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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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 管理中心 安全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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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公司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大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消防制度 01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02 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 03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04 物管中心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05 员工消防培训制度 第二部分:治安保卫制度 01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02 静楼制度 03 自用房安全管理规定 04 员工出入口管理规定 05 禁止推销的规定 06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07 货物出门查验制度 第三部分:大厦日常保安制度 01 拣拾物品管理规定 02 停车场管理规定 03 钥匙使用管理规定 04 紧急备份钥匙管理规定 05 境外商客管理规定(涉外管理要求) 06 会客制度 第四部分:岗位防火管理规定
2、 01 弱电机房防火制度 02 电话总机房防火制度 03 电传、打字、复印室防火制度 04 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05 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06 锅炉房防火制度 07 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防火制度 08 天然气调压站防火制度 09 危险品库防火制度 10 车库、车场防火制度 11 更衣室防火制度 12 库房防火制度 13 餐厅防火制度 14 中控室防火制度 保安部内部制度 第一部分:巡检制度 第二部分:保安部管理规定 01 警队纪律规定 02 警队警容风纪规定 03 对讲机使用规定 04 电警棍使用规定 05 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06 华星大厦升降旗规定 07 保安宿舍管理规定 08 消防中控室管理规
3、定 09 保安部资料、文件管理规定 10 交接班管理规定 11 警员巡逻操作规程 第三部分:应急预案 01 消防应急预案 02 关于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流氓滋扰的应急预案 03 客户投诉丢失财物问题的应急预案 04 发生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 05 对爆炸事件的应急预案 06 对抢劫、凶杀、绑架等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大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消防制度 01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大厦、客户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大厦的特点,特制定本规 定。 1.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保证安全。人员离开电
4、气设备时须将电源切 断。 2. 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 申请维修或更换。 3. 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丝。除工作需要 获得批准外,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 4. 禁止在电源插座和配电装置周围, 堆放易燃物品, 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5. 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头和开关不得断线、老化、裸露和破损,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用 电线路。 6. 变配电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加热设备,通风要保持 良好。 7. 库房宜采用 60W 以下的白炽灯,与物品较近灯具应加玻璃罩和金属网加以保护
5、,照 明灯具应布置在主通道或垛距上方。 8. 库房保管员在离开库房前,应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任何火险隐患时方可离开。 9. 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明火,库房内的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垛与垛的距离应 符合要求,留出适当距离,库房主通道的宽度应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0. 化学物品及压力容器应单独设置库房。 11. 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 完好有效。 12. 物管中心每个员工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准损坏、阻挡和擅自移动消防设备 器材,不准私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13. 如需占用大厦周围消防车通道及停电、停水及切断
6、通讯线路时,必须通知保安部门和 工程部。 14. 大厦内所有人员,均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通道)。 15. 严禁在大厦内各公共区域、电梯轿厢内、施工区域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16. 大厦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到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开具动火 证。 17. 动火时,现场设专人看管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操作人必须持有专业操作 证书。 18. 大厦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 禁止储存易燃、 易爆化学物品, 如需存放, 必须做到专库、 专放、专人管理。 19. 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保 安部门及时报告
7、。 20. 大厦内的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火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测 试,发现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21. 工程人员定期对大厦内燃气管道、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泄漏要及时维 修更换。 22. 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工程人员要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设备和 用具。 23. 工程部对避雷装置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于当年六月十五日前完成,以确保避雷装置 的载体在雷雨季节安全无损。 24. 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值班员要认真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 火警信号。 25. 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保安部报警, 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抢救人
8、员和物资,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26. 物管中心保安部门发现火险隐患,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 27. 保安部门有权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并提交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做 出处罚。 02 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 1.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每半年进行抽测检验一次。 2. 消防联动系统每半年测试检修一次。 3. 室外消火栓每年保养两次,水喷淋每季度进行末端放水试验。 4. 轻便消防器材每年进行一次检修保养。 5. 消防电梯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试。 6. 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系统,通信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试、检修。 7. 疏散指示灯每月检查、维修一次。 8.
