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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全过程造价合同(模板)(DOC 21页).doc

  • 上传人(卖家):2023DOC
  • 文档编号:5986926
  • 上传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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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全过程造价合同模板DOC 21页 全过程 造价 合同 模板 DOC 21
    资源描述:

    1、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一、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 XXX项目 2服务类别:全过程造价控制、出具初步结算报告书 3、咨询费: 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固定总价+(固定结算审核 %费率*送审价+奖励)组成;暂定 万元 。大写4、服务范围: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结算阶段等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各单体土建、普通安装(暖通、电梯、水、电、消防、自控、弱电、智能监控)、工艺设备安装、钢结构、装饰工程、幕墙工程、供配电、总图(景观绿化、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管廊、污水处理)等图纸范围内所有

    2、工程。5、全过程造价控制内容:主要包括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工程计量支付审核,与EPC工程总承包单位同步独立编制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并对EPC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出具初步结算报告书,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结算、办理工程决算并整理相关资料;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概算控制方案并实施;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二、 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按优先解释顺序排列);1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四、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五、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合同签订之日 开始实施,至 全部项目竣工工程款支付审计完成之日 终结。六、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六份,咨询人二份。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住 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年 月 日 咨询人:(

    4、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住 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年 月 日 备案意见: 编 号:( )备字第( )号 经办人: 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备案意见: 编 号:( )备字第( )号 经办人: 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5、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的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

    6、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 ”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间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

    7、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该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以下权利:1、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 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

    8、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员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

    9、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至产生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的变化,双方协商解决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

    10、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

    11、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 他第二十八条 咨询人在本项目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

    12、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全过程造价控制,具体包括如下:1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并和招标代理核对工程量清单和

    13、招标 控制价;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算、进度款进行审核,并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告,确定造价控制目标;3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及支付申请,编制月度用款计划书;4及时审核因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发生的费用,并对合同争议提出具体应对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办法,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委托人提供月度简报及投资咨询分析报告;5参与委托人项目所有投资(不含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支付审核,及时提交相关支付审核意见或审核报告;提供项目总投资控制计划及目标(不含土地费用及前期费用),编制项目年度、月资金计划。6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7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

    14、法规,提供咨询意见;8阶段性核定已完工程造价,并出具初审报告书;9协助委托人准备工程竣工结算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工程竣工后,根据过程审计的数据出具一份初步的结算书。10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11合同及委托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 7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条 双方本咨询项目代表及联络人 1委托人授权 为本咨询项目联络人,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其他人员按委托方项目组织; 2咨询人授权 为本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委托人执行本合同相应条款,其他人员参照咨询方人员配备表; 3咨询人授权 为现场代表,现场代表及相关人员

    15、需纳入本项目考勤体系,服从委托人统一管理,具体人员按咨询方投资管理方案。第十二条 委托人权利:4、当委托人认为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有权向咨询人提出调整、更换咨询人员,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在支付服务费时直接予以全额扣除:(1)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人员的能力不足以胜任所负职责;(2)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人员不能严格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咨询职责;(3)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人员的行为有损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廉洁性;(4)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人员与施工人员或设备、材料供应商发生合伙经营关系,或与第三人串通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5、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6委托人有权对

    16、咨询人的咨询结果进行复核,必要时可另请其他咨询单位对咨询结果进行复核。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内,因咨询人违约或失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须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业务收费的50% 。若咨询人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且无合理解释时,每延误一天赔偿金额100元。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3.9.1本合同造价控制及咨询费总价暂定人民币_ _元(大写)。本合同是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固定总价+(固定结算审核 %费率*送审价+奖励)组成;3.9.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咨询人主要造价管理人员进场并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由委托人支付本合同总额

    17、的10%作为预付款。(2)单体工程均至0.00,并完成本阶段服务内容且经委托人考核合格后,支付固定部分工程咨询费的10%;(3)80%单体工程均至结构结顶,并完成本阶段服务内容且经委托人考核合格后,支付固定部分工程咨询费的20%;(4)各单体工程进行主体验收合格时,并完成本阶段服务内容且经委托人考核合格后,支付固定部分工程咨询费的20%;(5)80%单体工程设备安装完成时,完成本阶段服务内容并交付全套竣工资料且经委托人考核合格后,支付固定部分工程咨询费的20%;(6)本项目工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且经委托人考核合格后,并交付全套竣工资料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7)工程决算审计完成

