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税务筹划》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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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筹划 个人所得税 税务 筹划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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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第一节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税务筹划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税务筹划 一、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一、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依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依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2 2)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乡、镇(含乡、
2、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3 3)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4 4)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得税。(5 5)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
3、征个人所得税。(6 6)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7 7)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8 8)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得税。(9 9)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征个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
4、1010)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11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规定比例提取,)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规定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计入当期的工资、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计入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121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
5、属于本人工资、薪金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如,独生子女补贴、本人工资、薪金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如,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个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不超过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不超过1 1万元的,不征税。万元的,不征税。(1313)个人取得的)个人取得的2020090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地方政府债券是指依据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地方政府债券是指依据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
6、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20135 5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和偿还主体的债券。(1414)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1515)对按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
7、对按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征个人所得税。(1616)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
8、得税。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1717)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1818)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贴、伙食补贴
9、、搬迁费、洗衣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部分;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1919)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免征个人
10、所得税。(2020)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二、利用合理捐赠进行税务筹划二、利用合理捐赠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
11、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30的部分,可以从其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在捐赠时,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在捐赠时,可以在捐赠方式选择、捐赠时间与次数、捐赠投向、捐赠方式选择、捐赠时间与次数、捐赠投向、捐赠额等做必要筹划,在符合法规规定并取得捐赠额等做必要筹划,在符合法规规定并取得合法凭证的同时,使捐赠款得到做大限度扣除
12、,合法凭证的同时,使捐赠款得到做大限度扣除,以最大程度减轻个人纳税负担。以最大程度减轻个人纳税负担。(一)利用捐赠方式选择进行税务筹划n【例9-1】某专家某年9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对外捐赠了5000元。n(1)假如该专家将5000元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捐赠给灾区:n捐赠扣除限额30000(120)307200(元)n该专家捐赠金额为5000元,低于7200元的抵扣限额,捐赠额可以全额扣除。n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0(120)5000203800(元)n(2)假如该专家将5000元直接捐献给灾区的学生,就不符合捐赠扣除的条件,其发生的5000元捐赠支出就不得扣除。此时:n应纳税所得额
13、30000(120)24000(元)n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40003020005200(元)n 由上可知,合适的捐赠方式可以获得明显的节税效应,方案(1)比方案(2)少缴纳1400元个人所得税。(二)利用分次捐赠进行税务筹划n【例9-2】华某是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月工资收入20000元。本月准备向社会福利事业捐赠8000元。如何进行筹划?n 华某允许扣除的捐赠限额(200003500)304950(元)n(1)如果华某本月一次性对外捐赠8000元,则:n本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35004950)2510051882.5(元)n次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3500)2
14、510053120(元)n两个月份合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5002.5元。n(2)假如华某将8000元捐赠分别在两个月进行,本月捐赠4000元、次月捐赠4000元。此时其本月和次月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均为:n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35004000)2510052120(元)n两个月份合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4240元。n由以上两个方案可知,分次捐赠让华某节约了762.5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三)利用捐赠额在各应税项目间分配进行税务筹划n【例9-3】居民纳税人程某在当年6月份取得多项收入,共计74000元。其中,工资收入5000元,中奖收入9000元,稿酬收入10000元,劳务
15、报酬收入50000元。当月想通过社会公益组织对外捐赠15000元。纳税人本月收入属于不同的应税项目,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n(1)程某各项所得的捐赠扣除限额分别为:n 工资、薪金所得的捐赠扣除限额(50003500)30450(元)n 偶然所得的捐赠扣除限额9000302700(元)n 稿酬所得的捐赠扣除限额10000(1-20%)302400(元)n 劳务报酬所得的捐赠扣除限额50000(1-20%)3012000(元)n 可以从各项所得中扣除的捐赠总额为17550元。n 因此,本月发生的15000元公益捐赠可以在本月一次性对外捐赠后扣除。n(2)按照适用税率自高向低分摊时的应纳个人
16、所得税税额n 由于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计税,各项所得的适用税率高低也存在很大差异,在这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3%,偶然所得的适用税率20%,稿酬所得的适用税率14%,劳务报酬所得的适用税率30%。纳税人应该优先将捐赠额分配在适用高税率纳税的所得项目上,以最大程度减轻纳税义务。因此本月的捐赠应该依次分摊在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稿酬所得上,分配的捐赠额分别是12000元、2700元、300元,此时纳税人发生的15000元捐赠可以享受最大的税后所得。n此时各项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如下:n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0(1-20%)-1200030-20006400(元)n 偶然所得应
17、纳个人所得税税额(9000-2700)201260(元)n 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0(1-20%)-300141078(元)n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3500)345(元)n 程某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40012601078458783(元)。(3)按照适用税率自低向高分摊时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如果本月的捐赠依次分摊在工薪所得、稿酬所得、偶然所得,余额分配在劳务所得上,分配的捐赠额则分别是450元、2400元、2700元、9450元,此时纳税人各项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如下: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0(1-20%)-945030-2000
18、7165(元)偶然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9000-2700)201260(元)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0(1-20%)-240014784(元)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3500-450)331.5(元)此时程某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7165126078431.59240.5(元)明显比上一方案的税负增加了457.5元。n因此,一旦发生捐赠的当期纳税人取得的收入属于不同的应税项目时,允许扣除多少就要看如何对捐赠额进行分配了。分类计税方式下,属于哪一项所得捐赠的,就要从那一项应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款项,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适当的将捐赠额分散在
19、各个应税所得项目中,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享受税前扣除,最大程度取得节税效果。n在捐赠扣除中,纳税人需要注意,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对外捐赠允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扣除,其前提是必须纳税人当期取得一定收入。如果本期取得多项收入,捐赠额应恰当地在各项收入中分摊,依次分摊在高税率的应税收入中,以享受捐赠扣除的最大可能值。在对外捐赠时,非公益性捐赠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三、利用附加减除费用进行税务筹划n税法规定,对在我国境内无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以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而在我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20、即工资、薪金所得,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35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部分人员还可以再附加减除1300元费用。n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情况:n(1)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n(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n(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n(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四、利用境外所得抵扣进行税务筹划n税法规定,纳税人从我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21、。即,纳税人在国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该所得按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还应该在我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如果纳税人在国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高于该所得按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我国境外,均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我国境外,均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1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我国境外提供)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我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取得的所得。(2 2)将财产出租给
22、承租人在我国境外使用而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我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得的所得。(3 3)转让我国境外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转让我国境外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我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产或者在我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我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许可各种特许权在我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所得。(5 5)从我国境外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从我国境外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五、利用年金递延纳税进行税务筹划n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
23、3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本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n 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
24、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n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n 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2014年1月1日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2014年1月1日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n 由上可知,目前的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
25、的规定,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环节,参保者均可享受递延纳税的好处,相当一部分参保者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n 需要注意的是,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二节第二节 不同收入形式的税务筹划不同收入形式的税务筹划 一、利用均衡发放工资、奖金进行税务筹划一、利用均衡发放工资、奖金进行税务筹划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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