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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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 工程质量 通病 控制 标准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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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促进住宅产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改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3】586号)精神,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研究,特别对建筑节能、成品住宅装饰装修、智能建筑方面的通病控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进行了修编。本标准共1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基础工程、地下防水工程、砌体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楼地面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验收。通病防治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建设单位对通病防治工作不够重视,未将通病防治措施和费用列为招标文件竞标内容,影响了通病防治工作的贯彻实施,部分建设单位随意肢解项目,特别是门窗工程肢解分包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设计单位的深度达不到要求或设计变更手续不全,影响了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开展;施工及监理单位未将各项通病防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等,影响了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实效。多年来,我省各地为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制定出台了一些文件、手册、指南、导则等,对做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
3、治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缺乏规范性和强制性,往往在具体执行中得不到落实,致使一些质量通病不能得到有效防治,不仅导致群众投诉,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而且不利于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因此,从我省乃至全国情况来看,很有必要编制本标准。这对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有力促进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严格贯彻实施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重点解决住宅小区建设中质量投诉集中、群众普遍关注的住宅工程质量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全面推进通病防治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竣工住宅工程的满意度。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为: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墙体裂缝、外墙渗漏、屋面渗
4、漏、门窗渗漏、楼地面渗漏、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偏差、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防护栏杆及扶手设置不符合要求、钢筋间距及保护层控制不当等质量通病的防治。(一)加大宣传、营造声势(二)规范主体行为、加强实体监控(三)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四)加强考核、抓好落实(五)熟练掌握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1.0.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其他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可参照本标准规定执行。1.0.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法、措施和要求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江苏省现行相关建筑工程标准。2.0.1 住宅工程 Resid
5、ential building 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2.0.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common quality defect 住宅工程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的缺陷。2.0.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common quality defect control 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从勘察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有效防治方法、措施和要求。2.0.4 裂缝 crack 裂缝是指在开灯或自然光下,距检查面1m正视(天棚站立仰视),明显可见的裂纹。2.0.5 划痕 scra
6、tch 划痕是指表面未破坏,目测观察有明显且无法清洁掉的痕迹。3.0.1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第一责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标准的执行。中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标准的执行。3.0.2 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采取控制质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采取控制质量通病的相应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量通病的相应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
7、交底。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3.0.3 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制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批准后实施。3.0.4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和和监理细监理细则则。3.0.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量通病控制的设计
8、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控制技术措施符合情况。应说明质量通病控制技术措施符合情况。3.0.6成品住宅应符合以下要求:成品住宅应符合以下要求:1.装修施工图宜在结构装修施工图宜在结构0.00前完成,当装修涉前完成,当装修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在施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结构修改设计方案,并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结构修改设计方案,并报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报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2.成品住宅工程应先施工样板套,样板套完成后,成品住宅工程应先施工样板套,样板套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建设单
9、位应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并形成装修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大面施工所用的主要材料、电气设备、卫施工。大面施工所用的主要材料、电气设备、卫生器具等应与样板套相一致;当有变更时,其品生器具等应与样板套相一致;当有变更时,其品质不得低于样板套。质不得低于样板套。3.建设单位应组织总承包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建设单位应组织总承包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已具备成品住位和监理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已具备成品住宅装修的工程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宅装修的工程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未进行交接验收不得进
10、行装修施工。见。未进行交接验收不得进行装修施工。4.装修施工过程中和交付前,应采用覆盖、包裹、装修施工过程中和交付前,应采用覆盖、包裹、贴膜等措施,对地面、门窗等容易污染或损坏的贴膜等措施,对地面、门窗等容易污染或损坏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3.0.7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概预算,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概预算,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通病控制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工程竣工结算中。通病控制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工程竣工结算中。3.0.8住宅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除执行江苏省工程住宅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除执行江
11、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外,还应提供住宅工外,还应提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相关资料。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相关资料。3.0.9本标准检查方法除有明确要求外,涉及建筑本标准检查方法除有明确要求外,涉及建筑材料的应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材料的应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本标准规定材料进场需复验的应质量验收规范或本标准规定材料进场需复验的应检查复验报告。检查复验报告。质量通病控制目标质量通病控制目标 1、减少沉降变形对上部建筑的影响、减少沉降变形对上部建筑的影响 2
12、、避免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不符合、避免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不符合要求要求 质量通病控制措施质量通病控制措施 1、设计 2、材料 3、施工 4.1.1 设计 1 地基基础设计应明确沉降控制值(沉降和差异沉降),对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2条等规定的,必须进行变形验算,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表4.1.1的相应允许值。变形特征 平均值 最大值 沉降量(mm)150 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倾斜 中、低压缩性土 0.002高压缩性土 0.003 0.0030.004 框架结构相邻柱基沉降差(mm)中、低压缩性土 0.002l高压缩性土 0.003l 0.003l0.