9、各部门对所管辖范围的消防设备、 设施和器材, 必须设专人管理, 经常保持完好有效,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部。 9. 工程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换,并设专人负责,并将运行状态报物管 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10. 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占用、堵塞。 03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予物质、精神的奖励,事迹特别突出 的给予重奖。 1. 为保护大厦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积极扑救火灾,使大厦和人员生命财产免受重大 损失的。 2. 严格执行大厦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经常坚持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 特别是重大隐患,有突
10、出成绩的。 3. 在市消防部门和大厦保安部的安全检查中, 对全年无一次不合格的部门给予集体奖励。 4. 对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人或事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避免 了事故,减少损失,且事迹突出的。 5.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为大厦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6. 对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坚持经常检查、保养和维护,保持灵敏有效,全年无丢失,无 损坏成绩突出的。 7. 热爱消防工作,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模范遵守大厦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 防法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绩突出的。 8. 其他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 (二)凡构成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
11、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送公安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违反大厦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2. 凡在施工现场和禁止烟火的区域、 部位吸烟或点火的, 对当事人罚款 50 元-100 元 。 3. 违反用火审批制度, 私自使用电、 气焊或动用其他明火的, 对当事人罚款 100 元-200 元。 4. 违反电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要求进行焊割作业或无证上岗操作的,对当事人和部 门领导各罚款 100 元。 5. 未向保安部申请并登记备案,擅自添置、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和电热器具等 电热设备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对该部门罚款 100 元-200 元。 6. 非电工人员私拉乱
12、接临时用电线路,对当事人罚款 50 元-100 元。 7. 电工、司炉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未经有关部门正式培训,无专业证书而独自上岗 操作的,对部门罚款 100 元-200 元。 8. 随便堆物堆料,堵塞安全通道或紧急疏散口的,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清除外,并对当事 人罚款 50 元-100 元。 9. 使用煤气灶具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 50 元-100 元。 10. 因违反防火安全制度、消防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或因疏忽大意,玩忽职守而造 成火警、火灾事故的,对当事人罚款 1000 元-300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11. 私自动用、移动、埋压圈占、阻挡或损坏消防器材、消
13、防设备和报警设备的,责成当 事人立即整改,并对当事人或部门罚款 50 元100 元。 12.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和报警设备的,对当事人罚款 1000 元,并视情节赔偿 全部或部分损失,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13. 消防器材因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对责任人视情况进行罚款或赔偿处理。 14. 各部门存在的火险隐患拖延不解决或超过火险隐患通知书所规定的整改期限, 对主管 负责人罚款 100 元-200 元,因火险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火警或起火事故的加重处罚。 15. 凡部门所属部位发生起火事故隐瞒不报, 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罚款500元-1000元。 16. 对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酌情处罚。
14、17. 上述奖励和处罚,由保卫部门提出,经行政办公室核实,上报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批准后实施。 04 物管中心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物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做到 防火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一)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由物管中心主任及各部门经理组成,全面负责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 其职责如下: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 2. 将防火安全纳入经营管理工
15、作中,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 结、有评比、有奖罚。 3. 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部署,有针对性的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4. 组织大厦级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火险隐患的单位、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单。 5. 对大厦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 组织本大厦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组织的管理。 7. 指导、监督对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使用、保养和管理工作。 8. 发生火灾、 火险事故时, 组织指挥义务消防人员扑救, 负责查明原因, 提出处理意见。 (二)各部门防火负责人职责 各部门防火负责人由各
16、部门经理担任,其职责如下: 1. 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指示和消防管理规定,布 置、检查、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2. 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使员工不断提高防火意识,掌握灭火技能。 3. 建立健全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4. 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落实。 5. 经常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到落实制度,消除隐患。 6. 对本部门区域设置的各种消防设备、器材要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保养、检查,对发 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7. 发生火灾时,要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及时报警,组织人员疏散,保
