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成立公司合同(DOC 11页).doc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合作成立公司合同(DOC 11页).doc》由用户(2023DOC)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作成立公司合同DOC 11页 合作 成立 公司 合同 DOC 11
- 资源描述:
-
1、合作成立公司合同第一章 总 则 以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合作成立 ,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 合作各方第一条 合作的各方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_ _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_ _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第二条 甲乙双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 (公司名称为暂定,并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为新公司)。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新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第四条 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 。第四章 经营宗旨、目标、范围第
2、五条 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第六条 新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第五章 注册资金、占股比例、利润分配第七条 新公司组建资金为 万元人民币。第八条 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现金人民币 万元出资,占股(公司资本)比例为 %。乙方:以现金及技术方式出资,其中现金人民币 万元,技术方式占人民币 万元,共计人民币 万元,占股(公司资本)比例为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现金出资,一周时间内投入到新公司的指定帐户。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配公司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六章 合作各方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的出资金额及形式、时间投
3、入认缴出资,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新公司股东;新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十三条 新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
4、予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 新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合同;(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任何一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另一方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另一股东征求同意,另一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另一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双方应遵守新公司章程,保守新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新
5、公司的商业资料泄密给第三方。第七章 组织机构第十七条 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重要资产的抵押及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有效。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