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全册精品完整课件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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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全册精品经济法全册精品 完整课件完整课件2 2 经经 济济 法法 Economic law 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论 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概念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四、经济法的渊源四、经济法的渊源 法法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人们的行为(重要作用之一(重要作用之一) 只有由物连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复杂了, 才需要用专门的法来规范。 经济关系经济关系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人 人 物 一、经济法的产生一、经济法的产生 工业革命后工
2、业革命后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 垄断出现后垄断出现后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破坏;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破坏; 经济危机频繁发生;经济危机频繁发生; 市场失灵;市场失灵; 主张政府干预经济发展主张政府干预经济发展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 标志着资本主义国家开始运用经济法直接干预标志着资本主义国家开始运用经济法直接干预 经济。经济。 一、经济法的产生一、经济法的产生 经济法概念的起源,离不开两个法典: 自然法典摩莱里 公有法典德萨米 二、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概念 国家国家 干预和协调干预和协调 本国本国 经济运行过程中经济运行过程中 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规范的总和 经济关系经
3、济关系 经 济 法 经 济 法 是调整在国家干预和协调本国经济是调整在国家干预和协调本国经济 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的总和。 二、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概念 P3 三、调整对象及体系结构三、调整对象及体系结构 市场主体调控关系(企业管理关系)市场主体调控关系(企业管理关系) 公司法,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 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市场管理关系) 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社会分配调控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社会分配调控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 金融法,税法,土地管理法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宏
4、观经济调控关系 社会保障法,劳动法,社会救助法 P4 四、经济法的渊源四、经济法的渊源 宪法宪法 全国人大制定并修改,全国人大制定并修改,2/32/3以上通过。以上通过。 法律法律 基本法律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制定,全国人大制定,1/21/2以上,常委会修改。以上,常委会修改。 一般法律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并修改。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并修改。 法规法规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并修改。国务院制定并修改。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人大制定并修改。地方性人大制定并修改。 规章规章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
5、计署等 地方性规章地方性规章 地方性政府制定并修改。地方性政府制定并修改。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基础上发布的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基础上发布的文件。 国际条约、协定国际条约、协定 如加入如加入WTOWTO后与相关国家签订的贸易协议。后与相关国家签订的贸易协议。 记记 宪法宪法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章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 法院参照 规章办案 效力逐渐降低 定戏定戏编戏编戏演戏演戏看戏看戏 挥手挥手举手举手动手动手撒手撒手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构成要素二、
6、构成要素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 变更与消灭变更与消灭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指经济关系被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后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指经济关系被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后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之间的区别: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调整特定经济关系后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 上层建筑范畴 经济关系:经济关系: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利益关系。经济基础范畴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要靠法律来保障 经济关系:经济关系:靠客观经济规律来支配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法的存在为存在前提 经济关系:经济关系:不以
7、法的存在为前提,是客观存在的 记记 指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必要条件,指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必要条件, 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构成,缺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构成,缺 一不可。一不可。 二、构成要素二、构成要素 P9 “主体资格主体资格”的取得:的取得: (一)主体(一)主体 法定取得:法定取得: 授权取得:授权取得:依据有授权资格机关的授权依据有授权资格机关的授权,从而取得可对社,从而取得可对社 会经济生活实施某种干预的资格。会经济生活实施某种干预的资格。 主体的种类:主体的种类: 经济管理主体:经济管理主体:国家权力、行政、检察、审判机关及由国家国家权力、行政、检察、审判机关及由国家 和法律授
8、权而取得承担某种经济管理职能的组织等。和法律授权而取得承担某种经济管理职能的组织等。 经济活动主体:经济活动主体:指依法设立、从事商品生产、分配、交换、指依法设立、从事商品生产、分配、交换、 消费等经济活动的组织和公民。消费等经济活动的组织和公民。 记记 P10 经登记、批准、审批、备案等法定程序而取得。经登记、批准、审批、备案等法定程序而取得。 符合法定条件自然取得。符合法定条件自然取得。 经济权利:经济权利: (二)内容(二)内容 经济管理主体的经济职权: 经济活动主体的经济权利: 经济义务:经济义务: 物权: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
9、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所有权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 其他物权其他物权:所有权以外的物权。所有权以外的物权。 债权:债权: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 权利,是一种请求权,义务主体是特定的。权利,是一种请求权,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 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P11 记记 P12 物物 (
10、三)客体(三)客体 货币货币 非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 经济行为 P12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消灭变更和消灭 发生:指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变更:指主体、客体或内容的变化。 终止:指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消灭。 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事实: 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 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有意识的活动。 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P13 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律行为经济法律行为 一、内涵与分类一、内涵与分类 二、有效要件二、有效要件 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行为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行为
11、四、无效的民事行为四、无效的民事行为 五、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五、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内涵与分类一、内涵与分类 平等的市场经济活动主体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权 利和经济义务的合法行为。 P14 经济法律行为的类型:经济法律行为的类型: 1、要式经济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经济法律行为:、要式经济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经济法律行为: 按照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而进行的分类。 2 2、单方经济法律行为和多方经济法律行为:、单方经济法律行为和多方经济法律行为: 按照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而进行分类。 3 3、有偿经济法律行为和无偿经济法律行为:有偿经济法律行为和无偿经济法律行
12、为: 按照法律行为是否存在对待给付而进行的分类。 4 4、主经济法律行为和从经济法律行为:、主经济法律行为和从经济法律行为: 按照法律行为之间的依存关系而进行的分类。 5 5、诺成经济法律行为和实践经济法律行为:、诺成经济法律行为和实践经济法律行为: 按照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分类。 P15 二、有效要件二、有效要件 实质有效要件 形式有效要件: 口头形式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一般为合同文本 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公证、审核、登记、公告 其他形式:其他形式:视听资料、默示 P15 实质有效要件:实质有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
