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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第三章刑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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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第三 刑法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一章第一章 刑法概述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一、刑法的概念 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刑法狭义刑法 9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刑法 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17 广义刑法广义刑法 单行刑法单行刑法 规定刑法法规规定刑法法规 附属刑法附属刑法 不规定刑罚不规定刑罚二、刑法的任务二、刑法的任务 刑法刑法第第2条: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条: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犯罪犯罪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罚刑罚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一)刑法的体系(一)刑法的体系 刑法概述(刑法概述(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刑法的任务、基本原

    2、则、适用范围)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既遂、预备、未遂、中止既遂、预备、未遂、中止)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构成要件、共同犯罪的责任划分构成要件、共同犯罪的责任划分)总则总则 犯罪排除事由(犯罪排除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一罪与数罪(一罪与数罪(法定的一罪、实质的一罪、处断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实质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刑罚的种类(刑罚的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驱逐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

    3、收、驱逐)刑罚的具体适用刑罚的具体适用 (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缓刑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缓刑 行刑情节:减刑、假释行刑情节:减刑、假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刑罚的消灭、其他规定刑罚的消灭、其他规定)(二)刑法的解释(二)刑法的解释u刑法的解释与刑法的关系刑法的解释与刑法的关系u刑法解释的分类刑法解释的分类 立法解释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根据解释效力分为根据解释效力分为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 “两高两高”学理解释学理解释 专家、学者专家、学者根据解释方法分为根据解释方法分为 文理解释文理解释 字面含义字面含义 论理解释论理解释 扩大解释扩大解释 缩小解释缩小解释u难

    4、点:扩大解释和难点: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类推解释的关系的关系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四、刑法的基本原则四、刑法的基本原则n罪行法定原则罪行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禁止刑法以外的习惯法判例作为定罪量刑依据禁止刑法以外的习惯法判例作为定罪量刑依据 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 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有罪类推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有罪类推 禁止绝对不定刑和绝对不定期刑禁止绝对不定刑和绝对不定期刑n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n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重

    5、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n难点: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适用难点: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适用 量刑中关于从轻、减轻、免除的规定量刑中关于从轻、减轻、免除的规定五、刑法的适用范围五、刑法的适用范围n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 领土的界定与船旗国主义领土的界定与船旗国主义 域内犯域内犯 属地原则属地原则 驻外使领馆内犯罪驻外使领馆内犯罪 行为地与结果一部分在领域内即可行为地与结果一部分在领域内即可 属人原则属人原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军人 轻罪可以不追究轻罪可以不追究 域外犯域外犯 保护原则保护原则 必须侵犯到我国利益必须侵犯到我国利益 必须是重罪且在犯罪国也构成犯罪

    6、必须是重罪且在犯罪国也构成犯罪 普遍原则普遍原则 违反国际条约或者国际惯例违反国际条约或者国际惯例 罪犯出现在我国境内罪犯出现在我国境内n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第二章第二章 犯罪与犯罪构成犯罪与犯罪构成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u概念:概念:刑法刑法第第1313条条依照法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危害依照法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社会的行为u特征:特征: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 应受处罚性应受处罚性u注意:注意:刑法刑法第第1313条但书部分,如何理解情节显著轻微条但书部分,如何理解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7、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u分类:分类:重罪与轻罪重罪与轻罪 自然犯与法定犯自然犯与法定犯 隔隙犯与非隔隙犯隔隙犯与非隔隙犯 身份犯与非身份犯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 自然人犯罪与法人犯罪自然人犯罪与法人犯罪 国事犯与普通犯国事犯与普通犯 亲告罪与非亲告罪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侮辱、诽谤、虐待、侵占)(侮辱、诽谤、虐待、侵占)二、犯罪构成要件二、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体犯罪主体犯罪主体自然人主自然人主体体单位主单位主体体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成年人成年人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16周岁以上周岁以上 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对一切

