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同名484)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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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 同名 484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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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产生基础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产生基础(一)概念(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I:intellectual 指具有创造性思维的知识,并非一般知识,严格讲应是“智慧”,所以有些国家称其为“智慧财产权”。有形财产有形财产财产无形财产无形财产不动不动产产P:property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二)知识产权的产生基础1.哲学基础2.经济基础基于此世界各国纷纷都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天赋人权”之说*“法定权利”之说 我国知识产权是由法律规定,但知识产权法中也
2、体现了“天赋人权”的思想。二、知识产权的特点1.无实体性 注意把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的载体区分开来,因为一项精神成果要表现出来需要借助某些物质载体2.专有性指知识产权是一项垄断性权利(1)在一项智力成果上只允许有一项同类型的知识产权。(2)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该项权利。否则权利人可以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来救济.注:专有性也有例外,如集体商标、证明商标。3.时间性(用图表)知识产权保护时间的限制商标10年专利:发明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著作权比较特殊注:时间性也有例外。如商业秘密权、地理名称权等4.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是受地域限制的。能否取得知识产权,根据各国国内法的规定;某一国
3、家授予或认可的知识产权只受该国法的保护。注:地域性的特点也并不适用所有知识产权。如地理标志。5.行政性 知识产权的取得一般需按法律规定的程序由行政主管机关予以认可。所以有人称知识产权是行政性的民事权利。例外:著作权6.两权一体性 指许多知识产权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特征。因为智力成果作为人类脑力劳动的产物,一般都体现着劳动者的个性,与特定人身密不可分;同时智力成果的使用又能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三、知识产权的内容(分类)三、知识产权的内容(分类)1.工业产权工业产权 狭义仅指专利权和商标权,广义的还包括产地标记和原产地狭义仅指专利权和商标权,广义的还包括产地标记和原产地名
4、称、厂商名称、商业秘密权、对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等。名称、厂商名称、商业秘密权、对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等。2.著作权著作权狭义仅指著作权,广义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狭义仅指著作权,广义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3.新型保护对象新型保护对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奥林匹克标志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奥林匹克标志等四、知识产权法的概念、性质和历史发展四、知识产权法的概念、性质和历史发展(一)概念(一)概念广义广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因智力成果的创造、获取、归属、利用以及保护等方面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狭义:知识产权法就是调整知识产权关系的基本法即知识产权法典,或是:
5、知识产权法就是调整知识产权关系的基本法即知识产权法典,或是单行法。单行法。但是,从世界各国的立法来看,无一个国家是采取单一式专门但是,从世界各国的立法来看,无一个国家是采取单一式专门立法,基本上都采取了总和式立法立法,基本上都采取了总和式立法(单一性法规的汇总单一性法规的汇总),因此对于知识,因此对于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也就很少有狭义的理解。产权法的概念也就很少有狭义的理解。我国也不存在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概况(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概况世界世界:1.1623年,英国年,英国垄断法垄断法2.1709年,英国年,英国安娜女王法令安娜女王法令3.1803年。法国年
6、。法国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中国:中国:1.1982年年商标法商标法2.1984年年专利法专利法3.1990年年著作权法著作权法4.1993年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 标 法第一节第一节 商标法概述商标法概述一、商标的概念及起源一、商标的概念及起源 商标是指能够将一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并可为视觉感知的标记。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的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理解要点:识别性 可视性 法定要素性)二、商标的分类二、商标的分类1、以商标的构成:平面商标、立体商标、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视觉商标,是我国现行商标法的保
7、护对象2、以商标的使用者:商品商标、服务商标3、以商标的作用:一般商标和联合商标、防御商标等级商标和从属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
8、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标。第二节第二节 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取得一、商标注册条件一、商标注册条件1.1.商标注册申请人条件商标注册申请人条件2.2.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注册条件:1 1)由法定构成要素组成)由法定构成要素组成(NO.8)(NO.8)2 2)具有显著性)具有显著性商标法的灵魂(商标法的灵魂(NO.9)NO.9)显著性是指商标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具有识别功能。是一个主观性极强显著性是指商标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具有识别功能。是
9、一个主观性极强的领域,所以许多国家法律没对的领域,所以许多国家法律没对“显著性显著性”下定义。下定义。显著性的形成显著性的形成3.3.其他拒绝注册的情况其他拒绝注册的情况主要是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主要是与在先权利相冲突如:商标权、著作权、姓名权、企业名称权等如:商标权、著作权、姓名权、企业名称权等显著性的形成显著性的形成 商标标志的独特设计:广告宣传、广告语、外文商标的中文化 防止商标的商品通用名称化 不能违反禁用条款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
10、、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四)与
11、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的除外;(五)同(五)同“红十字红十字”、“红新月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
12、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有效。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第十二条
13、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国家商标局接受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经审国家商标局接受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可能被驳回的申请有查,可能被驳回的申请有:A、“美利坚合众国”牙膏B、“美美”洗衣粉C、“北京奔驰”汽车D、“姚明”篮球鞋E、“红新月”口罩二、商标的注册二、商标的注册(一)注册原则(一)注册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与使用在先原则相结合申请在先原则与使用在先原则
14、相结合 自愿注册与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相结合原则 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人用药品、烟草制品 优先权原则优先权原则 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件申请原则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件申请原则 甲于2001年3月1日在一商品上开始使用“向阳花”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在同一商品上开始使用相同商标。甲、乙均于2002年4月30日向国家商标局寄出注册“向阳花”商标的申请文件。结果商标局于5月8日收到甲的申请文件,于5月5日收到乙的申请文件。问商标局应受理谁的申请?二、二、注注册册程程序序第三节第三节 商标权商标权 商标权是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支配的权利商标权是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支
