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庄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DOC 4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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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尤古庄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尤古庄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应对气象灾害行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8 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 570 号)、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市气象条例、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_3 号)、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16
2、号)、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蓟州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本镇应对气象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
3、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本镇各村、镇直单位的信息沟通,做到资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在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本镇各村及镇直单位负责本辖区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5)专兼结合,社会参与。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各单位为先期处置力量,逐步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
4、害应急体系。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设立尤古庄镇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镇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气象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党委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镇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落实应对气象灾害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组织指挥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镇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组织召开全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负责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制定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专业应急训练、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等。2.2 办事机构 镇指挥部下设尤古庄镇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5、主任由农业服务中心担任。镇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镇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镇指挥部决策命令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成员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为镇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提出对策建议;组织修订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管理气象灾害应急专家队伍;总结分析p 本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并向县指挥部提出对策建议;承担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3 指挥部成员单位 (1)镇宣传部门:负责组织联系新闻媒体对全镇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2)镇财政所:组织粮油保障供应;积极向县发展改革委争
6、取和组织协调我镇各相关部门安排各种灾害恢复重建资金,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统计、报告及运输工作。负责抢险救灾资金和灾民生产、生活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会同镇民政部门做好救灾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县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3)镇电管站:负责组织灾害期间电力生产和供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全力恢复和保障电网正常运行。(4)镇企经委:根据应急需求,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镇属企业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公路畅通,并组织运力做好灾民疏散、救灾人员
7、和物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统计、报告及运输工作。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因气象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后重建和恢复的协调工作 (5)镇教委:负责协调和指导本镇中小学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按有关要求做好全镇中小学停、复课的组织工作并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6)镇水保所:负责组织、指导、推动全镇性降雪的除雪应对工作,组织、监督指导除雪物资、设备、车辆和除雪队伍的落实管理工作;负责进行行道树的防风修枝,及时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7)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对未经许可或者不按许可内容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
8、查处,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公路畅通,并组织运力做好灾民疏散、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统计、报告及运输工作;负责协调长途客运因灾滞留旅客的生活保障等工作。(8)镇林业站:负责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9)公安尤古庄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人员、救灾物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镇域内交通疏导,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严密监控;做好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秩序维护等工作;做好以防火灭火为主的各项消防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承担消防救援任务。(10)镇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灾情
9、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镇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指导和协调救灾款物捐赠、转移安置灾民、灾民生活救济、损毁民房重建补助等工作。(11)镇残联:组织开展危房解危和鉴定工作;组织相关专家赴灾区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指导帮助灾区开展灾后重建。在危险建筑物附近设置警戒标志,组织排险。(12)镇水利站:负责及时提供水文、抗旱监测信息;组织防洪安全检查,组织修订防洪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防汛抢险、防洪调度,编制防汛险情、灾情报告及抢险救灾情况报告;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各镇乡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指导受损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的抢修。(13)镇卫生院:组织开展对伤病
10、人员的医疗、后续治疗和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14)镇农科站: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负责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气象灾情和信息的收集、分析p 、评估和上报。(15)镇安全办:负责做好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发现污染后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消除污染的措施建议。(16)镇文化站: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村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配合做好旅游景点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疏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因灾滞留在景区内的人员实施救援工作。(17)通信部门(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众通信网络正常运行;
11、按照有关发布规定,配合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利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8)镇武装部: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2.4 现场指挥部 根据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由镇指挥部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工作职责是:对气象灾害进行综合分析p 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向镇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件处置进展。2.5 应急专家组 镇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为本镇中长期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规
12、划、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研究、气象灾害应对措施等提供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6基层应急机构 本镇各村及各直属单位要健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对工作,并协助气象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情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2.7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 本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应明确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组建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器材、组织应急训练演练。3 监测与预警 3.l 监测预报 3.1
13、.1 监测预报体系 加强灾害监测网络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站,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镇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气象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和大型活动场所等增设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3.1.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并与镇工商、税务、法庭、派出所、卫生院、教委、银行、电力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会商分析p 制度和应急联动联防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3
14、.1.3灾害普查 镇人民政府组织气象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以村委会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预评估分析p 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详见附件 1。(1)一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霾、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
15、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本镇处置能力,需要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置。(2)二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3)三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4)四级预警 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霜冻蓝色预警信号,或者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 3.2.2 预警准备 (1)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
16、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蓝色、黄色预警信息以及雷电、冰雹灾害的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发布和解除,并报县指挥部、县应急办。橙色、红色预警信息(雷电、冰雹预警除外)由气象部门提出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的建议,经县指挥部批准后,由气象部门发布和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2)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本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17、。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宣传部门、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积极协同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种媒体应无偿发布预警信息并大力宣传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常识。镇人民政府和建设、交通、农业、教育、人力社保、旅游等部门,应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省道县道等重要道路,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村、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设施,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信息传播的及时准确。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
18、性的公告方式。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地方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3)预警调整与解除 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灾害进展情况,并依据天气形势演变情况和专家会商建议,按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程序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气象灾害的等级或强度减弱且危险已经解除时,气象部门应按程序及时解除预警并发布。3.2.3 预警准备 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气象灾害预报和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p 、评估可能受到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
19、作。镇人民政府应确定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必须在 1 小时内向镇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书面报告不得迟于事发后 2 小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镇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4.2 先期处置 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气象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防灾、抗灾、救灾行动,确保社会稳定和电力、供水、排水、通信、等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准确地向
20、县人民政府及县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组织本辖区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行动,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事发地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4.3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本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三级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4.3.1 级响应 发布一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雷电、冰雹预警
21、除外);气象灾害涉及 1 个及以上村且呈现向全镇或周边镇扩散态势,需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进行应急救援行动或需请求县人民政府支援、协调;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者将要造成人员特别重大伤亡、经济特别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危害;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已经启动级或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由镇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4.3.2 级响应 发布二级或三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雷电、冰雹预警和高温、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除外);气象灾害涉及 1 个及以上村或超出事发地村委会处置能力,需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处置;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将要造成人员重大伤
22、亡、经济重大损失或重大危害;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已经启动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由镇指挥部办公室向镇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4.3.3 级响应 发布四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高温、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息,雷电、冰雹各级预警信息;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将要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大危害;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已经启动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等,各村和镇直单位自动启动级应急响应,并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镇指挥部办公室。4.4 处置措施 4.4.1 级响应 (1)镇指挥部总指挥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
23、灾害工作。根据镇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意见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镇指挥部成员单位提出各自防御对策。镇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决策建议,上报镇人民政府。(2)镇指挥部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启动救援装备、物资,展开抢险救援工作,并由镇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防灾救灾工作。(3)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根据各自应对气象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4)由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发展动态,必要时请求支援。(5)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本地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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