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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企业八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依据GB30871-2022编制)范本.doc

  • 上传人(卖家):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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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企业 八大 特殊 作业 管理制度 依据 GB30871 2022 编制 范本
    资源描述:

    1、编制人:批准人: 20特殊作业制度安美丽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特殊作业,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减少意外伤害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及地方应急部门有关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3 通用要求3.1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3.2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采取揩施对拟作业的设备设施、管线进行处理,确保满

    2、足相应作业安全要求:a) 对设备、管线内介质有安全要求的特殊作业,应采用倒空、隔绝、清洗、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理;b) 对具有能量的设备设施、环境应采取可靠的能量隔离措施;注:能量隔离是指将潜在的、可能因失控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损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的能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隔离和保护。包括机械隔离、工艺隔离、电气隔离、放射源隔离等。c) 对放射源采取相应安全处置措施。3.3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满足GB 39800.1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3.4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揩施交底,主要包括:a)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与应急措施;

    3、b)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揩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披器材的位置及分布;c) 涉及断路、动土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3.5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a)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b)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c)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靄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

    4、并加挂安全警示牌;d)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e) 作业时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割)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f) 设置符合GB 2894的安全警示标志;g) 按照GB 30077要求配备应急设施;h)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在现场就近(30m内)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3.6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同一作业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各自作业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

    5、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3.7 同一作业区域应减少、控制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最大限度避免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指定专人统一协调管理,作业前要组织开展交叉作业风险辨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保持作业之间信息畅通,确保作业安全。3.8 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3.9 特殊作业涉及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界定为GBZ/T 260中规定的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3.10 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6、并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监护人的通用职责要求:a) 作业前检查安全作业票。安全作业票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b) 确认相关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c) 核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d) 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和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协调与联系。e) 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中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当作业人员违章时,应及时制止违章,情节严重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f) 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应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应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

    7、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3.11 作业审批人的职责要求:a) 应在作业现场完成审批工作;b) 应核查安全作业票审批级别与企业管理制度中规定级别一致情况,各项审批环节符合企业管理要求情况;c) 应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风险识别及管控揩施落实情况。3.12 作业时使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氧气检测仪应符合GB 15322.3和GB/T 50493-2019中5.2的要求。3.13 作业现场照明系统配置要求:a) 作业现场应设置满足作业要求的照明装备;b) 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12 V;在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

    8、液体等介质的容器内作业应使用防爆灯具;在可燃性粉尘爆炸环境作业时应采用符合相应防爆等级要求的灯具;c)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周围,夜间应设警示红灯;d)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3.14 作业完毕,应及时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使用功能,恢复临时封闭的沟渠或地井,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3.15 作业完毕,应及时进行验收确认。3.16 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安全作业票有效期限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3.17 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改变时,应重新进行作业危害分析,核对风险管控措施,重新办理安全作业

    9、票。3.18 安全作业票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安全作业票样式和管理见附件。3.19 安全作业票留存期限至少为一年,作业过程影像记录应至少留存一个月。3.20 作业现场设专人监护,监护人经培训考试合格;监护人由作业单位指定人员担任;一级及以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三级及以上高处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由作业所在单位增设监护人;特级动火作业、特殊受限空间作业、特级高处作业、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的盲板抽堵作业除作业除所在单位增设监护人外由特殊作业主管部门增设现场监护。3.21 作业证由部门主管审批,主管外出、休息等无法签批时由部门主管委托本部门有资质人员签批,签批人员需保留委托证明,委托应期限不超过2

    10、4h。3.22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所在单位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场所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并立即通知作业所在单位。3.23 夜间不得进行特殊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特殊作业时,作业证经过值班人员和当班调度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必要时,公司相关领导赶到生产现场办理作业手续。具体审批流程见附件三。3.24 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证办理由项目负责部门协助走完第一遍办理流程。3.25 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盲板抽堵作业证由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高处、吊装、临时用电作业由设备动力部归口管理;动土、断

    11、路作业由工程部归口管理。安全环保部对所有特殊作业监督管理。3.26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4 动火作业4.1术语和定义4.1.1 动火作业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注: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4.1.2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气、粉尘等介质环境以及在高温、受热、摩擦、撞击、自燃等情况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场所。4.1.3 禁火区在正常或不正常情况下都有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和存在易燃、可燃化学物质的场所(公司生产厂区内除固定动火区外皆为禁火区

