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36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南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DOC 36页).doc

  • 上传人(卖家):2023DOC
  • 文档编号:5977413
  • 上传时间:2023-05-19
  • 格式:DOC
  • 页数:36
  • 大小:50.50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南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DOC 36页).doc》由用户(2023DOC)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南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DOC 36页 南宁 干旱 灾害 应急 预案 DOC 36
    资源描述:

    1、南宁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南宁市属干旱灾害频发地区,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快速发展,旱情不仅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而且对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生活产生了直接影响。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防旱抗旱减灾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整合、提高全市的抗旱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的利用率,及时应对突发用水短缺事件,增强我市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促进抗旱工作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以城乡生产生活和生态协调发展为主的全面抗旱转变,保证抗旱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减少干旱对生活、生产、生态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推动抗旱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

    2、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等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干旱灾害包括:天气原因引起的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因干旱引起的次生、衍生的供水短缺等状况。本预案为南宁市抗旱应急总体预案,用于指导全市所辖行政区域的抗旱救灾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抗旱。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确保旱灾区群众饮水安全放在首位

    3、,多措并举,努力实现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高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因地制宜,保证重点。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进行统一规划,以城乡供水安全、农业生产用水安全为首要目标,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保证重点,统筹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优化配置,科学调度。既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又要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最大程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坚持依法抗旱,社会参与。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为干旱的发生;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

    4、合,平战结合。2 基本情况2.1 自然地理情况我市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常年气温较高,蒸发量大,夏长冬短,热雨同季,年平均气温22左右,相对湿度较大,极端最高气温40.4,年平均日照时数1827小时;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2411753毫米之间,其中市区1310毫米。南宁市辖区水系发达,河流众多,流域集水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郁江、右江、左江、武鸣河、八尺江、清水河、良凤江、香山河、东班江、沙江、镇龙江等39条。最大的河流是郁江,贯穿南宁市区和横县。市辖区内的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139.9亿立方米(不含过境水量)。全市人均拥有可利用水量约7600立方米,水资源总量比较丰富。但由于降水和河川

    5、径流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水资源利用率不高,致使一些地区水旱灾害频繁,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1.1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南宁市全市行政区域面积22112平方公里,2012年全市总人口713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74万人,全市生产总值2503.6亿元。我市现有耕地面积69.19万公顷,其中水田面积18.74万公顷、旱地面积20.11万公顷。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3.96万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2%。旱涝保收面积15.45万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9.6%。农作物总播种面积89.03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1.61万公顷、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5.86万公顷、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20.98万公顷。2.2

    6、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2011年总用水量38.35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量为5.32亿立方米,农业用水量22.24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4.63亿立方米,生态用水量2.46亿立方米。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为739.5立方米,吨粮食用水量119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4.5立方米。2.3 旱灾概况2.3.1 旱灾简况我市干旱发生频率高、范围广、灾情重。据近年资料,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2004年至2012年每年均有旱情发生,年平均受旱面积超过188.62千公顷。由于年降雨量的85%集中在汛期(每年4月至9 月),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地域差异大,以及受特殊的喀斯特地理地貌影响,局部干旱比较明显。同时,

    7、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地区还存在因工程性缺水发生干旱的情况。我市洪涝、干旱交替的情况比较突出,同一年份或连续几个年份可能出现洪涝干旱灾害交替发生,同时连续干旱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大旱之年一般是上年秋冬雨少,接着出现春夏或夏秋连旱。在我市武鸣、上林、隆安、马山和西乡塘等县区的岩溶山区,地表蓄水条件差,水资源开发困难,地下水埋藏深,找水不易,因而群众生产生活取水困难。2.3.2 干旱灾害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市受干旱灾害影响的主要是农村和农业。随着农田耕作指数提高、荒山荒地开垦种植面积扩大、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以及人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干旱灾害的影响范围在不断扩大,已从粮食种植区域扩大到经济林区

