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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产品质量检验制度(DOC 38页).doc

  • 上传人(卖家):2023DOC
  • 文档编号:5824034
  • 上传时间: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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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DOC 38页 产品质量 检验 制度 DOC 38
    资源描述:

    1、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检验计量处负责监督执行。第二条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第三条检计处的基本职责: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第四条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

    2、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第五条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第六条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第七条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第八条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第九条参加新产

    3、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第十条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第十一条原材料进厂检验: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

    4、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第十二条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分厂办手续处理。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路线单及检验记录本上盖

    5、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分厂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路线单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第十三条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

    6、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分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质管部门。第十四条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第十五条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第十六条产品入库前必须按规定要求清洗,防锈或油封。凭检验员在入库单签字后方可入库。第十七条齿轮箱产品逐台进行试车检验,检验员应做好试车检查记录,建档备查、试车检验严格按出厂试车规范进行,合格后方进行油漆,油封装箱。第十八条齿轮箱出厂,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油漆、油封、装箱逐合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准出厂。第十九条凡属废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1、废品不准出售,

    7、废品须在废品上打上明显的废品标志或破坏,由供应处统一作为废钢铁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质量诉讼和索赔事故,均由责任单位负责。2、凡属隐瞒废品或有意逃避责任者,应严肃批评,直至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第二十条热处理和表面处理检验:1、操作者必须在了解工艺,了解材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在自检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2、操作员严格执行工艺,对主要另件,关键另件的热温、保温时间、冷却剂温度、溶液成份、使用设备、工作区域等做好记录,检验员进行抽检。3、热处理零件经检验员签字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第二十一条装配成品检验:1、产品另件装配前,所有主要另件,均必须由入库单和入库标记才允许进行卸装。

    8、2、装配总装完成前另件必须清洗干净。3、在装配过程中,操作者不得对零件作非工艺修制,如需修制应经技术部门研究填写修改通知单。第二十二条油漆包装检验1、对产品的XX油漆,外观平整、色泽等由操作员自检后交检验员检查。2、产品试车,清洗工作完成后对附件、备件、油封、技术参数标牌等项目合格后,方可包装。3、包装要求按技术要求进行。第二十三条工艺装备检验:1、外购的量具附有出厂价合格证书,凡无合格证,计量室可拒检。2、外购的工具、刃具,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3、自制的量具、工具、刃具,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4、未经检定或不合格的工具、量具、刃具,一律不准发放使用。5、为保证量值的正确传递,全厂所有量具从

    9、入库、发放、使用权直至报废,均由计量室负责验收、建档、周检、修理和处理,按相应的计量制度实施执行。6、夹具、辅具、模具的检验应“按工艺装配检验制度”实施,须随同图纸一同入库。7、新制模、辅、夹具投入使用时,使用单位负责会同设计、制造、检验部门进行验证;验证应填写验证单,各方签字,以备查考。8、未经验证的工艺装备,因任意投入使用而产生零件报废、质量事故,由使用单位负责。9、工艺装备实行定期更换和检验,精度不能保证、零件已磨损或缺件的工艺装备,不许发放使用。使用中工艺装备若发现类情况,使用单应予停用并及时向工具处提请修理或补齐。10、经检验(验证)不合格而需使用的工艺装备,由工具处会同有关单协商,

    10、办理让步手续。经总工或技术部门批准后,通知检计处做好特殊标记方可入库。第二十四条设备修理检验:1、机床设备应按“设备维修制度”实行维修保养和修理,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设备处提请修复。2、设备大修后应按设备出厂精度要求,严格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受检合格后,在大修设备完工通知单上签字。3、使用中的高、精、关键设备配合设备处进行精度定期。检查。第二十五条新产品试制检验1、新产品试制过程所需的材质记录由技术部门提出具体要求,检验部门负责检验记录。2、新产品试制过程的有关零件,整机的检测数据和试验记录由检验部门负责。3、检验部门提出新产品鉴定的质量检验报告对能否符合作出明确意见。4、未经鉴定的新产品不得批

    11、量投产,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厂部批准。批准后生产的产品,检计处只开具“试制产品出厂合格证”。本制度各条款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计量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为了加强企业的计量管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进步,制定本制度。第二十七条计量管理工作贯穿在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每个环节,执行和维护计量管理制度是企业每个职工的职责。第二十八条检验计量处是企业计量归口管理单位,在厂长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全厂的计量工作。并根据上级计量部门的规定和本制度,负责对全厂执行计量管理。第二十九条检验计量处设计量管理组,长度计量,热工计量,力学计量,电学计量。车间设兼职

    12、计量员,在检验计量处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所分管的工作。第三十条检验计量处的工作职责1、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计量法和上级计量的精神,制定企业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组织建立计量管理体系。2、负责建立,管理各类标准器,组织开展各项计量检测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为生产,科研,经营出具各类计量数据,提供计量保证和测试服务。3、统一管理生产、科研、经营、能源、医疗等计量器具装置。对企业内部执行计量监督,处理企业范围内的计量纠纷。4、负责全厂各类计量器具添置审批、建帐、维修、检定工作,编制周期检定日程表,并按期实施。5、建立各类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的档案,保管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6、统一组

