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66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重点考点复习提纲精编详细版(实用必备!).docx

  • 上传人(卖家):wenku818
  • 文档编号:7637103
  • 上传时间:2024-05-04
  • 格式:DOCX
  • 页数:66
  • 大小:179.08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重点考点复习提纲精编详细版(实用必备!).docx》由用户(wenku818)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法律与生活 统编 高中政治 选择性 必修 法律 生活 重点 考点 复习 提纲 精编 详细 实用 必备 下载 _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_统编版(人教部编版2019)_政治_高中
    资源描述:

    1、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重点考点复习提纲精编详细版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考点01 民事法律关系知识框架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与内容三、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四、民法基本原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必背知识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理解与运用值得注意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有所不同。可以利用材料中所涉及的主体来判断这一法律关系是否属于由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拓展知识: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与犯罪人之间因犯

    2、罪行为而产生的、受刑法规范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而形成或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受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例题下列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甲发表小说获取版税后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元。某政府部门与某AI公司签订一份智能办公系统买卖合同。小梅答应小琪一起去逛街买衣服后反悔,小琪要求小美履行承诺。李某发现影楼未经自己同意在其橱窗上挂上了自己前几天拍的艺术照。王某在逛街时,因人群拥挤不小心踩了乙一脚,遭乙暴力殴打,重伤住院。答案、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

    3、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故、选项正确,选项属于行政法律关系,选项涉及刑事法律关系。选项并未直接侵害到小琪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值得注意的是,在买卖关系中,政府部门作为智能办公系统的购买方与其销售方某AI公司属于平等主体。但是,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甲必须履行的义务,税务机关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是由国家暴力机关所支持的,税务机关与甲的关系并非平等主体。同时,王某遭到暴力殴打不仅仅涉及王某与乙的人身关系,还涉及了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应当由国家机关进行调整,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必背知识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

    4、和内容。1民事主体(1)民事主体的概念:民事主体是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民事主体的类型: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拓展知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内涵自然人是指生物学意义上的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3)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

    5、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熟读)a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b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b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民事行为能力类型范围行为的法律效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6、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余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为其监护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理解与运用关于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

    7、事行为能力,有几处值得注意的地方。第一,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不同。民事主体在社会生活交往的范围内,不论其是否有能力参加或有意愿参加,均具备参加的资格,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可简单理解为“有没有民事权利(或义务)”;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作出有效的民事行为,即是否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可简单理解为“能不能作出有效的民事行为”。第二,就自然人而言,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并不一定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在社会生活中,一部分人可能会因为年龄未及、意外变故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但其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例题下列案例中相关表述的说法正确的是?案例一2020年8月,侯某因交通事故身亡,侯某身亡时,其留有妻子徐某、9

    8、岁的长子侯某甲。妻子此时怀有一胎儿。胎儿侯某乙于2021年1月时出生。2021年12月,法院判决侯某的财产由徐某、侯某甲与侯某乙按法定继承分配处理。侯某身亡时,侯某乙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继承权。案例二刘女士11月10日发了工资,当着儿子奇奇(7周岁)的面,把钱放在了房间的抽屉里。11月14日下午,她准备拿钱给孩子交托管费,发现钱少了900元,而儿子房间里多了三盒拼插玩具,有两盒包装还没打开。她立即明白了,肯定是儿子偷偷拿钱买了玩具。经过寻找,刘女士找到了出售该玩具的商店。商店承认出售高价玩具给了奇奇。刘女士要求退货退款。若提起诉讼,刘女士退货退款的要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案例三13岁的浩浩和1

    9、4岁王某均被一款网络游戏吸引。13岁的浩浩偷偷用母亲的支付宝充值虚拟游戏币,金额高达4万余元;而14周岁的王某将压岁钱存到自己的手机银行中,并用这笔钱多次购买某游戏装备,共支付160元。浩浩母亲和王某母亲均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将游戏运营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充值钱款。浩浩母亲的要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王某母亲的要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案例四2022年,17岁的张某在某啤酒厂做临时工,单独租房居住,每月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7月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花500元钱从李某处购得一台旧彩电。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即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张某与李某的买卖行为无

    10、效。答案、解析选项错误。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侯某乙在其父侯某身亡时,尚属胎儿,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值得注意的是,为强化对胎儿权益的保护,我国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等同于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为死体等,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选项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案例二中,奇奇年龄未满8周岁,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购买拼插玩具的行为应当无效。若提起诉讼,刘女士退货退款的诉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值得注意的是