    8、,从农村扩展到城镇。我市县级以上城镇基本临河而建,大部分城区的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基本上有保障,少数临河流量较小的县城,主要水源为水库和地下水,遇到特别干旱的年份会出现供水不足的状况。在干旱年份,由于江河来水量少,河道自净能力差,纳污量下降,导致缺水性水质恶化,影响河道两岸城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对河道造成不良影响。2.4 抗旱能力2.4.1 主要抗旱工程南宁市现有水库750座(含自治区管理的3座大型水库),其中大型水库5座,中型水库26座,小(一)型水库208座,小(二)型水库510座;排涝站20座(处),山塘7743座(处),引水工程3159座(处),提水工程(含电灌水轮泵)2492座(处)。全

    9、市流量在0.1立方米/秒流量以上的渠道总长10701公里,其中1立方米/秒以上的渠道3022公里;流量在0.1立方米/秒流量以上的防渗渠道总长4281公里,其中1立方米/秒以上的防渗渠道15732公里。全市年供水量约38.3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37.35 亿方,地下水供水量0.97亿方;地表水供水量中,蓄水、引水、提水供水量分别是16.53亿方、13.58亿方、7.21亿方。南宁市总用水量38.32亿立方米,其中生产用水32.34亿方、生活用水4.17、生态环境用水1.81亿方。2.4.2 抗旱非工程体系目前,我市共成立市本级抗旱服务队1个,县级抗旱服务队6个,乡镇级抗旱服务队28个,

    10、人员675人;抗旱机具323台套,浇地能力6246亩/天,送水能力9.5吨/次。各级抗旱服务队已成为我市抗旱救灾的主要力量。在农业抗旱措施方面,我市结合实际,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措施和抗旱新技术、新产品,取得了一定成效。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全市的抗旱救灾工作,其常设办事机构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南宁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设立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旱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抗旱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3.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3.1.1 组成市防

    11、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分别由联系水利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南宁警备区司令员、市委宣传部部长、联系水利工作的市人大副主任、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联系水利工作的市政协副主席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担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指挥长分别由市委联系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南宁警备区、武警南宁市支队、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南宁市水文水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

    12、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市供销社、南宁供电局、各县区(管委会)人民政府等主要领导为指挥部成员。3.1.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的抗旱工作,其主要成员单位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抗旱工作。3.1.3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抗旱设施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

    13、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抗旱项目的立项审批或核准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受旱城镇的供水管理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供水原则,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生产用水的限量供应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调查抗旱物资情况,在紧急情况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抗旱物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抗旱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抗旱救灾、节约用水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旱灾预警信息发布和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旱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置因干旱引发的各类治安或刑事案件,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抗旱设施的

    14、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旱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与实施全市干旱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负责灾情信息与灾害救助工作情况的收集、统计、评估、核定和发布,发生重大灾情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管理、分配和监督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安排抗旱救灾经费,确保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抗旱资金的使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开发利用地下水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组织运力,做好抗旱人员、物资和装备的运输工作;南宁供电局:负责做好所辖旱区供电区

    15、域抗旱用电保障工作,当供电发生紧张情况时应优先保证抗旱用电需要。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水毁或病险水利工程的修复工作;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水利工程水量的统一管理、计划调度和有效保护,开辟新的应急水源;做好受旱城镇水源和供水管理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受旱地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开展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和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农用物资的储备、调剂、管理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农业灾情信息。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负责组织抗旱机具的维修材料的计划、分配协调工作,组织农机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指导全市水产畜牧业抗旱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

    16、报告水产畜牧业灾情及抗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市商务局: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市卫生局:负责干旱灾害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害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积极开发空中水资源。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雨情、水

    17、情、水质情况的监测预警信息,做好江河水量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南宁警备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执行抗旱救灾的急、难、险、重任务。武警南宁市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旱救灾,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有关工作。3.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1)贯彻实施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南宁市抗旱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等。(2)及时提出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订大江大河水量调配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实施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并配合有关机构做好流域抗旱工作。(3)及

