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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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铁路 营业 施工 安全管理 规定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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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规定的通知管内各单位:现将总公司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规定的通知(中铁程工20041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集团公司已公布文件关于公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治理方法的通知(中铁九局程发2004115号)文第5.10.1条,在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执行标准改为铁办200429号。 集团公司工程治理部 二OO四年五月八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文件中铁程工2004156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规定的通知总公司所属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局):现将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规定的通知(铁办200429号)转发给你们,希遵
2、照执行。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二OO四年四月六日铁 道 部 文 件铁办200429号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规定的通知各铁路局,铁科院,鉴定、工程、建设开发中心,地点铁路协会:现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规定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行,部原印发关于加大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的规定的通知(铁办200114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OO四年三月十五日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规定为适应铁路跨过式进展专门是提速列车安全的需要,进一步规范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1、营业线施工系指动用营业线设备及阻碍营业线
3、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要紧包括:增建复线、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穿跨营业线的建筑物施工、邻近营业线爆破、在线路隐藏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阻碍路基稳固的各种施工;自动闭塞、电气集中、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使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的线路作业;其它阻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线路、路基、桥梁、隧道、通信、信号、房建、牵引供电接触网、电力贯穿线的修理,材料、机具在线路上搬运,在线路上卸碴等作业。2、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治理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4、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具体,治理到位。施工有关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千方百计减少对行车的阻碍,确保行车安全。建设单位在建设治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确保行车安全的主导作用,在下达设计任务、工程招投标、审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做好确保行车安全的组织和谐和监督检查工作。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定出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 ,施工阻碍范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
5、,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采纳的材料。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车安全。监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完全排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行车组织部门要主动做好施工的组织、和谐工作。一样施工要按照施工方案及安全卡控措施,对运输阻碍较大的施工还要运用“两图一表”(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打算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完善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施工天窗和封锁、慢行打
6、算,为施工制造条件 。设备治理单位要加大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营业线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3、保证行车安全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及设备治理单位和部门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二、加大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4、增建新线、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等营业线施工,开工前必须成立由行车组织、设备治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施工打算、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加大营业线施工安全的领导,和谐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咨询题,做到运输、施工统
7、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由铁路局或铁路分局主管运输、基建的领导担任,组成单位和人员由铁路局报部核备,未成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或未经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审定的工程不得开工。5、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审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等,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6、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打算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阻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形,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要紧责任,并按实际缺失赔偿所发生的费
8、用;对未经设备治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截了当和间接缺失。因设计缘故造成责任行车事故的,设计单位负要紧责任,建设单位负重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视具体情形确定;因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造成行车事故的,由擅自变更单位负要紧责任,监理单位负重要责任。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施工单位负要紧责任、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重要责任。7、施工单位要与设备治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的差不多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刻、阻碍范畴);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9、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按照工点、专业实际情形,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双方的安全责任、权益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方法;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其他事项。安全协议书签订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8、实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在营业线施工时,设备治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发觉质量不合格及施工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单位赶忙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设备治理单位对因自身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负要紧责任;由监督不力发生行车事故的,除
