使用分期付款取得车辆不同于普通的车辆买卖关系,在从事货物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应由直接责
18、任人担责,即车辆使用人刘衍生承担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法院遂依法支持了卖方的辩护主张,判决由买主承担全部民事责任。2525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2.案例评析案例评析本案中,刘某与天益汽车销售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权责相一致原则,当事人从开始拥有财产所有权时,才对该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在通常的情况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法律对此有特殊的规定。2626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
19、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中明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天益汽车销售公司虽然仍保留车辆所有权,但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2727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新车销售后,按照我国目前有关规定,必须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方可申领牌照,另外,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道路交通情况复杂,车辆行驶速度快,或受自然灾害影响,极易发生意外事故,
20、从而导致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因此在整车销售过程中,客户往往会咨询有关保险问题,甚至委托销售人员代为办理某些有关事宜,因此,了解一些机动车保险方面的有关指示对于汽车销售人员而言也是十分必要的。9.2 汽汽 车车 保保 险险2828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9.2.1 险种介绍险种介绍机动车辆保险险种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本险和附加险。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基本险只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即商业三责险)。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
21、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自2006年7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开始实行交强险。2929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2.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是车辆在行驶中或停放期间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碰撞(倾覆)责任、非碰撞责任和施救、保护费用三类。(1)碰撞责任。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与其他物体发生碰撞或倾覆,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属碰撞责任。3030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2)非碰撞责任。保险责任事故中除碰撞责任以外的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即为非碰撞责任。它大致分为三类:火灾及
22、其他自然灾害事故;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全车失窃。(3)施救、保护费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施救、保护费用不仅包括对保险车辆本身进行抢救和保护所发生的费用,还包括向第三者进行追偿所发生的协商与诉讼费用。一般来说,修理费用不属此列。3131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保险人可以不负责赔偿损失的情况具体可细分为以下四种。(1)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自然磨损、锈蚀、故障、轮胎爆裂;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
23、失;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2)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3232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3)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竞赛、测试、进厂修理;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
24、辆造成的损失。(4)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信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3333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3.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1)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现简称商业三责险)指承保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而产生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及其财产损失,保险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下面几种不保危险和不保险损失情况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不保危险有: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3434第9章 汽车
25、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不保险损失有: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族成员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的驾驶人员;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信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3535第9章 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法律知识2)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机动车交强险与消费者熟悉的机动车商业三责险在保险种类上属于同一个险种,都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只不过交强险是法定强制性的,实际上可叫做“强制三责险”,而过去的三责险都是商业性的。机动车三责险具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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