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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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020 年国家开放年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期末考试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期末考试 试题及答案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结构固定 化;二是(A)。 A.用语成文化 B.文字固定化 C.语言形象化 D.用语法律化 2.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的(B)。 A.预审文书 B.侦查文书 C.立案、破案文书 D.强制措施文书 3.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C)。 A.立案报告 B.侦查工作方案 C.立案决定书 D.立案报告表 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理由是判决的(D)。 A.基础 B.中心 C.依据 D.灵魂 5.第一审民
2、事判决书的理由由两部分构成,即(C)。 A.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事实 B.判决的理由和判决的主文 C.判决的理由和所适用的法律条文 D.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证 据 6.公证书签署人员应写(A)。 A.公证员 B.助理公证员 C.主任公证员 D.副主任公证员 二、筒答题 7.依审判程序的不同,行政裁判文书可分为哪几种? 答:按照审判程序的不同,行政裁判文书可以分为:第一审行政 裁判文书、第二审行政裁判文书、再审(审判监督程序)行政裁判文 书。 8.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1)案 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3、、 适用的法律和理由;(3)判决结果和 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 9.简述侦查文书的概念及功能。 答: 侦查文书, 是指公安机关 (含国家安全机关) 参与刑事诉讼,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 的文书总称。公安机关的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参与刑事诉讼,实施 法律的工具; 是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和当事人开展侦查或作出处理决 定的文字凭据;是公安干警办案活动和过程的忠实记录。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民事上诉状。 乾元公司与李耳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9 日签订借款合同 一份。 合同主要约定:李耳
4、公司向乾元公司借款 500 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 借款期限自 2013 年 8 月 9 日至 2013 年 11 月 6 日;借款利率为月息 千分之二十六;借款人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月结息,结息 日为每月的 20 日,若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还息日不在结息日,则未 付利息应利随本清;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 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借款人未履 行所列任何一项义务的属于违约等。2013 年 8 月 9 日,金日公司与 乾元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一份,主要约定金日公司为李耳公司 的上述 500 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含借款本金、利 息、罚
5、息以及乾元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款费用、诉讼费用、保 全费、律师代理费等其它费用等。乾元公司认可李耳公司陆续归还过 部分利息,双方确认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李耳公司未归还乾元公 司的借款本金为 500 万元,未支付利息为 95 万元。 乾元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李耳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 500 万元,支付利息 95 万元(利息计算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判 决其按照约定利率承担利息至还款日; 2.金日公司对以上借款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连带清偿借款本息;3.李耳公司、金日公司共同承担本 案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一审法院认为: 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
6、进行答辩并 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中,金日公司经该院 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应视为放弃了答辩与质证的权 利。2013 年 8 月 9 日,乾元公司与李耳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李 耳公司收到了乾元公司的 500 万元借款后,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乾元 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 现李耳公司未依约归还借款本金和 支付利息已经构成违约, 故乾元公司诉求李耳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和利 息,该院予以支持。庭审中,乾元公司和李耳公司均认可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李耳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 500 万元,利息为 95 万元,该院对此予以确认。对乾元公司诉求的 2014
7、 年 6 月 30 日以后 的利息,因双方约定的利率过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乾元公司诉 求超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该院依法不予支持。 金日公司自愿对乾元公司和李耳公司之间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在李耳公司未能履行借款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承 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乾元公司诉求李耳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庭 审中没有提出明确的诉求数额和相关依据,亦未向法庭提交相应证 据,故对乾元公司的此项诉求,该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一审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 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四十四条之规定, 作出省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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