    8、犯罪负责(含过失)不满不满1414周岁周岁 一概不负责一概不负责已满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周岁 只对只对8种行为负责种行为负责已满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8周岁周岁 不判处死刑(含死缓)不判处死刑(含死缓)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聋盲哑人聋盲哑人 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精神病人精神病人 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不负刑责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不负刑责醉酒的人醉酒的人 负,且无从轻、减轻处罚负,且无从轻、减轻处罚特殊犯罪主体特殊犯罪主体 定罪身份定罪身份 (真正身份犯)(真正身份犯)量刑身份量刑身份 (不真正身份犯)(不真正身份犯)单

    9、位犯罪的构成要件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又有双罚。单罚罚个人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又有双罚。单罚罚个人三、犯罪构成要件三、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罪过罪过认识错误认识错误犯罪目的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犯罪动机故意故意过失过失意外事件意外事件 认识因素:认识因素:不应当预见不应当预见(无预见义务)(无预见义务)直接故意直接故意 认识因素:认识因素:必然发生必然发生 意志因素:意志因素:希望希望间接故意间接故意 认识因素:认识因素:可能发生可能发生 意志因素:意志因素:放任放任疏忽大

    10、意疏忽大意 认识因素:认识因素: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过于自信 认识因素:认识因素:已经预见已经预见 意志因素:意志因素:轻信避免轻信避免目的目的:实施犯罪所要达到的效果(影响定罪与量刑):实施犯罪所要达到的效果(影响定罪与量刑)动机动机:实施犯罪的原因(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实施犯罪的原因(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法律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误认无罪为有罪误认无罪为有罪误认有罪为无罪误认有罪为无罪误认此罪为彼罪误认此罪为彼罪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罚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罚客体认识错误客体认识错误行为性质认识错误行为性质认识错误行为手段认识错误行为手段认识错误

    11、打击错误打击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四、犯罪构成要件四、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危害行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方法时间、地点、方法行为人有特定义务行为人有特定义务不作为不作为 消极消极 静态行为静态行为作为作为 积极积极 动态行为动态行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不履行导致结果发生不履行导致结果发生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职务要求职务要求先行行为先行行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纯正的不作为犯纯正的不作为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危害结果在过失犯罪中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危害结果在过失犯罪中是区

    12、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危害结果在故意犯罪中是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危害结果在故意犯罪中是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作为犯罪中的因果关系:条件说作为犯罪中的因果关系:条件说不作为犯罪中的因果关系:不作为是结果的原因不作为犯罪中的因果关系:不作为是结果的原因介入因素的认定:偶然独立即中断,必然联系不中断介入因素的认定:偶然独立即中断,必然联系不中断影响定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绑架罪影响定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绑架罪影响量刑:聚众、暴力影响量刑:聚众、暴力五、犯罪构成要件五、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侵犯、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侵犯、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的

    13、分类犯罪客体的分类一般客体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直接客体社会关系整体社会关系整体同一类社会关系同一类社会关系直接侵害的权利直接侵害的权利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客体为构成要件,对象不是客体为构成要件,对象不是客体决定犯罪性质,对象不是客体决定犯罪性质,对象不是客体是刑法分则的分类基础客体是刑法分则的分类基础第三章第三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1、故意指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没有停止形态 2、停止形态指停止下来的状态,一旦停止不能相互转化 3、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类型 4、犯罪停止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 已完成形

    14、态已完成形态未完成形态未完成形态停止形态停止形态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预备阶段预备阶段实行阶段实行阶段结果犯结果犯危险犯危险犯行为犯行为犯举动犯举动犯二、犯罪已完成形态二、犯罪已完成形态犯罪既遂犯罪既遂u概念: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具备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概念: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具备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u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结果犯结果犯 结果是否发生结果是否发生 如:故意杀人罪、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盗窃罪、抢劫罪。、抢劫罪。行为犯行为犯 行为是否实施完毕行为是否实施完毕 如:强奸罪、如:强奸罪、脱逃罪脱逃罪危险犯危险犯 行为是否在客观上造成危险行为是否在客观上造成危险