    18、时掌握和分析全市旱情、旱灾情况,执行上级命令,组织实施大江大河水量分配方案,督促抗旱减灾措施的落实。(4)统一审核、发布旱情信息,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抗旱宣传工作。(5)指导全市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6)指导各县区开展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7)负责抗旱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8)负责南宁市抗旱经费的申请、下拨和监督检查。(9)负责南宁市抗旱应急工程的审批、检查和监督。(10)负责南宁市抗旱应急物资、装备的协调、调拨和管理。3.3 县区(管委会)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区(管委会)政府设立县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指挥本辖

    19、区的抗旱救灾工作。县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4 预防预警4.1 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旱情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干旱、水文干旱和社会经济干旱等三方面的信息。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原因和影响范围、程度、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4.2 旱情采集气象部门加强对天气的监测,并及时将监测、预报的天气状况向各级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发生持续干旱时,要加密做好对天气的跟踪监测和预报工作。水文部门加强对江河水情、水质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持续干旱时,

    20、要加密跟踪监测和预报工作。水利部门和城乡供水单位要随时掌握城乡供水水源状况,做好干旱期间供水、用水的预测,并及时向各级抗旱指挥机构报告。4.3 干旱预防(1)加强领导,树立抗大旱、长期抗旱的思想。(2)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重点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五小水利”等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提高工程抗旱能力。(3)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加强全民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倡导节约用水。(4)做好灌溉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对灌溉渠道实

    21、施清淤、补漏,加强渠系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做好抗旱机具的购置储备及维修保养,保证其在抗旱救灾中随时能充分发挥作用。(5)积极发展旱作农业,采用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减少农业生产用水和提高农作物耐旱能力;指导群众开展适应性种植,加强田间管理,大力推广农业节水、保墒技术。(6)做好实施人工增雨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开发空中水资源。(7)强化城乡供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保护,搞好水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8)积极推进大中型水库洪水调度系统建设,优化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提高雨洪资源利用,增强水库抗旱蓄水能力。(9)加强县乡级抗旱服务组

    22、织建设与管理,提高应急抗旱服务能力。(10)编制干旱风险图、抗旱应急预案、灌区灌溉应急预案、城镇供水应急预案等。(11)加强水资源的调度管理,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多蓄水,为抗旱储备尽可能多的水源;采取各种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措施和技术,最大限度提高用水效率,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12)加强抗旱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干旱规律,做好干旱预测预报。5 干旱灾害分级按照干旱灾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大小将干旱灾害分为4级,分别为:5.1 轻度干旱: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或给水日数:春秋季1020天;夏季510天;冬季153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为播种面积的比例在10%至30%之间,成灾

    23、面积占受旱面积达20%30%;或因干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2%以下;或6座以上乡镇级城镇日缺水量与乡镇级城镇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5%至10%之间;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情形。5.2 中度干旱: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或给水日数:春秋季2145天;夏季1120天;冬季2645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至50%之间,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30%40%;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2%至4%之间;或6座以上乡镇级城镇日缺水量与乡镇级城镇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10%至20%之间;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

    24、紧张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情形。5.3 严重干旱: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或给水日数:春秋季4660天;夏季在2145天;冬季在467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50%至70%之间,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34%50%;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4%至6%之间;或6座以上乡镇级城镇日缺水量与乡镇级城镇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20%至30%之间;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情形。5.4 特大干旱: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或给水日数:春秋季在60天以上;夏季在30天以上;冬季在70天以上;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的比例大于70%,成

    25、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超过50%;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高于6%;或6座以上乡镇级城镇日缺水量与乡镇级城镇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大于30%;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情形。6 应急响应6.1 应急响应等级与启动条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相应依次为级、级、级。根据干旱灾害等级,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分别启动级、级、级、级响应。级由市防汛办启动,级、级、级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6.2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6.2.1 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加强对旱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时掌握旱情及抗旱工作动态,并据此

    26、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6.2.2 旱区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加强与当地农业、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分析、掌握旱情发展动态,按照有关旱情汇报制度做好统计汇报工作,为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6.2.3 市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派出的工作组要积极指导当地因地制宜开展抗旱工作,帮助解决在抗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要做好跨市的用水纠纷和调水抗旱的协调工作;要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各地的工作情况。6.2.4 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和供水单位要适时启动调水方案、备用水源方案和节水方案。跨行政区域的调水方案,由上一级抗旱指挥机构启动;同一行政区域跨行业的调水方案,由本级抗旱指挥机

