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民法-上政-专升本-笔记-整理.doc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整理)民法-上政-专升本-笔记-整理.docx》由用户(2023DOC)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整理 民法 笔记
- 资源描述:
-
1、民法(S)必考/非常重要(A)重点(B)一般了解(C)/skip随便看看*难点?不确定N分数第一章 民法概述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一、 概念二、 调整对象第二节 民法的渊源一、 直接渊源 二、 间接渊源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 P21一、 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关系)的结果。二、 特征(A)1.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2. 民事法律关系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的社会关系。3. 民事法律关系是受民法支配的法律关系。三、 分类(一) 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关系1. 标准:(内容)民
2、事法律关系是以物质利益为内容还是以人格、身份利益为内容为标准进行的分类2. 概念:?3. 意义 确认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力主体是否可以转让权利 确定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违反义务时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二) 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1. 标准:权利主体行使和实现权利的不同特点2. 概念:(1) 绝对权法律关系:不需要义务人的协助,权利人即可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2) 相对权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主体必须通过义务主体的协助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3. 意义: 确定每种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主体的范围。 确定每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行为方式。(三) 单一法律关系与复
3、合法律关系1. 标准:民事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2. 概念:(1)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人格权)(2) 符合民事法律关系: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身份权、继承权)3. 意义:正确适用民法规范,合理确定义务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四) 权力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1. 标准:民事法律关系形成和实现的不同特点2. 概念:(1) 建立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由民事主体的合法行为形成的、权利义务能够正常实现和履行的民事法律关系。(2) 保护性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不合法的行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3. 意义:突出了对公民自觉遵守民事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4、使人们自觉实现建立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减少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四、 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P25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条件。任何一种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一) 主体A. 定义:又称民事权利义务主体或民事主体,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二) 内容A. 定义: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所承担的义务。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三) 客体A. 定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B. 内容:1.物(财产) 2.行为 3.智力成果 4.人身利益 5.权利五、 变动(一) 概念(二) 民事法律事实A. 概念B. 分
5、类第四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商法劳动法民法第五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P15 概念 论含义 简平等原则 (A)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1. 任何民事主体在民法上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2. 任何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都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3. 任何民事主体依法取得的民事权益都受同等的法律保护。自愿原则 (A)*即意思自治原则?1. 意志自由2. 自己责任私权神圣原则 私权受法律的特别尊重和充分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第二章 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 主体 自然人 P94(一) 定义: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人。(二)
6、 住所1. 定义:自然人长久居住的地方,是自然人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基地和中心场所。2. 居所:自然人为特定生活目的而居住的场所,是住所之外的居住地,一般没有久住的意思。3.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4.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之后,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治疗除外。无经常居住地时,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三) 民事权利A. 民事权利能力 P971. 概念: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 特征:广泛性 平等性 不可转让性3. 始终:始于出生,终于死亡。(1) 出生: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其他证明(2
7、) 死亡: 宣告死亡(推定死亡) 自然死亡(生理死亡)a. 医院中死亡:医院方面证明b. 家中死亡:户籍机关证明c. 他杀:国家有权机关判定d. 事故:法院推定e. 都有继承权的人同时死亡,不能确定死亡顺序的时候(如夫妻)1.无继承人者推定先死2.都有继承人,推定长辈先死3.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B. 民事行为能力 1. 概念: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 特征:?3.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划分:(分析优先考虑:年龄、精神状况)(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a.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b.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人。(劳动收入=职业性收入;主要生活来源=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a.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b.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 无民事行为能力a.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b.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c. 特例:1.纯受益行为 2.日常细小行为(买文具)C.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关系区别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功能不同能力是享受权利的资格权力是享受权利的形式来源不同能力是法律规定权利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决定转让权能力不许转让权利原则上可以转让范围不同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享受权利没有义务D. 民事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的关系 权利能力是行为能力的前提和基础, 权利能力是
9、自然人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每个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均平等的享有权利能力,而行为能力需要达到一定年龄并且精神正常才可享有。(四) 监护P101(1) 概念: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A)(2) 监护人的设立 102-3 (A) 法定监护: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w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3) 监护人职责 保护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其财产或在其财产上设定负担。 (A) 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10、(参考二十三章第七节)(一)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A. 宣告失踪 P105 (S)1. 概念: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依法定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2. 条件:简 下落不明满两年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3.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选 案 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 追索失踪人的债权。B. 宣告死亡 P1061. 概念: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依法定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S)2. 条件: 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a. 离开居住地失踪的,失踪次日起满4年。b.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
