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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XX地震应急预案(DOC 2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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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地震应急预案DOC 29页 XX 地震 应急 预案 DOC 29
    资源描述:

    1、千阳县地震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2.1.1 指挥部组成2.1.2 指挥部主要职责2.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2.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2.2.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3 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3.1 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2.3.2 震区现场指挥部职责2.4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2.5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3 分级管理3.1 地震灾害级别划分3.1.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3.1.2 重大地震灾害3.1.3 较大地震灾害3.1.4 一般地震灾害3.2 应急

    2、响应级别设定3.3 地震应急分级负责4 应急准备4.1 队伍建设准备4.2 物资装备准备4.3 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准备4.4 社会动员准备4.5 技术准备4.6 通信、电力与交通4.7 宣传、培训与演练5 监测、预测、预防和临震应急5.1 地震监测5.2 地震预测5.3 灾害预防5.4 临震应急6 特别重大及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6.1 应急启动、应急处置6.2 应急结束7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7.1 应急启动7.2 应急处置7.3 应急结束8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应急8.1 应急启动8.2 应急处置8.3 应急结束9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9.1 强有感地震应急9.2 平息地震谣言9.3 特殊时期应急

    3、戒备9.4 应对毗邻震灾10 恢复重建10.1 善后处置10.2 调查评估10.3 恢复重建11 其他事项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保障地震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对我县造成影响的邻市(区、县)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协同行动。2 组织机构及职责

    4、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千阳县地震应急预案,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2.1.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总 指 挥:县政府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武部负责同志 县武警中队负责同志 县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发改委负责同志县民政局负责同志县公安局负责同志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政府办公室、 县地震局、 县发改局、 县教体局、 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审计

    5、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广电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团县委、园区管委会、县消防大队、中国农业银行千阳支行、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供销联社、县红十字会、中国电信千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千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千阳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千阳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千阳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县政府可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2.1.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1)根据县地震局震情报告,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6、;(2)指挥县级有关部门和重灾各镇政府立即开展地震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派出地震现场指挥机构,必要时请求省、市政府指挥抗震救灾工作;(3)组织协调并指挥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进行抢险救灾;(4)组织和部署有关部门做好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工作;(5)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通告;(6)执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2.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2.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 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地震局局长2.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办公室设综合联络组、救灾安置组、震情信息组、工程抢

    7、险组、通信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1)综合联络组: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委办等部门参加。负责承办指挥部会议;统一收集、汇总各种信息并负责传送;负责指挥部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组织指挥部新闻发布会,起草指挥部公告;负责震区现场指挥部、各镇政府、县级部门应急机构联系;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救灾安置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粮食局、县供销联社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设置避难场所、救灾物资供应点,提供食品、饮水、医药等物资,组织开展危房鉴定。(3)震情信息组:县地震局牵头,县科技局、县气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震情监测、震情趋

    8、势判断;负责组织地震宏微观异常收集、调查、落实、上报工作;负责灾害范围、等级确定和灾情评估。(4)工程抢险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修供水、供电、供气设施;负责道路、桥梁等设施的恢复;负责组织监控火灾、水库、病毒、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不安全事故;负责组织灾情调查。(5)通信保障组:由县电信分公司牵头,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等单位参加。负责通讯工程设施的抢修、维护,保障指挥部及灾区通讯畅通。(6)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设置医疗点、伤病员的医疗救助,重伤员的转移;组织全县医疗资源赴灾区参加现场医疗救

    9、护工作;组织开展震区防疫工作。(7)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县文化广电局、县科协、县地震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灾情信息和抗震救灾工作动态的报道,及时平息各种地震谣言;负责做好县外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工作;组织信息发布会,及时向市级以上媒体通报有关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群众应对地震灾害。2.3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地震发生在县区,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指挥;地震发生在辖区镇境内,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设立震区现场指挥部。2.3.1震区现场指挥部组成:指 挥: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一名副总指挥担任。副 指 挥:震区镇长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 员:县级有

    10、关部门应急机构负责人、震区镇长负责人组成。2.3.2 震区现场指挥部职责:(1)及时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2)迅速设置医疗点和救灾物资供应点,提供急救医疗、食品、饮水等;(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灾区内外特别是指挥系统的通信畅通;(4)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交通等设施,保证灾区用水、用电,优先保证救援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伤病员的救助;(5)严密监控火灾、病毒、放射性污染、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扑灭已发火灾,制止病毒、易燃、易爆气体的泄漏;(6)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震情、灾情的正面报道,及时平息各种地震谣言;(7)加强灾区安全保卫工

    11、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8)配合市、县地震部门开展现场震情监测、震灾调查和地震科学考察,做好震后地震活动趋势判断工作。2.4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详见附件1)2.5 镇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镇属各单位、村委会和重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并指挥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进行抢险救灾;组织和部署有关单位做好灾民安置、卫生救助、卫生防疫、社会稳定等工作;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执行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其他工作任务。3 分级管理3.1 地震灾害级别划分3.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生

