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经理培训课程之五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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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经理培训课程之五 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担保法和合同管理办法n方仲炳招标投标法、担保法、合同法n法律名录:n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担保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保险法等n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n司法解释n招标投标法是签订合同的程序法,担保法是保证合同执行的法律。合同法的特点n99年10月1日生效,共23章,428条。n形式特点:n1,三法统一,简便科学;n2,专家起草,广泛征求意见;n3,条款多,内容较全面;n实质特点:n1,根据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减少了政府的强制性规定,赋予当事人较大的自由和平等;n2,由于国家监督力度减弱,故合同风险大,要求合同当事
2、人加强合同管理n3,妥善处理鼓励交易和保证交易安全之间的辨证关系,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如代位权、撤消权等n4,借鉴了国外关于合同立法的成功经验;如缔约过失责任、表见代理、不安抗辩等。合同概述n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n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协议适用劳动法)n主体平等性n内容经济性n合法性合同的分类n按照合同在法律上有无名称,可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n按照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n按照合同存在的形式,可分为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电子合同等 n按照合同双方当
3、事人权利义务的关联性,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n按照合同能否独立存在,可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n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n平等原则。(第3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n自愿原则。(第4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n公平原则。(第5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n诚实信用原则。(第6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n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第7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n合法的合同优先原则:(第8
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订立程序n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特点: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n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承诺n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n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n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n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
5、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n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合同订立的特殊途径-招标投标n我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生效,共6章68条,主要适用于国内工程项目、成套设备采购和服务。目前工程类招标最多。n招标原则:n强制招标与自愿招标结合的原则;n公开、公平、公正原则;n对招标人权力合理限制原则。强制招标范围n(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
6、全的基础设施;n(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n(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n(四)国家融资项目;n(五)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规模标准n上述各类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n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n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的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n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的人民币以上的;n4,单项合同估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n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
7、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设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招标种类n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n公开招标也叫无限竞争性招标。它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投标,并从中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n公开招标的好处是能够在较大范围内选择中标人,从而体现优胜劣汰、择优录用的招标本质,但公开招标需要的费用大、时间长。邀请招标n邀请招标也叫有限竞争性招标,它是招标人以邀请招标书的形式邀请特定的三家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投标的活动。n邀请招标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因技术专有、复杂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
8、建设规模小、工程项目要求的技术水平低;3,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如有些军工项目需要保密。招标投标法没有解决的问题n评标委员会的人选问题。n评标委员会与评标领导小组的关系问题。即评标领导小组的权力问题。n评标的时间问题。n招标投标的费用问题。n串通投标的取证问题。n招标投标异议问题。缔约过失责任n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n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n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n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n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有欺诈、腐败及其他严重违反投标承诺的行为,可能导致投标保证金
9、被没收。合同的形式n书面合同:文本合同;往来信函;传真件;会议纪要;谅解备忘录;报价单;出库单;各种协议等。n口头合同:当事人无疑异或者有其他证据。n其他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商务)。1,无纸合同;2,通过计算机自动撮合;3,无须签字盖章;4,有第三方网络经营者参与。n事实合同或者默示合同。格式条款或者格式合同n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n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n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
10、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n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合同的文本结构和语言特征n从文本结构上分为首部(合同名称、编号、当事人法律地位和名称)、主文(合同主要条款)和尾部(签字盖章、合同签订地、电话、联系人、签订时间)三部分。n部分合同有合同附件n合同的语言应当具有准确性、周密性、简洁性和通俗性的特点。合同主要内容n内容为: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
11、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n由于合同的种类和复杂程度不同,合同内容千差万别。审查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n只有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能审查合同: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合同涉及的技术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外语知识、贸易知识等。n审查合同要全面、认真、仔细。n形式上有无语言表达不规范、错别漏字、名称是否相符、大小写是否一致。n内容上是否完整,主要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合同约定是否可行,风险预测和规避措施等。n审查记录和责任。首部n合同名称n当事人法律地位n当事人名称n法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营业执照号码,银行帐号,外国法人的要用原文。n自然人:姓名,性别,
12、年龄,职业,住址,身份证号。n委托代理人合同首、尾部常见的问题 1,合同名称与内容不符;n2,签订合同当事人不具备主体资格;n3,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与相关文件记载不一致或者首尾不一致;n4,错别字。标的n标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n可以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有:n任意流通物(不可分物、主物和从物)n限制流通物(如文物、金银等贵重金属、外币)n财或者货币n工程项目n知识产权和其他智力成果n劳务不能作为合同标的n非法取得的物品或者没有合法审批的项目。n违禁品:如毒品,枪支,假币、假药、淫秽物品等n人口及人的身体器官n珍稀动物及其制品,珍惜植物及其制品,公章,营业执照,各种证件n所有权不明
13、的物品n其他物品。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数量n数与量的结合n关键的数字应当用大写n计量符合法定单位。n以上、以下等是否包含本数n尽量避免出现大约、左右等模棱两可的字词;n关于“溢短装”问题。质量n标的物应当有质量标准。n国家标准产品可以简称国标代码,没有强制标准的,还可以采用样品封存的方式。n国家有强制标准的,必须达到强制标准。n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标准的,按照强制标准执行;没有强制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n应当约定产品的包装质量。n应当约定质量验收和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产品质量法的要求n产品的内在质量要求:n(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14、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n(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n(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的包装质量要求n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n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n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n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n
1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n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n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n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n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n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价款或者报酬n数额和币种的约定符合价格法和货币管理相关法律规定。n价款包含的具体内容:成本、费
16、用、税金等。n支付方式符合法律规定。n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n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算;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n可以是一次履行,也可以是分期分批履行。但履行的期限应当具体到年、月、日甚至到时。可以约定履行的最早期限或者最晚期限。n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
17、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n履行地点由双方商定。没有商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n履行方式:自己履行和他人代为履行;实物交付、货币交付、银行转帐、送货上门或者自己提货等。违约责任n继续履行n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三包责任)n违约金: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总数违约金和比例违约金;违约金的比例;违约金的方式;违约金的性质n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的确定n定金:n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的冲突。争议解决的方式n仲裁:有明确的仲裁机关n涉外仲裁n诉讼:民诉法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
18、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n不得排除对仲裁和诉讼方式的选择。n具体内容见“经济纠纷解决”。合同的文本和生效n合同以什么文本存在n文本的法律效力n文本的保存n签字盖章后生效n在当事人作出一定的行为后生效n经过公证或者见证后生效n登记或者备案后生效免责事由n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n一般包括战争、国家关系、罢工、洪水、地震、海啸、雪崩、泥石流等。n需要特别注意的:国家政策调整、市场行情变化、高温、低温、干旱、大风、虫灾、流行疾病等。n当事人迟延履行后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n造成对方人
19、身伤害的不能免责。n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不能免责。担保的特征和作用n担保是指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设立的又一种权利义务关系。n担保的特点n附属性(从属性)。n预防性n合法性n选择性n作用:鼓励交易、预防违约和保证债权人利益。保证n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第三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担保.n保证担保的特点:1,无须保证人实际出钱或者出物,只须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即可;2,保证的效力以保证人的资产和信誉为前提。n保证人资格:代位履行能力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有财产、能强制执行)n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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