    27、构启动;动用备用水源方案和节水方案,由供水单位启动,启动影响较大的节水方案应事先经当地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并向社会公布。6.2.5 旱灾发生后,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闻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及时通过当地的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旱情、灾情,对旱情和抗旱多作正面宣传,宣传抗旱中的感人事迹,动员、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把握抗灾中各阶段的宣传重点,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和民政部门要做好灾害损失报道的审核工作。6.3 级响应6.3.1 启动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旱情灾害等级及天气形势,拟定启动响应,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实

    28、施。6.3.2 工作会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受旱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天气情况、水情和旱情,研究应对措施,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报告。6.3.3 职责分工(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会商结果,向受灾各县区发出做好抗旱工作的通知,部署旱区抗旱工作,动员灾区群众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到重点旱区了解旱情,检查抗旱工作情况;分析旱灾影响,提出抗旱指导措施,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及干旱发展趋势;各级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上报旱情灾情。(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

    29、位:气象、水文部门负责加强对天气、水情、水质的监测,加强会商、预测和预报;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做好灌溉工程水量计划调度工作,指导各地开辟新的水源;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农用物资的调剂工作,及时向抗旱指挥机构提供农情信息;电力部门负责做好抗旱用电的保障工作,保证抗旱用电需要。旱灾区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做好需要运送水来解决基本生活用水的群众的饮用水保障工作,保证灾民有水喝、不受渴。6.3.4 应急响应行动(1)根据水资源的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下达并落实城镇供水及农田灌溉计划;调动水利设施做好灌溉和供水工作;做好塘库等蓄水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尽量多蓄水。(2)切实做好灌溉设施的维护管理。结合水毁工程修复

    30、,及时对灌溉渠道实施清淤、补漏和硬化,加强渠系管理,提高水的利用率。及时维修电灌站、泵站、机井等灌溉设施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状况,确保在抗旱中能充分发挥作用。(3)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新技术,节约用水。加强科技服务,采取有力措施推广节水种植技术,指导群众做好田间管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抗旱。(4)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积极做好抗旱机具的维修保养,补充必要的抗旱设备。6.4 级响应6.4.1 启动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旱情灾害等级及天气形势,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响应。6.4.2 工作会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县区防汛办、气象、水文

    31、、农业、国土、民政等相关单位)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天气情况、水情、水利工程蓄水等情况和旱情发展趋势,研究应对措施,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必要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6.4.3 职责分工(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启动响应,根据会商结果,向各县区发出做好抗旱工作的通知,对抗旱工作进行部署,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干旱信息和抗旱工作部署,动员灾区群众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旱区,调查受灾情况,指导旱区开展抗旱工作;向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及干旱发展趋势,并根据旱灾情况申请抗旱补助经费。(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干旱

    32、灾害的救灾救助工作;城乡建设、水利部门负责督促所辖各供水单位根据缺水状况启动相应应急调水方案和供水调控方案,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生产用水的供应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灾区寻找地下水源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旱灾区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做好需要运送水来解决基本生活用水的群众的饮用水保障工作,保证灾民有水喝、不受渴。6.4.4 应急响应行动在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1)适时启动水利设施灌溉供水,旱引多灌,争取抗旱主动权。各大灌区和水库作好应急供水预案并根据指令开闸放水。(2)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根据水资源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做到合理调配水量、计划用水、节

    33、约用水,确保水库在抗旱中发挥最大效益。(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水资源短缺严重性的认识,注意节约用水。(4)加强组织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防止因干旱引发水事纠纷。(5)各级抗旱服务组织全力以赴投入抗旱一线,在无水利设施区域开展流动抗旱服务,带动、指导群众抗旱;及时补充必需的抗旱设备,扩大抗旱灌溉面积,积极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帮助群众维修抗旱机具。(6)随时掌握天气情况,积极实施人工增雨作业。6.5 级响应6.5.1 启动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旱情灾害等级及天气形势,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响应。6.5.2 工作会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