17、护火灾 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8. 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情况要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对合理化建议要给予重视,积极采 纳。 (三)员工防火职责 1. 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权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 3.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损坏。 4. 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按命令疏散。 5. 积极参加大厦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 (四)义务消防组织 物业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以达到“自防 自救”的目的,义务消防队受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由保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 责如下: 1. 遵守执行消防法规及中心消防
18、管理规定。 2.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达到“两知三会” ,即:知防火常识,知灭火常 识,会报警,会疏散,会协助救援。 3. 经常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 4. 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5. 发现火情,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 6. 制止一切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保安部汇报。 7. 积极参加大厦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 05 员工消防培训制度 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1. 员工上岗前,在行政办公室的组织下,经保安部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器材使用的 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 每季度定期对义务消防员进行专业培训。 3. 定
19、期采取各种形式对中心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第二部分:治安保卫制度 01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规定一、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保证写字楼客人和物管中心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在写字楼工作的每位物管 中心员工都要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工作守则和治安防范措施: 1. 遵守物业管理制度和各部门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 和防护工具。 2. 熟知各部门及本岗位的安全状况,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 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3. 遵守有关吸烟的管理规定,严禁随意乱扔烟蒂、火柴棒。 4. 严禁藏匿或携带枪支弹药、剧毒物
20、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写字楼,发现以上物品及行 为,员工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或保安部。 5. 保护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位员工的责任, 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部门主管或值 班人员,并积极协助部门经理、值班人员、保安部排除险情。 6. 员工不得在写字楼内擅自向客人及员工贩卖、 索取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 事。 7. 员工不得在写字楼内聚众闹事,煽动及参与殴斗事件及与客人进行淫秽性交易。 8. 员工当班时禁止喝酒,服用毒品、麻醉剂、兴奋剂等。 9. 员工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自配钥匙打开客用及办公区域房门, 不得私撬更衣柜和私 配钥匙。 10. 员工不得擅自动用、挪用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工具
21、。 11. 员工发现火情火警后,无论大小,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2. 报火警电话(内部号码: ) ,电话报警要讲明火警的具体地点、火势大小、燃烧 物品、报警人姓名和部门。 13. 利用现场灭火器材积极灭火。 14. 在失火区域关闭所有门窗。 15. 听从物管中心消防人员和有关领导的指挥,若火势蔓延,应协助和指导客人及有关人 员由防火通道撤离现场,切勿使用电梯。 16. 所有员工均不得携带任何行李、衣物、包裹物品等进出写字楼,应主动出示证件,接 受保安人员检查。保安人员在写字楼区域内有权随时检查员工所携带的包裹和工作证件。 二、各级人员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二、各级人员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1. 物业
22、管理中心主任 物管中心主任是物管中心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领导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依靠群众,实行“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工作方针;教育员工遵纪守法,把治安保卫工作 纳入物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定期组织对全大厦的安全检查,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听取各部门治安保卫工作汇报及制度落实情况。对安全隐患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发生一般案 件或违法行为时迅速组织力量侦破,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工作。 2. 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把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部门的议事日程, 落实和完善本部门的安全制度及措施,防
23、止发生各种治安责任事故。经常组织部门有关人员 对本部门所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向物管中心主任汇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状况,遇有突 发事件时领导本部门人员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并做好组织工作。 3. 主管(专业工程师) 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落实本专业安 全责任制,经常检查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向部门经理汇报。在抓好业务的同时做好治安 保卫工作。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坚持治安保卫工作的日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本班组的 岗位责任制和治安保卫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负责本班组设备、物资和各类票证的安全 管理。 4. 员工 员工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行物管中
24、心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岗位安全责任 制,时时注意观察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治安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解决。 02 静楼制度 为了加强大厦的安全管理,保障入驻各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订此制度。 1. 大厦正常办公时间为 8:0017:00,静楼时间为:22:008:00,楼内各公司人 员不得在楼内住宿、过夜。 2. 楼内公司如需在 22:00 后加班,应到物管中心客务部办理加班申请手续。 3. 大厦巡逻警员于每日 22:00 开始巡逻各楼层,对未办理加班申请手续而未走的公司 人员,予以提醒,并督促其尽快离开大厦或到值班经理处补办加班手续。 4. 大厦巡逻警员根据客务部提供的各公司加班表,对超时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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