13、004l 整体倾斜 Hg24 0.004 0.005 24Hg60 0.003 0.004 60Hg100 0.002 0.0025 Hg100 0.0015 0.002 沉降速率(mmd)验收标准(变形曲线逐步收敛且)高层 0.06多层及以下0.10 0.080.12 稳定标准 高层0.01;多层及以下0.04 注:l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Hg为从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m)。2 同一结构单元不应采用多种类型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如天然地基、地基处理、摩擦桩、端承桩等),当必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地基基础方案时,应采取设置沉降缝等措施控制差异沉降。3 建筑物地基基础采用桩基时,同一结构
14、单元桩端应置于同一地基持力层上。4 层数相差超过10层或平面布置复杂的建筑物,应设置沉降缝;确有困难的,必须设置沉降后浇带。后浇带应在主体结构封顶或沉降速率达到稳定标准、预估沉降差异可满足设计要求,并经设计认可后方可封堵。5 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设计等级为甲级、地质条件复杂、设置沉降后浇带及软土地区的建筑物,测量精度应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要求,其精度不低于级。工程竣工验收时,沉降没有达到稳定标准的,沉降检测应继续进行。4.1.2 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机械必须鉴定合格,计量设备应经计量标定且能保证正常工作,桩基操作工应持证上岗。2 采用桩基和地基处理的,若缺
15、乏地区经验时,必须在开工前进行施工工艺试验。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或地基处理后承载力特征值fspk应按规范根据静载荷试验确定。3 桩基(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应保证有效桩长和进入持力层深度。当以桩长控制时,应有计量措施保证;当以持力层控制时,预制桩、沉管灌注桩等应严格控制压力值(电流值、锤击数)来确保进入持力层和进入持力层深度,钻孔(人工挖孔)灌注桩应对持力层岩(土)性质进行鉴别验收,在清孔、孔底沉渣(虚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后,及时封底和浇筑混凝土。入岩桩的岩性判定应由勘察单位的专业人员对每个孔底岩样进行签字确认。4 桩基(地基处理)施工后,应有一定的休止期,挤土时
16、砂土、黏性土、饱和软土分别不少于14d、21d、28d,保证桩身强度和桩周土体的超孔隙水压力的消散和被扰动土体强度的恢复。5 桩基(地基处理)工程验收前,按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桩身质量(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扩大检测和分析原因后,由设计单位核算认可或出具处理方案进行加固处理。6 地下室及承台四周应及时回填土,回填前应清地下室及承台四周应及时回填土,回填前应清除积水、垃圾,按设计要求选择填料分层压实,除积水、垃圾,按设计要求选择填料分层压实,压实系数不得小于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4。地下室顶板覆土情况应。地下室顶板覆土情况应与设计工况一致。与设计工况一致。4.2.1
17、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人工挖孔桩不应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砂的场地。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在有砂卵石、卵石或流塑淤泥夹层的土层中,在没有可靠措施时,不宜采用挖孔桩。2 水泥土搅拌法不应用于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黏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的土的处理。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3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不应用于坡地、岸边、液化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不应用于坡地、岸边、液化扩展地段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或较大拉应力的桩基扩展地段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或较大拉应力的桩基工程。用作抗拔桩的管桩接头应采用相关规范及工程。用作抗拔桩的管桩接头应采用相关规范及图集要求的机械连接,接头数量不超
18、过图集要求的机械连接,接头数量不超过1个,桩身个,桩身纵向钢筋应直接锚入承台内。纵向钢筋应直接锚入承台内。4 当桩尖位于基岩表面且岩层坡度大于当桩尖位于基岩表面且岩层坡度大于10时,时,桩端应有防滑措施。桩端应有防滑措施。4.2.2 施工 1 桩基施工时应严格监测,垂直偏差应小于0.5;采用沉管复打时,应保证两次沉管的垂直度一致;施工中遇大块石等障碍物导致桩身(管)倾斜时,应及时予以清除或处理。2 预应力管桩进场检验时,对同一项目、同期施工的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的产品,抽取数量不宜少于总节数的0.1%,且不得少于1节,对管桩预应力钢筋的数量和直径,螺旋箍的直径、间距和加密区长度,钢筋保护层厚
19、度等进行破损检验和见证取样抗弯试验。3 灌注桩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浇筑顶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0.5m以上,水下灌注混凝土时,超灌高度不宜小于设计桩长的5%,且不得小于1.5m,混凝土浇筑应测量桩顶标高,当混凝土充盈系数异常(小于1.0或大于1.3)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在有承压水的地区,应采用坍落度小、初凝时间短的混凝土,混凝土的浇筑标高应考虑承压水头的不利影响。3)钢筋笼应焊接牢固,并采用保护块(水下混凝土每23m设立一层,每层34块)、木棍、吊筋固定,以控制钢筋笼的位置。4 沉管灌注桩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桩尖的强度和配筋应符合要求,拔管之前,先测量孔内深度
