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样本监理合同示范文本(DOC 1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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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样本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 工程”)概况如下: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酬金总额:;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 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 中标通知书;2. 本合同通用条件;3. 本合同专用条件;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 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 月 日开始
2、实施,至工程竣工验交并 缺陷责任期结束时终止。本合同正本 份,副本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 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委托人:(公章)监理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本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合同通用条件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 如下含义:1. “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 “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 务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 “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 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
3、“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 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 “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外,委托人就工 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 “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 规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 “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 范围以外,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内容;由于委托人 或第三方原因,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 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 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
4、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 “日”是指任何一天北京时间零时至二十四时的 时间段。11. “月”是指公历某月某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 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指国家 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行业规章或工 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 说明。如专用条件规定使用两种以上 (含两种)语言文字 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章监理人的义务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 理机构主要人员名单、监理规划 ,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 规
5、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 应按合同规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认真、勤奋地 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 余的物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 监理人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 的保密资料。第三章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 ,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
6、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 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 委托人应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 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就监 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决定,并书面答复监理人。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负责与监理人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 承包人,并在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 的
7、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 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 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设施。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规定,由委托人 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 以明确。第四章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受以下权利:1.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2.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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