13、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指法律确认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民事权利、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 3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记记 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经济法律行为 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 该条件的成就(发生)或不成就(不发生)作为
14、经济法该条件的成就(发生)或不成就(不发生)作为经济法 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依据。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依据。 “所附条件”必须具备:所附条件”必须具备: 1 1、将来发生的事实;、将来发生的事实; 2 2、不确定的事实;、不确定的事实; 3 3、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 4 4、合法的事实。、合法的事实。 当事人为了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发生,视条件已发生。当事人为了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发生,视条件已发生。 当事人为了自己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发生,视条件不发生。当事人为了自己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发生,视条件不发生。 记记 P16 (二)附期限的经济法律行为
15、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该期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该期 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 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这是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这是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所附条件的根本区别。所附条件的根本区别。 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 但必然会到来。但必然会到来。 P17 四、无效的民事行为四、无效的民事行为 指因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指因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 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律效力的民事行
16、为。 (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1 1、无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 合同法合同法与与民法民法有异议有异议 4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5 5、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6 6、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 7、以合法形式掩盖
17、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2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3 3、收缴财产、收缴财产 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无效民事行为的后果: P17 五、可撤销民事行为五、可撤销民事行为 指可以因行为人自愿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指可以因行为人自愿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 更或撤销而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更或撤销而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1 1、该行为撤销前,效力已发生,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该行为撤销前,效力已发生,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 2 2、撤销应由当事人行使,法院或仲裁机关采取不告不理态度、撤销应由当事人行使,法院或仲裁机关采取不告不理态度 3 3、撤销权人
18、对权利行使有选择权,可撤也可不撤。、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有选择权,可撤也可不撤。 4 4、撤销权超过、撤销权超过1 1年请求撤销变更的,法院不予保护。年请求撤销变更的,法院不予保护。 5 5、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至行为的开始。、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至行为的开始。 特征: P17 五、可撤销民事行为五、可撤销民事行为 种类:种类: 1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及标的物的品种、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及标的物的品种、 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错误认识。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错误认识。 2 2、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的
19、 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经验,致使双方的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经验,致使双方的 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形。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形。 3 3、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变更法律行为的,经法院或仲裁机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变更法律行为的,经法院或仲裁机 构确认后,当事人依变更后的行为内容履行。被撤销的法律行为溯构确认后,当事人依变更后的行为内容履行。被撤销的法律行为溯 及至行为成立时起无效,发生与无效法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及至行为成立时起无效,发生与无
20、效法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撤销权行使的后果:撤销权行使的后果: 第四节第四节 代代 理理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二、代理的种类二、代理的种类 三、代理权三、代理权 一、代理的内涵一、代理的内涵 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 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理关系主体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代理关系主体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 特征: 1 1、代理是法律行为、代理是法律行为 2 2、以被代理
21、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实施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实施法律行为 4 4、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P18 二、代理的种类二、代理的种类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6464条第条第1 1款规定:款规定: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1 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 按被代理人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实施代理行为的代理。按被代理人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实施代理行为的代理。 2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22、。 3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 指代理人由人民法院或国家机关依法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指代理人由人民法院或国家机关依法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P18 三、代理权三、代理权 代理权,是代理人代表其他公民或代理权,是代理人代表其他公民或 法人实施法律行为的权利。法人实施法律行为的权利。 是代理关系产生的基础和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的依据。 (一)不适用代理的情形(一)不适用代理的情形 1.1.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委托授权无效。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委托授权无效。 2.2.超越当事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代理无效。超越当事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代理无效。 3.3.特定人身性质的行为不能授权代理。特定人身性质的行为不
23、能授权代理。 4.4.由特定人代理的事务,让非特定人代理无效。由特定人代理的事务,让非特定人代理无效。 记记 (二)代理权的滥用(二)代理权的滥用 1.“1.“自己代理”自己代理” 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活动。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活动。 2.“2.“双方代理”双方代理” 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3.3.恶意串通代理恶意串通代理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实施有损于被代理人的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实施有损于被代理人的行为。 4.4.违法代理违法代理 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实施代理行为。 P19 (三)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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