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刑法名词解释大全.doc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完整版)刑法名词解释大全.doc》由用户(2023DOC)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完整版 刑法 名词解释 大全
- 资源描述:
-
1、刑法名词解释1、 刑法: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本阶级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我国,狭义的指刑法典;广义的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2、 刑法体系:广义的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3、 立法解释: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司法解释:指有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学理解释:指有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
2、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文理解释: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伦理解释: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做的解释。包括当然解释: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规范目的、事务属性和形式逻辑,将该事项当然包含在该规范使用范围之内的解释。扩张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限制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狭于字面意思的解释。4、 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的准则。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点:(1)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
3、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2)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这就是坚持法治,摒弃人治;坚持平等,反对特权;讲求公正,反对徇私。5、 罪行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概括来说,即“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6、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刑法典第4条规定:“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
4、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7、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典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
5、罚。8、 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在什么地点、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以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问题。9、 刑法的空间效力:解决刑法在什么地方、对哪些人适用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是涉及国家主权和国与国之间的刑事管辖权的关系问题。10、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刑法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两种: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 间再施行。刑法的失效时间主要有两种:由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自然失效。11、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
6、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主要有四种原则: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12、从旧兼从轻原则:原则上适用旧法,新法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罚较轻时,按照新法处理。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1)一般原则i、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个国家 为保 证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正常执行职务而给予的一种特殊待遇和权利。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第款(2)中
7、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条(3)中国公民 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4.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普遍管辖权,是指凡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罪行,不论罪犯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其罪行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也不论其具体侵犯的是哪一个国家或者公 民的利益,只要犯罪分子在我国境内被发现
8、,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如不引渡给有关国家, 就应当行使刑事管辖权,按照我国的刑法对罪犯予以惩处。13、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事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14、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统一整体。15、犯罪客体:我国刑法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16、犯罪一般客体:一切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即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关系的整体。17、犯罪同类客体: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18、犯罪直接客体:某一种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
9、的社会关系。19、犯罪对象: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人或物。犯罪对象的基本含义是: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人或物。20、犯罪客观方面: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其特征包括:犯罪客观方面具有法定性;犯罪客观方面以客观事实特征为内容;犯罪客观方面是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有所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犯罪客观方面是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核心因素。21、危害行为:在行为人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22、作为: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23、不
10、作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24、危害结果:广义的指由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狭义的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也就是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事实。25、犯罪主体:实施危害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26、自然人犯罪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了危害行为的自然人。27、刑事责任年龄: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28、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29、犯罪主体
11、的特殊身份: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特定的资格、地位或状态。自然人犯罪的一般主体是指达到一-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自然人。特殊主体是指除具备犯罪的一般主体应当具备的条件外,还必须以一-定的身份条件而构成特定犯罪的人。30、单位犯罪: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31、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32、犯罪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33、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
12、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34、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35、犯罪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清新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36、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37、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38、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
13、的。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合法行为。期待可能性理论认为,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其他合法行为,就不能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非难,也就不存在刑法上的责任。39、认识错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事实情况的不正确认识。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事实情况的不正确理解。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的不正确的理解。事实认识错误与法律认识错误的区别在于:事实认识错误是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所产生的错误认识,包括打击错误,对客体、对象、行为、因果关系、主体身份认识错
14、误六种;而法律认识错误是行为人对法律规定或者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意义的错误认识。有些事实认识错误会直接影响到法律对于行为人的定罪、量刑;而法律认识错误既不影响定罪也不影响量刑。40、犯罪目的: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41、犯罪动机: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一带到犯罪目的的内心起因或者内心冲动。42、正当行为:客观上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形式上符合某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既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行的行为。43、正当防卫:为了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未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15、44、防卫过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45、特殊防卫(无过当防卫、无限防卫):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对其行为的任何后果不负刑事责任。46、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47、避险过当: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48、犯罪预备:行为人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创造条件,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犯罪形态。49、犯罪未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其意志意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故意犯罪形态。能犯未遂
16、,是指犯罪行为有实际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行为人意志意外的原因,未能达到既遂而停下来的情况。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实施完毕他认为完成犯罪所必要的全部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尚未实施完毕他认为完成犯罪所必需的全部行为而致犯罪未得逞。50、犯罪中止: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故意犯罪形态。犯罪中断, 即行为人停止犯罪 是因为准备不充分或者认为时机不成熟、环境条件不利而意图等待条件适在时再继线该项犯罪,它不具备中止犯
17、罪彻底性的要求,因而不能认为是犯罪中止。51、犯罪既遂: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犯罪所规定的完成形态。52、结果犯:发生了法定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53、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54、举动犯:也称即时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55、危险犯:行为人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56、任意的共同犯罪: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个人单独可能实施的犯罪,有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而形成的共同犯罪。57、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18、: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必要的共同犯罪: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以两人以上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一个人单独可能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而形成的共同犯罪。58、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59、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60、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61、教唆犯:故意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人。62、继续犯(持续犯):作用与同一对象的一个
19、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63、想象竞合犯: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法规竞合,又称法条竞合,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包容关系的刑法规范,只适用其中一个刑法规范的情况。实施一个 犯罪行为,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个危害社会的行为。数个刑法规范可能表现为不同法律中规定的刑法规范,或者表现为同一法律中不同条款规定的刑法规范。64、结果加重犯: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基本犯罪构成要件意外的重结果,因为刑法规定加重刑法的犯罪形态。65、结合犯: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犯罪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