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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岑溪防御台风应急预案(DOC 2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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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岑溪防御台风应急预案DOC 20页 岑溪 防御 台风 应急 预案 DOC 20
    资源描述:

    1、岑溪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目录1 总 则 31.1 编制目的 31.2 编制依据 31.3 适用范围 31.4 工作原则 32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42.2 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 43 台风预测、预警、预防 73.1 台风预警级别 83.2 台风预警信号 83.3 预警行动 83.4 预警预报发布 93.5 预防 94 应急响应 104.1 应急响应等级与启动条件 104.2 应急响应行动 114.3 响应终止 165 保障措施 16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65.2 应急队伍保障 165.3 交通运输保障 175.4 医疗卫生保障 175.5 电力保障 175.6 治安保障 1

    2、75.7 物资保障 175.8 资金保障 186 善后工作 186.1 灾后重建 186.2 抢险物资补充 186.3 修复损毁工程 186.4 调查和总结 187 附 则 197.1 台风种类与标准 19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19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207.4 预案解释部门 207.5 预案实施时间 201.1 编制目的规范防御台风工作, 增强风险意识, 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 高效、科学地开展,提高全民防台应变能力和防台主动性,最大 限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 的可持续稳定发展。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 人民共和

    3、国防汛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 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国家与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岑溪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台风灾害的预防 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 防御台风工作应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 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以市、镇人民政府为 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探 循台风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制定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全民参 与的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2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指挥机构我市防御台风工作的常设指挥机构是岑溪市防汛抗

    4、旱指挥 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日常办事机构为岑溪市防汛抗旱指挥 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 ,设在水利局。2.1.1 指挥部组成指挥长: 市人民政府市长副指挥长: 市委分管副书记,市人武部主要领导,市人民政 府分管水利工作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协管水利工作副市长,市水 利局局长。成员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机关事务管理 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 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 环保局、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 文新广体局、 市卫计局、市 安监局、市市政管理局、市统计局、市 水产畜牧兽医局、 市水库 移民局、市 农机局、

    5、市旅游局、市供销联社、市 公路管理局、 市气 象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中国电信 岑溪分公司、中国移动岑溪分公司、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广西 桂 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岑溪发电分公司、岑溪市中心水文站、岑溪火 车站等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具体成员名单见岑溪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附本附件1。2.2 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 共同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全市防风救灾等重大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市抢险应急分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协调驻梧部队,执行防御台风工作中的急、难、险、重任务。 市委宣传部:正

    6、确把握宣传导向,及时指导、协调各新闻媒 体做好防御台风宣传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防台风期间应急车辆的保障工作。市发改局:负责防台风项目、水利水毁修复和其他灾后重建项目的立项审批或上报市工信局:负责协调电信、移动、联通运营企业做好台风影响期间公用通信网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做好公共通信设施 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风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防灾避灾措施,加强对学校师生进行防风防汛安全教育,及时传达预 报预警信息,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台风影响地区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秩序,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必要时 对防汛部门提出的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7、确保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市民政局:负责受火群众的临时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火区灾情与救助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评定和发布,发生重大灾情 时向有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本级防汛专项工作经费、防汛应急预备金和水毁修复资金; 及时划拨防汛防台、 抢险救灾专项资金, 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做好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点的监控、预防和预警,组织 指导地质应急处置,协调解决防汛抢险临时取土和用地问题。市住建局 :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内涝区建筑的安全抢护工 作,做好各类建筑物、 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和警示等工作。市市政管理

    8、局: 负责城区排涝网络的建设、管理,做好各类 大型广告牌、路灯及园林树木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和警示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所辖公路、水上交通的防风防汛安全工 作,以及防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期间所需的运输车辆、舟船的组 织和调度,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运送及时。市水利局: 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水利 工程抗洪抢险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制订重要江河、水利工程 防洪排涝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利工程汛前、汛中、汛后 安全检查。市农业局: 负责农业防风防汛安全工作。负责收集统计上报 农业因台风受灾情况;组织和指导灾区农业生产自救和农作物疫 病虫防治工作。市文新广体局 : 负责会同气象等

    9、部门组织协调广播电台、电 视台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开展防御台风工作的宣传报道。市卫计局: 负责灾区伤员病员医疗救护、公共场所消毒、疫 情防控等;加强灾区饮用水源卫生监督,防控疫病发生和流行。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负责水产畜牧养殖业的防风安全工作, 及时传达灾害性气象和汛情预警信息,落实防御措施,组织和指 导灾后养殖业生产恢复工作。武警中队: 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与防御台风抢险工作,协助 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 危险地区的群众。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做好所辖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市气象局: 负责台风路径、 风力、 降雨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 并及时向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