    18、后,由双方就本合同的咨询费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结算款。注:委托人每次付款前,咨询人均须提交等额有效发票,委托人凭票付款;委托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前,咨询人应提供至合同总价100%金额的有效发票。咨询人未及时提交前述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的,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酬金,按 / 汇率计付。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

    19、院起诉。补充条款:1、咨询人派驻的现场代表必须常驻项目现场办公,现场驻点服务期至验收合格,如确需更换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要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合适的各专业驻现场工程人员配合工作,若所派驻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应尽工作,咨询人需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按委托人要求及时给予更换。2、咨询人责任:(1)组织建立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机构,委派项目负责人,并授予其行使本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合同范围内处理咨询业务的全部权力。(2)未经委托人同意,咨询人不得调换项目负责人和已派驻现场的造价咨询服务人员。(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批文、合同、规范、验收标准等对工程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4)编制工程造

    20、价控制及咨询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报委托人审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委托人,再和委托人委托的咨询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5)及时调遣咨询人员、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完成咨询准备工作。(6)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及设计图纸会审,计算、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并提交计算底稿及软件资料。(7)审核施工承包人的竣工图纸及签证联系单,确定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并提交计算底稿及软件资料。(8)定期向委托人报送咨询报告、工程量及造价汇总表。(9)对工程的各工序工程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记录。(10)咨询班子人员组成须结合本工程实际配备齐全,所配备的主要专业造价咨询服务人

    21、员需满足招标要求。(11)咨询项目部内部应配备具有大型公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丰富经验的专家或顾问,对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实施进行专业技术支持和指导。专家或顾问应参与咨询规划、咨询细则的编制,参与各单体建筑物的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12)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变更单及相关的招标文件,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其他编制单位共同完成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的核对工作,并提交计算底稿及软件资料。(13)做好本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归档等的工作,确保资料完整。(14) 严格遵守与本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咨询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15)在履行合同期间及本项目完成后,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审计工作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事先许可认可,不得对除委托人以外的第三方披露。(16)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按委托人要求参加有关工程会议,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施工单位与监理方之间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往来资料以及市场信息,及时向委托人提供审计意见,须将所有审计、咨询服务内容作书面记录保存在案,以便委托人查阅。(17)若因咨询人过失,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咨询人应全额赔偿。(18)不得接受施工单位提供的折让、佣金或礼物等超越工作条件需要的利益,不得接受贵重礼品,不得参加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工作人员单独与承包方进行有碍独立执业

    23、和职业形象的接触。(19 )提供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20)相关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在3天内提交审核报告。(21)咨询人须按月、季、半年、一年提供报表、分析表。3、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力(1)审批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的方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的变更,向业主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2)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本项目部咨询人员。(3)遵守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规范、标准和指导规程,执行企业规章制度。(4)负责项目造价咨询的组织实施、专业间协调和质量管理工作,对项目组成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管理。(5)负责办理咨询项目合同的草拟,接收和验核

    24、委托人提供的资料。(6)制定咨询项目实施方案。(7)动态掌握咨询项目实施状况,负责督促检查各咨询子项和各专业的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8)对咨询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监督专业审核人员/校核人员进行质量校核,负责对项目初步成果进行复核。(9)编写咨询成果报告及总说明、总目录,确保成果文件格式规范、表述清晰和满足使用需要。(10)负责咨询报告的送达,办理相关资料归还和移交手续,与招标人结算咨询费。4、项目部各专业咨询人员的责任和权力(1)参与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的组织设计和咨询方案的编制。(2)负责本人专业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的变更,提出书面意见,交给本项目负责人。(3)依据业务要求,执行控制规划和

    25、实施细则,遵守行业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4)根据项目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本职工作,选用正确的业务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5)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控,成果文件经校核后,负责进行修改。(6)完成工作内容及时整理,收集齐全咨询资料,交项目负责人或专人办理归档和移交归档手续。(7)规范执业行为,遵守职业道德。5、奖罚5.1如因咨询人未尽到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责任等原因,使工程造价控制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委托人有权从应付咨询人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回全部赔偿费用,该款项不足的赔偿的,咨询人应当另行予以补足。