    12、产总值3%以上的地震灾害。本县境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百人死亡,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3.1.2 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当本县境内发生6.5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百人死亡,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3.1.3 较大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当本县境内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十人死亡,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3.1.4 一般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人员受伤及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本县境内发生4.5级以上、5.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人死亡,初判为一般地

    13、震灾害事件。3.2 应急响应级别设定(1)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I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启动级响应。(2)经初判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应急响应级别与灾情明显不符,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3.3 地震应急分级负责(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灾区抗震救灾工作。(2)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灾区抗震救灾工作。(3)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抗震救灾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对灾区进行支援。地

    14、震灾害事件应急分级管理一览表地震灾害事件响应级别应急处置领导机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级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4 应急准备4.1 队伍建设准备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队、县地震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等部门要加强专业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搜寻与救护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救护与防疫救护队等行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搜索、营救和医疗救护培训、训练、演练和考核,提高队伍抢险救援能力。县民政局、县地震局负责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合理配置专业技术力量,提高全面

    15、、科学、准确评估地震灾害损失能力。各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地震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培训,保证地震灾害发生后,专业地震灾害救援队伍能及时赶赴灾区。4.2 物资装备准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供销联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地震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利用国家、省、市、县物资储备库等方式形成县级各类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网络,按照实际需求增加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种类,增大物资装备储量,建成规模适度的县级救灾物资装备储备库,保障抗震救灾急需物资。4.3 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准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建立完善指挥部年度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震情灾情通报制度、应急响应通报制度、信息发

    16、布制度、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制度等内部工作制度和规程。各成员单位完善相关措施,加强常态下相互间沟通与协调机制,提高非常态下协同配合能力。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地震应急信息平台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要互联互通。4.4 社会动员准备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开展培训和演练。建立企事业、社会团体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的社会动员机制。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4.5 技术准备县科技局要设立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研究专项课题,积极扶持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开展应急救援领域课题研究,组

    17、织研发相关技术装备。县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应建设和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技术系统,为地震灾害应对提供科技支撑。4.6 通信、电力与交通工业和信息化、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单位,与电信部门及时沟通、协商,明确应急通信保障中各自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协同运作。发改局和电力局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抗震能力建设及电力运营管理,保障抗震救灾电力供应。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公路运输

    18、方式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注重各种运输方式优势互补。加强紧急情况下综合运输管理,建立紧急运输保障体系、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机制和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实现紧急交通运输统一指挥调度。4.7 宣传、培训与演练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工业和信息化、地震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公开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及地震应急预案,增强防震减灾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地震应急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类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防震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局对

    19、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地特点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进行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学校、医院、居委会、村委会、企事业等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地震应急演练。重点要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及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堤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等单位的地震应急演练。危险区所在单位要制定应急戒备方案并适时举行地震应急实战演练。5 监测、预测、预防与临震应急5.1 地震监测县地震局应制定地震监测规划,开展地震监测台网、地震烈度速报台网等

    20、建设,优化台网布局,加强地震监测,视震情形势加密观测次数,做好震情跟踪工作。5.2灾害预防县地震局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地震活动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主要内容如下:(1)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组织对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开展地震风险评估,制定减灾对策,强化“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建立地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3)对危险建筑物采取抗震加固措施;(4)开展地震应急预案评估,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地震应急演练,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5)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地震应急

    21、演练;(6)提高地震应急保障能力;(7)全面检查地震应急准备工作;(8)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5.3 临震应急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市政府规定程序发布临震预报后,所在镇人民政府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主要内容如下:(1)县地震局加强震情监视,及时报告、通报震情变化;(2)县、镇人民政府发布避震防范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3)责成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及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堤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等单位立即采取紧急防护措施;(4)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5)采取维护社会稳定措施;(6)县应急救援支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各行业救援队伍等进入待命状态;(7)启动应急避难

    22、场所准备工作。6 特别重大及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6.1 应急启动、应急处置(1)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地震局迅速将震情按规定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地震局,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根据初判指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受灾镇人民政府迅速按照各自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启动应急响应,先期处置;(3)县人民政府将应急响应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启动级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抗震救灾。6.2 应急结束当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余震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

    23、秩序,县政府宣布应急期结束,抗震救灾工作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7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7.1 应急启动(1)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地震局迅速将震情按规定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地震局,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根据初判指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2)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抗震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人民政府迅速按照各自应急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先期处置;(3)县人民政府将应急响应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启动II级应急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对灾区进行抗震救灾,必要时请求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对灾区进行支援。7.2应急处置(1)县地震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24、震情、灾情并抄报市地震局,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研究决定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县政府决定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的范围、起止时间;协调千阳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参加抢险救灾;立即调派医疗救护、工程抢险、通信保障等救援队伍赶赴灾区;部署灾区饮用水和食品供给、伤员转移、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震区的抗震救灾工作;(3)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和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尽快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及时抽调人员奔赴灾区进行抗震救灾;(4)县地震局配合市地震局,做好地震现场监测,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5)县抗