    12、)。4.2 作业分级4.2.1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进行升级管理。4.2.2 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4.2.3 一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4.2.4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

    13、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4.2.5 特级、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8h;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72h。4.3 固定动火区管理4.3.1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区域。4.3.2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砂轮、喷灯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在固定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可以不办理动火作业证。4.3.3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审批后确定,设置明显标志;应每年至少对固定动火区进行一次风险辨识,周围环境发生变化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及时辨识、重新划定。4.3.4

    14、固定动火区的设置应满足以下安全条件要求: a)不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b)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并与相邻企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满足防火间距要求;c)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窨井、排水沟、水封设施等不应小于30m;d)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外开,室外道路畅通; e)位于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f)固定动火区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应制定并落实完善的防火安全措施,明确防火责任人。4.4 作业要求4.4.1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

    15、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4.4.2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本文件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中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应将上述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或隔离,不应以水封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4.4.3 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危险特性、工艺条件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护措施。4.4.4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桥架、孔洞、窨井、地沟、水封设施、污水井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指施;对于动火点周围15m范围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设

    16、施,应采取隔离措施;对于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防护措施。4.4.5 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窗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4.4.6 在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动火时,动火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连续检测气体浓度,发现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动火前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采样分析。4.4.7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体积分数)。4.4.8 在油气罐区防火堤内进行动火作

    17、业时,不应同时进行切水、取样作业。4.4.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4.4.10 在厂内铁路沿线25m以内动火作业时,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4.4.11 特级动火作业应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且作业现场使用的摄录设备应为防爆型。4.4.12 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超过10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焊机作为动火点进行管理。4.4.13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

    18、直立放置,不应卧放使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应小于10 m,并应采取防晒和防倾倒措施;乙炔瓶应安装防回火装置。4.4.14 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4.4.15 遇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4.16 涉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动火作业应满足GB 15577 要求。4.5 动火分析及合格判定指标4.5.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气体分析,要求如下:a) 气体分析的检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b) 在管道、储罐、塔器等设备外壁上动火,应

    19、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同时还应检测设备内气体含量;在设备及管道外环境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c) 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 min;d) 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进行气体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气体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连续进行监测。4.5.2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指标为:a)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b)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4.6 特级动火作业要求4.6.1

    20、特级动火作业应符合4.4 、4.5的规定。4.6.2 特级动火作业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防爆及应急措施;b) 在设备或管道上进行特级动火作业时,设备或管道内应保持微正压;c) 存在受热分解爆炸 、自爆物料的管道和设备设施上不应进行动火作业;d) 生产装置运行不稳定时,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4.7动火安全作业票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4.7.1 动火安全作业票由作业单位申请办理。办证人按动火安全作业票的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不得空项。4.7.2 动火负责人现场逐条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向动火执行人和监护人交代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由动火执行人和监护人在动火安全作

    21、业票上相应位置签字确认。4.7.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票由作业单位初审,动火所在单位审批。4.7.4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票由作业单位初审,动火所在单位审核,安全环保部审批。4.7.5 特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票由作业单位初审,经动火所在单位、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设备动力部会签后,分管领导和安全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4.7.6 根据动火分级标准,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除审批人需要向动火负责人特别交代的问题,需在票证的安全措施栏补充注明外,审批人不得代替办证人填写其它票证内容。4.7.7 动火安全作业票得到审批后,动火所在区域的当班班长(工段长)验票签字,当出现生产异

    22、常,及时通知停止动火作业,对措施落实有疑问时,有权停止动火作业。4.7.9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执行人和监护人均了解票证上提出的安全要求,并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票上签字确认。4.7.10 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票最长有效时限为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票最长有效时限为72小时。在办理动火证审批时,动火审批人视现场危险性情况,有权决定缩短动火证时间,并在动火证内明确标注。4.7.11 动火安全作业票一式三联,申请单位(白色)、作业人(黄色)、监护人(粉色)各持一份存查;

    23、动火作业结束后由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验收完毕后,作业证上交安全环保部留存。4.8 职责要求4.8.1 作业负责人(安全交底人)a) 作业负责人对动火作业安全全面负责;b) 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辨识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c) 向动火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d) 落实动火现场安全措施;e) 负责配合化验人员取样分析;f)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4.8.2 动火部位负责人a) 动火所在单位班组长(指工段长、班长;如没有工段长和班长,可以是维修班长)是所属区域范围内的动火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