    34、长主持召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天气情况、水情和旱情,研究应对措施,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6.5.3 职责分工(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会商结果,向各县区发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对抗旱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受灾情况,指导、督促旱区开展抗旱工作,帮助群众抗旱救灾;及时向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民政厅等汇报旱情灾情,争取自治区给予大力支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干旱信息和工作部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动员全区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多方筹集抗旱和救灾资金,支持各地抗旱救灾工作;

    35、要求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上报旱情、灾情,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加密上报。(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到重灾区指导、督查抗旱救灾工作;气象、水文部门负责加密对天气、水情、水质的监测和汇报;水利部门负责督促各地实施灌溉工程应急供水预案,指导各地全力开发新的水源;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受旱地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开展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和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农用物资的调剂工作,及时向抗旱指挥机构提供农业灾情信息;民政部门启动相应灾害求助预案,做好干旱灾害的救灾救助工作。旱灾区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做好需要运送水来解决基本生活用水的群众的饮用水保

    36、障工作,保证灾民有水喝、不受渴。6.5.4 应急响应行动在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1)加强对水库水源的管理,优化配置和科学高度有限水量。受旱地区的抗旱水源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加强城乡节约用水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制定用水计划,统一调度,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确保水库在抗旱中发挥最大的效益,最大程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把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在水源调度上优先满足群众生活用水,必要时,实行分时分段供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减少农业供水量,限制高耗水和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对担负人畜饮用水和灌溉任务的小水

    37、电站要停止发电保障水源。(2)抗旱服务组织的抗旱设备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积极投入到抗旱工作之中去,开展抽水、运水等抗旱工作,及时补充必要的抗旱机具。(3)千方百计开源截流,因地制宜地采取修建临时抽提水设施、打水井、建水柜、筑塘坝、截潜流、掏山泉等措施,加快建设一批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启动一切水利设施,抢修抗旱应急工程或增建临时抗旱设施;山区居民要运用一切蓄水设备,保证生活用水。(4)落实城镇供水预案的各项措施,保障城镇供水安全。着力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切实做好水量管理和配送工作;协调好河流上下游用水关系,防止发生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力量为灾区饮水困难的城乡居民生活送水。

    38、(5)大力推广应用抗旱剂、节水设备等科技产品;抓好粮食、高效农作物的抗旱保丰收工作;及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及时进行补种改种,扩大低耗水、耐旱作物的种植面积和规模。(6)及时安排下拨抗旱应急资金,对抗旱用油、用电实行适当补贴。(7)加强河道水情水质监测,做好生态用水调度,限制或暂停工业污水排放,保障河道生态用水安全。(8)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尽可能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充分开发空中水资源。(9)必要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调用抗旱储备物资;按程序申请调用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抗旱救灾。6.6 级响应6.6.1 启动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旱情灾害等级及天气形势,向市防汛抗旱指

    39、挥部指挥长建议,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响应。6.6.2 工作会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天气情况、水情和旱情,研究应对措施,并将会商结果及时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6.6.3 职责分工(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会商结果,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抗旱工作通知,对抗旱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全力以赴抗旱救灾;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受灾程度,指导、督促旱区开展抗旱工作,帮助群众抗旱救灾,慰问受灾群众;及时向自治区政府、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民政厅等汇报旱灾及抗旱工作情况,争取自治区给予大力支持;通过

    40、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干旱信息和工作部署,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动员全区人民全力开展抗旱救灾;多方筹集抗旱和救灾资金,支持各地抗旱救灾工作。(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民政部门启动相应灾害求助预案,全力做好干旱灾害的救灾救助工作;城乡建设、水利部门负责督促所辖各供水单位全面实施应急调水方案和供水调控方案,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生产用水的限量供应工作。6.6.4 应急响应行动在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1)实施受旱地区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启动抗旱应急限水、调水等特殊对策,强化城乡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突出重点,有保有弃:在农村,应本着“先生活,后生产”的用水原则

