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企业纳税实务实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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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税务 登记 _ 企业 纳税 实务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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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登记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财会系2013-3企业纳税实务实训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税务登记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的类型n开业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n停业登记、复业登记n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务登记开
2、业登记1.what?2.who?3.where?4.when?5.how?6.要什么材料?7.怎么用?8.不办行吗?开业登记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2.住所、经营地点3.登记注册类型及所属主管单位4.核算方式5.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6.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和账号7.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8.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9.其它有关事项。登记的内容开业登记1.企业2.个体工商户3.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4.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5.其它纳税人登记的对象开业登记税务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纳税人应当
3、到生产、经营所在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县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登记机关开业登记n1、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n2、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n3、未经过部门批准,也未能取得营业执照,应当自其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时限开业登记n1.税务登记表n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n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n4.注册地址及生产、营业地址证明n5.公司章程复印件n6.验资报告及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n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明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开业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开业登记1.税务登记表设立登记一式2份并签章;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部门许可证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注:没有办理的不需要提供,但如需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且已在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4.负责人或经营者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1份;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资料(广州地税)办理程序n1、受理审核n审核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n审核纳税人资料是否齐全n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
5、写内容与附表内容是否一致,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由纳税人签字后,退回原件。n按照纳税人识别号编制规则正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码开业登记n2、批准、发证n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发放税务登记正本和副本。n3、办理时限:n(1)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n(2)实际情况:符合条件当场办结开业登记实例开业登记下列事项,均须持税务登记证办理(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
6、理停业、歇业.用途开业登记n第九条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一)开立银行帐户;(一)开立银行帐户;(二)领购发票。(二)领购发票。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开业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和使用税务登记证会怎么样?未按规定办理和使用税务登记证会怎么样?n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中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中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
7、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n(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n(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n(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n(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n(5)未
8、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置的。开业登记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第60条条开业登记变更登记n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n时限要求:n已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9、的,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n按照规定无需经工商行政机关办理登记的,或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天办理变更登记。其它税务登记注销登记n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登记。n时限:n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n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n纳税人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其它税务登记停业登记n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办理停业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停业登记。n需要资料:n税务登记证正副本n发票领购簿及未使用的发票n时限:n必须在停业前一个月办理停业登记其它税务登记复业登记n申请办理停业的工商户,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n提供资料:n停业复业报告书n程序:n以批准停业期满的次日起作为复业日期。其它税务登记重新税务登记n对已经税务机关批准注销的纳税人由于恢复生产经营,或非正常注销的纳税人重新管理,或跨区迁移
11、纳税人迁入时需对其进行重新税务登记n1、对于已经税务机关批准注销的纳税人,应于复业起30日内重新办理税务登记n2、对于非正常注销的纳税人应当在重新纳入管理之日起重新办理税务登记。n3、对于已注销的纳税人,应当在原税务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重新税务登记。其它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验换证n1、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n2、纳税人提供的资料:n税务登记证正副本n工商营业执照副本n3、符合条件,各项手续齐备可当场办结。其它税务登记外出经营登记n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
12、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开立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管理。n资料:n税务登记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n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其它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丢失补办税务登记证丢失补办根据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七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七号)第三第三十九条规定十九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
13、报告表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其它税务登记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为了确保税务登记代码的同一性和唯一性,单位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代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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