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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医疗服务监督刑事责任追究简析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ziliao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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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医疗 服务 监督 刑事责任 追究 课件
    资源描述:

    1、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一、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概述一、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概述n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n三、如何防范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三、如何防范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一、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概述一、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概述n全国检察机关两年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2万余人(2015年03月06日 15:15来源:新华网)n 记者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

    2、共立案查办相关案件14521件20403人。n据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把乱用专项资金、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司法公正四类案件作为重点,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n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 一是一是针对相关监管部门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审批、发放、使用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检察机关结合各地实际,共立案查办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812人,占专项工作的38.3%。n二是二是严查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环境污染的另一支“黑手”环境监管渎职犯罪,共立案查办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364人,占专项工作的11.

    3、6%。n 三是三是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988人,占专项工作的4.8%。n四是四是突出查办危害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293人,占专项工作的11.2%。n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据介绍,检察机关在专项工作中共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641人,其中省部级2人,地厅级63人,占总人数的3.1%。包括最高检直接立案查办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案。n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案件从涉及领域看

    4、,涉及民生民利的渎职犯罪比较突出。从涉案人员身份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所占比例较大,占66.5%。从涉嫌罪名看,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犯罪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犯罪突出。从线索来源看,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线索所占比例较大,占受案总数的50.7%。n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及时跟进国家投资的重点领域,坚决惩治对国家投资国家投资监管不力的渎职犯罪;加大对能源资能源资源源保护、环境污染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渎职犯罪的查办力度,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重视惠民政策、民生民生资金落实问题,严肃查办就业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居工程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渎职犯罪;加大对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和投资经营、发展混合所有制

    5、经济等国企改革国企改革中的渎职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记者罗沙 陈菲)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 赵同刚等(中国卫生法制2012年5月第20卷第3期)n(一)案发趋势(一)案发趋势 据有关统计资料,2008年至2011年9月全国共立案查处医疗卫生系统渎职案件303件,涉案医药卫生工作人员385人。其中2008年71件,涉案人员90人;2009年81件,涉案人员102人;2010年76件,涉案人员100人;2011年1-9月75件,涉案人员93人。总体看,立案查处案件和涉案人员数每年变化不大。资料仅供参考

    6、,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 赵同刚等(中国卫生法制2012年5月第20卷第3期)n(二)涉嫌罪名(二)涉嫌罪名 303件案件中,立案案由有: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受贿罪、行贿罪、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贷款诈骗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徇私枉法罪、非法行医罪、诈骗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等。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 赵同刚等(中

    7、国卫生法制2012年5月第20卷第3期)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 赵同刚等(中国卫生法制2012年5月第20卷第3期)n(四)卫生监督机构案发情况 卫生监督机构2008年以来共发生渎职案件79件,涉案人员123人。涉及到18个省份,占全国31个省的58.06%。其中案发率最高的为山西省共19件,其次为河南省15件,山东省位居第3共9件,其他省份均在5件以下。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 赵同刚等(中国卫生法制2012年5月第20卷第3期)n(五)案

    8、由及作案手段卫生监督机构渎职案件立案的案由主要为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3类。作案手段为疏忽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有追究责任的人不追究、骗取、以及其他。其中疏忽履行职责的63人,不履行职责的36人,有追究责任的人不追究的5人,骗取1人,其他18人。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 赵同刚等(中国卫生法制2012年5月第20卷第3期)n(六)案件移送情况 79个立案案件中移送起诉的案件67件,占84.8%;移送不诉的3件(其中1人为移送起诉案件中的当事人),占2.5%;有10个案件

    9、未移送起诉,占12.7%。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 赵同刚等(中国卫生法制2012年5月第20卷第3期)n(七)刑事处罚情况移送起诉案件经法院审理53人判决有罪。其中44人为玩忽职守罪,均免予刑事处罚;8人为滥用职权罪,1人判处3至4年徒刑(辽宁),2人判处不满三年缓刑(辽宁),其他5人免予刑事处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1人,免予刑事处分。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 赵同刚等(中国卫生法制2012年5月第20卷第3期)n(八)涉案人员构成涉案

