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小学实验室功能室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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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 明一、中小学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是学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科学素养的重要场所。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中明确指出,中小学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自然)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建设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实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等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为此,特汇编国家、省、市有关制度,希望能为广大学校进一步推进实验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促进学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带来帮助。三、在编制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可能存在遗
2、漏和缺憾,很多制度都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做到与时俱进,有待在以后进一步修订。四、本次汇编工作得到了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部分县(市)区教育装备部门同志的大力支持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目 录1、中小学实验室规程32、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实验守则73、湖南省中小学校实验员工作职责84、湖南省中小学校教学仪器管理制度95、湖南省中小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116、长沙市中小学实验室借用制度157、长沙市中小学实验室申购制度168、长沙市中小学实验室维修保养制度179、长沙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报损制度1810、长沙市中小学实验仪器损失赔偿制度 2011、长沙市中小学高中
3、通用技术实验室管理制度 2112、长沙市中小学信息技术装备管理制度 2314、长沙市中小学校园网设备管理细则 2515、长沙市中小学闭路电视机房管理制度 2616、长沙市中小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2717、长沙市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2818、长沙市中小学电子阅室管理规则 3019、长沙市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制度 3120、长沙市中小学学生阅览室制度 3321、长沙市中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3422、长沙市中小学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3523、长沙市中小学美术器材管理制度 3624、长沙市中小学劳动技术器材管理制度3725、长沙市中小学音美劳技教室管理制度38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4、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自然)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第四条 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实验室应成为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第五条 实验
5、室应提供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和要求开设实验课的环境和条件,应满足进行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要求。第二章 设置与仪器配备第六条实验室建设应执行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教基200616号),教学仪器设备(包括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教具、材料、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实验室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进行设置,实验室的数量要与学校的规模相适应,保证满足教学需要。高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通用技术、艺术等专用教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初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小学应设
6、科学(自然)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第七条 实验室用房包含实验教学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实验教学用房主要用于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活动;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储藏和陈列仪器、设备、试剂、挂图、标本、模型;附属用房主要是准备室、实验室管理员办公室、教具维修室、暗室等。实验教学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分组实验教学的需要并适度冗余,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仪器设备存放和实验教学准备活动的正常开展。第八条 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霉等条件,应符合教学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环保,根据需要设置电源、网络接口和给排水管道、以及排气、排污、排毒等设施,为实验教
7、学的开展和实验操作考核创造良好的条件。实验室要有相应的实验桌凳,满足学生分组实验的需要;仪器室要有数量充足的仪器柜,按学科分类存放仪器、试剂、标本、模型等。第九条 学校应根据选用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教材的教学需要,采取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选配、定制、自制的方法,配齐配足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做好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作,逐步提高学校的装备水平。第十条 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和教学仪器采购的特点进行。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必须经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第十一条实验室建设和实
8、验教学要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投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和实验室日常维护经费以及开展实验教学所必要添置的耗材费用应纳入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第三章 管理与人员第十二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领导。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管理和教学规范;做好督导实验教学和考核、评估实验室使用效益等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有一名学校负责人分管学校的实验室工作。对实验室工作应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经费有落实,及时解决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实验室。第十四条实验室要有科学、
9、规范的管理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第十五条 实验室要维持科学、文明、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科学制定实验操作程序,要有处理突发情况的各项措施,确保教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第十六条实验室管理工作应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应建立实验室建设档案、管理档案和实验教学档案,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信息化管理,对实验室的“建、配、管、用”进行跟踪记录,提高实验室的综合效益。第十七条教学仪器设备应按学科和类别,分室、分柜、定位存放。要根据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和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曝晒、防蛀、防变质、防磁、防压等工作。第十八条化学药品要和仪器分开存放,并贴有明显标
10、签。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易地单独放置,要有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第十九条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要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计量标定等工作。电学仪器要定期通电或及时充电,仪器要定期擦拭,化学试剂要经常检查存放情况,生物浸制标本应按要求定期补液。第二十条学校对教学仪器设备要建立有关的账册。每学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按规定程序做好报损、报废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不足的设备和药品。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应设实验室管理员岗位。实验室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实验
