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2(DOC 2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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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2DOC 22页 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 合同 DOC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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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编号: 鹤问湖壹号项目二期园林景观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 江西省高氏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承包人: 江西景态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2013年 月 日鹤问湖壹号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鹤问湖壹号项目二期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鹤问湖壹号项目二期园林景观工程 ;1.2工程地点: 九江市职业大学旁;1.3工程内容: 鹤问湖壹号项目二期硬质景观工程、植物绿化工程、景观水电安装
2、工程、商铺前人行道板铺贴、围墙以内道路工程等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及甲方变更后追加所有工作内容。1.4工程规模:二期总用地面积约37697m2,总园林景观面积约28901m2。1.5合同工期:1.5.1开工日期: 2013 年 月 日(实际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1.5.2竣工日期: 2013 年 月 日;1.5.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 日历天,详细工期见合同第九条合同工期要求。二、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鹤问湖壹号二期园林景观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不包括游泳池主体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增加所有园路边花岗岩路沿石)。二期硬质景观工程、植物绿化工程、景观水电安装工程、商铺前人行道板
3、铺贴、围墙以内道路工程等本工程图纸的全部内容及甲方变更后追加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2.1 .1 包括新旧施工交接处的一切处理工作; 2.1.2 图纸范围内景观水电安装工程(灯具为甲供);2.1.3 图纸范围内所有基础工程、钢筋砼工程、砌体工程;2.1.4 图纸范围内所涉及到所有的挖土、回填土、区内倒运、苗木种植等土方工程; 2.1.5 图纸范围内所有石材、地砖、木材铺装工程等;2.1.6 图纸范围内景观亭、假山石景工程,以及水景工程等(景观石为甲供);2.1.7 图纸范围内所有树木、苗木(包括乔木、灌木、花卉等)种植及养护;2.1.8 图纸范围内所有室外零星设施等(其中音响系统由
4、智能化单位施工,乙方配合施工);2.1.9围墙以内所有小区道路工程、二期范围内的雨污水排水管道、雨污水排水检查井及小区环路中的侧边雨水口及雨水篦子等; 2.1.10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及做好安全防范措施;2.1.11 乙方负责本工程材料的检验、试验合格并承担所有发生的费用,费用含于合同总价内;2.1.12 负责因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及竣工交付时垃圾清理、清运出场,竣工交付时的场内清洁;2.1.13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2.1.14 发包人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以及其配合施工;2.1.15 议标文件、招标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包工包料完成招标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不含招标文件已明确不包括在本工程招标范围内
5、的工程内容)。2.2 不在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围墙及小区大门。三、合同价款与支付3.1 合同固定总价(含税)为:人民币¥:580万元整 ,(大写)伍佰捌拾万元整 ;3.2 价格体系约定:3.2.1本工程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如甲方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有效文件,则结算总价不做调整.如果甲方因设计变更调整工程量,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照相类似的综合单价套用。若无类似综合单价的,则套用江西相关定额计量、计价。一切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合同外增加等工程,均按计价方式处理,施工期间只定价不付款,一并进入结算。3.2.2 园建部分:包括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如没有变更,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报价中未包括保安亭;3
6、.2.3 绿化工程:苗木数量、规格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如果没有变更,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3.2.4 水电安装部分:包括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景观灯、路灯、亭灯、草坪灯等灯具甲供);如果没有变更,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甲供材料灯具,甲方负责采购、供货,乙方负责编制采购清单、灯具保管、安装、成品保护等。3.2.5 结算金额合同固定总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减少项目-违约金-扣罚款金额。3.2.6 各分项综合单价组成(含税):所有规费均含在税前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费、劳保、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等单价中。3.2.7 变更签证和综合单价作为设计变更的竣工结算依据,未包含的材料双方在施工前协商确定。3
7、.2.8 工程量的增减按施工单位所报清单中综合单价乘0.71系数。3.2.9 本工程的甲供材料为:灯具、景观石,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不计入结算总价;3.2.10 养护措施费:养护期贰年,成活率达100%,为保证100%成活率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3.2.11 施工用电、用水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用乙方承担。3.3 工程款支付方式:3.3.1 本工程预付款:无;3.3.2 工程进度款支付:(1)本工程在施工期内不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按甲方指定方式支付工程总款90%,余下10%作质量保证金(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竣工满一年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成活苗木并经审
8、核总价的95%工程款,养护二年后结清余款(其中苗木部分按成活苗木数量进行结算,对达不到设计苗木数量要求的,承包人必须进行补植并保证成活,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不予付款)。(2)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质量验收单,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3.3.3 付款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票,乙方需保证其开户银行及开户帐号的准确性,并提供工程款全额的经当地税务部门指定的有效建安发票。抬头为:江西省高氏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四、履约担保4.1投标保证金3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承包人无违约行为,10个工作日内无
