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承包经营合同(DOC 6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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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园承包经营合同篇一: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梅山龙宫风景区经营权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吴建平承包方(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谟连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章 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第一条 承包经营范围: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第二条 承包经营年限:本合同
2、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XX年2月20日起至2056年2月19日止。第三条 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第四条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
3、民币给甲方。从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4、不
4、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
5、赔偿等工作。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
6、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
7、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5000张参观梅山
8、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AAAA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第四章 违约责任篇二:承包经营合同范本(通用版)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乙方): 鉴于 甲方基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与乙方协商一致,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为了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特于 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承包事项:公司所有与经营管理相关的事宜。第二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发包方在承包
9、经营期限内将公司全部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由承包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第二章承包的期限、费用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五条 承包费为 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 ),五年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承包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完毕。第六条 承包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房屋租金、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电话费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 承
10、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事项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享有以下权利:有权组建公司的管理团队、聘任公司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建公司领导机构。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部分人员的安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有权决定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合同终止后,由承包方出资购买的设备和资产归承包方所有。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得的合法收入。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的义务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合法用工、按期如数缴纳承包事项应
11、缴纳的各种税费等。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承担对公司的处罚,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偿,并可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方需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资产,不得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若承包方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方必须按期足额支付合同中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延期支付的,经发包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履行。否则视为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所缴纳的承包费不再退还。承包经营期间因承包经营事项的经营行为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或公司承担的可向承包方追偿。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条
12、 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享有的权利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有权监督公司的实施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享有监督权。有权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组织审计机构对承包情况进行审核,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第十一条 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尽的义务不得干涉承包事项的经营管理,但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为承包方开展承包事项提供协助和便利,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第五章其 他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容,对方有权合同解除。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已缴纳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承包方解除合同的,发包方除退
13、剩余的承包费用外,还应按承包费的6%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 本合同每章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设置,标题不作为合同内容使用,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 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字为中文,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合同附件: 1、发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2、承包方身份证复印件3、移交时公司财务及资产负债
14、表 发包方(盖章) 发包方代表(签字) 承包方(盖章) 承包方代表(签字)_年_月_日 年月日篇三:承包经营合同协议书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 ”商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甲方同意将位于上海市弄”商铺及内部设施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乙方承包“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月日止。第二条 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润、保证金的支付承包形式:乙方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润每 个月为壹期支付,即人民币元整,每一
15、期到期日前五日内支付下期费用;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合同期满后,在乙方结清承包费用、水、电、电讯等各项费用,甲方商铺验收合格(房屋无重大损坏)后应如数返还乙方。甲方应于月日将商铺交给乙方,自月到 年月日止,甲方承诺给予乙方 免费装修期。原约定为甲方或现约定为乙方承包该商铺后需要支付给其他第三方的场地租赁费用(如有),由乙方向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负责支付给其他第三方。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在乙方承包前商铺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承包经营期间,商铺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后在经
16、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有商铺经营方向监督权、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对商铺的水、电、装修及房屋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的相关手续,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17、甲方不能因己方债务原因影响乙方承包后的正常营业和商铺使用,如因甲方单方债务或相关必备手续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对现有经营场所进行重新装修,重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它约定的费用。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煤气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它相关所有费用。乙方负责商铺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六条 双方承诺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
18、与和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商铺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不可
19、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第八条 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上交利润的,每天应按未付金额的%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乙方如不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按时支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 元。第九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
20、何一方有权向有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联络地址:联络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四:承包经营合同协议书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现住址:身份证: 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现住址: 身份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商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甲方同意将位于恒安新区十二站(L区)商
21、01号楼01号02号商铺及内部设施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乙方承包“”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月日止。第二条 承包形式及承包定额、保证金的支付承包形式:乙方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承包金额:乙方一次性支付于甲方人民币保证金的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合同期满后,在乙方结清因经营产生的各种费用(地税、工人工资、前置手续验证费、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电讯等各项费用),甲方商铺验收合格(1、房屋无重大损坏。2、附录:固定资产设备清单。3、商铺内承包前已精装修:壁纸、石膏面板吊顶、釉面瓷砖铺地、烤漆门窗套)
22、后应如数返还乙方。甲方应于月日将商铺交给乙方,自月到 年月日止。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在乙方承包前商铺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承包经营期间,商铺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有商铺经营方向监督权.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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