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DOC 3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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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DOC 36页 南宁 干旱 灾害 应急 预案 DOC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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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南宁市属干旱灾害频发地区,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快速发展,旱情不仅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而且对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生活产生了直接影响。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防旱抗旱减灾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整合、提高全市的抗旱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的利用率,及时应对突发用水短缺事件,增强我市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促进抗旱工作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以城乡生产生活和生态协调发展为主的全面抗旱转变,保证抗旱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减少干旱对生活、生产、生态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推动抗旱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
2、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等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干旱灾害包括:天气原因引起的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因干旱引起的次生、衍生的供水短缺等状况。本预案为南宁市抗旱应急总体预案,用于指导全市所辖行政区域的抗旱救灾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抗旱。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确保旱灾区群众饮水安全放在首位
3、,多措并举,努力实现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高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因地制宜,保证重点。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进行统一规划,以城乡供水安全、农业生产用水安全为首要目标,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保证重点,统筹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优化配置,科学调度。既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又要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最大程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坚持依法抗旱,社会参与。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为干旱的发生;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
4、合,平战结合。2 基本情况2.1 自然地理情况我市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常年气温较高,蒸发量大,夏长冬短,热雨同季,年平均气温22左右,相对湿度较大,极端最高气温40.4,年平均日照时数1827小时;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2411753毫米之间,其中市区1310毫米。南宁市辖区水系发达,河流众多,流域集水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郁江、右江、左江、武鸣河、八尺江、清水河、良凤江、香山河、东班江、沙江、镇龙江等39条。最大的河流是郁江,贯穿南宁市区和横县。市辖区内的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139.9亿立方米(不含过境水量)。全市人均拥有可利用水量约7600立方米,水资源总量比较丰富。但由于降水和河川
5、径流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水资源利用率不高,致使一些地区水旱灾害频繁,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1.1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南宁市全市行政区域面积22112平方公里,2012年全市总人口713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74万人,全市生产总值2503.6亿元。我市现有耕地面积69.19万公顷,其中水田面积18.74万公顷、旱地面积20.11万公顷。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3.96万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2%。旱涝保收面积15.45万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9.6%。农作物总播种面积89.03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1.61万公顷、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5.86万公顷、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20.98万公顷。2.2
6、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2011年总用水量38.35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量为5.32亿立方米,农业用水量22.24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4.63亿立方米,生态用水量2.46亿立方米。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为739.5立方米,吨粮食用水量119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4.5立方米。2.3 旱灾概况2.3.1 旱灾简况我市干旱发生频率高、范围广、灾情重。据近年资料,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2004年至2012年每年均有旱情发生,年平均受旱面积超过188.62千公顷。由于年降雨量的85%集中在汛期(每年4月至9 月),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地域差异大,以及受特殊的喀斯特地理地貌影响,局部干旱比较明显。同时,
7、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地区还存在因工程性缺水发生干旱的情况。我市洪涝、干旱交替的情况比较突出,同一年份或连续几个年份可能出现洪涝干旱灾害交替发生,同时连续干旱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大旱之年一般是上年秋冬雨少,接着出现春夏或夏秋连旱。在我市武鸣、上林、隆安、马山和西乡塘等县区的岩溶山区,地表蓄水条件差,水资源开发困难,地下水埋藏深,找水不易,因而群众生产生活取水困难。2.3.2 干旱灾害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市受干旱灾害影响的主要是农村和农业。随着农田耕作指数提高、荒山荒地开垦种植面积扩大、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以及人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干旱灾害的影响范围在不断扩大,已从粮食种植区域扩大到经济林区
8、,从农村扩展到城镇。我市县级以上城镇基本临河而建,大部分城区的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基本上有保障,少数临河流量较小的县城,主要水源为水库和地下水,遇到特别干旱的年份会出现供水不足的状况。在干旱年份,由于江河来水量少,河道自净能力差,纳污量下降,导致缺水性水质恶化,影响河道两岸城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对河道造成不良影响。2.4 抗旱能力2.4.1 主要抗旱工程南宁市现有水库750座(含自治区管理的3座大型水库),其中大型水库5座,中型水库26座,小(一)型水库208座,小(二)型水库510座;排涝站20座(处),山塘7743座(处),引水工程3159座(处),提水工程(含电灌水轮泵)2492座(处)。全
9、市流量在0.1立方米/秒流量以上的渠道总长10701公里,其中1立方米/秒以上的渠道3022公里;流量在0.1立方米/秒流量以上的防渗渠道总长4281公里,其中1立方米/秒以上的防渗渠道15732公里。全市年供水量约38.3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37.35 亿方,地下水供水量0.97亿方;地表水供水量中,蓄水、引水、提水供水量分别是16.53亿方、13.58亿方、7.21亿方。南宁市总用水量38.32亿立方米,其中生产用水32.34亿方、生活用水4.17、生态环境用水1.81亿方。2.4.2 抗旱非工程体系目前,我市共成立市本级抗旱服务队1个,县级抗旱服务队6个,乡镇级抗旱服务队28个,
10、人员675人;抗旱机具323台套,浇地能力6246亩/天,送水能力9.5吨/次。各级抗旱服务队已成为我市抗旱救灾的主要力量。在农业抗旱措施方面,我市结合实际,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措施和抗旱新技术、新产品,取得了一定成效。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全市的抗旱救灾工作,其常设办事机构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南宁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设立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旱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抗旱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3.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3.1.1 组成市防
11、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分别由联系水利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南宁警备区司令员、市委宣传部部长、联系水利工作的市人大副主任、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联系水利工作的市政协副主席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担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指挥长分别由市委联系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南宁警备区、武警南宁市支队、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南宁市水文水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
12、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市供销社、南宁供电局、各县区(管委会)人民政府等主要领导为指挥部成员。3.1.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的抗旱工作,其主要成员单位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抗旱工作。3.1.3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抗旱设施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