20、,以防预制桩尖进入桩管。2)严格控制拔管速度,一般土层11.2mmin,软土地区0.60.8mmin,在地质软硬层分界处,可采用停振反插。对充盈系数小于1.0的桩应全程复打。3)复打桩应采取全长复打工艺,第一次混凝土应浇到地面,复打拔管后,应清除管壁泥土。5 钻孔灌注桩 1)护筒底部应安放在不透水层并保证稳定。2)泥浆护壁钻孔桩在钻进过程中及清孔前,应在泥浆顶部和孔底分别测量泥浆性能,泥浆比重一般为1.11.3,在卵石、砂卵石或塌孔回填重钻孔时,应为1.31.5;钻进过程中应保证护筒内的水头高度高于地下水位12m以上。3)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和沉渣仪分别测量孔径和沉渣厚度,数量均不少于总桩数的1
21、0;挤扩桩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全数检查扩径尺寸。4)泥浆护壁钻孔桩二次清孔后1h内(嵌入遇水软化、膨胀岩中的桩基0.5h内)必须浇筑混凝土,否则应重新清孔;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导管连接密封性进行水压试验,浇筑过程中导管埋深应控制在16m,每次拆除导管长度不应大于5m,在每次拔管和拆除导管前,应测量导管内外的混凝土标高。6 人工挖孔桩 1)采用砖砌护壁时,不应干码堆砌,砌体、砌筑质量及砂浆试块的留置应符合砌体验收规范的要求,砌体与土体之间必须用M5.0以上的砂浆填实。2)持力层为泥岩等遇水软化岩层时,验孔后应采用高于桩身强度一个等级或以上,且不低于C30的干硬混凝土封底。3)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孔中积
22、水排除干净。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串筒或溜槽,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厚度不大于振捣棒影响深度的1.5倍,当孔中积水或帮淋水较多时,必须采用水下混凝土浇筑。7 水泥土搅拌桩 1)施工前对局部泥炭土、有机质土、暗塘(浜)进行挖除换土,对松散填土区宜采取压实处理措施。2)计量(压力、灰浆泵入量、深度等)器具应经标定并保证正常工作。3)施工中保证供浆的连续性,控制水灰比、喷浆压力(0.40.6MPa)、喷浆提升速度(0.30.5mmin)和每米每次的喷浆量并专人记录;因故停浆时,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处,待恢复时提升喷浆。4)在基础和水泥土桩之间应设置200-300mm的褥垫层,材料可选用中粗砂、
23、级配砂石等,褥垫层的夯填度不应大于0.9。8 桩基(地基处理)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机械行走路线,避免压坏(偏)已施工的桩基等;表层土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保证机械行走过程中的稳定性;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在表层采取铺垫等压实处理措施。质量通病控制目标质量通病控制目标 1、减少防水混凝土结构开裂、渗漏、减少防水混凝土结构开裂、渗漏 2、减少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减少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 质量通病控制措施质量通病控制措施 1、设计 2、材料 3、施工 5.1.1 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应根据防水等级的要求采取其他防水措施。2 地下室墙板应采用变形
24、钢筋,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分布宜均匀;设计应明确地下室墙板水平钢筋设置的位置。对水平断面变化较大处,宜增设抗裂钢筋。3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平面形状、荷载、地质变化等,合理设置变形缝(诱导缝)和后浇带。4 地下工程的变形缝(诱导缝)、后浇带、施工缝、穿墙管(盒)、预埋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等细部构造,应加强防水措施,设计文件中应有细部构造详图。5.1.2 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浇筑混凝土前,应考虑混凝土内外温差的影响,采取适当的措施。2 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
25、加焊方形止水环。拆模后,将留下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并在迎水面涂刷防水涂料。3 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台班至少检查两次,并做好记录。混凝土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坍落度损失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可加原水灰比的水泥浆或二次加减水剂,但混凝土二次搅拌时严禁加水。4 混凝土采用分层连续浇筑,混凝土分层厚度不得大于500mm。板面应用平板振动器振捣,排除泌水,进行二次收浆压实。5 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水平构件表面宜采用覆盖养护方式;竖向构件混凝土带模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带模养护结束后继续养护的方式宜采用喷涂养护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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