    26、(1)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2)违反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计价规定的;(3)超出本身业务范围的;(4)综合单价组价明显不符合工程实际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的;(5)清单出现重大偏差的:漏项且合价超过原中标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1;单项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6)进度款工程量不按规定时间计算工程量的、工程量计算误差超过3%的;(7)工程变更单计算误差超过3的。5.2相关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在7天提交审核报告,未按约定时间或者委托人通知的时间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每超过一天处罚500元。5.3驻场人员:每月不少于10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每月参加二次监理例会。驻场人员未按承诺

    27、的现场到位率到位,每少一天支付500元违约金,以委托人考核为依据。5.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委托人可要求咨询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但咨询人未经委托人事先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合同中明确的造价咨询任务的人员,否则,咨询人每更换一人次,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6、违约责任6.1咨询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还应赔偿全部损失:(1)收受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的财物与请吃、旅游等形式的不当利益;(2)未遵守保密条款;(3)擅自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4)参与可能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5)应委托人要求更换的不称职审计人

    28、员的人数超过(2)人次;(6)未按投标承诺执行并完成审计业务。6.1咨询人人员应按时参加而未参加有关工程例会或专题会议,并由此造成工作流程滞缓、延误工程进展或造成工作脱节的,将按合同价的(0.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6.3委托人不及时向咨询人提供审计必须的工程资料,造成不能按时进行审计的,延时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不按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服务费的,每延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0.1)向咨询人支付违约金。6.4未经委托人同意,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职责与义务擅自部分或全部委托第三方履行,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咨询人应承担项目咨询费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

    29、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予以赔偿。7、未按下列时间提供相关资料,每违反一项内容每次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1)联系单提供后,7天内提供预算对比报告(2)施工单位预算审核在预算编制单位提交全部资料后7天内; (3)施工单位的月进度提交后7天向委托人提供付款建议;(4)阶段性工程造价在相应节点完成后1个月内。8、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要求、人员职责和投标人投入本工程各阶段的名单详见附件一。附件一:(一)项目实施阶段(1) 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与招标人委托的咨询单位完成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的核对工作;编制货物类招标控制价及各品牌档次价格分析报告。(2) 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算

    30、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3) 投资管理项目负责人或专业造价工程师协助委托人组织内部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和询标会议,并对投标单位的商务标的可行性、风险等进行分析,供委托人决策提供依据。(4) 提供跟合同条文和合同形式有关的建议,配合委托人及招标代理等单位对草拟、编制适合可行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提出工程造价专业意见。(5) 根据委托人需要,限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价格及品牌清单,供委托人决策参考。(6) 会同设计单位协助委托人编制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清单,包括国内用材和进口材料清单。(7)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8) 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9) 负责对承包人报

    31、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10) 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11) 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12) 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13) 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14) 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造价信息;协助业主确定“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并通过市场调查询价确定价格范围,明确甲供材料取费的规定;(15) 协助业主审核招标文件,对承包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对不合理的报

    32、价应及时提出,协助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16) 积极配合业主的法定审计(含招标人上级各部门的审计)工作,并及时提交各项所需资料;(17) 人员驻场要求为工作日驻场人数必须满足现场正常咨询工作需要,并不得少于投标书承诺的驻场人员数量,各相关专业人员到工地的响应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项目负责人及驻场造价咨询服务人员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变动,因客观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18) 除现场驻场人数要求外,公司还须安排造价咨询的专家库成员协助完成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的所有工作;(19) 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咨询服务

    33、。(20)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编制工程预算,得出这一阶段工程的进展情况以及完成整个工程量的比例。从而有助于委托人了解工程情况,为委托人拨款提供依据。(21) 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审查设计变更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审查设计变更内容与原工程标底预算是否重复列项,即设计变更增加的经费是否已包含在合同造价中,如有上述情况,须出具相应报告。设计变更都应资料齐全,内容表达清楚,有具体的变更部位、变更原因、变更项目、数量,以及特殊情况的技术处理意见等。审查签证是否准确。有无把不属签证范畴的内容列入签证参与决算的情况,诸如像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返工的项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项目