    10、位提供详细信息。市中心水文站: 及时向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雨情、水 情报告和洪水预报。市火车站: 负责防御台风期间辖区内铁路运输安全,组织运 送防汛抢险和救灾防疫的人员、物资及设备。其他成员部门 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相应的防汛防台安全 工作,以及完成指挥部根据需要临时安排的抢险救灾任务。各成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岑溪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附本附件 2;各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岑溪市防御台 风应急预案附本附件 3。3 台风预测、预警、预防 气象部门负责台风预报、预警,适时发布台风预警信号;水 文部门负责江河水情的报警、预警;防汛办负责接警和处警,发 布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况向市委、市人民政府

    11、报告。电台、电视 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报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市防汛抗旱指挥 部的防台风紧急通知等。3.1 台风预警级别根据台风的威胁和严重程度,预警等级分I四级 标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W级预警:台风一般警报阶段,指 24小时内受台风影响,有 6 级以上(或阵风 8 级以上)大风将影响我市范围。川级预警:台风警报阶段,指 24小时内受台风影响,有 8 级以上(或阵风 10 级以上)大风将影响我市范围。级预警: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指12小时内受台风影响,有10 级以上(或阵风 12 级以上)大风将影响我市范围。I 级预警: 台风特急警报阶段,指 6 小时内受台风影响,有12 级以上

    12、(或阵风 14 级以上)大风将影响我市范围。3.2 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红色为最高级) 。台风预警信号由气象部门发布后,市防汛办、气象局通过短 信发布预警信号,同时通知市文新广体局在 15 分钟内向公众播 出;在岑溪电视台、图文信息台除播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 字幕形式播放信号的含义。3.3 预警行动台风(包括热带低压、 热带风暴、 强热带风暴、 台风、 强台风、 超强台风 )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由气象部门负责。 气象部门应密 切监视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 报。当预报有台风进入或直接影响我市时, 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

    13、 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以台风快讯或重大气象信息报告的形 式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指挥部,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台风消息 或台风预警信号。3.4 预警预报发布 市电台、电视台要及时播报最新的台风消息和预警信号以及 防汛办的防台风紧急通知。3.5 预防 台风预防主要是对受台风影响可能造成安全问题的地区和 部位进行的预查、预检、落实防御台风措施等工作。各部门应按 照职责要求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基层企事业单位、组织与公众 应积极做好自我防范工作。3.5.1 防御台风检查1. 指挥部在主汛期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御台风检 查,发现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治理和整改。2. 水利、住建、交通、教育、水产

    14、等部门应当对所负责的各 类基础设施、 搜救设备和生产场所加强防御台风检查, 发现问题, 责成有关单位及时处理。3.5.2 防御台风巡查 台风来临前,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御台风重点区域、重点部 位的巡查。水利局加强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巡查工作; 交通局加强公路、航道和渡口、码头的防御台风巡查工作;住建 局要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御台风 巡查工作 ; 市政局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御 台风巡查工作;房产局加强城乡危旧房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御 台风巡查工作;教育局要加强中小学校建筑的防御台风巡查工 作;旅游局要加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御台风巡查 工

    15、作;其它部门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御台风巡查工作。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等级与启动条件4.1.1 应急响应等级 防御台风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应急响应级别从高到低,依次 为I级、级、川级、W级。4.1.2 启动条件与程序 指挥部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等级,组织相应层次的 会商:原则上,W级台风预警发布后,由防汛办主任或水利局分 管领导组织水利局、 气象局、 中心水文站等部门领导或专家会商; 川级台风预警发布后,由指挥部副指挥长组织水利局、气象局、 中心水文站、人武部、国土、教育、旅游、住建、市政、民政、 安监、交通、农业、林业、工信、水利电业等部门领导或专家会 商;H级台风预警发布后,由

    16、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长组织全体 成员单位领导或专家组织会商;I级台风预警发布后,由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全体成员单位领导或专家会商。会商会议根据台风预警 等级、影响程度、危害程度与防御能力等因素,提出启动应急响 应级别的建议, 经指挥部同意 (IV 、 III 级应急响应报指挥长同意, 由副指挥长以上领导签发启动令, II、 I 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签发 启动令)后启动。4.2 应急响应行动4.2.1 W级应急响应1. 加强监测。气象局每 6 小时将台风的中心位置、强度、移 动方向、速度等信息和对我市影响的程度与范围报告市委、市人 民政府、防汛办,通报相关部门;国土资源局加强对易发生山体 滑坡、泥石流