    11、,若拼插玩具已被拆封且无法复原,商店可提起诉讼,要求奇奇的监护人刘女士对其商品所受到的损害加以赔偿。选项正确、选项错误。选项所涉行为与选项所涉行为的区别在于,浩浩所实施的法律行为超出了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范围,且没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故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王某所实施的法律行为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即使没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亦有效。因此,法院会支持浩浩母亲的诉求,而不会支持王某母亲的诉求。选项错误。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张某已满16周岁,且以

    12、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与李某购买旧彩电的行为并未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有效。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张某10月份时患上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但这并不影响7月张某向李某购买旧彩电这一行为的效力。必背知识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2)不同类型民事法律关系所对应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对应客体所有权关系物债权关系行为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人身利益理解与运用本知识点的常考角度为民事法律关系及其客体的正确对应关系。例题试指出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案例一张某将自己的房产抵

    13、押给王某,并向王某借款50万元,约定期限为一年。一年后,张某没有按期还款。案例二甲在某水果店老板处订购了一箱水果,但水果店老板并未及时交付水果。案例三美甲店以冰墩墩作为图案,为顾客设计制作冰墩墩美甲,遭相关部门起诉。案例四某服装店在社交平台发布小偷照片,公开对其进行人肉搜索。答案房产抵押行为;水果;冰墩墩形象背后的专利权、商标权等;小偷的隐私权。解析案例一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关系,其客体是行为;案例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物权关系,其客体是物本身;案例三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知识产权关系,其客体是智力成果与商业标记;案例四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其客体是人身利益。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1)民

    14、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理解与运用值得注意的是,之所以说权利与义务通常是对等的,是因为一方的义务往往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例如,王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王某归还10万元的义务就是李某向王某要求归还10万元的权利,二者是对等的。但是,不能说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例如,某些公民权利可以放弃,但公民的义务必须履行。若材料中涉及到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可运用如下答题术语:权利

    15、与义务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相关知识:,应当遵循民法的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必背知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与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理解与运用若材料中涉及到发挥德治作用,弘扬社会美德时,可结合材料,运用

    16、下列答题术语:,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四、民法的基本原则必背知识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熟读)2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社会成员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熟读,可参考教材第6页“探究与分享”)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内容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民事主

    17、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理解与运用本知识点常考角度为:正确区分不同的民法基本原则所适用的案例;能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相关知识解决法律问题。例题下列案件违背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案例一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

    18、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案例二四川省泸州市居民黄某某与蒋某某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某与张某某非法同居,后黄某某因病去世,并在生前订立遗嘱,同时进行了公证,遗嘱内容是“将自己约4万元的财产赠送于张某某。”后张某某要求蒋某某按遗嘱执行遭拒,遂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执行遗赠协议。案例三老张的蟹塘和老王的鱼塘相邻,中间隔着一个蟹塘大坝,鱼塘系老张承包给老王。某日,蟹塘大坝塌陷,蟹苗随塘水流入低位的鱼塘内。在村干部的协调下,老张与老王达成止损协议,约定老张可在鱼塘中连续下

    19、蟹笼捕蟹5天,捕得的蟹苗归老张所有。次日,老王反悔,要求在原协议基础上再免去鱼塘承包金70000元,遭到老张拒绝。老王因此阻止老张在鱼塘内捕蟹,导致蟹苗流失。答案案例一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与绿色原则;案例二违背了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案例三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解析案例一中,甲乙两人毗邻而居,甲因私人好恶将空调外机对准乙卧室窗户的墙上,侵害了乙的生活环境,违背了民法的绿色原则;同时,甲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的同时,也侵犯了乙的所有权,没有合理分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案例二中,黄某某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婚外恋张某某,侵犯了社会正常的婚姻秩序,违背了民法的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案例三中,

    20、老王趁人之危,要求免去承包金谋取私利,没有做到合理地分配权利与义务,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考点0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知识框架一、民事权利体系与人身权利 二、生命健康俱可贵: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三、姓名肖像受保护:姓名权与肖像权 四、名誉隐私不可侵:名誉权与荣誉权五、名誉隐私不可侵: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一、民事权利体系与人身权利必背知识*民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1人身权利的内容(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拓展知识:身份权自然人的身份权是自然人对于其特定关系而具有的身份或者地位的权利。这里说的地位,仅

    21、限于自然人在婚姻、坚挺关系中的地位。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而派生出一系列人身权利。例如,小张和小王结为夫妻后,双方则因婚姻关系而相对应地获取了夫妻姓名权、同居权、平等从业权、生育权、扶养权与相互继承权等。(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2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二、生命健康俱可贵: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必背知识1民法典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篇前列的原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