13、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抗旱项目的立项审批或核准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受旱城镇的供水管理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供水原则,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生产用水的限量供应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调查抗旱物资情况,在紧急情况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抗旱物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抗旱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抗旱救灾、节约用水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督促、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旱灾预警信息发布和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旱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置因干旱引发的各类治安或刑事案件,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抗旱设施的
14、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旱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与实施全市干旱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负责灾情信息与灾害救助工作情况的收集、统计、评估、核定和发布,发生重大灾情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管理、分配和监督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安排抗旱救灾经费,确保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抗旱资金的使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开发利用地下水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组织运力,做好抗旱人员、物资和装备的运输工作;南宁供电局:负责做好所辖旱区供电区
15、域抗旱用电保障工作,当供电发生紧张情况时应优先保证抗旱用电需要。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水毁或病险水利工程的修复工作;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水利工程水量的统一管理、计划调度和有效保护,开辟新的应急水源;做好受旱城镇水源和供水管理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受旱地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开展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和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农用物资的储备、调剂、管理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农业灾情信息。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负责组织抗旱机具的维修材料的计划、分配协调工作,组织农机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指导全市水产畜牧业抗旱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
16、报告水产畜牧业灾情及抗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市商务局: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市卫生局:负责干旱灾害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害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积极开发空中水资源。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雨情、水
17、情、水质情况的监测预警信息,做好江河水量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南宁警备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执行抗旱救灾的急、难、险、重任务。武警南宁市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旱救灾,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有关工作。3.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1)贯彻实施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南宁市抗旱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等。(2)及时提出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订大江大河水量调配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实施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并配合有关机构做好流域抗旱工作。(3)及
18、时掌握和分析全市旱情、旱灾情况,执行上级命令,组织实施大江大河水量分配方案,督促抗旱减灾措施的落实。(4)统一审核、发布旱情信息,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抗旱宣传工作。(5)指导全市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6)指导各县区开展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7)负责抗旱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8)负责南宁市抗旱经费的申请、下拨和监督检查。(9)负责南宁市抗旱应急工程的审批、检查和监督。(10)负责南宁市抗旱应急物资、装备的协调、调拨和管理。3.3 县区(管委会)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区(管委会)政府设立县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指挥本辖
19、区的抗旱救灾工作。县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4 预防预警4.1 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旱情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干旱、水文干旱和社会经济干旱等三方面的信息。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原因和影响范围、程度、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4.2 旱情采集气象部门加强对天气的监测,并及时将监测、预报的天气状况向各级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发生持续干旱时,要加密做好对天气的跟踪监测和预报工作。水文部门加强对江河水情、水质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持续干旱时,
20、要加密跟踪监测和预报工作。水利部门和城乡供水单位要随时掌握城乡供水水源状况,做好干旱期间供水、用水的预测,并及时向各级抗旱指挥机构报告。4.3 干旱预防(1)加强领导,树立抗大旱、长期抗旱的思想。(2)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重点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五小水利”等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提高工程抗旱能力。(3)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加强全民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倡导节约用水。(4)做好灌溉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对灌溉渠道实
21、施清淤、补漏,加强渠系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做好抗旱机具的购置储备及维修保养,保证其在抗旱救灾中随时能充分发挥作用。(5)积极发展旱作农业,采用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减少农业生产用水和提高农作物耐旱能力;指导群众开展适应性种植,加强田间管理,大力推广农业节水、保墒技术。(6)做好实施人工增雨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开发空中水资源。(7)强化城乡供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保护,搞好水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8)积极推进大中型水库洪水调度系统建设,优化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提高雨洪资源利用,增强水库抗旱蓄水能力。(9)加强县乡级抗旱服务组
22、织建设与管理,提高应急抗旱服务能力。(10)编制干旱风险图、抗旱应急预案、灌区灌溉应急预案、城镇供水应急预案等。(11)加强水资源的调度管理,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多蓄水,为抗旱储备尽可能多的水源;采取各种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措施和技术,最大限度提高用水效率,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12)加强抗旱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干旱规律,做好干旱预测预报。5 干旱灾害分级按照干旱灾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大小将干旱灾害分为4级,分别为:5.1 轻度干旱: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或给水日数:春秋季1020天;夏季510天;冬季153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为播种面积的比例在10%至30%之间,成灾
23、面积占受旱面积达20%30%;或因干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2%以下;或6座以上乡镇级城镇日缺水量与乡镇级城镇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5%至10%之间;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紧张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情形。5.2 中度干旱: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或给水日数:春秋季2145天;夏季1120天;冬季2645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至50%之间,成灾面积占受旱面积达30%40%;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2%至4%之间;或6座以上乡镇级城镇日缺水量与乡镇级城镇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10%至20%之间;其他原因导致供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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