    15、如:如:放火罪放火罪、爆炸罪、爆炸罪举动犯举动犯 行为是否着手实施行为是否着手实施 如:煽动类犯罪、如:煽动类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传授犯罪方法罪u既遂犯的处罚原则既遂犯的处罚原则根据总则的量刑原则和分则的具体规定来处罚根据总则的量刑原则和分则的具体规定来处罚。u注意注意不能以目的是否达到为既遂标准。如危险犯、行为犯。不能以目的是否达到为既遂标准。如危险犯、行为犯。不能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毕为标准。如结果犯。不能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毕为标准。如结果犯。在多环节犯罪中,只要一环节构成完成即认定既遂。如在多环节犯罪中,只要一环节构成完成即认定既遂。如拐卖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罪和绑架罪儿童罪和绑架罪三、犯罪未完成

    16、形态三、犯罪未完成形态预备、未遂、中止预备、未遂、中止u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是否有行为)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是否有行为)u犯罪预备行为与犯罪预备形态的区别(是否停止)犯罪预备行为与犯罪预备形态的区别(是否停止)u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u犯罪预备的特点:犯罪预备的特点:1.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区分犯意表示区分犯意表示)2.2.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区分犯罪未遂区分犯罪未遂)3.3.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停下来(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停下来(区分犯罪中止区分犯

    17、罪中止)u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犯罪未完成形态三、犯罪未完成形态预备、未遂、中止预备、未遂、中止u犯罪未遂形态的概念犯罪未遂形态的概念u犯罪未遂形态的特征犯罪未遂形态的特征1.1.行为人已经行为人已经着手着手实施犯罪(区分预备)实施犯罪(区分预备)2.2.犯罪犯罪未完成未完成而停止下来(区分既遂)而停止下来(区分既遂)3.3.犯罪停止下来是由于犯罪分子犯罪停止下来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意志以外的原因(区分中止)的原因(区分中止)u犯罪未遂形态的类型犯罪未遂形态的类型u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未

    18、遂犯的处罚原则对于未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实行终了未遂未实行终了未遂实行终了未遂实行终了未遂能犯未遂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对象不能犯未遂对象不能犯未遂手段不能犯未遂手段不能犯未遂三、犯罪未完成形态三、犯罪未完成形态预备、未遂、中止预备、未遂、中止(三)、犯罪中止(三)、犯罪中止u犯罪中止形态的概念犯罪中止形态的概念u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1.1.犯罪还犯罪还没有达到既遂没有达到既遂就停止下来就停止下来 2.2.犯罪停止下来的原因是行为人犯罪停止下来的原因是行为人自动自动的放弃的放弃u犯罪中止形态的分类犯罪中止形态的分

    19、类 积极中止积极中止(放弃且防止结果发生放弃且防止结果发生)预备阶段中止预备阶段中止 消极中止消极中止(只是放弃只是放弃)实行阶段中止实行阶段中止u中止犯的处罚原则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应当减轻减轻处罚处罚。三、犯罪未完成形态三、犯罪未完成形态未遂、预备、中止未遂、预备、中止(四四)、三者的区别、三者的区别注意注意u如何认定自动停止与被动停止如何认定自动停止与被动停止 自动停止自动停止=真诚悔罪?真诚悔罪?u因不利因素而停止犯罪不能一律认定为未遂或预备因不利因素而停止犯罪不能一律认定为未遂或

    20、预备u正确理解正确理解“能达目的而不欲能达目的而不欲”与与“欲达目的而不能欲达目的而不能”u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性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性u中止犯与不能犯未遂竞合的处理中止犯与不能犯未遂竞合的处理u共同犯罪中中止犯的认定和处理共同犯罪中中止犯的认定和处理未完成形态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犯罪阶段犯罪阶段预备阶段预备阶段实行阶段实行阶段均可以均可以停止原因停止原因意志外原因意志外原因意志外原因意志外原因意志内原因意志内原因第四章第四章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共共同同犯犯罪罪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条件共同犯罪条件共同犯罪分类共同犯罪分类共同犯罪人共同犯罪