    25、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7.3 应急结束当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余震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县政府宣布应急期结束。8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应急8.1 应急启动(1)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地震局根据初判指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2)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地震应急响应,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当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3)县人民政府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现场工作组对灾区进行支援。8.2 应急处置(1)县地震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报市地震局,提出应急措施

    26、和建议;(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了解灾情报县人民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3)县地震局、县应急办、县民政局按各自渠道收集灾区受灾情况,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汇总灾情并上报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4)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和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尽快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及时抽调人员奔赴灾区进行抗震救灾;(5)县地震局配合市地震局,做好地震现场监测,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6)镇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全面开展抗震救灾工作;(7)镇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8.3 应急结束当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完

    27、成,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受灾镇人民政府宣布应急期结束。9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9.1 强有感地震应急本县境内发生小于4.5级强有感地震事件后,县地震局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地震局上报震情。震区镇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应急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县地震局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指导地震应急工作。9.2 平息地震谣传当县内某地出现地震谣传时,县地震局应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分析谣传起因。县政府应组织公安、地震、宣传等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宣传,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传。9.3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在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县地震局要加强震情值班、地震监测、地震应急等应急戒备工作,加强与市地震局

    28、沟通,并将应急戒备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9.4 应对毗邻震灾与我县毗邻市、县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对我县造成破坏和人员伤亡时,县地震局根据情况,建议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10 恢复重建10.1 善后处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扎实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大型机械、通信设备及其他救援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做好有关损失的理赔。10.2 调查评估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地震发生机率、产生影响、生态环境影响、人员安置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县地震局、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配合市地震局现

    29、场工作队开展地震宏观烈度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工作,提供灾害损失预评估结果。10.3 恢复重建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评估、分步实施原则,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明确各项支持政策,通过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统一部署,逐步实施。11 其他事项(1)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或修订本镇人民政府和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县地震局和县应急办备案。(2)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县应急办、县地震局督促检查落实。(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千阳县地震应急预案(千政办发200848号)和千阳县应对破坏性

    30、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千政发201112号)同时废止。附件: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2、应急疏散及避险区域千阳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1. 县委宣传部: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宣传报道工作,制定新闻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发布会,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公众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有关地震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民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2.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千阳县武警中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赶赴震区抢救压埋人员,安置伤员;协助进行工程抢险。3.武警千阳县中队:负责震区被压埋人员的抢险救援,配合公安机关维护震区社

    31、会秩序,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加强重要目标的警戒工作。4.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联络工作。5. 县地震局:负责地震台网应急期间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密观测及资料报送工作,收集和调查宏微观异常;向指挥部提供震情活动信息和趋势判定意见,提出应急响应措施、建议;配合市地震局做好灾情调查、灾情评估、烈度评定、现场流动监测及资料汇总收集工作,解答群众有关地震知识咨询。6. 县发改局:负责煤、电、油供应协调管理;负责落实争取省市建设项目资金,负责灾区重建项目的前期规划编制和立项。7.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学生进行紧急避险疏散和演练,及时调整学校教学安排;针对县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

    32、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全县学校灾情排查、上报,指导灾区制定学校恢复重建方案。8.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督促企业及时修复相关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做好所属企业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维护企业稳定。9.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做好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重要档案存放地点、储备仓库、重要文物景点、救灾物品集散地和公众聚集场所、监狱等重要部位的安全警戒;启动350通讯指挥系统,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的畅通,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事

    33、件。10. 县监察局:负责对县委、县政府在抗震救灾中各项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灾情上报情况的核实和监督检查。11. 县民政局:负责各社区的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并组织实施社区地震应急演练;负责救灾物资的准备和储存(帐篷、棉被、衣物等),灾情汇总及上报,社会救济人员、社区灾民的基本生活安置工作;各种救灾物资的分配、调拨;负责接受社会各界提供的救助款物;做好应急救济款物的管理发放工作。12. 县审计局:负责各种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的审计。13. 县财政局:负责地震应急救灾资金的准备,争取省市灾情补助资金,做好救灾资金划拨、监管工作。14

    3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工震后就业帮扶、生产自救,组织检查在抗震救灾期间的劳动保障。15.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视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做好危险地带的巡查,收集地质灾害信息,及时上报灾情,制定防范措施,配合做好宏观异常的调查落实。16.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的监测和控制,重点饮用水源地监控,企业环保设施修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受损情况的汇总、上报,配合做好宏观异常的调查落实。17.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内因地震造成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路灯、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线、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及防空警报器损坏的抢修和维护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工程建筑