10、追究施工、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责任外,同时要追究设备治理单位及部门的责任,阻碍安全成绩。设备治理单位要加大对施工的点前预备、点中操纵、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形的监护工作,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见附表1,开通和提速的标准按附表2执行)。9、对运输阻碍较大的站场、桥隧、土石方爆破、线路拨接、接触网、信联闭等施工,施工、行车组织、设备治理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的领导要到现场指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的局长(副局长)负责组织和谐,主管安全的局长(副局长)参加,共同做好安全把关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和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行车组织部门必须严格按铁路技术治理规程的规定及非正常行车组织方法指挥行车。三、严格执行施工
11、申报审批制度,认真落实施工、修理天窗10、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阻碍行车或阻碍设备使用的施工,须将施工打算经设备治理部门会签后报请行车组织部门批准,纳入月度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报批的施工打算应包括:施工设计文件(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刻、阻碍范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证措施及防护方法、列车运行条件)及施工安全协议书等项差不多内容。阻碍跨局分界口列车交接的施工,由铁路局提早报部审批,其它施工由铁路局或分局审批,按部铁路行车设备施工治理方法(铁运199919号)实行分级治理。阻碍行车或阻碍行车设备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的严禁施工,擅自施工
12、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畴的,一经发觉要赶忙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视情节轻重比照本规定第41条进行处理。11、认真落实“天窗”修制度。工务、电务、供电等部门在营业线的大修、中修及可能阻碍行车安全的修理施工,要全部纳入“天窗”。“天窗”时刻规定如下: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和线路大中修施工“天窗“不应少于180分钟;各部门可综合利用的电化检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每站每月必须确保一次30分钟的电务修理点,并纳入月度方案。各铁路局要按照设备修理的实际需要,安排好必要的设备修理“天窗”。每次利用“天窗”的施工,都要在施工前按规定办理施工封锁手续(附表1)。对突发性设备故障和
13、灾难的紧急抢修及轨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处所的临时补修,设备治理单位提出临时封锁要点时,行车组织部门必须赶忙安排。阻碍行车设备使用的大型施工封锁时刻,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安排。铁路局、铁路分局要将“天窗”兑现率和开通正点率作为月考核项目,严格进行考核。12、行车组织部门在实施封锁施工时应按照线路通过能力和施工需要,统筹兼顾,精心安排并做好分界口的和谐工作。各施工单位要做好充分预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作业方法,综合利用好施工“天窗”,确保施工质量,按时开通线路。13、实行行车设备施工登记制度。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见附表1,部内统一编号为“运统46(施工)”。每次施工的“要求施工(慢行及封锁)”、“承认
14、施工”、“施工后开通检查确认”和“开通后复原常速确认”,均应有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检查)人的签认。14、路外施工单位在营业线施工的月、日施工打算提报前须经设备治理单位审核签认,设备开通使用的电报由设备治理单位负责签发。四、搞好施工过渡方案,加大施工安全操纵15、施工过渡是增建复线、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等营业线大中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和运输配合的重要环节。设计单位要在设计中提出指导性的施工过渡打算方案,并按照运营情形及施工需要制定安全的过渡措施。施工过渡具体实施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行车组织、设备治理、设计和监理等单位和部门参加审定,报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16、设备治理单位应主
15、动协助设计和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形,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藏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治理单位(对行车安全阻碍较大的还必须有铁路局或铁路分局参加)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畴,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由于设备治理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错误造成损坏的,设备治理单位应承担责任并及时修复。因设计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不准确或遗漏造成损坏的,设计单位应负要紧责任,并按规定予以赔偿;提供的设施位置准确,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应负要紧责任,并按规定予以赔偿。施工单位和设备治理单位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
16、发觉专门必须赶忙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阻碍后,方可连续施工。17、在施工地段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治理单位应主动配合,尽快复原正常使用。18、要紧施工作业项目的施工条件和开通后放行列车条件按表2执行。五、狠抓重点,严密防范,杜绝易发事故19、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部铁路技术治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爱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关于施工前超范畴预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旧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临时补修标准及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
17、时,机械和料具侵限,违章使用封联线、手摇把等易发事故和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咨询题,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坚决杜绝。施工料具要集中治理,必要时派人看管。对阻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大治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六、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形成确保行车安全两道防线20、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必须提升安全意识,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治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要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建立施工单位内部全面的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21、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
18、工作全面负责。由施工缘故发生的行车事故,第一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养。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要紧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22、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通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培训合格的上述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养不达标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2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预备,并向设备治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专门是阻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藏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
19、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线路临时补修标准和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治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同意运输、设备治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咨询题要赶忙整改。24、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施工单位要加大检查和整修;设备治理单位要加大检查、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升(按附表2执行)。慢行开通后的线路应尽快复原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25、设备治理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体系。设备治理部门应按照工程规模和专业性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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