9、息退还:五、质量验收标准5.1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应执行国家、部委及地方制定的设计和施工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当检测验收要求指标值在上述不同规范规程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应以较严格要求为准;当要求有冲突时,应由设计确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第100号令;(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3)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4)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5)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CJJ/T82-99;(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10、收规范;(9)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5.2 质量等级:合格。 5.3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要求。5.4各种苗木、草坪的品种、规格、数量必须符合图中规定苗木的要求,进场后必须经甲方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栽植,所植苗木规格小于图纸设计要求者不得栽植,如强行栽植则结算不计量,大于报价规格者仍按原规格报价结算。5.5各类、各种苗木种植后应及时封堰浇水。5.6大树应及时支撑,支杆与树相接部位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5.7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100%,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 5.8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11、100%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5.9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8 %以上。 5.10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11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5.12管理养护期间应及时浇水、清理杂草和废弃物、施肥、修剪及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月除草不少于1次、浇水不少于2次(夏季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保证日浇水量大于水的蒸发量)、年施肥不少于2次、修剪不少于3次)。 5.13各种石材、饰材、木材、等原材料及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品牌、质量、价格和颜色均应有甲方确认和验收后方可使用,否则不予计量。5.14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2、六、双方的人员配备6.1甲方6.1.1现场所有文件经甲方工地总代表 袁茶根 签署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有效。6.1.2甲方委托 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乙方必须遵守。6.2 乙方6.2.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 ,即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6.2.2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人次。6.2.3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
13、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七、甲方责任7.1施工准备7.1.1安排总包单位提交施工作业面、提供水电接驳;7.1.2提供工程施工相关的施工图四份,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和施工
14、,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7.2 施工期间7.2.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7.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7.2.3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7.2.4甲方有权撤换乙方不称职的人员。八、 乙方责任 8.1 乙方必须熟悉施工图纸,对施工图中不合理及与现行标准、规范相抵触的地方报甲方或监理相关人员进行修改,其中因施工完毕后所造成的返工及费用由乙方承担。8.2 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责任
15、,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8.3 乙方应于开工前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监理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8.4 乙方进行苗木采购前,需邀请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到苗木基地考察、选定,否则苗木进场无效。8.5 本工程为整体项目的一环,在各方面乙方均须与其他工程有所配合和协调,乙方须清楚明了此项,并保证会在甲方的指示下全面与有关单位配合和协调。8.6 不能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不能滥用或破坏甲方提供的设施。8.7 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自行安排住宿地点,无论在施工期间,还是在养护期间,施工现场不得住人。8.8 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和总承包的指令
16、,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8.9 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8.1 0 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监理和管理单位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 8.1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售楼处、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的施工。 8.12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
17、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8.13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 8.14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且不能免除乙方对合同约定的保修及养护责任。
18、8.15石材、小品的选择需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相应综合价格不变。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16植物应选择枝叶茂盛的植物,各种植物的形态必须美观,具有特殊要求的植物(重点景观乔木等)需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运进场内栽培(乙方应注意,所有苗木规格应是运至现场种植修剪后满足图纸要求的规格),否则,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应无条件执行,苗木综合价格不变。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17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工程量,并要求保持场地整洁,做到随时派专人负责清洁卫生;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服从甲方代表指挥;若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由甲方指定专人开
19、展清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18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报建、验收、竣工备案等一切手续,协调与相关单位的关系,并使甲方免于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费用由乙方自理。 8.19乙方如有将设备材料堆放不妥,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责成乙方单位应无条件接受整改,若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由甲方指定专人开展清洁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施工材料及成品的保护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不能以交叉施工和天气原因等任何借口为由推卸责任,并主动与其他施工单位协调施工。8.20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他人。 8.21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工程施工规范和现行标准、材料不符以次充好的,甲方提出整改且不能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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