11、室管理员的编制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解决,可根据从事实验室管理的工作量进行设定。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管理员应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之中,坚持培训上岗制度。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实验室管理员培训计划,加强对实验室管理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实验室管理员工作职责和学校实验室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并认真组织考核。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第二十四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实验守则(修订)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的场所,学生应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听从老师指导,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 二、实验前,
12、学生应对实验所需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实验台要保持整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三、实验时,学生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积极思考实验课题,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实验记录。 四、遵循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学生在实验中出现意外事故或损坏仪器应及时报告教师。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迅速妥善处理。五、增强环保意识,废液、废纸、火柴梗等杂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随地乱抛,应分别倒入指定的废液缸或垃圾箱内。六、实验完毕,学生应整理仪器装置,关闭电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后放回原位。学生不得将实验用品及设备带出实验室。七、认真分析实验
13、结果,及时写好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应如实反映实验结果和实验过程,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和记录。湖南省中小学校实验员工作职责(修订)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构造、操作规范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排除故障的基本技能。掌握实验室计算机管理的基本方法。二、与相关学科配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所需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按时做好实验教学课开设情况记录。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点仪器、器材,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三、熟悉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
14、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方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四、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实践活动。加强和各科任教师联系,积极开展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教具活动。五、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购置、验收、入库及登帐、编号等工作。定期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年终做好盘存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药品添置计划。六、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维护、清点、检查、借出、回收等工作。保证教学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事故隐患,
15、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八、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湖南省中小学校教学仪器管理制度(修订)一、教学仪器设备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要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总帐、分类帐与物相符,仪器与仪器橱卡记录相符。 三、仪器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整齐美观。要按仪器性能做好防尘、防压、防蛀、防潮、防霉、防锈、防震、防磁及避光等工作。仪器、药品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四、贵重精密仪器,要熟悉其性能和
16、使用方法后才能启用,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定期擦抹或用机械吸尘除灰。贵重、普通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都要存档管理。 五、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实验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结合课程标准或教材的变化,要及时更新补充新的仪器,保持教学仪器数量和品种的动态平衡。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湖南省中小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修订)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二、化学药品要有工作责任心强、有化
17、学专业知识的人负责管理。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双锁防范。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4对剧毒、强腐蚀性、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定期清点。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
18、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环境。7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钡、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9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各500g,溴100g,浓硫酸和浓硝酸各1000g,
19、工业乙醇10kg。10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12学校应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与监督。长沙市中小学实验室借用制度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仪器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二、凡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每
20、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三、实验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长沙市中小学实验室申购制度一、每学期末,实验人员应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和其他器材的请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制定请购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急需的学生受益最大的基本仪器设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要请购非急需的高档仪器设备。二、学期中,各科需购进的急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应由实验员填好请购单交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然后交总务部门派人购回
21、,实验员要认真验收入库。长沙市中小学实验室维修保养制度一、实验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构造和性能,掌握各种材料、药品的性能用途。科学地保管各种仪器设备,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力争小维修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有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送修理部门维修,保证仪器设备台件完好率在90%以上。二、实验员必须定期清理仪器设备,每周一次,做好六防:防尘、防潮、防锈、防压、防虫、防腐。仪器入柜应按照仪器性能特点,做好四放:平放、侧放、竖放和吊放。学生实验完毕,必须及时清理仪器,验收入库,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长沙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报损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教学仪器设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我市中小学仪
22、器设备报损制度。 实验室所有教学仪器、电教器材,无论是国家无偿分配、自筹经费购买,还是外单位及个人赠给,均为学校所有,都要按照国家教委、省、市、县教委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实验室应有仪器借用登记本,一般情况不下予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凡外借仪器,要进行登记,归还时要当面检查,没有损坏,方可注销;如有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调入仪器应进行检查,确定完好无损后方能放入仪器室进行保管。 演示仪器和学生实验借用的仪器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并检查仪器性能,如有损坏和遗失应根据事故起因,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仪器设备应及时保养和维修,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追究管理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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