15、配的权利1.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注册商标扩大使用范围的,应另行申请;注:注册商标扩大使用范围的,应另行申请;注册商标改变标志的需另行申请注册商标改变标志的需另行申请2.2.禁止权禁止权 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禁止在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禁止在相同相同或或类似类似商标上使用与注册商标商标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相同或或近似近似的商标。的商标。*近似商标的判断近似商标的判断: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在商标实务中形成的一些经验性、惯例性做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在商标实务中形成的一些经验性、惯例性做法,从字形、读音、含义、构图、整体结构进行比较
16、法,从字形、读音、含义、构图、整体结构进行比较*类似商品的判断:类似商品的判断:指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某一指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某一方面有相同之处或存在特点联系的商品。方面有相同之处或存在特点联系的商品。3.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商标权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1 1)许可使用的种类:独占许可、独家许可和普通许可)许可使用的种类:独占许可、独家许可和普通许可2 2)许可使用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许可使用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4.转让权转让权商标权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权利。商标权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17、。1 1)转让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转让应以书面形式进行2 2)转让的类型:)转让的类型:连同转让、自由转让连同转让、自由转让。3 3)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将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将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似商标一并转让。4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第四节第四节 商标权的终止与保护商标权的终止与保护 保护期满保护期满商标权终止的情形商标权终止的情形 声明放弃声明放弃 保护期未满保护期未满 被撤销被撤销 被宣告无效被宣告无效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
18、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市场的;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
19、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便利条件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三、法律责任三、法律责任 行政途径 协商 协商不成 双轨制 (不是必经程序)司法途径 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权法概述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一)著作权的概念及词义演进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英美法系版权最初指由封建政权
20、授予出版商的垄断的印刷特权,以保护出版商的利益为核心现代含义拓展至对作者权利的保护。大陆法系作者权认为作品是作者人格的组成部分,与作者人身紧密相连,以保护作者的权利为核心。在我国,近现代意义上的版权、著作权概念来自日本。当前,著作权法第56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二)著作权的特征(二)著作权的特征1、著作权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2、专有性3、地域性4、权利内容的双重性5、权利保护期限的双重性6、权能移转的复杂性二、著作权法二、著作权法(一)著作权法的概念 著作权法是指调整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因著作权的取得、控制、利用和支配而产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广(实质意
21、义)、狭(形式意义)两义之分。(二)著作权法的作用1、有利于激发作者及作品传播者对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的创作与传播的积极性2、有利于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第二节第二节 著作权客体著作权客体作品作品v一、作品的概念及构成要件(重点)v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v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作品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一、作品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1.作品的概念:作品的概念:v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实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条例第二条)第二条)2
22、、作品的构成条件、作品的构成条件:v(1)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v(2)独创性)独创性v(3)可复制性)可复制性v合法性是不是作品的构成要件?合法性不是作品的构成要件,但它是作品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著作权法著作权法第第3条条v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v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v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v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建筑作品v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v6、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影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影电影的方法
23、创作的作品v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v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v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重庆女教师历时重庆女教师历时4年打赢全国首例教案官司年打赢全国首例教案官司v高丽娅自高丽娅自19901990年年1 1月起在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以月起在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以下简称校方)从事语文教学工作。按照校方的管理规下简称校方)从事语文教学工作。按照校方的管理规定,高丽娅在每学期期末将自己所写的教案上交给校定,高丽娅在每学期期末将自己所写的教案上交给校方供其检查
24、,十余年间上交教案共计方供其检查,十余年间上交教案共计4848本,但校方在本,但校方在例行检查之后并未将这些教案本返还给高丽娅。例行检查之后并未将这些教案本返还给高丽娅。20022002年年4 4月,高丽娅因总结教学经验并撰写论文需要,向校月,高丽娅因总结教学经验并撰写论文需要,向校方提出返还其历年上交的教案,才得知方提出返还其历年上交的教案,才得知4848本教案中的本教案中的4444本已被校方以销毁或卖废品等方式处理掉。高丽娅本已被校方以销毁或卖废品等方式处理掉。高丽娅认为校方漠视教师的劳动成果,践踏教师的心血结晶,认为校方漠视教师的劳动成果,践踏教师的心血结晶,侵犯其对于自己所写教案的知识
25、产权及载有教案内容侵犯其对于自己所写教案的知识产权及载有教案内容之教案本的所有权,遂与校方发生纠纷。在纠纷过程之教案本的所有权,遂与校方发生纠纷。在纠纷过程中,高丽娅遭到了校方蛮横无礼和不公正的对待,直中,高丽娅遭到了校方蛮横无礼和不公正的对待,直至下岗。高丽娅被迫拿起法律的武器,将校方诉至重至下岗。高丽娅被迫拿起法律的武器,将校方诉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校方返还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校方返还4444本教案,并赔本教案,并赔偿经济损失偿经济损失88008800元。元。v?教案有没有著作权?教案有没有著作权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v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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