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船舶买卖合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租赁物买卖合同(直接租赁)-《民法典》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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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 最新 船舶 买卖合同 中国 海事 仲裁委员会 商品房买卖合同 补充协议 租赁 直接 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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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买卖合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适用于:二手船舶买卖。 甲方(卖方)向乙方(买方)出售二手船舶,乙方支付定金与船款。 合同编号: 甲方:法定地址:营业执照号:乙方:法定地址:营业执照号: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购买“ ”轮(以下简称“该轮”),并达成如下协议:1.船舶概况船名: 船型: 船籍港: 船级: 总长: 型宽: 型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吃水: 呼号/登记号: 建造厂家: 建造日期: 2.产权/经营权 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该轮的全部产权。 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3.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 4.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
2、签定后的 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方式将人民币(或美元) 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的帐户。帐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人民币(或美元)帐号: 5.付款 乙方应在实际交船前的 天将剩余船款人民币(或美元) 及剩余油款汇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银行,并将银行凭证交给甲方。6.验船 乙方已于 年 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验船,并同意按验船现状接船。7.交船时间和地点 交船地点: 交船期限: (由甲方选择)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 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不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
3、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保后,必须在 天内接船。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漂浮状态,甲方按该轮现状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乙方。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 。 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8.备件和燃料 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
4、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并一次性付清。9.文件 交船时,甲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该轮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将其现有的该轮的其他技术文件及时交给乙方。 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文件(如有)等应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文件不提供复印)。 交船时,甲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乙方:一、授权书;二、普
5、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甲方应在交船后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同时,乙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甲方: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授权书;三、乙方办理该轮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10.债务在交船前,甲方承诺该轮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随船债务。11.费用的约定 交船前,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船后,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乙方应办理该轮所有权登记,其费用各自承担。12.船名和标记 该轮移交后,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烟囱标记。13.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
6、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 %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 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 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 %计算)。14.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 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 %计算)。15.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
7、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16.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我国有关法律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17.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传真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甲方代表:日期: 年 月 日乙方:乙方代表:日期: 年 月 日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要点:本文本适用于出售方为房地产公司的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倾向于保护出售方。请使用时根据实际予以完善调整。出卖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买受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的约定不一致的,则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一、买卖双方同意按产权登记面积及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最终结算本商品房价款,结算房价款与本合同约
9、定的价款不一致时,按多退少补处理,双方互不因此追究对方责任。二、根据本合同之约定,出卖人要给买受人寄发有关通知等文书的,均应按该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收信人名称,以邮政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形式发出。买受人通讯联系地址、电话等如有任何变化,均应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因此而导致迟延或不能送达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从发出之日起计算第三天(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论买受人或其授权代表是否实际收到该通知,即视为买受人收到该通知之日,亦即视为该通知已于是日送达买受人。如买受人拒绝提供通讯地址,致出卖人无法使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则视为买受人免除了出卖人的送达义务,采取自取方式,因此而导致延迟或不
10、能送达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三、买受人以银行贷款按揭或公积金贷款按揭方式支付房款时,在出卖人承担还款担保责任期间,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而导致银行向出卖人划扣相应款项时,买受人除应在出卖人被划扣之日起 日内偿还出卖人全部被扣款项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向出卖人支付被划扣款项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如买受人拖欠银行贷款累计达3个还款期,或致使银行要求买受人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在出卖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后,可将该商品房另行销售,买受人应赔偿出卖人的损失,并按合同房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放弃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由出卖人单方办理备
11、案注销手续。对于买受人已付的房款,扣除代偿的贷款本息和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及出卖人其他损失后如有余额,由出卖人据实返还;若不足应由买受人补足。四、买受人以银行贷款按揭或公积金贷款按揭方式支付购房款的,若因买受人自身的原因造成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拒绝为其提供购房贷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扣除购房款总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后,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余款,同时收回相关资料;出卖人若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权对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交房时间、产权证办理时间等事项另行与买受人签订补充协议。五、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办产权证的,买受人必须于交房款同时交纳