    24、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辨识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票;b) 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票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c)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4.8.3 作业执行人a) 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具备特殊工种作业资质,取得特种作业证;b) 动火证审批前,接受安全交底,动火执行人熟悉动火安全作业票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后,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才能在票证上签名;c) 若带徒弟作业时,动火执行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执行人接到签批的动火安全作业票后,核对证

    25、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d) 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票,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4.8.4 监护人a) 作业前检查安全作业票。安全作业票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b) 确认相关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c) 核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d) 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和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协调与联系。e) 接受安全交底,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中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当作业人员违章时,应及时制止违章,情

    26、节严重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f) 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应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应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g)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h) 监护人经过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4.8.5 分析人a) 分析人对分析手段和样品的分析结果负责;b) 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c) 分析人经过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4.8.6 审批人i) 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j) 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k) 审查动火安全作业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l) 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

    27、火作业。4.8.7 验收人a) 检查作业是否保质保量完成;b) 检查现场工器具是否收回,现场卫生是否清理,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c) 检查完毕无误后在安全作业票上签字确认。4.8.8 安全员a) 对安全作业票办理、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作业过程、作业完工验收全过程监督管理;b) 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到现场监督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有权叫停现场作业;c) 负责安全作业票的收集、存档管理工作。4.8.9 岗位班长a)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需进行验票;b)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未落实安全措施有权拒绝作业;c) 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管理。5 受限空间作业5.1 术语和

    28、定义5.1.1 受限空间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注:包括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沟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5.1.2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5.2 作业要求5.2.1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离,要求如下:a) 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的方式进行隔离;不应采用水封或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b) 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c) 对作业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

    29、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电源开关处应上锁并加挂警示牌。5.2.2 作业前,应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a)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b) 必要时,可采用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c) 在忌氧环境中作业,通风前应对作业环境中与氧性质相抵的物料采取卸放、置换或清洗合格的措施,达到可以通风的安全条件要求。5.2.3 作业前,应确保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满足作业要求,内容如下:a) 作业前 30 min内,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检测,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b) 检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左

    30、、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c) 检测人员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检测时,应佩戴5.2.6中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d)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e) 不应向受限空间充纯氧气或富氧空气;f)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分析。5.2.4 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内容及要求如下:a) 氧气含量为19.5%21%(体积分数) ,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体积分数);b) 有毒物质允许浓度应符合GBZ 2.1的规定;c) 可燃气体、蒸气浓度要求应符合4.5.2的规定。5.2.5 作业时 ,作业现场应配置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

    31、气浓度,并2h记录1次;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5.2.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a) 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5.2.4要求的,应佩戴满足GB/T18664要求的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b) 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5.2.4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器具;c) 存在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装备;d) 在受限空间内从事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e) 有噪

    32、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f) 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在满足GB 15577要求的条件下,按GB 39800.1要求佩戴防尘口罩等防尘护具;g) 高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等防护措施;h) 低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措施;i) 在受限空间内从事清污作业,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j) 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通信工具。5.2.7 当一处受限空间存在动火作业时,该处受限空间内不应安排涂刷油漆、涂料等其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可燃物质的作业活动。5.2.8 对监护人的特殊要求:a) 监护人应在受限空

    33、间外进行全程监护,不应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或进入受限空间;b)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c)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业完毕后再次进行清点,防止遗漏在受限空间内。5.2.9 受限空间作业应满足的其他要求:a)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b) 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c)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高温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d) 接入受限空间的电线、电缆、通气管应在进口处进行保护或加强绝缘

    34、,应避免与人员出入使用同一出入口;e) 作业期间发生异常情况时,未穿戴5.2.6规定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严禁入内救援;f) 停止作业期间,应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增设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止人员误入的措施;g) 作业结束后,应将工器具带出受限空间。5.2.10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24 h。5.3 清洗置换要求5.3.1 氧含量为19.521%,富氧环境下不大于23.5%。5.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符合GBZ 2.1的规定。5.3.3 可燃气体浓度要求同动火作业4.5.2规定。5.3.4 本公司涉及有害物质浓度要求见下表(最高允许浓度为不佩戴防护用品情况下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最高允许浓度)