    17、等地质灾害地区的监控。2 .加强值班。防汛办 24 小时加强值班, 并由水利局领导带班,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做好上传下达、检 查督促工作,通知各相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停止露天集 体活动和高空户外危险作业。3 .加强防范检查。住建局组织对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物等进 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加固措施;市政管理局组织对大型广告牌、 路灯等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加固措施;房产局组织对危房危楼 等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加固措施;水利局加强水库、堤防等水 利工程巡查工作。4 .加强避险指导。交通运输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利局通 知江河上作业单位、人员上岸避风;按照行业管理按职责通知相 关单

    18、位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户外危险作业;市水利电业有限 公司检查室外电源,对危险的室外电源进行抢修或切断。5. 做好农业抗灾。农业局视情组织保护或者抢收可能受台风 影响地区的农作物。6 .其他部门按职责做好台风防御相关工作。各镇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增加值班力量,安排领导带班值班,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防御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先期做 好应急处置,并按照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必要时向上 级申请支援。422 川级应急响应在W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行动: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防台风工作,及时派出工作 组到防风第一线,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指挥部成员单 位防台风工作组到岗待命。

    19、1.加密监测预报。气象局继续密切跟踪台风动向,每 3 小时 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信息及其变化趋势和 对我市影响的程度与范围报告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防汛办, 通报相关部门。国土资源局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 质灾害隐点的监控,做好警示标志,划定警戒线,落实好灾害发 生可能影响的地区的防范措施,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危险区域人员 安全转移工作。市中心水文站做好江河的监测预报。2 .信息沟通与发布。防汛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防台风 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掌握防御台风情 况,及时通报成员单位和防御台风重点地区,及时向社会发布台 风信息和注意事项。3. 检查重

    20、点部位。水利局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堤防、 水库的巡查,督促指导在建水利工程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 全。住建局通知建筑工地注意避风, 危险地带设置隔离警示标志, 做好临时建筑物、建筑设的加固防护。市政管理局做好大型广告 牌以及园林树木的加固防护。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切断危险室外 电源。火车站加强受台风影响地区铁路沿线的巡查。4. 水上生产与船舶安全。交通运输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 利局通知水上作业人员上岸避风,检查船只锚固情况,防止船只 走锚、搁浅和碰撞。5. 人员转移与避险。受台风影响地区镇人民政府组织居住在 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和危房等危险地带的人员转移。民 政局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

    21、工作。停止室外大型集会和高空户外危 险作业,各类学校适时停课。6. 做好抢险准备。市人武部组织抢险力量集结待命,水利局 安排,加强水库调度工作。通信、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做好通信和 供电设施抢修准备工作,保证通信畅通和供电安全。市政局密切 关注城市渍涝,做好低洼易涝区排水工作。7. 其他部门按职责进一步做好台风防御相关工作。423 口级应急响应在 III 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行动:指挥部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防台风工作,及 时派出工作组到防风第一线,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受 台风影响地区镇人民政府把防御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 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御台风工作,领导

    22、靠前指挥,防汛责任 人到岗、到位,按照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落实防御措施,特别要做 好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1 .加强监测预报。气象局每 2 小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 移动方向、速度等信息及其变化趋势和对我市影响的程度与范围 报告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防汛办,通报相关部门。国土资源 局加强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出 预警信息。水利局严密监视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市中心水文站加强江河水情的监测预 报。2. 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防汛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防 台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掌握水利工 程防台风情况,下发指

    23、挥部的防台风通知,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 情况,除特殊行业外,各行业停业;全面停止集会,学校停课。 成员单位建立值班制度,安排熟悉业务和经验丰富业务人员值 班,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系,做好随时执行各项防御台风任务的准 备。3. 海上生产与船舶安全。交通运输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 利局检查水上作业人员上岸避风情况和船只固定情况,4. 人员转移与避险。台风影响地区镇人民政府及时转移地质 灾害易发区和风暴潮可能淹没地区的人员,做好城市内涝区群众 的安全抢护工作,通知公众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民政局做好转移 群众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户外危 险作业,露天和建筑不牢固集贸市场停止营业和开放。

    24、教育局组 织做好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学校和在校学生的安全工作,各类学 校适时停课。5. 抢险救灾。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作好供电线路抢修工作,优 先保证防御台风抢险用电。通信部门抢修受损通信线路,确保受 灾地区尽快恢复通信联络。卫计局负责组织救护队伍,抢救受灾 伤病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传播、蔓 延。民政局做好灾区救灾救助工作。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 安和交通运输秩序。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指挥部的部署 和防御台风需要,参与防御台风抢险救灾工作。6. 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台风救灾工作。4.2.4 I 级应急响应在口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市人民政

