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2).doc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2).doc》由用户(淡淡的紫竹语嫣)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2 职业 卫生 管理制度 汇编
- 资源描述:
-
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现行版本:A 2011-07-26 发布 2011-07-26 实施 发布 目次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相关文件 6 相关记录 1 目的目的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场所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3 职责职责 3.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工作负责。 3.2 安全保卫部 3.2.1 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3.2.2 负责职业性定期体检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3.2.3 编制企业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健康查体年度工作计划。 3.2.4 制定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5 协助上级部门组织职业中毒、职业病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3.2.6 负责对所有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定点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档案。 3.2.7 负责新进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的把关;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 其所禁忌的作业;告知新进人员本厂职业危害因素;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 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 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2.8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
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 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3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并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 作实施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4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4.1 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申报 4.1.1 各生产单位应对本单位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 (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 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进行申报,申报的结果在公司安生部备案。 4.1.2 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后, 每年及时、 如实将职业危害因素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接受其监督检查。 4.1.3 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
4、报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4.1.4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 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 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1.5 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 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1.6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
5、有相应资质的 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 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 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 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1.7 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向原申报机关申请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 起 30 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 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3)单位名称
6、、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 进行申报。 4.1.8 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申 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4.1.9 本公司所涉及职业病目录中的职业病种类:(10 大类 115 种) 1、粉尘类; 2、化学物质类;(硫酸) 3、物理因素;(噪声) 4、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硫酸可导致皮肤灼伤) 4.1.10 应按照规定向员工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 断改善工作条件。 4.1.11 严格执行员工上岗前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 转岗职业卫生培训。 4.1.12
7、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4.1.13 认真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4.1.14 对车间岗位落实职业病防治防护措施不力,对个人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 品,应及时纠正、整改。必要时给予处罚。 4.1.15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 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做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 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4.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4.2.1 对新进和离岗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后职业健康检查。 4.2.2 由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