    35、:序号名称最高允许浓度mg/m最高允许浓度ppm1一氧化碳20162氨20263硫化氢1074苯615.4 受限空间作业分类5.4.1 一般受限空间作业经检测不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氧含量合格,未存放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设施,且受限空间内作业人数少于6人的作业。5.4.2 特殊受限空间作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特殊受限空间作业办理:a) 经检测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或氧含量达不到5.2.4要求的需要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的作业;b) 存放过危险化学品的或与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管道、地沟等相连的受限空间内的作业;c) 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d) 受限空间内作业人数大于等于6人的作业;e)

    36、其他情况,经过辨识认定为危险性较大的,需要升级管理的作业。5.5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5.5.1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由作业单位申请办理。办证人按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的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不得空项。5.5.2 作业负责人现场逐条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和监护人交代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由作业人和监护人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上相应位置签字确认。5.5.3 一般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由作业单位初审,作业所在单位、安全环保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5.5.4 特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由作业单位初审,经作业所在单位、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设备动力部会签后,分管领导、安全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5.

    37、5.5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5.5.6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最长时限不超过24小时。5.5.7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一式三联,申请单位(白色)、作业人(黄色)、监护人(粉色)各持一份存查;作业验收完毕后,作业证上交安全环保部留存。5.6职责要求5.6.1 作业负责人(安全交底人)a)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辨识受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受限空间作业的衔接,检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b)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

    38、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c) 向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d)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e)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f)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5.6.2 监护人a)监护人应在受限空间外进行全程监护,不应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或进入受限空间;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c)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业完毕后再次进行清点,防止遗漏在受限空间内。d)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

    39、护的职责;e)接受安全交底,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f)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g)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h)监护人进行专项培训并持有监护资格证。5.6.3 作业人a)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接受安全交底,作业前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采取的安全措施;b)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c)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d) 与监护人员

    40、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e)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f)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5.6.4 分析人a) 分析人对分析手段和样品的分析结果负责;b) 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c) 分析人经过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5.6.5 审批人a) 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b)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c)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5.6.6 验收人a) 检查作业是否保质保量完成;b) 检查现场工器具是否收回,现场卫生是否清理,

    41、人员是否全部离开受限空间;c) 检查完毕无误后在安全作业票上签字确认。5.6.7 安全员a) 对安全作业票办理、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作业过程、作业完工验收全过程监督管理;b) 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到现场监督受限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有权叫停现场作业;c) 负责安全作业票的收集、存档管理工作。6 盲板抽堵作业6.1 术语和定义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6.2 作业要求6.2.1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6.2.2 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企业共用的管道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作业前应告知上

    42、下游相关单位。6.2.3 作业单位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盲板选用应符合HG/T21547或JB/T 2772的要求。6.2.4 作业单位应按位置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6.2.5 作业前,应降低系统管道压力至常压,保持作业现场通风良好,并设专人监护。6.2.6 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使用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 m内不应有

    43、动火作业。6.2.7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化学灼伤的措施。6.2.8 在介质温度较高或较低、可能造成人员烫伤或冻伤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防冻措施。6.2.9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GB39800.1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在涉及硫化氢、氧气、氨气、一氧化碳及氰化物等毒性气体的管道、设备上进行作业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佩戴移动式气体检测仪。6.2.10 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6.2.11 同一盲板的抽、堵作业应分别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一张安全作

    44、业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6.2.12 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人共同确认。6.3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6.3.1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由生产车间申请办理,办证人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的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不得空项。6.3.2 生产车间在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上画出盲板位置图、编号、制订安全措施,交作业单位确认。 6.3.3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由生产车间初审,作业单位审核,生产技术部审批。6.3.4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上盲板抽堵作业由生产车间初审、作业单位审核,经生产技术部、设备动力部、安全环保部会签后,分管领导审批。6.3.5 盲板抽堵作业实行一

    45、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6.3.6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一式三联,申请单位(白色)、作业人(黄色)、监护人(粉色)各持一份存查;作业验收完毕后,作业证上交生产技术部留存。6.4 职责要求6.4.1 生产单位负责人 a) 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b)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c)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6.4.2 监护人a) 作业前检查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安全作业票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b)确认相关作业人员持有

    46、效资格证书上岗。c 核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d) 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和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协调与联系。e )接受安全交底,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中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当作业人员违章时,应及时制止违章,情节严重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f) 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应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应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g) 作业完成后,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h) 监护人须进行专项培训并持有监护资格证。6.4.3 作业单位负责人(安全交底人)a)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b)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4 作业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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