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99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ziliao2023
  • 文档编号:5876136
  • 上传时间:2023-05-13
  • 格式:PPT
  • 页数:199
  • 大小:789.51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课件.ppt》由用户(ziliao2023)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第六 妨害 社会 管理 秩序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二十章第二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构成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故意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故意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1 1、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的秩序管理法规,妨害国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的秩序管理法规,妨害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2 2、自然人犯罪主体中,除贩卖毒品罪外,其他自然人犯、自然人犯罪主体中,除贩卖

    2、毒品罪外,其他自然人犯罪主体必须是已满罪主体必须是已满16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少数犯罪要求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单位犯罪主体中,也少数犯罪要求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单位犯罪主体中,也有少数犯罪要求是特殊单位,所以,单位犯罪主体中也有有少数犯罪要求是特殊单位,所以,单位犯罪主体中也有特殊主体。特殊主体。3 3、主观方面除少数犯罪以外多数犯罪由故意构成。、主观方面除少数犯罪以外多数犯罪由故意构成。二、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种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种类1 1、扰乱公共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2 2、妨害司法罪。、妨害司法罪。3 3、妨害国(边、妨害国(

    3、边)境管理罪。境管理罪。4 4、妨害文物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5 5、危害公共卫生罪。、危害公共卫生罪。6 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7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8 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9 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一节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一、妨害公务罪一、妨害公务罪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

    4、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

    5、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概念和构成概念和构成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

    6、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1 1、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机关工作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民代表大会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2 2、妨害公务的行为、妨害公务的行为第一种类型: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第一种类型: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国家务。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

    7、职务。第二种类型:第二种类型: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第三种类型:第三种类型: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责。第四种类型:第四种类型: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妨害公务的行为:第一种类型妨害公务的行为:第一种类型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必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中国各级立法机,即在中国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为的内容是阻碍国行为的内容是阻碍国家机关

    8、工作人员依法执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为,属于该国实施的行为,属于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抽象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抽象的职务权限或一般的职的职务权限或一般的职务权限。务权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实施该职务行为的具有实施该职务行为的具体的职务权限。体的职务权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职务行为必须符合法律上的重要条件、方式与上的重要条件、方式与程序。程序。必须在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实施阻人员执行职务时实施阻碍行为。碍行为。必须以暴力、胁迫方必须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执行职务法阻

    9、碍执行职务。构成要件构成要件3 3、主体必须是已满、主体必须是已满16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至于行为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自然人,至于行为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有无特定关系,则在所不问。国家机关工作行为有无特定关系,则在所不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能成为本罪主体。人员也可能成为本罪主体。4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国家机关工、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胁迫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胁迫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妨害

    10、公务罪的认定妨害公务罪的认定1 1、罪与非罪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2 2、一罪与数罪。妨害公务的行为,可能成为其他、一罪与数罪。妨害公务的行为,可能成为其他犯罪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应从一重罪犯罪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应从一重罪论处,但刑法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的特论处,但刑法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的特别规定处理。例如,以暴力、胁迫方法抗拒缉私别规定处理。例如,以暴力、胁迫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走私罪和本罪实行数罪并罚。再如,在的,应以走私罪和本罪实行数罪并罚。再如,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运送他人偷越国(边边)境中以暴力、胁边方法抗拒境中以暴力、胁边方法抗拒检查的,应选择刑法规

    11、定的较重法定刑。此外,检查的,应选择刑法规定的较重法定刑。此外,本罪的暴力行为如果触犯了其他罪名,如暴力行本罪的暴力行为如果触犯了其他罪名,如暴力行为致人重伤,抢夺依法执行职务的司法工作人员为致人重伤,抢夺依法执行职务的司法工作人员的枪支等,原则上应从一重罪论处。的枪支等,原则上应从一重罪论处。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七十八条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12、有期徒刑。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招摇撞骗罪三、招摇撞骗罪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从重处罚。概念及其构成概念及其构成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务,进行招摇撞骗国家机关工

    13、作人员的身份或职务,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1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务,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作人员的身份或职务,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行为人必须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务。职务。行为人必须实施招摇撞骗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实施招摇撞骗的行为。2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3 3、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只

    14、能是出于故意。认定认定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1 1、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务进行诈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务进行诈骗 ;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2 2、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不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是追

    15、求非法利益,不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3 3、诈骗罪是数额犯,只有诈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诈骗罪是数额犯,只有诈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 ;而招摇撞骗罪是行为犯而招摇撞骗罪是行为犯。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第280280条第条第1 1款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16、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件、印章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印章的行为。1 1、行为人伪造、变造、买卖的必须是国家机关的、行为人伪造、变造、买卖的必须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公文、证件、印章。2 2、行为人实

