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DOC 4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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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1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1.1 总则1.1.1 编制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规范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确保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企业、矿井实际制定本预案。1.1.2 编制依据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
2、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1.1.3 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本预案适用于*煤矿发生一般(IV级)及以上煤炭生产安全事故,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布命令,启动本预案。1.1.4 应急预案体系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用结构图描述(如下示意图)*煤矿综合应急
3、预案 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矸石山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供电提升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矸石山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供电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1.5 应急工作原则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1.2 生产经营
4、单位的危险性分析1.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主要包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附平面图。煤矿:企业名称、地址、成立时间、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数、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开采煤层(产状要素等)、主要地质构造、岩层结构、水文地质、开拓方式、采煤方法、掘进方法、通风方式、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主要排水系统、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矿井瓦斯涌出量、涌水量、开采煤层煤尘爆炸指数、自燃发火期、是否具有冲击地压倾向、开采深度等内容,附地理交通位置分布图、井上下对照图。1.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
5、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根据煤矿存在的危险源和生产现状实际,主要对矿井水灾(采空区水、承压水、古井水、断层水、含水层水、钻孔水、陷落柱水、灰岩水、地表水等)、火灾(井下、地面)、瓦斯(爆炸、突出、燃烧、CO中毒、窒息等)、煤尘爆炸、顶板(冲击地压等)、供电(停电等)、提升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等)、压力容器、矸石山、自然灾害(暴雨洪涝、冰雹、地震、台风等)及其它危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危险源进行危险性分析,并说明各类危险源风险分析结果。矿井分析分布在具体区域(开采水平、采区及作业地点、机电硐室、煤层和地面有关场所)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层次清晰。1.3 组织机构及职责1.3.1 应急组织
6、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用结构图描述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如下示意图)。调 度 室安 监 部技 术 处通 防 处 质监站地 测 处机 电 处基 建 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 组基 建 处保 卫 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单位技 术 中 心生活服务部物资供应部公司工会财 务 部总 经 办救护大队医院(附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1.3.2 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
7、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主要包括1) 抢险救灾组;2) 技术专家组;3) 医疗救护组;4) 物资供应组;5) 警戒保卫组;6) 信息发布组;7) 善后处理组;8) 后勤保障组等。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用结构图形式描述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附结构图(如下示意图)。总指挥职责:(1)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救援工作。(2)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3)指挥和组织协调应急行动期间各救援小组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4)批准向主管部门、政府
8、有关部门报告和对外信息发布。(5)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继续发展,超出企业处置能力时,向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由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事故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救护大队保卫处机电处抢险救灾组生产安全事故指挥 部由事故单位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调度室安监部通防处地测处机电处技术处开发建设处质监站保卫处科技处卫生处技术专家组由事故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医院负责人、有关医疗专家等有关
9、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医院医疗救护组总指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指挥各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监部长由事故单位物资供应部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调度室主任、车辆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供应中心调度室物资供应组由事故单位保卫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警戒保卫组保卫处党办总经办卫生处车管中心副总指挥职责:(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由事故单位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单位宣传部门或办公室
10、负责人任组长,调度室等部门人员参加,负责统一掌握事故态势和处理情况,收集救援行动的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人员、单位通报情况。宣传部总经办信息发布组人资部公司工会财务部总经办车管中心由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事故单位劳动工资、工伤保险、工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善后处理组1.4预防与预警1.4.1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1.4.1.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主要对矿井水灾(采空区水、承压水、古井水、断层水、含水层水、钻孔水、陷落柱水、灰岩水、地表水等)、火灾(井下、地面)、瓦斯(爆炸、突出、燃烧、CO中毒、窒息等)、煤
11、尘爆炸、顶板(冲击地压等)、供电(停电等)、提升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等)、压力容器、矸石山、自然灾害(暴雨洪涝、冰雹、地震、台风等)及其它危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危险源的主要监测监控方式。监测监控方式方法要求具体可行,并与本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人工定期或不定期巡检等相结合。如矿井瓦斯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24小时连续检测。(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
12、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1.4.1.2主要预防措施重点是对危险源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要求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科学有效、符合规定。如:掘进工作面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是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预防措施。 1.4.2 预警行动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程序。1.4.2.1 预警条件主要是对危险源达到临界值或危险值,可能造成事故的标准或条件,要求标准明确,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授予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等规定的要求。如瓦斯爆炸事故预警条件:(1)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
13、(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0。(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1.4.2.2 预警方式、方法明确危险源达到预警条件时的预警方式、方法。如用电话、广播语音系统、无线通讯系统、调度通讯系统等方式方法。1.4.2.3信息发布程序明确危险源达到预警条件时的信息发布程序、对象,由值
14、班调度员和现场带班领导直接通知受危害威胁区域人员安全撤离。1.4.3信息报告与处置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1.4.3.1 信息报告与通知死亡、重伤或有可能造成死亡、重伤的伤亡事故,事故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或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值班室)。列出本单位调度室、安监处等24小时值守电话,其所在公司(县市)的上一级调度(值班室)电话。1.4.3.2 信息上报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于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辖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列出政府煤炭安全监管部门、煤矿监察机构等联系电话。报告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
15、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附事故现场示意图。1.4.3.3信息传递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要明确通知顺序、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周边可能危及单位的通讯方式,通知过程简明扼要。(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本区队值班室汇报。报告内容简单、扼要,尽可能说明事故性质、地点、范围、主要原因和伤亡情况。并保持与矿调度室的联系。(2)矿调度室
16、接到井下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井下语音广播系统、无线通讯系统、调度通讯系统等,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同时报告矿值班领导和矿长,并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安全监察局。矿调度室要继续与井下保持联系,跟踪事故动态,随时向值班领导报告。1.5.5应急响应1.5.5.1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事故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救援难度、影响范围和各级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将事故分为四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
17、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IV、四级。1.5.5.1.1 IV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由煤矿企业或区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1.5.5.1.2 级响应
18、: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IV级响应后,立即请求集团公司或市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1.5.5.1.3 级响应: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IV、级响应后,立即请求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1.5.5.1.4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启动IV、级响应后,由市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1.5.5.2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级别及发展态势,确定是否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1.5.5.2.1应急
19、指挥(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启动基层单位现场处置方案,企业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3)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告上级部门,请求上级部门启动相应预案。调度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值班领导)汇报,由单位主要领导(值班领导)下达命令,启动相应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调度值班人员接到启动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1.5.5.2.2 应急行动(1)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或指定地点后,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
20、确定先期救援方案。(2)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险救灾组(救护队),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3)专家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抢险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1.5.5.2.3 资源调配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等救援资源;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物资资源的调配工作。1.5.5.2.4应急避险说明事故现场及可能波及范围内人员的自救互救、避险等相关内容。(1)当发现事故预兆或事故已经发生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事故波及地点的人员,撤离时必须按指定的避灾路线撤离。(2)当事故
21、波及地点的人员无法撤离时,遇险人员可就近进入避险硐室或移动救生舱,等待救援。(3)当遇险人员无法进入避险硐室或移动救生舱时,应就近躲入通风较好、支护完好的硐室或巷道内;被困人员必须静卧,不得烦躁,减少氧气、热量等消耗,等待救援。(4)若硐室或巷道内有压风管,可打开压风管供人员呼吸,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并经常敲打管路,向外报警。(5)遇有溃水、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坍塌冒落、有害气体蔓延、缺氧等危险的灾区,救护队只能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入灾区抢险救灾。1.5.5.2.5 扩大应急如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由指挥部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汇报,请求上一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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