    21、人的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主体条件主体条件两人以上两人以上客观条件客观条件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主观条件主观条件共同故意共同故意任意的共同犯罪与必要的共同犯罪任意的共同犯罪与必要的共同犯罪事前通谋共犯与事前无通谋共犯事前通谋共犯与事前无通谋共犯简单的共同犯罪与复杂的共同犯罪简单的共同犯罪与复杂的共同犯罪一般的共同犯罪和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一般的共同犯罪和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主犯主犯从犯从犯胁从犯胁从犯教唆犯教唆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一、共同犯罪的概述一、共同犯罪的概述(一)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一)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二

    22、)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1.1.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22人以上人以上u人包括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需达到,自然人需达到刑责年龄具有刑责能力刑责年龄具有刑责能力u不具备特殊身份的人可以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不具备特殊身份的人可以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2.2.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u共同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行为包括:实行,帮助,教唆,组织,共谋行为实行,帮助,教唆,组织,共谋行为3.3.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共同故意共同故意u故意内容不完全相同,但具有部分相同的,故意内容不完全相同,但具有部分相同的

    23、,在相同范围内构在相同范围内构成共犯成共犯。如: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抢劫罪与抢夺罪。如: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抢劫罪与抢夺罪u法条竞合情况下,法条竞合情况下,在一般法范围内成立共犯在一般法范围内成立共犯。如盗窃枪支罪。如盗窃枪支罪u部分人实施了法定转化行为的,部分人实施了法定转化行为的,就转化前行为成立共同犯罪就转化前行为成立共同犯罪(三)实践中不构成共犯的几种情况(三)实践中不构成共犯的几种情况u二人以上二人以上共同过失共同过失犯罪(故意犯罪(故意+过失)不是共犯过失)不是共犯 交通肇事后,他人指示肇事者逃逸使被害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共犯论处交通肇事后,他人指示肇事者逃逸使被害人死亡的,以交通

    24、肇事共犯论处u同时犯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因为没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不是共同犯罪,因为没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 二人无意思联络,偶然碰巧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二人无意思联络,偶然碰巧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u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是共同犯罪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是共同犯罪u事前没有通谋事前没有通谋,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不是共犯,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不是共犯 常见的事后帮助行为: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洗钱等常见的事后帮助行为: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洗钱等 u实行过限实行过限行为不是共犯,由实行过限的行为人自担责任行为不是共犯,由实行过限的行为

    25、人自担责任 常见的实行过限行为:计划外的犯罪,转化中的抢劫,伤害中的杀人常见的实行过限行为:计划外的犯罪,转化中的抢劫,伤害中的杀人u间接正犯间接正犯行为不是共犯,由间接正犯单独构成犯罪行为不是共犯,由间接正犯单独构成犯罪 间接正犯: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不知情的人进行犯罪的人间接正犯: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不知情的人进行犯罪的人u片面共犯片面共犯行为不是共犯,双方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行为不是共犯,双方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片面共犯:一方知道自己与对方在进行共同犯罪,而另一方却不知情片面共犯:一方知道自己与对方在进行共同犯罪,而另一方却不知情一、共同犯罪的概述一、共同犯罪的概述二、

    26、共同犯罪的分类二、共同犯罪的分类 任意的共同犯罪任意的共同犯罪 一人可实施,数人也可共同实施的共同犯罪一人可实施,数人也可共同实施的共同犯罪 必要的共同犯罪必要的共同犯罪 必须由必须由数人数人实施的共同犯罪实施的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的共犯事前通谋的共犯 着手着手实施犯罪前实施犯罪前进行了通谋的共同犯罪进行了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前无通谋的共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在着手实施后既遂前在着手实施后既遂前,形成了共同犯罪故意的共犯,形成了共同犯罪故意的共犯 简单的共同犯罪简单的共同犯罪 每个犯罪人都是每个犯罪人都是实行犯实行犯的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 复杂的共同犯罪复杂的共同犯罪 各共同犯罪人存在各共同犯罪人存在

