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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新个税法讲解学习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ziliao2023
  • 文档编号:5925426
  • 上传时间:2023-05-16
  • 格式:PPT
  • 页数:28
  • 大小:1.6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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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税法 讲解 学习 课件
    资源描述:

    1、2019年度年度 新个税法新个税法 讲解讲解文件依据文件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目录目录01纳税方式纳税方式 主要变化主要变化02综合所得综合所得 讲解讲解03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讲解讲解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方式纳税方式 的变化的变化代扣代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即由支付人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预扣预缴、汇算清缴预扣预缴、汇算清缴 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只能针对纳税人的单月收入或单次收入预扣预缴个税,预缴的税

    2、额不是最终的应纳税额。因此,个税缴纳的最终合规主体是纳税人本人,而非单位。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 的变化的变化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专项扣除-个税起征点 应纳税所得=综合所得综合所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专项附加扣除扣除-个税起征点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所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专项扣除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三险一金 单位缴纳 五险一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 三险一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个人缴纳个人缴纳 部分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四大类四大类 六小类六小类01教育类

    3、 子女、本人02住房类 购房、租房03赡养长辈类04大病医疗类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和和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如果纳税人有两个孩子,且接受上述教育,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翻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子女教育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专项扣除 学前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学历教育 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

    4、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寒暑假期间、休学期间等只要保留学籍的,都适用。境外教育 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 关键词:教育,不是养育。未满3周岁婴幼儿不满足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条件。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专项扣除专项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

    5、元定额扣除。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共计(共计5858项。其中准入类项。其中准入类3434项,水平评价类项,水平评价类2424项)项)序号职业资格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备注1教师资格教育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个人兴趣爱好的培训暂不纳入此次扣除范围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继续教育专项扣除住房类住房类 购房贷款利息购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

    6、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材料: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住房类住房类 购房贷款利息购房贷款利息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

    7、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举个例子举个例子董先生 和 董太太 谈恋爱,已经分别购买了住房,都使用了各自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了购房贷款。董先生 和 董太太 结婚前,可以分别使用各自购买房屋的贷款信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金额1000元/月/人。董先生 和 董太太 结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处住房的贷款信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要么是董先生的房子董先生扣,要么是董太太的房子董太太扣。金额1000元/月/家庭。也可以董先生 和 董太太 分别对自己购买的住房各500元/月扣除,合计1000元/月/家庭住房类住房类 房屋租金房屋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8、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南宁本市城区内(不含武鸣区):1500元/月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专项附加扣除期限。住房类住房类 房屋租金房屋租金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在主要工作城市都没住房,可分别进行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举个例子举个例子董先生和董太太 已经结婚,双方在南宁都没有购买住房。一起租了一套房子

    9、,或者分开租了2套房子,都只有其中一方进行专项抵扣,抵扣人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人。董先生和董太太 已经结婚,在南宁买了房子,符合首套房贷款政策,但是没有得入住,目前租房。房屋租金专项扣除和首套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2选1。董先生和董太太 已经结婚,并全款买房,但是仍需要租房,房屋租金不得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赡养老人(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

    10、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大病医疗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大病医疗大病医疗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

    11、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举个例子举个例子纳税人本人,全年累计发生医保自费部分2万元,2万-1.5万=0.5万,可据实扣除0.5万元。可由纳税人本人扣,也可由配偶扣。同年纳税人子女全年累计发生医保自费部分10万元。计算10万-1.5万=8.5万,可按8万元上限在纳税人本人或配偶扣除。子女的8万元与本人的0.5万元,分别计算,都可以扣保障措施保障措施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

    12、、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一)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三)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四)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

    13、育信息;(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保障措施保障措施(七)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八)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九)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税信息。保障措施保障措施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保障措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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