    17、施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文、证件、印章的行为。3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 4、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证件、印章罪的认定认定1 1、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及机动车入户、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及机动车入户、过户、验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以本罪定罪处罚过户、验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以本罪定罪处罚。2 2、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森林

    18、、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运输证件,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者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批准的林业证件构成犯罪的,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批准的林业证件构成犯罪的,以本罪定罪处罚。对于买卖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经本罪定罪处罚。对于买卖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经营许可证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营许可证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 3、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允、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许进出口证明书、特许猎捕证

    19、、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公文、证件构成犯罪的,以本罪定罪殖许可证等公文、证件构成犯罪的,以本罪定罪处罚。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同时构成非法经处罚。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从一重处罚。此外,伪造、变造、买卖营罪的,从一重处罚。此外,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后,又利用该公文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后,又利用该公文、证件、印章实施其他犯罪的,从一重罪论处,、证件、印章实施其他犯罪的,从一重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不实行数罪并罚。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1 1、公文、证件原本的复印件是否公文、证件?例、公文、证件原本的复印件是否公文、证件?例如

    20、,将公文的复印件进行篡改后,再进行复印的如,将公文的复印件进行篡改后,再进行复印的行为,是否属于变造公文行为,是否属于变造公文?2 2、没有制作权的人擅自制作非真实的国家机关印、没有制作权的人擅自制作非真实的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是否成立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章的行为,是否成立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例如,例如,行为人伪造行为人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的印章并的印章并使用。使用。3 3、买卖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买卖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是否成立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的行为,是否成立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章罪?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

    21、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决定第第2 2条也规定,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签条也规定,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国家机关的其他公文、证件、印凭证和单据或者国家机关的其他公文、证件、印章的,依照刑法第章的,依照刑法第28028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条的规定定罪处罚。4 4、胜诉一方出卖胜诉的民事判决书的行为是否构、胜诉一方出卖胜诉的民事判决书的行为是否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2、印章罪团体印章罪第第280280条第条第2 2款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2001年年7 7月月3 3日日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规定:“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

    23、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第第280280条第条第3 3款款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24、下有期徒刑。下有期徒刑。八、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八、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处罚。九、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九、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第二百八十

    25、二条第一款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以窃取、刺探、收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十、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十、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品罪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

    26、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拘役或者管制。十一、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十一、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拘役或者管制。十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十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拘役或者管制。十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十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

    27、统罪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国家规定,侵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拘役。十四、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十四、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

    28、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五、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十五、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系统程序、工具罪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

    29、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十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十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30、徒刑。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骗、盗窃、贪污、挪用

    31、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定定罪处罚。十七、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十七、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八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32、其直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2000年年4 4月月2828日日关于审理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用无线电台(站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非法经,或者擅自占用频率,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和扰乱无线电

    33、通利活动,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讯管理秩序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罚。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聚众“打砸抢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十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十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

    3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十九、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十九、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

    35、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二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秩序罪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

    36、职务,情节严重的,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者管制。二十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二十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

    37、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十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二十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

    38、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十三、聚众斗殴罪二十三、聚众斗殴罪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

    39、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十四、寻衅滋事罪二十四、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

    40、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金。一、概念和构成一、概念和构成1 1、保护法益、保护法益2 2、危害行为、危害行为3 3、主体、主体4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二、本罪的认定二、本罪的认定1 1、罪与非罪、罪与非罪2 2、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本罪与故意伤害罪3 3、本罪与抢劫罪、本罪与抢劫罪方

    41、舟子遇袭案20102010年年8 8月月2929日下午,日下午,“网络碰瓷第一人网络碰瓷第一人”方舟子方舟子在北京石景山区的住所附近遭两名歹徒袭击。在北京石景山区的住所附近遭两名歹徒袭击。20102010年年9 9月月2121日下午,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肖传国日下午,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肖传国于被抓获,随后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方舟子于被抓获,随后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方舟子遇袭案告破。遇袭案告破。颜艳红虐童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

    42、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二十五、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十五、组织

    43、、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以并处罚金。第四款第四款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第二

    44、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 黑社会性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二)有组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进行违法犯罪

    45、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二十六、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二十六、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款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6、。第四款第四款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二十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十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情节严重的,处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款第四款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

    47、罚。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二十八、传授犯罪方法罪二十八、传授犯罪方法罪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十九、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二十九、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第二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九十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

    48、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三十、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三十、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七条 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

    49、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者剥夺政治权利。三十一、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三十一、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二百九十八条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三十二、侮辱国旗、国徽罪三十二、侮辱国旗、国徽罪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

    50、华人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三十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三十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三百条第一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款第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5876136.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