    22、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到发展。2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拓展知识: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一,侵害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行为因其侵权程度、后果不同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三种方式。三种责任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同样,侵权人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第二,从民事责任的角度上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23、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教材第7页“相关链接”)拓展知识: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就是违反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既是违反民事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是救济民事权利损害的必要措施,还是保护民事权利的直接手段。三、姓名肖像受保护:姓名权与肖像权必背知识1姓名权(1)姓名权的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2)我国民法典对于姓名权的保护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

    24、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拓展知识:关于姓名权的一些其他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2肖像权(1)肖像的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

    25、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2)我国民法典对于肖像权的保护: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理解与运用第一,盗用姓名与冒用姓名存在区别。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例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

    26、从而获得某种利益。第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其他情况下,未经他人同意(注: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犯肖像权不再需要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均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例题下列案例中相关表

    27、述说法正确的是?案例一22周岁的莉莉和18岁的芳芳是同胞姐妹,容貌相似。2021年4月,芳芳偷拿莉莉的身份证与自己的男友刘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活在一起。芳芳盗用了姐姐莉莉的姓名。案例二小明是一名自媒体工作者,拥有百万粉丝。假期,他来到云南旅游,拍摄视频宣传当地的人文景观,视频中有不少来往的游客。若小明将视频上传至自媒体平台,会侵犯游客的肖像权。案例三某一航空网站未经葛优同意,使用“葛优躺”的表情包,发布文章感觉身体被掏空?你需要这个,吸引他人购买产品。该航空网站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答案解析案例一中,芳芳偷拿姐姐的身份证,直接使用了姐姐的姓名,冒充姐姐进行活动,属于姓名冒用而不是姓名盗用。

    28、案例二中,小明在拍摄视频时,因需要介绍、展示所在的景点环境而包含了在景点中穿插而过的游客。这类视频以展现人文景观为主,而非以某个特定人作为对象,属于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而不可避免地使用他人肖像,这种“偶然入镜”不会构成侵权。案例三中,该航空网站未经葛优同意,使用葛优的表情包以宣传自家商品,构成对葛优肖像权的侵犯。四、名誉隐私不可侵:名誉权与荣誉权必背知识1名誉权(1)名誉的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我国民法典对于名誉权的保护: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3)我国民法典对于名誉权行使的限制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

    29、者服务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时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2我国民法典对于荣誉权的保护: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理解与运用第一,名誉权与荣誉权存在区别。名誉是社会公众对某一主体的一般性评价,公民自从出生时起、法人自其成立时起就开始对自己的名誉依法

    30、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荣誉是某一主体因作出突出贡献而被有关组织授予某种称号后才能产生的一项权利。例如,钟南山获得共和国勋章后,即获得对应的荣誉权。若学生在课堂上遭遇老师的辱骂,则可能侵害的是学生的名誉权。第二,我国已制定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民法典也制定了“英烈条款”。若材料中涉及到保护英雄烈士名誉,可运用以下答题术语: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的历史记忆,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的保护,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英烈条款”,对依法维护英雄烈士的光辉形象、崇尚英雄、敬仰

    31、先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例题下列案例中相关表述说法正确的是?案例一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因琐事在甲餐厅粉丝群内对甲餐厅管理人员破口大骂。甲餐厅要求夏某在粉丝群内道歉并撤回其言论。夏某侵犯了甲餐厅的荣誉权。案例二某日,王某在申某开设的淘宝店铺内购买了一条品牌皮裤。试穿后发现上身效果不好,于是评价其可能买到了假货。之后,双方为差评事宜产生了争议。申某起诉称王某的差评侵害其商誉,多笔订单因此取消,要求王某撤销差评,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王某侵犯了申某的名誉权。答案以上说法均不正确。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

    32、他荣誉的权利。案例一中,夏某侵犯的是餐厅的名誉权而不是荣誉权。故选项说法错误。值得注意的是,夏某是因琐事对甲餐厅管理人员破口大骂,严重侵害了餐厅的利益,不构成对名誉权的限制使用。案例二中,王某对申某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进行合理的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故选项说法错误。四、名誉隐私不可侵: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必背知识1隐私权(1)隐私的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2)我国民法典对于隐私权的保护: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3)我国民法典保护隐私权的重要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

    33、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2个人信息权(1)我国民法典对于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2)我国民法典保护个人信息权的重要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理解与运用值得注意的是,隐私权的保

