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方案.doc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落实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方案.docx》由用户(gjxwyhcr)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落实 农村 相对 贫困家庭 239 精准 帮扶 工作 机制 实施方案
- 资源描述:
-
1、落实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切实做好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果,全面推广农村相对贫困家庭“两类困难家庭认定、三步识别程序、九种帮扶措施”的“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建立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认定标准、识别程序、帮扶措施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到202*年底,实现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兜底保障等民生
2、问题得到基本保障,有效解决农村家庭相对贫困问题。二、认定标准根据农户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实行两类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一)识别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除2016年初“回头看”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外,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1.3倍的农村家庭。(二)识别农村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家庭成员中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导致家庭支出较大,且扣除重大支出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近3年内有新建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年度低保标准4倍的农户、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直系亲属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以及好吃懒做、有吸毒、酗酒
3、、赌博等恶习的农户,原则上不得认定为农村相对贫困户。三、识别程序采取一申请、三审核、两公示一公告的“三步工作法”进行识别认定。(一)“一申请”:由农户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二)“三审核”:一是村委会审核。由村民代表和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对申请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将初审情况报乡镇。二是乡(镇)、场审核。通过公安派出所对申请对象户籍人口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报县扶贫部门进一步审核。三是县扶贫部门审核。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对象房产、车辆、经营主体、存款等信息进行比对,核对户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类型的
4、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管理。(三)“两公示一公告”:一是村委会公示。将村委会审核后的申请对象家庭信息、贫困原因及举报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是乡(镇)、场公示。将乡(镇)、场审核后的申请对象家庭信息、贫困原因及举报联系方式,在申请对象所在乡(镇)、场和户籍所在村的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是县公告。将通过县级审核确认的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名单,在相关乡(镇)场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政务网或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四)时间安排。(1)农户申报时间,2020年9月1日-6日,由各乡(镇)组织发动辖区群众,对照识别标准,主动进行申报;对
5、于文化程度较低的对象,可由村干部代其书写申请。(2)村级初审时间,2020年9月7日-8日,由各乡(镇)、场组织相关村对农户的申请意见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将其初审结果放置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于2020年9月16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汇总上报乡镇扶贫办;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并告知其原因,消除工作误解。(3)乡级审核时间,2020年9月17日-18日,由各乡(镇)、场组织公安派出所对申请对象的信息和贫困原因进行再次审核,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对于符合条件的,将其审核结果放置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汇总上报县扶贫办;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退
6、回相关村,由村委会向申请对象反馈结果。(4)部门联审时间,2020年9月26日-28日,由县扶贫办组织财政、人社局、公安(交警)、银行、自然资源(不动产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机等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财政供养人员、车辆、存款、房产、经营主体、大型农机具等信息进行比对,对于符合条件的,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其列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进行管理,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告;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给有关乡(镇)、场,由乡(镇)、场再组织相关村对申请户进行反馈和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财政局、人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人
7、行,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四、帮扶措施(一)结对帮扶。建立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与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点对点”“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的结对帮扶模式,帮助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增收计划、对接政策,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各结对帮扶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二)就业帮扶。健全技能提升机制,免费组织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健全岗位对接机制,对有就业意愿的相对贫困家庭劳动力,每年至少推送2次以上适合就业的岗位信息;实施家门口扶贫就业工程,常态化组织公益性岗位开发,对吸纳相对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相对贫困劳动力实现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