    10、人员中118人为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约占总数的96%,只有5人为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21人为科级干部,占17%,其余为科级以下人员。85人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占69%,1人为共青团员,2人为民主党派或无党派,其余为群众。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 赵同刚等(中国卫生法制2012年5月第20卷第3期)n(九)危害后果 n 79个立案案件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重大,经侦结共造成死亡57人,重伤3人,轻伤43人,造成经济损失357.07万元。n 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加大对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范围涉及到卫生系

    11、统的各个领域,卫生监督机构在立案的卫生系统渎职案件中所占比例为31.95%,为各类机构中渎职犯罪风险性最高的单位,其它依次为医疗机构、卫生行政机关、血站、医保管理机关等其他类、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疾控机构。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卫生监督机构渎职侵权犯罪的成因 n(一)监管职能调整导致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如食品安全监督、职业卫生监督职能调整后,监督力度削弱,部分省市存在监管不到位,监督力度不大,甚至是不监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可以渎职罪追究有关卫生监督人员的责任。n(二)卫生监督机构改革配套政策不到位。如监督

    12、人员编制不足,造成监管不力、监管盲区等;缺乏工作经费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保障,迫使卫生监督人员搞创收保生存;卫生监督机构职责定位不明确,日常监管缺失等导致卫生监督渎职行为的发生。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三)少数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不高。近年来,卫生部、各省(市)卫生厅(局)不断加大对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先后出台了很多卫生监督规范、守则等,卫生监督队伍的素质和执法能力大大提高,但仍有少数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不高、工作缺乏责任心,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不严,玩忽职守。(四)政府行政干预。如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追究经济利益,出台了“宁静日”、“保护日”、“无干扰日”等等地方保护性政策,要求卫生

    13、监督机构少管甚至不管,只搞服务,用这种方式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一旦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检察机关依法要对卫生监督人员追究渎职责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发生情况分析 赵同刚等(中国卫生法制2012年5月第20卷第3期)n四、防范工作建议各地卫生行政执法机构要充分认识预防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对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和培训入手,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履行法律法规的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以身作则,依法行政,防止渎职侵权行为的发生。(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解决监督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避免因人员不足出现监管缺位、

    14、失位现象的发生。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监督员公仆意识,促进权利的正确行使。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二)全面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积极与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建立快捷、高效的信息查询、沟通平台,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健康发展。对确因渎职行为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员绝不姑息迁就,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三)保证卫生监督机构的经费来源,不因收费问题影响到执法的公正性。保障卫生监督执法必要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通讯工具、取证手段等正常办公设备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全面履行卫

    15、生监督执法职责提供保障。(四)坚持自查自纠,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长效机。聘请社会人员为卫生监督执法行风监督员,建立行风问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依法界定卫生监督执法职责,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n渎职罪渎职罪n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n 刑法第九章 渎职罪n第三百九十七条 第四百一十九条 共42种罪名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

    16、处,请联系改正。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n(一一)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 (二)玩忽职守罪(二)玩忽职守罪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一)滥用职权罪(一)滥用职权罪n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17、。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n如 2006年 4 月 份安徽某地周某无证在某区开办非法珍所,某区卫生局局长章某曾对周某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查处,并作出罚款和取缔周某非法行医诊所的决定。后周某托人向章某说情,章某即对周某的非法行医行为放任不管。后周某对某一病人进行输液时违反医疗操作规程,致使该病人死亡,构成非法行医罪。n区卫生局局长章某被追究滥用职权罪。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n立案标准。立案标准。本罪属于结果犯,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达到一定标准

    18、才能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滥用职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究:n(1 1)造成)造成死亡死亡1 1人人以上,或者重伤以上,或者重伤2 2人以上,或者重伤人以上,或者重伤1 1人、人、轻伤轻伤3 3人以上,或者轻伤人以上,或者轻伤5 5人以上的;人以上的;n(2 2)导致)导致10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人以上严重中毒的;n(3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经济损失不满10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万元,但

    19、间接经济损失505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4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损失20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20万元,但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10010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n(5 5)虽未达到)虽未达到3 3、4 4两项数额标准,但两项数额标准,但3 3、4 4两项合计直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接经济损失20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

    20、10010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n(6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 6个月以上,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或者破产的;n(7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延误的;n(8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n(9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

    21、遭受重大损)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失的情形。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n犯本罪本罪的,分别下列情形处罚处罚:n(1)未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n(2)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n(二)玩忽职守罪(二)玩忽职守罪n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玩忽