    27、分工分工的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 一般的共同犯罪一般的共同犯罪 临时结合,无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临时结合,无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犯罪集团:三人以上、组织性、犯罪目的性、稳定性犯罪集团:三人以上、组织性、犯罪目的性、稳定性聚众性犯罪聚众性犯罪有组织犯罪有组织犯罪教唆犯教唆犯实行犯实行犯帮助犯帮助犯承继共犯承继共犯 只对其加入后的行为负责,并且对加入前的基本行为负责只对其加入后的行为负责,并且对加入前的基本行为负责法定的犯罪集团:实行行为,独立构罪,数罪并罚法定的犯罪集团:实行行为,独立构罪,数罪并罚非法定犯罪集团:预备行为,不独立构罪,不数罪并罚非法定犯罪集团

    28、:预备行为,不独立构罪,不数罪并罚恐怖组织恐怖组织黑社会组织黑社会组织三、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三、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u主犯(主犯(主犯与首要分子主犯与首要分子)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 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 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u从犯(从犯(从犯与帮助犯从犯与帮助犯)次要实行犯次要实行犯 帮助犯帮助犯u胁从犯(胁从犯(胁从犯与主犯胁从犯与主犯)被胁迫(不包括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人被胁迫(不包括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人u教唆犯(教唆犯(教唆犯与间接正犯教唆犯与间接正犯)唆使他人犯罪,而本人没有参与犯罪的实行唆使他人犯罪,而本人没有参与犯罪的实行

    29、 教唆犯无独立罪名,按被教唆人实行行为定罪教唆犯无独立罪名,按被教唆人实行行为定罪 责任:责任:整体责任:对集团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整体责任:对集团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按照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罪行处罚按照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罪行处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人行为全部责任一人行为全部责任帮助行为独立定罪的帮助行为独立定罪的应当按照其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应当按照其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多按主犯处罚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多按主犯处罚教唆不满教唆不满1818周岁的人犯罪的,从重处罚周岁的人犯罪的,从重处罚第五章第五章 一罪与数罪一罪与数

    30、罪一一罪罪类类型型数数罪罪类类型型实质的一罪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处断的一罪继续犯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连续犯连续犯牵连犯牵连犯吸收犯吸收犯结合犯结合犯惯犯惯犯异种数罪和同种数罪异种数罪和同种数罪并罚数罪和非并罚数罪并罚数罪和非并罚数罪判决宣告前的数罪和刑罚执行期间数罪判决宣告前的数罪和刑罚执行期间数罪先先减减后后并并先先并并后后减减一、罪数的判断标准一、罪数的判断标准(一)罪数形态的概念和意义(一)罪数形态的概念和意义u罪数形态包括罪数形态包括一罪形态与数罪形态一罪形态与数罪形态u罪数形态的意义罪数形态的意义 罪数形态有助于准确定罪与量刑罪数形态有助

    31、于准确定罪与量刑 罪数形态研究是合理适用刑罚的前提罪数形态研究是合理适用刑罚的前提 罪数形态研究有助于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罪数形态研究有助于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二)罪数的判断标准(二)罪数的判断标准u我国以我国以犯罪构成标准说犯罪构成标准说作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基本理论作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基本理论u以以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为最高原则的同时也要考虑为最高原则的同时也要考虑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u以犯罪现象的自身规律为出发点,贯彻以犯罪现象的自身规律为出发点,贯彻主客观相统一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原则u区分一罪与数罪既要以犯罪构成为标准,同时也要考虑其他区分一罪与数罪既要以犯罪构成为标准,同时也要考虑

    32、其他因素如罪刑法定与主客观相统一等因素如罪刑法定与主客观相统一等二、一罪的类型二、一罪的类型实质的一罪实质的一罪(一)继续犯(持续犯)(一)继续犯(持续犯)u概念概念:犯罪从:犯罪从到到后,后,在一定时间内处于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状态状态u特征特征:基于一个故意实施基于一个故意实施持续侵犯持续侵犯直接客体直接客体同时持续(继续犯与状态犯)同时持续(继续犯与状态犯)继续犯继续犯以以为要件为要件u举例举例:等等u处断原则处断原则:按一罪论处。继续犯的诉讼时效从:按一罪论处。继续犯的诉讼时效从之日开始计算之日开始计算(二)想象竞合犯(想象的数罪)(二)想象竞合犯(想象的数罪)u概念概念:行为人基于数个不