    41、,重点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对出现人畜饮用水困难的地方,各级抗旱指挥机构要根据当地的水源状况,控制或暂停取用水库、塘坝、水井等水源用于农业灌溉,小水电站要停止发电,留足必要的水源;在城市,一方面要动员广大群众节约用水,另一方面要限制或关停高耗水企业的生产用水,实行分时分段供水,保证基本生活用水,严格限制非生活用水。(2)各级抗旱服务组织全力投入抗旱工作,开展抽水、运水、机具维修等抗旱服务工作。(3)拦截地面水,挖掘地下水,修建临时河坝,在河道、渠道及水库旁修建临时泵站,抽水灌溉。在地下水位浅的地方发动群众打中、浅井,挖掘水源潜力,利用地下水进行灌溉。各地要通过大打抗旱井、修建二级提水、架设临时提

    42、水泵站、修建临时截流工程、修建固定储水罐、依法启用企业自备井、动用城市备用水源等措施,努力增加抗旱水源。(4)组织社会力量为灾区饮水困难的居民送水,特别是要动员企事业单位、部队、消防和大专院校车辆给人畜饮水极度困难地区送水。城市采取限量供水、定时供水等紧急时期的限水措施,必要时关闭洗浴、洗车等高水耗行业。(5)紧急安排下拨抗旱应急和救灾安置资金。(6)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尽一切努力和可能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提高作业效果,最大限度开发空中水资源。6.7 旱情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性旱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重大灾情,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

    43、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实,随后补报详情。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干旱灾害方面的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抗旱接到特大、重大的旱情、灾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及时续报。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旱情、灾情,级、I级应急响应时按照5天1次加密上报。6.8 响应等级的升降与结束根据旱灾情的变化和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及程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44、应适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当旱情得到有效缓解,不再满足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市防汛办及时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由市防指宣布终止相应的应急响应。7 后期处置7.1 灾民救助干旱灾区各有关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分工,深入灾区为灾民提供有效的救援和帮助,最大限度地减轻灾民的损失和困难。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民政局、农业局负责及时收集受旱地区的灾情、抗灾救灾情况,制订救灾方案和措施。民政部门负责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灾民提供必要的救助,以确保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城乡建设、水利部门负责做好抗旱用

    45、水的调度供应工作,为受灾城乡灾民提供生活供水、生活用水保障。用水保障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切实把保障灾民的生活用水放在第一位。财政部门负责及时下拨抗旱救灾资金,支持灾民特别是经济特别困难的灾民度过难关。农业部门负责派出农业技术力量深入灾区,指导和帮助农村灾民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7.2 灾害评估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民政、水利、农业、统计等有关部门对旱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7.3 效益评估级和级应急响应结束后,市

    46、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国家防总办的评估标准对干旱灾害原因、旱灾损失、旱灾影响、抗旱效益、处置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办应对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做好抗旱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8 保障措施8.1 资金保障抗旱经费的筹措坚持“群众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受旱地区群众要积极自筹资金开展抗旱自救。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抗旱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以及遭受严重旱灾地区的应急抗旱补助

    47、;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个人为灾区慷慨捐助,支援灾民度过难关。凡国家、地方财政下拨的抗旱经费,务必按照有关规定,督促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专款专用。要分轻重缓急,制定严密的经费下拨计划,及时足额分配到受灾地区。受灾地区要及时将抗旱资金使用落实情况上报。8.2 物资保障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特别是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依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和分工,并根据当地抗旱的需要,储备和落实一定的抗旱物资,以保障抗旱需要。在情况紧急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采取“先调用,后结算”的方式向各物资供应部门和单位调用抗旱物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抗旱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8.3 应急备用水源保障各级水利部门管辖的水利工程是提供抗旱水源的主体,要充分做好应急备用水源准备工作。充分挖掘现有水库、塘坝、水窖等蓄水工程的蓄水潜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多蓄水,为抗旱准备尽可能多的水量。加快新的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建设,不断增强开发和利用水资源的能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城市供水要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进程,加强取水、供水设施建设,加快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确保城市用水安全。应急备用水源的利用,应视不同的旱情程度而定。(一)发生轻度或中度干旱时,全市受旱面积较小,受旱程度较轻,局部地区人畜饮水发生困难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南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DOC 36页).doc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5977413.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