    34、,及施工单位现场用工等一一列明。(22) 在施工过程中,协助建设方考察材料价格,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考察的差旅、人员等费用由受托自行承担。(23) 付款控制合同期内,每月提供一份针对预算结果和实际付款结果的阶段性投资分析报告书,中期工程总造价估算和预算报告书,包括完成部分的实际付出及未完成部份的预算支出;并根据实际进度核定以下各节点已完工程造价,并出具投资分析报告书;A、建安阶段按主体0.00完工、各单体(结顶);B、各单列工程及单项专业工程完工等。在委托人的组织与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配合下,密切注意施工阶段建筑成本控制情况和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相关成果报告。参与有关工程造价

    35、和合同条款的工程会议。(24) 工程变更测算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计变更提供工程造价费用影响建议,作为设计变更造价控制上的依据和参考。审核承包商提交的设计变更应增减的金额,制定工程设计变更预结算清单。协助委托人和设计单位评估设计变更的成本价值效应,并出具相关成果报告。配合委托人处理其他现场变更,如材料变更、询价等。(25) 索赔协助委托人审查、评估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和索赔所需单据证明;协助委托人审查,并提出反索赔建议。(26) 保险审查及建议保险类别及投保合同书工作。(二)工程结算阶段:工程竣工后,根据过程审计的数据出具一份初步的结算。根据承包人的结算送审资料,及时完善工程竣工结算及及相关资料的

    36、整理,对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最终的初步结算报告书。(1)对于审计的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隐蔽验收等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核实并收集保存所有相关资料。(2)对于工期及质量奖罚的依据进行核实。(3)对于结算资料中有争议的事项,事先向委托人提交关注事项及相关建议。(4)及时汇总各项费用,并出具投资分析报告书。(5)该阶段工作可根据工程实施进度穿插进行,根据项目类型不同将限时完成结算工作。(严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计价、结算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编制、审核质量满足下列要求:(1)清单不出现重大偏差:漏项且合价不超过原中标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

    37、价合计的1;单项工程量误差不超过3。(2)进度款工程量按规定时间完成计算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误差不超过3%;(3)工程变更单计算误差不超过3。二、人员的职责1、项目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确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负责管理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3)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应每月5日、25日到施工现场(根据工程进度实施情况而定),每月至少2次,协助委托人控制建筑成本和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完成预算工作。重大事项发生时,委托人代表通知投资管理单位到现场协调处理的,投资管理项目总协调人或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到位。(4)检查和监督专业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经委托人认可下

    38、可进行人员调配。(5)主持项目工作会议,签发项目投资管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核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工程进度款、变更支付款等款项,并及时出具进度款支付审核报告。(7)审核工程变更;对变更的经济部分按相关职责作内部签证。(8)协助委托人处理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9)组织编写投资管理月度工作报告及计划、专题报告和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年度总结。7.2专业造价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本专业投资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2)专业造价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实施情况到施工现场,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投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委托人提出报告。(4)每月向

    39、投资管理项目负责人提交本专业投资管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和请示。(5)根据本专业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记录。(6)负责本专业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工作季报。(7)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8)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2、 各主要工作的提交时间:(1)联系单提供后,7天内提供预算对比报告(2)施工单位预算审核在预算编制单位提交全部资料后7天内; (3)施工单位的月进度提交后7天向委托人提供付款建议;(4)阶段性工程造价在相应节点完成后1个月内。第 25 页 共 25 页三、咨询人投入本工程各阶段人员一览表(一)派驻本工程人员一览表服务类别姓名拟任岗位性别年龄阶段专业职称执业资格执业证书号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安装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土建专业造价咨询员基础阶段R主体阶段R装饰阶段及室外工程阶段R土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安装专业造价咨询员基础阶段R主体阶段R安装装饰阶段及室外工程阶段R安装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造价咨询员设备安装阶段R安装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驻现场人员土建专业造价咨询员基础阶段R主体阶段R土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造价咨询员主体阶段R安装装饰阶段及室外工程阶段R安装造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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