    33、同罪过,实施一危害行为,触犯不同罪名的形态:行为人基于数个不同罪过,实施一危害行为,触犯不同罪名的形态u特征特征:行为人行为人基于基于行为人只实施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一个危害行为侵犯害行为侵犯行为人必须同时触犯行为人必须同时触犯u法条竞合犯法条竞合犯:一行为触犯数个法条上具有:一行为触犯数个法条上具有的罪名(立法原因)的罪名(立法原因)u处断原则处断原则:(想象竞合);(想象竞合);(法条竞合)(法条竞合)(三)结果加重犯(法定性)(三)结果加重犯(法定性)u概念概念:行为人行为不仅发生了:行为人行为不仅发生了结果,还产生了结果,还产生了的结果的结果u特征特征:行为与加重结果须有行为与加重结果须

    34、有基本犯罪外的加重结果必须是基本犯罪外的加重结果必须是对基本犯罪结果和加重犯罪结果主观上都有对基本犯罪结果和加重犯罪结果主观上都有u处断原则处断原则:定罪定:定罪定,量刑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量刑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处罚处罚u举例举例:抢劫(致死)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绑架(致死)罪:抢劫(致死)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绑架(致死)罪二、一罪的类型二、一罪的类型法定的一罪法定的一罪(一)结合犯(一)结合犯(A A罪罪+B+B罪罪=AB=AB罪)罪)u概念概念:根据刑法的规定将独立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将独立的结合成为结合成为的犯罪形态的犯罪形态u特征特征:被结合之罪必须为性质被结合之罪必须为

    35、性质新罪必须包含原罪的新罪必须包含原罪的数个原罪之间存在一定联系数个原罪之间存在一定联系必须是实施了必须是实施了u举例举例:我国刑法未规定,日本刑法典有:我国刑法未规定,日本刑法典有u处断原则处断原则:按一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按:按一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按判处刑罚判处刑罚(二)集合犯(惯犯)(二)集合犯(惯犯)u概念概念:指刑法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规定为一个罪名的情形主要包括:指刑法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规定为一个罪名的情形主要包括:常习犯:行为人养成常习犯:行为人养成,在一定时间内多次实施某一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多次实施某一行为()职业犯:行为人将一定的犯罪作为某种职业犯:行为人将一定的犯罪作

    36、为某种反复实施(反复实施()营业犯:营业犯:,反复实施某一犯罪的犯罪情形(,反复实施某一犯罪的犯罪情形()u特征特征:行为人反复多次侵犯行为人反复多次侵犯行为人主观上有反行为人主观上有反复多次实施复多次实施犯罪的犯罪的行为人反复多次的实施行为人反复多次的实施u处断原则处断原则:按一罪及刑法明文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处罚:按一罪及刑法明文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处罚二、一罪的类型二、一罪的类型处断的一罪处断的一罪(一)连续犯(与继续犯的关系)(一)连续犯(与继续犯的关系)u概念概念: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触犯同一罪名触犯同一罪名u特征特征:基于的数个犯罪故意基于

    37、的数个犯罪故意数个行为必须是数个行为必须是的的行为行为数个犯罪故意具有数个犯罪故意具有数个行为数个行为最终必须最终必须u处断原则处断原则:。诉讼时效同于继续犯的规定。诉讼时效同于继续犯的规定(二)牵连犯(目的行为(二)牵连犯(目的行为方法行为;原因行为方法行为;原因行为结果行为)结果行为)u概念概念: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触犯不同罪名: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触犯不同罪名u特征特征: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实施了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实施了,可分为,可分为和和,和和手段行为与结果行为又触犯了手段行为与结果行为又触犯了数数行为之间存在着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

