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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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老年人 居家 养老 上门服务 实施方案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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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实施方案为做好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居家失能老年人养老难题,打造特色养老服务品牌,特制定本方案。一、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居住在区范围内且未入住养老机构的户籍居家老年人;(二)经过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后,照顾需求等级为1-6级的失能老年人。二、服务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取得相应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二)应当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完备的财务资金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业务管理、风险防范以及质量控制管理等制
2、度; (三)业务范围应包含社区养老服务或者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四)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期间,应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人员且具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五)各镇街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选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辖区申请服务的对象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并将服务机构基本信息报送区民政局纳入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管理;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将各镇街申请服务对象名单指派给相应的服务机构,并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进行全流程监管、服务评价。三、服务内容(一)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助行助乐、助餐配餐、助医保健、助洁助浴、心理咨询、精神慰藉、辅具租赁、适老化改造等;(二)居家养老上门
3、服务内容和价格参照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参考价(附件2)执行。区民政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对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参考价进行动态调整。四、补贴标准服务包补贴标准为100元/月,超过服务包补贴标准外的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服务包补贴不直接发放给老年人,由各镇街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的服务机构按补贴标准提供相应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各类补贴,按照就高的原则享受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服务包补贴不得用于发放现金、购置实物和支付医疗费用。五、申请程序(一)评估。服务对象申请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包之前,应先按照市民政局印发的珠海市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实施办
4、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具体可咨询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照顾需求等级为1-6级的失能老年人方可申请服务包。(二)申请。老年人或家属可以通过“颐养家”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申请,也可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区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在居委会领取,或在“颐养家”微信公众号下载),并按要求提供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表等材料。(三)审核。由居委会进行初审,镇街进行审核。初审和审核工作需在“珠海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完成,每个环节流转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民
5、政局申请复核,区民政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六、服务流程(一)制定方案。各镇街选定的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等级评估结果、服务需求和个人意愿为老年人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二)签订协议。服务对象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形式、收费标准和双方权利、义务等。(三)开展服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协议提供服务。(四)结算费用。政府补贴部分由所属镇街与服务机构按月结算,超出政府补贴部分由个人与服务机构按月结算。七、服务终止(一)服务对象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当享受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失能老人情况发生以下变化的,老人或家属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属地居委会,居委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
6、镇街,由镇街通知服务机构于次月起停止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户籍迁出区;2.居住地搬离区;3.入住养老机构;4.过世;5.其他不符合享受服务包的情况。服务机构发现以上情况的,也应主动报告镇街,停止提供服务。(二)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服务协议。服务对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由服务机构报镇街后,终止服务:1.服务对象患有国家法律规定的甲类、乙类传染病的;2.服务对象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的;3.服务对象违反服务协议的;4.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协议的;5.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的。符合第1.2项情形的,镇街和服务机构可不再受理服务申请。八、经费安排市负担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经费由区民政局
7、按程序报市民政局申请拨付。区负担的服务经费由区民政局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九、工作要求(一)明确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财政资金保障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工作的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和经费预算等工作;镇街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的组织实施、资格审核、服务开展、服务评估和资金清算等具体事务;社区居委会协助做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工作。(二)建立督查机制。各镇街应对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服务质量抽查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应作为服务机构进入与退出机制的重要依据;服务机构应建立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民政、人社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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