    25、府组织召开防台风救灾紧急动员会,动员全社会力 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台风时期;市人 民政府派出督导组赴一线加强抢险救灾工作指导;视情况适时召 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灾情公告。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到指挥部联合办 公,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依法开 展防风抢险救灾工作。发布防台风紧急通知。派工作组到防风第 一线,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除特殊行业外,各行业 停业;全面停止集会,学校停课。防汛办密切监视风、雨、水、灾等情况的发展变化,督促各 镇(街道)防汛机构加强应对;跟踪掌握重大灾情险情的发展动 态,迅速调遣防汛抢险队和抢险物资赶往

    26、重点区域增援;如情况 紧急,可依法征用社会资源投入抢险救灾;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 报告受灾情况并提出支援申请。气象局加强对台风的监测预报, 每 1 小时将台风的中心位置、 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信息及其变化趋势和对我市影响的程度 与范围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指挥部,通报相关部门。派出技 术骨干和专家到指挥部会商。人武、公安、水利、民政、卫生、住建、农业等部门上下总 动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全力以赴投入防风抢险 救灾。其它各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派出应急工作队伍 进驻灾区一线,协助当地开展救灾工作。受灾镇人民政府,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台风时期;迅 速转移安置危险地区群众,组

    27、织力量开展防风救灾,努力把灾害 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4.3 响应终止 台风登陆后减弱、中途转向或已过境,将不再对辖区造成较 大影响,防汛办及时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遵照“谁启动、谁解 除”的原则,经指挥部有关领导同意后, 宣布终止相应的应急响应。5 保障措施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台风工作信息畅通的责 任。通信部门建立防台风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做好损坏通信设施 的抢修,保证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并为防台风现场指挥提供通 信保障。5.2 应急队伍保障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镇政府要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抢险救灾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 主要力量,各

    28、类专业应急队伍要作为先锋队,在自然灾害发生的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5.3 交通运输保障对防汛指挥部车辆给予免费优先通行。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 制定相应的防台风预案,适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抢险救 灾工作的顺利进行。5.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 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 作。5.5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的供电保障,特 别要落实大面积停电、防汛指挥部停电与抢险现场等电力的应急 保障措施。5.6 治安保障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要维护好防汛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 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9、,确保灾区社会稳定。5.7 物资保障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 统一调配、 合理负 担”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部门要建立防汛抗旱物资仓库, 贮备足 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器材与设备(包括求助设备) ,必要时也可 依法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5.8 资金保障 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水利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及 相关单位,按部门职责做好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资金的筹 措,并监督资金的使用。6 善后工作6.1 灾后重建 市、镇政府加强灾后救灾复产工作领导,组织救灾工作组赴 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确保灾民有水喝、 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卫生部门 抓

    30、紧抢救受伤人员,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加强检疫工作,预防疫 病流行。受灾地区迅速组织做好灾后复产重建工作,各相关部门 尽快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交通运输、供电、供水、通讯、水 利、学校等设施。6.2 抢险物资补充 各部门应针对灾后及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 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防汛物资。6.3 修复损毁工程 损毁工程的应急修复应结合灾后重建与永久修复要求进行。 各损毁修复工程的资金由归口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审定。防 汛、交通运输、电力、供排水、通信、水文等工程设施,灾后应 尽快组织修复,恢复正常。6.4 调查和总结防汛办、民政部门负责灾情调查、收集、统计和核实。防汛 办向上级

    31、汇报灾情及抗灾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提高防风能力。7 附则7.1 台风种类与标准台风按其中心附近的最大风力,分为六种:( 1 )热带低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67 级(风速 10.8米/秒 17.1 米/秒)。( 2 )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9 级(风速 17.2米/秒 24.4 米/秒)。( 3)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11 级(风速 24.5米/秒32.6米/秒)。(4) 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13级(风速32.7 米/秒 41.4 米/秒 )。(5) 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 1415 级 (风速 41.5 米/秒 50.9 米/秒 )。(6) 超强台风:中心

    32、附近最大风力 16级(风速51.0 米/秒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2.1 本预案由防汛办组织编制, 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 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报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 案。防汛办根据防汛抗洪工作实际情况和演练结果适时组织修 订,最长间隔不超过 5 年。若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修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7.2.2 本预案的相关附件、 附表、 附图作为预案附本, 根据预 案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及修订,与预案分开编印,供相关单位内 部使用,不作为预案宣传内容。7.2.3 预案附本每年修订 1 次。由市防汛办每年汛前组织对 预案附本(包括所涉及的基本参数、人员变动调整等内容)进行 修改完善

    33、,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或指挥部名义印发。若 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修订更新。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 人,由岑溪市委、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 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 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责 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 予以处罚。7.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解释部门为岑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旧版本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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