    34、护范围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如果与隐私权相对的公共利益足够重要,那么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应依据公共利益进行调整。例如,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依据工作需要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出行记录。在非选择题部分中,本课经常考察角度为对侵权行为的分析。对侵权类相关题目,可依照下列模板进行分析。1阐述法律相关规定:我国法律规定2说明侵权行为:A享有的权利,B的行为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侵犯了A的的权利。3阐明侵权责任:B要承担的法律责任。4保护这项权利的法律意义:法律判决,有利于例题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2年3月,古风汉服模特楼某在视频平台发布一段视频。视频中,楼某带有清晰的面部古风妆容,并着汉服半身出

    35、镜。上海某公司是一款“AI换脸”APP的运营主体。用户支付会员费,即可使用“换脸”视频模板。楼某某发现,该公司运营的APP中有自己拍摄的古风造型视频模板。用户通过上传个人照片,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成用户上传的人脸,除五官发生实质性变化之外,其余内容都与原视频保持一致。软件生成换脸后的古风造型视频,用户可以将其保存并分享到其他平台。楼某某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害其肖像权,将该公司告上法院,2022年12月,法院判决楼某胜诉。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楼某某胜诉的依据。答案(阐述法律依据)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

    36、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的肖像权。(说明侵权行为)楼某某对其拍摄的古风造型视频模板及替换人脸后的视频享有肖像权。该公司未经楼某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发布其肖像视频,供用户选择使用;同时,允许用户更换人脸,生成新的古风造型视频,可以认为是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伪造他人的肖像。若题目设问为“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的判决作出分析”,应当加答:(阐明侵权责任)该公司侵犯了楼某某的肖像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并向楼某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说明法律意义)法律判决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例题2阅读材料,完成

    37、下列要求。【学法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部分条款第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第十四条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案例回放】从2020年3月始,社会人员张某与任职于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郭某某、朱某合谋,由张某提供保险单号,郭某某、朱某利用职务便利查询复制对应的该保险公司客

    38、户,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联系方式、险种、金额、购买时间等内容的个人信息,再以每条10元价格出售给张某。【律师提示】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出售、使用,已经成为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发展蔓延的催化剂和助燃剂,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的意义。答案(从社会角度看)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有利于保护和尊重他人的隐私权,维护公民的人格权利和人格尊严,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从个人权利保护角度看)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有利于有效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出售、使用,保护个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维护

    39、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本案而言)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有利于规范单位和个人正确处理和使用个人信息,形成和完善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变式: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案例中张某等人的行为侵犯了哪些民事权利,并说明理由。张某等人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及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张某等人非法查询、收集保险公司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联系方式、险种、金额、购买时间

    40、等个人信息并对外出售,谋取私利,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第 66 页 共 66 页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考点03 财产权:物权与知识产权知识框架一、财产权与财产权制度 二、物权及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三、定分止争所有权 四、物尽其用他物权五、知识产权 六、尊重知识产权:著作权七、尊重知识产权:专利权 八、尊重知识产权:商标与商标权一、财产权与财产权制度必背知识1财产权的概念: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2财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熟读)(1)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2)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

    41、护和发展生产力。(3)国家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3宪法与法律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与公民个人的财产权的保护(熟读)(1)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2)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二、物权及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必背知识1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2物权的客

    42、体: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拓展知识:动产与不动产的概念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特殊动产:特殊动产是指经济价值较大,维持价值较强,在法律上采取特殊管理和保护的可移动的物。在我国,特殊动产仅指船舶、航空器、汽车等交通工具。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具体内涵见所有权取得制度的相关规定)3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2)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

    43、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拓展知识: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包含物权公示原则和物权公信原则两个方面。物权公示原则要求物权的变动(产生、变更或消灭)必须以特定的、可以从外部查知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存在并已从事物权交易的人,法律承认其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公信原则赋予公示内容以公信力。例如,不动产所有权变更时,必须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三、定分止争所有权必背知识1所有权的概念: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法律保

    44、护所有权的意义:民法典通过明确物的所有权实现定分止争的作用。3所有权的类型: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4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物的类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动产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对于动产,所有权人按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下列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

    45、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理解与运用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两项特殊规定:第一,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应当满足下列三项条件:1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或不动产时需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来源或有理由相信处分人是该动产所有人。2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市场价)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第二,民法典规定,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题试指明下列案例中所涉物所有权的归属。案例一甲继承其父遗产,其中包括一架古董级的钢琴和一间林中小屋。收藏家乙意欲购买此钢琴和小屋,为此三顾茅庐。甲深受感动,遂于2021年2月5日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当即付清小屋款项并运走钢琴。合同约定双方于2021年2月1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届时乙付清钢琴的款项。然而,2021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重点考点复习提纲精编详细版(实用必备!).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7637103.html
    wenku818
         内容提供者      个人认证 实名认证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