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公司法》案例解读股东出资形式.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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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演讲人:XXX20242024年新公司法案例解读年新公司法案例解读目录CONTENTS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形式二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三公司设立时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4案例解读第一部分第一部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形式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形式 新公司法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股东可以用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让的非货币财产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的
2、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出资形式的分类与标准出资形式分类出资形式分为货币和非货币财产,非货币财产需满足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标准。示例性列举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和债权等,这是示例性列举,非穷尽性列举。劳务信用受限劳务、信用、商誉尽管有财产价值,但因不能依法转让,不能作为股东的出资形式。法律法规规定非货币财产出资形式进行例外排除,即禁止流通的文物、赌债、
3、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不得作为出资形式。出资方式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出资方式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以劳务、信用等作价出资。0102030405(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示例性列举禁止流通的文物、赌债、设定担保的财产等特殊财产,无论其价值多大,都不能作为出资形式。特殊财产排除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出资方式规定0201(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示例性列举股权、债权股权和债权也是非货币财产,满足标准即可进行出资。但要注意,不是所有股权和债权都能作为出资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则不可以作为向公司出资的形式。劳务、
4、信用、商誉尽管这些财产具有价值,但因为不能依法转让,所以不能作为出资形式。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这些是常见的非货币财产,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因此可以进行出资。030201(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例外排除禁止流通的财产禁止流通的文物、赌债、设定担保的财产等,即使满足标准,也不能作为出资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四)股权出资的定义与要求股权出资是指股东以其对另一个公司享有的股权作为出资的财产,投资于另一个公司。股权出资定义股权出资意味着股东将其对另一个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代替股东成为另一个公司的股东。股
5、权出资流程(四)股权出资的定义与要求持股与转让限制: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确保股权的合法性和可转让性。权利瑕疵与负担: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确保股权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法定手续与评估:出资人需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并依法进行价值评估,确保出资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补正措施与期限:股权出资不符合前三个条件规定的,需在指定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逾期未补正的,法院应认定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价值评估与认定:股权出资不符合第四个条件的,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可请求法院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法院应按本法第九条规定处理。0102030405(五)债权作为出资形式的风险
6、与不确定性债权出资的定义债权出资是指股东将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让与公司,由公司作为债权的受让人从而充当第三人的债权人。债权出资的接受性债权出资已被我国的公司实践所接受,并成为一种常见的出资形式。但是债权出资的问题主要在于它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债权出资的风险性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公司就不能获得预期的资本,这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五)债权作为出资形式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债权出资的复杂性债权出资的误导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当由利害关系人进行个案具体判断股权或债权的具体价值。抽象地说只要股权能用作出资,债权更加可以,因为债权比股权风险小,价值更加稳定可靠。判断出资真实、有效
7、的时间标准是出资当时,而不是事后风险实现当时。一旦经过合法、公正的评估程序后公司接受,双方确认了价格并完成了出资,即使股权或债权的风险成为现实,也应当认为出资真实、有效。出资真实有效的判断时点债权出资的真实有效性债权作为出资形式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六)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与核实评估作价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资本充实非货币财产出资,一旦实际价值低于出资的价格,可能形成“掺水股”,损害公司的资本充实。利益损害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因为“掺水股”意味着公司实际收到的资本少于预期。出资要求非货币财产出资需满足五要件,包括出资标的物具有确定性、价值物
8、的现存性、价格评估的可能性等。法律法规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合理性。0102030405第二部分第二部分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二、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新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新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股东应当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股东以货币出资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手续。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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