11、从事故之日起满2年。c.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a. 配偶(申请权利依次减小)b. 父母、子女c.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d. 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3. 后果 权利能力终止,主体资格丧失。 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自然终止。 个人财产转化为遗产,继承开始。二、 法人 P112(一) 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S)论 案(二) 与自然人相比法人的特征:(S) 论 案 1. 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2. 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3. 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
12、4. 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 分类 (A)A. 传统民法的法人分类(1) 公法人和私法人(2)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3) 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4) 集团法人和独任法人B. 我国的法人分类(1) 企业法人(2) 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四) 民事能力A. 民事权利能力1. 概念2. 特点B. 民事行为能力1. 概念2. 特点(五) 法人的成立、变更、终止与清算A. 成立(1) 条件(2) 程序B. 变更(1) 概念(2) 种类C. 终止(1) 概念(2) 原因D. 清算(1) 概念(2) 终结三、 非法人组织(一) 合伙A. 概念B. 特点C. 分类1. 普
13、通合伙(1) 概念(2) 特点(3) 财产(4) 事务执行(5) 损益分配与债务承担(6) 入伙与退伙a) 入伙 概念 条件 效力b) 退伙 概念 行使 效力2. 有限合伙(1) 概念(2) 特点(3) 设立条件(4) 入伙与退伙(二) 法人分支机构A. 概念B. 特点(三) 个人独资企业A. 概念B. 特点(四) 城乡“两户”A. 个体工商户1. 概念2. 特点B. 农村承包经营户1. 概念2. 特点第二节 内容一、 民事权利(一) 概念(二) 特征(三) 分类A. 人身权与财产权1. 标准2. 概念3. 意义B. 绝对权与相对权1. 标准2. 概念3. 意义C.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
14、辩权1. 标准2. 概念3. 意义D. 既得权与期待权1. 标准2. 概念3. 意义E. 主权利与从权利1. 标准2. 概念3. 意义F. 原权利与救济权1. 标准2. 概念3. 意义G. 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B) n21. 标准2. 概念3. 意义(四) 保护A. 公立救济B. 私力救济二、 民事义务(一) 概念: (二) 分类A. 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1. 标准:2. 概念3. 意义B. 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1. 标准2. 概念3. 意义C. 一般义务与附随义务1. 标准2. 概念3. 意义(三) 民事责任与责任形式(选择/案例)A. 民事责任1. 概念:民事主体
15、违反民事义务依法应该承担的制裁性法律后果。2. 特征: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是以财产责任为主的法律责任 具有补偿性 民事责任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双方主体协商的法律责任。3. 分类 (S) P144 a) 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不履他义责任(1) 标准: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2) 概念:a. 侵权责任:义务主体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损害他人民事权利所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b. 违约责任:又称合同责任,是指义务主体不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c. 不履行其他义务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之外的违反其他法定义务的民事责任。(如无因管理涉及的民事责任)b) 过错责任、无
16、过错责任、公平责任(1) 标准: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2) 概念:a. 过错责任: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民事责任,无过错边无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过错责任)b. 无过错责任:又称严格责任,是指不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民事责任。c. 公平责任:根据社会一般公平观念而承担的民事责任。c) 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1) 标准:责任的内容(2) 概念:a. 财产责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民事责任。(赔偿损失、返还财产)b. 非财产责任:不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民事责任。(赔礼道歉、消除影响)d) 一人责任与多人责任(1) 标准:民事责任的主体人数(2) 概念:a. 民事责任主体是一个人的责任。b. 民事责任主体是多个人
17、的责任,又可以分为混合责任和共同责任。e) 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1) 标准:承担责任是单方还是双方(2) 概念:a. 单方责任: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b. 双方责任:又称混合责任,是指由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f)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1) 标准:共同责任人之间的关系(2) 概念:a. 按份责任:共同责任人各自按照自己的份额承担的责任,对其他共同责任人的份额不负责。b. 连带责任:共同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均有义务就共同责任向权利主体全部承担,然后再向其他共同责任人追偿。(秘之概念好好理解)g)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1) 标准:出资人承担的财产范围(2) 概念:a.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仅
18、以其出资财产承担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b. 武侠想你责任:出资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的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责任)B. 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民事责任形式)1. 停止侵害2. 排除妨碍3. 消除危险4. 返还原物5. 恢复原状6. 修理、重作、更换。7. 赔偿损失8. 支付违约金9.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 赔礼道歉第三节 客体“物”w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标专利)、人身利益、权利一、 概念 P35定义: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为人力控制并具有价值的物质对象,物是人的重要财产。二、 特征1. 必须是权利客体2. 能够满足人们的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3. 能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三、
19、 分类A. 动产与不动产1. 标准:是否能因为移动改变用途或者降低价值2. 概念:(1) 不动产: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不可移动的物。(2) 动产:不动产之外的其他物。3. 区分的意义 物权变动要求不同 设立担保物权的要求不同 诉讼管辖地不同B. 特定物与种类物1. 标准: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2. 概念:(1) 特定物:具体由独特的属性或者被权利人特定,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2) 种类物: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或度量衡加以计算的,具有可替代性的物。3. 区分的意义: 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客体的要求不同。 在交付前灭失,义务人的责任不同。C. 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1. 标准:物在流通中
20、是否受到限制以及受到限制的程度 2. 概念:(1) 流通物:法律允许在民事主体之间自由流通的物。(2) 限制流通物:按照法律规定其流转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或者禁止的物。3. 区分的意义:法律对不同的物的流转有不同的限制。流通物的转让不受限制,违反法律限制或者禁止流转的规定买卖限制流通物的,该买卖行为无效。D. 可分物与不可分物1. 标准:物是否能够进行分割而不损害物的效用和价值2. 概念:(1) 可分物:分割后不影响其经济用途或不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2) 不可分物:分割后影响其经济用途或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3. 意义 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不同。可分物可以进行实物分割,不可分物只能作价补偿或者变价
21、分割。 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在多数人之债中,标的物是可分物,产生按份之债;标的物是不可分物,产生连带之债。E. 主物与从物1. 标准:物是否依赖于他物而存在2. 概念:(1) 主物:能够独立发挥效用的物。(2) 从物:非主物的组成部分而附着于主物,并对主物发挥辅助效用的物。3. 从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不是主物的组成部分 对主物发挥辅助效用 必须与主物同属一个人4. 意义:正确确定主物转让时从物的归属。F. 原物与孳息1. 标准:物与物之间是否有产出于被产出的关系2. 概念:(1) 原物:能够产生收益的物(2) 孳息:从原物本体中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a. 天然孳息:物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