    35、震后的安全性能鉴定;负责组织和指导灾区,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的安全保卫和公共卫生保洁,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因素,避免出现因安全及环境卫生问题造成的次生灾害;指导震损基础设施、住宅等工程建筑加固和修复,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随时做好防震信号施放工作,保证县抗震救灾指挥发出应急避震指令的正常实施。组织力量对灾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援。做好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城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18. 县交通局:负责对地震损坏的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及安全性能检查评估;做好公路、桥梁等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19.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物资的储

    36、备,冯家山等大中型水库的监测监控,堤防工程、水源保护地、供水重点部位、河道隐患点的安全巡查,水利设施的抢修工作。 20. 县供销联社: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证300吨方便食品和1200吨水(奶)的应急储备。并做好商场、超市的重要商品储备供应和安全检查,及时恢复正常营业,保障市场商品供应。21. 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及时修复损毁的广电设施,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抗震救灾的决策部署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公告、新闻消息的播发;负责旅游景点旅游人员救助、搜寻、疏散、安置,旅游景点受灾、旅游人员伤亡统计上报;负责文物损坏的鉴定,受灾情况统计上报,文物修复计划制定。22. 县卫生局:负责各医

    37、疗机构住院患者的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开通绿色生命通道,积极做好因地震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县级医院都要保证地震发生时正常的医疗救治和手术进行,必要时紧急搭建应急临时医院;派出医疗组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加强疫情监控、做好疫情防控等防疫消杀工作;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自身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针对县政府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卫生系统地震应急工作措施,适时组织演练活动。23.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备和协调供应,做好食品、药品的安全监测和管理工作。24. 县统计局:负责县抗震指挥部所需的各种统计资料。25. 县安监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对道路、交通、矿山、建筑工地、公共场所、危险

    38、化学品、民爆物品及其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地震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摸排和跟踪监督。负责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26. 县信访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震前、震后的来信来电及来访;承办地震应急期间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27. 县工商局:负责县抗震救灾期间市场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市场供应,做好市场信息、市场灾情收集上报工作。28. 县粮食局:负责粮油储备、调运和市场供应、市场动态监测,及时准确掌握粮油供应动态信息,保障市场粮油供应。29. 县物价局:负责抗震救灾期间粮油等重要生活资料和抗震救灾所需物资的价格监管工作。30. 县科技局:负责扶持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开展应急救援领域课

    39、题研究,组织研发相关技术装备。31. 团县委:负责招募、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应急抢险、医疗救护、献血、募捐款物,积极参加防震减灾知识宣传。32. 县消防支队:负责震区内压埋人员的抢险救援,及时处置震后火灾、易燃、易爆等灾害。33.中国农业银行千阳分行:负责震后辖区银行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各个专业银行网点的正常营业,维护社会金融稳定。34.县供电局:负责抗震救灾指挥系统的电力保障,立即组织力量尽快修复受损的电力设施,及时排查电力重点部位隐患,检查上报全县电力设施受灾情况。35.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及时发布震区气象预报,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配合做好宏观异常的调查落实

    40、。36.中国电信千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千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千阳分公司:负责各级响应情况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内外通讯联络,各建立一套现代应急通讯系统,解决震后线路中断、通讯阻塞、系统瘫痪问题,必要时请求市通讯管理局调动移动通讯设备,架设临时通讯线路;及时修复损毁的通讯设备,尽快恢复震区通讯,保证通讯畅通;制定通讯保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37.各保险公司:负责投保户的灾损评估,做好及时赔偿工作。38.县红十字会:通过陕西省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向国际对口组织发出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和安排境外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灾情上报及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并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的相关

    41、工作。应急疏散及避险区域序号应急疏散范围疏散地点疏散牵头单 位疏散责任单 位落实单位1宝平路、西关(东起什坊街,西至人武部西)附近居民东海路体育场应急避难场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力局城关镇西社区县体育场管理单位驻辖区内各单位负责本系统人员疏散2什坊街(北起什坊街北,南至什坊街南)附近居民文化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县纪委农工部文化广场管理处文化馆驻辖区内各单位负责本系统人员疏散3东大街西区(东起东城巷南端,西至药王洞巷南端)附近居民西千线千阳城区改线段两侧县公安局县法院 县国土资源局粮食局驻辖区内各单位负责本系统人员疏散4东大街东区(西起东城巷,东至城关镇政府)附近居民城关中学和千阳中学附近空地县林业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城关镇东社区农技中心驻辖区内各单位负责本系统人员疏散5南关路、宏福路(北起宏福路,西至人民医院)附近居民千河公园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信访局县工商局千河公园管理单位驻辖区内各单位负责本系统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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