12、有关办理产权登记的所有税费及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材料,同时根据实测面积对所有款项进行结算,以确保产权证的及时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负全部责任。买受人若不能按期交纳有关税费、不能按期提交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资料或不能按约结算,出卖人有权依据买受人迟延的时间,相应顺延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出卖人向产权登记机关交付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的时间。买受人采用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必须委托出卖人办理契税缴纳、产权证、国土证等相关手续。六、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若买受人要求退房,如出卖人同意退房,则买受人按照房款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的,则继续履行本商品房买卖合
13、同。七、房管部门提供房屋实测面积后,若买受人因对面积存在误差而要求退房的,买受人须于收到实测面积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出卖人书面提出,买受人逾期提出退房要求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房权利。买受人因出卖人逾期交房要求解除合同的,须于约定期届满后30日内提出书面退房要求,否则视为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八、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已经具备第八条所规定的交房条件,买受人单方面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影响其入住而拒绝接受房屋的,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交房时间起15日内提交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正式的检验报告,若检验报告认定存在不合格,出卖人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否则视为该商品房不存在影响买受人入住的问题。
14、买受人仍拒绝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履行相应收房义务的,视为出卖人已经按约交付房屋。九、双方确认:出卖人关于本项目的广告、销售楼书、影视宣传片、样板房、沙盘、模型及其他关于本销售楼盘、销售房屋的宣传资料对本销售楼盘、销售房屋之环境、景观、绿化、建筑物形态以及室内装修、家具、家电、饰品所作的描述仅作为买受人了解本销售楼盘、销售房屋和自行装修时参考之用,并非本销售楼盘、销售房屋的交房标准。最终交房标准以主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为准。十、出卖人承诺按国家有关规范保证商品房质量,如出现质量事故由出卖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十一、出卖人承诺按期按质将商品房交与买受人并按约定交付办理产权证书所需资料,如
15、因公共管理部门原因(指政府及水、电、市政等从事公共事业的单位的原因等)所致延误时,双方另行友好协商重新确定时间,但出卖人须出具合法有效之证明。十二、出卖人按国家规范对商品房进行规划、设计;并在合同约定和国家、政府规范要求范围内承担所出卖商品房的保修责任。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周边环境(包括周边公建、学校、写字楼、商业、市政道路、工厂、配套设施等生产生活环境)已充分考察和知悉,入住后承诺对周边环境现状不持任何异议。十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内以下部分所有权归属如下:1.地块内车库、车位(含地下停车场及独立的自行车车库、汽车车库)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2.地上车位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
16、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3.地块内会所、配套幼儿园的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4.买受人可有偿取得上述物业的使用权。十四、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特殊原因还包括为配合政府、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发布的命令、活动以及其他直接影响项目进展之政策要求而影响工程进展的。十五、买受人同意为公共利益需要各种管道管井线缆穿越买受人所购房屋,买受人同意不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十六、买受人承诺不对外立面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不做各式防盗门(网)、卷帘门(网)、防盗窗(网)、封闭原非封闭阳台(通道)等,否则出卖人或物业公司有权拆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导致的消防等部门的罚款也由相应买受人无条件承担。十七、买受人承诺装修
17、、及装修后的消防等各项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完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若因装修造成罚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八、以下项目未含在房价内:公共维修基金及其他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政府规定的税费按规定向买受人收取;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天然气等由买受人自行报装,若有初装费或配套费由买受人自理。十九、本物业实行交付使用后将实施物业管理,买受人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二十、出卖人如实告知:本商品房所处楼座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经由出卖人向银行设立贷款抵押。出卖人承诺,上述抵押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前解除,如在上述时间内未能解除抵押,致房产证不能办理的,买受人不要求退房的,自房屋交付后第九个月起至解除
18、抵押之日止,按照已付房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退房的,出卖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二十一、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的,由买受人购买的该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二十二、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出卖人、买受人双方附签。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签订地点: 省 市 区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 年 月 日乙方(签字或盖章):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租赁物买卖合同(直接租赁)要点: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以买方身
19、份向卖方直接购买租赁物。承租人以最终用户身份确认租赁物的购买、交付等信息。甲方(买方/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卖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丙方(最终用户/承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一部分 买卖合同专用条款设备即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详见附件。购买总价1.为卖方将设备送至设置场所的价格,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增值税 元,不含税金额 元。2.购买总价包括:设备出厂价、仓储费、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的一切费用、设备收回保修服务的全部费用、所有随机装箱的零件及人工费用,但易耗品除外。融资租赁合同由买方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编号: ,即本合同正文所指的租赁合同。装运地
20、交货地点设置场所交货期限免费保修期价款支付方式卖方指定收款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融资租赁关系说明买方、卖方、最终用户之间是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买方为出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独立、完整的所有权,最终用户为承租人,是租赁物的使用人。卖方和最终用户承诺:1.就租赁物,卖方和最终用户之间不存在前述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以外的其他任何关系,包括不存在投资分成等关系;2.卖方和/或最终用户如违反前述承诺,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和租赁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用户应立即付清合同编号: 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和未到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卖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3.此外,卖方还需另外立即向买方支付本合同购买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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