    38、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u处断原则处断原则:但刑法分则和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但刑法分则和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三)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关系)(三)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关系)u概念概念:行为人实施了: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一行为被另一行为,其中一行为被另一行为,仅成立,仅成立u特征特征:行为人基于行为人基于行为人实施了行为人实施了,并具有,并具有关系关系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必须侵犯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必须侵犯u处断原则处断原则:按吸收之罪处断(:按吸收之罪处断()u举例举例:行为人盗窃枪支后又私藏的,伪造货币后又出售或运输的:行为人盗窃枪支后

    39、又私藏的,伪造货币后又出售或运输的三、数罪的类型三、数罪的类型u异种数罪异种数罪 行为人犯罪事实符合数个性质不同罪名行为人犯罪事实符合数个性质不同罪名u同种数罪同种数罪 行为人的犯罪事实符合数个性质相同罪名行为人的犯罪事实符合数个性质相同罪名u意义:异种数罪应并罚,同种数罪不并罚意义:异种数罪应并罚,同种数罪不并罚u并罚数罪并罚数罪 按法律的规定应当进行并罚的实质的数罪按法律的规定应当进行并罚的实质的数罪u非并罚数罪非并罚数罪 无需并罚,而应适用相应处断原则的数罪无需并罚,而应适用相应处断原则的数罪u意义:非并罚数罪要确定与之相应的处断原则意义:非并罚数罪要确定与之相应的处断原则u判决宣告前的

    40、数罪判决宣告前的数罪 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的并罚u刑罚执行期间的数罪刑罚执行期间的数罪 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或新罪的并罚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或新罪的并罚u意义:发生不同阶段的数罪适用不同的并罚规则意义:发生不同阶段的数罪适用不同的并罚规则u区分发现区分发现漏罪漏罪的处罚规则和发现的处罚规则和发现新罪新罪的处罚规则的处罚规则先减后并先减后并先并后减先并后减四、刑法分则对一罪与数罪的规定四、刑法分则对一罪与数罪的规定u法定一罪论处的情形法定一罪论处的情形(F196 F171 F253 F399F196 F171 F253 F399)盗窃信用卡并冒用的定盗窃

    41、罪,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的定伪造货币罪,盗窃信用卡并冒用的定盗窃罪,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的定伪造货币罪,私拆毁弃邮件并盗窃的定盗窃罪,因受贿而徇私枉法的择一重罪处罚。私拆毁弃邮件并盗窃的定盗窃罪,因受贿而徇私枉法的择一重罪处罚。u法定的转化犯论处情形法定的转化犯论处情形(F238 F247 F248 F292F238 F247 F248 F292)非法拘禁中故意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致人伤残的,非法拘禁中故意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都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都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u法定

    42、的加重犯论处情形法定的加重犯论处情形(F239 F240 F358 F318 F347 206F239 F240 F358 F318 F347 206)抢劫、强奸、非法行医、绑架、虐待、暴干、拐卖致人重伤、死亡的,抢劫、强奸、非法行医、绑架、虐待、暴干、拐卖致人重伤、死亡的,拐卖并强奸、组织卖淫又强迫卖淫、组织偷越过边境又暴力抗缉查的,拐卖并强奸、组织卖淫又强迫卖淫、组织偷越过边境又暴力抗缉查的,以强奸手段迫使卖淫的,走私贩卖毒品时武装掩护或以暴力抗拘捕的。以强奸手段迫使卖淫的,走私贩卖毒品时武装掩护或以暴力抗拘捕的。u法定的数罪并罚的情形法定的数罪并罚的情形(F318 F157 F198 F

    43、204 F120 F241 F294F318 F157 F198 F204 F120 F241 F29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并罚,故意造成保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并罚,故意造成保险事故来骗保的,行为人缴纳税款后又偷税的,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险事故来骗保的,行为人缴纳税款后又偷税的,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又实施强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收买被拐卖