    22、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客观客观要件要件n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来讲,包括三方面内容:n(1 1)行为人具有玩忽职守的行为。)行为人具有玩忽职守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一般认为,玩忽职守玩忽职守就是不履行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n不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表现为不作为,应该做而不做。实践中两种类型:

    23、一是擅离职守型。一是擅离职守型。行为人不遵照规章制度对职守的要求,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离岗不守离岗不守;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二是在岗而未履行职责型。二是在岗而未履行职责型。即行为人虽然没有脱离岗位,但没有实施法律和职务所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特定义务,有三种情况:一种一种是拒绝履行拒绝履行职责,如不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命令和规定,或者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等;另一种一种是放弃放弃职责,如行政执法人员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放任不管,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等;再一种一种是未尽未尽职责职责。在岗不守在岗不守。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24、n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认真履行职责。是指行为人履行了职责,但不认真,表现为作为。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n一种一种是职务活动中疏忽大意疏忽大意出现差错,造成重大损失重大损失;n另一种一种是执行职务活动中决策失误决策失误、不认真调查研究、主观臆断、盲目拍板,造成重大损失重大损失;n再一种一种是采取措施不及时、不得力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重大损失。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2)(2)玩忽职守的行为,致使公共财产、玩忽职守的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n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

    25、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3年1月9日)n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n(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n(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n(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n(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n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n5.5.犯本罪犯本

    26、罪的,分别下列情形处罚处罚:n(1)未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n(2)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关于渎职犯罪的关于渎职犯罪的1个问题个问题n1.1.渎职行为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渎职行为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果关系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果关系n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行为与重大损失的客观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因果关系因果关系:n 指的是客观现象间存在的这种联系

    27、,指的是客观现象间存在的这种联系,一一个或一些现象的出现,必然会引起另一个或个或一些现象的出现,必然会引起另一个或另一些现象之前的出现另一些现象之前的出现。在因果联系中,出。在因果联系中,出现在另一个或另一些现象之前,并能引起另现在另一个或另一些现象之前,并能引起另一个或另一些现象出现的现象叫原因;由原一个或另一些现象出现的现象叫原因;由原因现象的出现而被必然引起出现的现象叫结因现象的出现而被必然引起出现的现象叫结果。例如,摩擦生热,前者是原因,而后者果。例如,摩擦生热,前者是原因,而后者是结果。原因和结果是就两种现象间相互制是结果。原因和结果是就两种现象间相互制约关系来说的,对于任一现象,我

    28、们不能孤约关系来说的,对于任一现象,我们不能孤立地说它是原因或结果。立地说它是原因或结果。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因果联系是客观现象间存在的一种普遍因果联系是客观现象间存在的一种普遍的、必然的联系。无论在自然界或人类的、必然的联系。无论在自然界或人类社会,都存在着因果联系。没有一个现社会,都存在着因果联系。没有一个现象不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而当原因存象不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而当原因存在时,结果必然会产生。在时,结果必然会产生。n 原因现象既然是引起某种现象出现的原因现象既然是引起某种现象出现的现象,因此,因果联系在时间上就表现现象,因此,因果联系在时间上就表现为为先后相继先后相继

    29、,原因在先,结果在后原因在先,结果在后。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 但是,两种现象在时间上表现为先后相继,但是,两种现象在时间上表现为先后相继,却不必然存在着因果联系。例如,白天和却不必然存在着因果联系。例如,白天和夜晚,春天和夏天,虽然是先后相继的,夜晚,春天和夏天,虽然是先后相继的,但它们之间却并不存在因果联系。但它们之间却并不存在因果联系。n 由上可见,由上可见,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时间上的先后相继,只是两,只是两种现象间具有因果联系的种现象间具有因果联系的必要条件必要条件,而,而非非充分条件充分条件。因此,。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一个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一个现象出现在另一现象之前,

    30、另一现象是随现象出现在另一现象之前,另一现象是随着前一现象出现而出现的,就确定两者有着前一现象出现而出现的,就确定两者有因果联系。因果联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二、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常见罪名n以先后为因果以先后为因果逻辑错误:逻辑错误:n 把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混同与因果联系,把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混同与因果联系,这是实际思维中较为常见的逻辑错误。这是实际思维中较为常见的逻辑错误。逻辑上称为逻辑上称为“以先后为因果以先后为因果”的错误。的错误。司法工作中尤其要注意防止犯这样的错司法工作中尤其要注意防止犯这样的错误。误。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

