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各项规章制度(DOC 6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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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内部各项规章制度DOC 61页 医院 内部 各项规章制度 DOC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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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会议制度1、院务会:由院长主管,全体院级领导、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者。每二周一次,传送上级,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
2、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
3、,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4、;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O.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七、医疗统计制度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2.1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2.2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
5、、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我科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6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HS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根据读者的需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
6、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做好医护人员的信息需求调查,结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定期果购文献,建立适合医院读者需求的文献保障体系。 6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对收集的文献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目、典藏,建立文献目录索引,方便读者供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图书阅览室的布局应方便读者阅览书刊和管理。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文献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9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医院应逐步实现图书馆自
7、动化管理,建立中外文文献数据库,逐步为员工提供文献检索、电子书刊、网络及外院资料查阅、打印复印等服务。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医院实际能力统一计划安排。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医疗、护理科目进修人员应是经选送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师。进修人员的普通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科主
8、任同意,报请医疗管理部门批准授权,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5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6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7医疗、护理管理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8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9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出院工作制度 1我科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科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9、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
10、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每一位出院病人都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的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10.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
11、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1.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一、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
12、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十二、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
13、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视和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三、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
14、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号证卡,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卡者,应为其查阅记录,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整理上架归档,自行保管者将门诊病历交至患者本人。 9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10.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帐目清
15、楚、结算及时。 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 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 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二十七、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1.1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
16、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1.2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1.3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1.4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1.5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1.6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
17、后等。 2、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2.1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2.2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3、有要求保密的权利3.1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3.2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3.3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
18、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4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5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 6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致的。 7、医院为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制定服务规范文件与具体措施,对员工进行维护与新生病人权益的教育与培
19、训,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二十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息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我科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
20、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
21、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
22、者除外。 二十九、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医务管理部门接到会诊邀请(用书面文件、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后,在不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医院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2.1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2.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2.4卫生行政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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