    44、妇女儿童,又实施强奸行为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奸行为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 挪用公款后又使用挪用的公款犯罪的,受贿后又进行其他犯罪均数罪并罚挪用公款后又使用挪用的公款犯罪的,受贿后又进行其他犯罪均数罪并罚第六章第六章 排除犯罪性行为排除犯罪性行为排排除除犯犯罪罪的的事事由由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紧急避险自救行为自救行为自损行为自损行为被害人承诺被害人承诺其他行为其他行为法令行为法令行为成立条件成立条件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特殊防卫特殊防卫成立条件成立条件避险过当避险过当正当业务正当业务义务冲突义务冲突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与正当防卫

    45、的区别应当减轻免除处罚应当减轻免除处罚避险要求避险要求不适用特定责任人不适用特定责任人前提前提 对象对象 时间时间 主观主观 限度限度超过必要限度与处罚超过必要限度与处罚适用情形与法律后果适用情形与法律后果一、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一)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二)防卫过当(二)防卫过当u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区别: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区别: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u防卫过当的处罚防卫过当的处罚 (三)特殊防卫(三)特殊防卫u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其他严重严

    46、重危及危及人身安全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u注意针对采用注意针对采用麻醉方法实施的抢劫麻醉方法实施的抢劫可否进行特殊防卫可否进行特殊防卫定罪:一般定过失犯罪,但不排除故意犯罪可能定罪:一般定过失犯罪,但不排除故意犯罪可能量刑: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量刑: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无防卫过当罪无防卫过当罪前提条件针对不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否则为假想防卫或故意犯罪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已经着手实行尚未结束)否则为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主观要件具有防卫意识(包括

    47、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否则为挑拨、偶然防卫或互殴对象要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不包括第三人)否则为紧急避险或故意犯罪限度要件适度性(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为防卫过当或故意犯罪二、紧急避险二、紧急避险(一)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一)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二)避险过当(二)避险过当(损害大利益保护小利益损害大利益保护小利益)u条件:具有条件:具有紧急避险的性质紧急避险的性质,但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损害的,但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损害的u必要限度理解:所要保护的利益应当大于损失的利益,否则为过当必要限度理解:所要保护的利益应当大于损失的利益

    48、,否则为过当u处罚: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处罚: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三)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u对象要件:对象要件:正当防卫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紧急避险针对第三人正当防卫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紧急避险针对第三人u限制要件:限制要件:正当防卫无迫不得已为要件,紧急避险有迫不得已为要件正当防卫无迫不得已为要件,紧急避险有迫不得已为要件 (四)注意(四)注意不能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牺牲他人的生命不能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牺牲他人的生命u紧急避险不适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紧急避险不适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前提条

    49、件有危险存在人的行为、自然灾害、动物袭击、生理疾患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从危险发生到危险结束,否则为犯罪主观要件具有避险意识需为了保护合法利益,否则为犯罪限制要件迫不得已才能实施需具有紧迫性,正当防卫无此要求对象要件针对第三者实施如果针对本人实施构成正当防卫限度要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损害小利益目的是为了保护大利益三、其他行为三、其他行为n法令行为 包括职务行为、政策特别许可行为、法律确定行为、权利义务行为包括职务行为、政策特别许可行为、法律确定行为、权利义务行为n正当业务行为 包括医疗行为、新闻采访、体育竞技等包括医疗行为、新闻采访、体育竞技等n被害人承诺 承诺真实有效:具有承诺真实有效:具有承

    50、诺能力承诺能力的人,事先作出的、的人,事先作出的、真实的、自愿的真实的、自愿的承诺承诺 该承诺需是被害人该承诺需是被害人有权有权处理的权益,并且处理的权益,并且不得侵犯公共利益不得侵犯公共利益n自助行为 在紧急情况下,对已受害法益采取的在紧急情况下,对已受害法益采取的恢复权益恢复权益的行为的行为n自损行为 自己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如自杀、自伤、自己毁损自己财物行为自己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如自杀、自伤、自己毁损自己财物行为n义务冲突 存在两个不能兼顾的义务,履行其中一个义务而不能履行其他义务行为存在两个不能兼顾的义务,履行其中一个义务而不能履行其他义务行为 条件:发生了可排除犯罪性的事由,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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