    31、联系改正。36n 非法行医执法监督刑事问责界定中非法行医执法监督刑事问责界定中必须形成这样一个因果关系。必须形成这样一个因果关系。n 监管失责(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失责(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无证行医证行医 人员死亡、重伤等。人员死亡、重伤等。n 监管失责监管失责“造成造成”或或“导致导致”无证无证行医,无证行医行医,无证行医“造成造成”或或“导致导致”人人员死亡,重伤。员死亡,重伤。n 典型的偶然的、间接的因果关系典型的偶然的、间接的因果关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37n 事实上,存在监管失责,导致非法事实上,存在监管失责,导致非法行医就诊人死亡、重伤,虽然二者之行医就诊人死亡、重伤

    32、,虽然二者之间间有可能有可能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也就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也就是说,监管失责引起非法行医出现,是说,监管失责引起非法行医出现,但是就诊人死亡、重伤是由非法行医但是就诊人死亡、重伤是由非法行医“造成造成”或或“导致导致”的,但的,但仍然符合仍然符合渎职罪渎职罪之构成要件,要追究监管者刑之构成要件,要追究监管者刑事责任。事责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38n但多起无证行医执法监督刑事问责案件中,但多起无证行医执法监督刑事问责案件中,就诊人死亡原因却是就诊人死亡原因却是“死因不明死因不明”等,从医等,从医学科学上分析,就诊人死亡原因就学科学上分析,就诊人死亡原因就有可能有可

    33、能是是就诊人自身原因或者意外所致,与非法行医就诊人自身原因或者意外所致,与非法行医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而检查院办案人员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而检查院办案人员却在却在没有死因分析证据时没有死因分析证据时简单错误的认为,简单错误的认为,医疗服务监督失责在前,就诊人死亡在后,医疗服务监督失责在前,就诊人死亡在后,所以,监管失责与就诊人死亡重伤就一定存所以,监管失责与就诊人死亡重伤就一定存在因果关系,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就一定构成在因果关系,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就一定构成渎职罪。有些欠妥。渎职罪。有些欠妥。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三、如何防范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三、如何防范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

    34、权犯罪n紧紧围绕紧紧围绕不发生渎职行为不发生渎职行为为要点为要点,(,(辅辅以行为与结果之间无刑法上的以行为与结果之间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n不超越职权不超越职权,不违法不违法决定、处理无权决定的事项,在其职权范围内,不违反不违反规定的标准标准和程序程序处理公务;n认真履责责任认真履责责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三、如何防范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三、如何防范医疗服务监督渎职侵权犯罪n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n2.2.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n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当地现有执法人员、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当地现有执法人员、装备、工

    35、作任务等科学合理地备、工作任务等科学合理地n(1)界定职责范围(三定方案);)界定职责范围(三定方案);n(2)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n(3)设定工作岗位职责(单位、科室和人员)设定工作岗位职责(单位、科室和人员);n根据上级任务要求,积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上级任务要求,积极认真履行职责n(4)落实工作计划和任务切实可行、责任明确(监督)落实工作计划和任务切实可行、责任明确(监督覆盖率);覆盖率);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3.3.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正当勤勉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正当勤勉n(1)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和程序处理公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和程序处理公务

    36、;n执法四到位:取证到位、程序到位、处理(处罚)到位、衔接到位:特别是涉嫌犯罪移送时间、抄送n(2)及时履行请示汇报制度。)及时履行请示汇报制度。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4.4.用好各种资源,依法保护自己用好各种资源,依法保护自己(1)发生渎职个案发生渎职个案:n政府资源:政府资源:向政府主管、政府法制办、上级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反映、申诉、控告,甚至是举报:徇私枉法罪;n(2 2)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留下记录n档案资料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日常监督档案、举报投诉档案、行政许可档案、行政处罚档案);n工作笔记工作笔记;n请示汇报等各种公文;各种公文;n使用执法记录仪等送达时留下证据。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n日常监督档案: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n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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