    13、织全厂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聘用。7、掌握信息,开拓新领域,采用新原理,新技术,不断提高企业的计量测试和管理水平。第三十一条外购各类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填写“计量器具请购单”。待主管人同意后,经计量部门审核,签章有效,采用部门按审批意见进行购置。第三十二条外购或自制的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送计量部门检定。外购的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检定人员签发合格证,并在发票上签字,方可入库和办理财务报销;检定不合格,由采购部门退货。自制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凭检定报告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制造部门返工或重新制造。第三十三条各部门领用计量器具,必须将所领用的计量器具送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的编号入帐,建立

    14、历史记录,编入检定周期,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办理发放手续;检定不合格的应由修理人员修理后再履行以上手续;修理后仍不合格的履行报废手续。第三十四条计量标准器和计量器具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使用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的人员必须持有计量技术考核证,新学员必须在上述人员的现场指导下进行操作。2、计量器具使用前,应对外观“零”位合格等做一般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到计量部门检定修理,做到不合格不使用,无合格证不使用,合格证过期不使用。3、正确使用计量器具,不准擅自拆卸和调节,严禁以计量器具作工具或非计量使用。4、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过期,零位不对,不正常的计量器具和无腊封的量规,造成质量事故或者仪器,设备事

    15、故,使用者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部分直至全部经济损失。5、人员调动时,其持计量器具必须交还本部门,未交清前,人员一律不准调动,如有人擅自放行,限放行人一月内追回所缺的计量器具,过期未追回的,放行人按赔偿制度赔款。第三十五条计量器具的检定应根据国家计量法和计量局有关规定以及企业的实际善,对计量标准器和器具制定出管理方法,计量器具检定应遵循以下规定:1、计量器具检定人员必须持有计量技术考核合格证,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工作,国家尚未颁布的检定规程,暂按企业计量部门制定的校准方法进行。2、检定人员工作时,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的标准器和测试设备。检定过程中,应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合格后签发合格证,做到正

    16、确,清晰、无遗漏和涂改,并妥善保存。3、在用量规(螺纹塞规、螺纹环规、光面塞规、卡规、锥度量规等)使用后不得再借用。必须送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的,腊封。返回车间使用;不合格的,由检定人员办理报废手续,凭报废单到工具总库领用新量规。4、为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量值正确,提高产品质量,谨防在制品成批报废,计量人员必须履行巡回检定。5、计量检定人员应对计量器具的准确性负责,准确性不对,检定人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6、计量检定人员有权拒绝对器具、盒、合格证号不符合及缺盒少证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其数字作周期检定缺额数计算。第三十六条计量器具的修理一律凭检定人员签发的修理单进行,经修理后返回

    17、检定人员再行检定,仍不合格退回返修,直止检定合格,修理人员要做到修理有记录,有分析,有总结。第三十七条计量器具的报废必须经计量组长同意,由检定员签署报废单,价值较大的(一般1000元以上)必须由检验计量处或厂领导批准,方可报废。第三十八条全厂计量标准器、强检计量器具、未开展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不得超过检定周期,保证周期送检率100%。第三十九条企业内部开展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应遵循以下规定:1、各计量组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通知分厂,分厂按通知单要求收集器具,送计量室检定。2、分厂如不能按期完成周期检定任务,可在检定日期的二周前,向厂长提出书面申请待

    18、批准后交计量部门,由计量室重新安排。否则,以未完成周期检定处理。3、分厂周期送率应达100%。4、应周期限检定而又无特殊原因连续二次未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一律按遗失处理。第四十条各分厂领导应加强计量管理,充分发挥兼职计量员的作用,督促职工遵守本制度,保证本单位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合格率在88%以上。第四十一条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完后,各计量组按月对送检率和周期合格率进行计算,报告本处,经核实后,签署奖惩意见上报,经厂长批准后,由劳资处执行。第四十二条企业在用计量器具:包括检验、监测、测量、传递四个方面,使用的长度、力学、热学、电磁学等器具都属抽检范围。第四十三条在用计量器具抽检由质管办主持,计量部

    19、门和分厂配合完成。第四十四条每月对分厂抽检一次,抽检人员做好原始记录,填写“在用计量器具抽检记录单”。质管处签署意见,交厂长批示,由劳资处执行。第四十五条各分厂在用计量器具抽检合格率应大于90%。小于90%的分厂,扣除当月奖金5%,小于90%以下扣除当月奖金的10%。;全年有三个月或连续二个月合格率小于90%的分厂,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第四十六条计量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置于盒内。放置时应整齐清洁,不得和切削刀具辅助工具堆在一处。第四十七条工具室(库房)对归还的计量器具应仔细检查涂油上架。发现损坏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计量室处理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律由工具室(库房)人员赔偿。第四十八条各工具室

    20、(库房)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做到帐、物一致,上架整齐,无遗失、无变形生锈。每月应清点一次,并把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第四十九条计量器具盒是存放器具的,应保持清洁,不准放刀头,钻头等其它物品。第五十条计量器具合格证是证明器具合格的证件,应清洁,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及时携带器具到计量室进行检定补证。第五十一条本制度中罚款,一律由计量人员或计量监督员填写“计量违章罚款通知”一式三份,一份交罚款人,一份交财务处作扣款凭证,一份存根。第五十二条凡职工因过失或违反本制度造成计量器具遗失和损坏,应给于全部或部分赔偿。第五十三条计量器具遗失损坏赔偿金额:领用期半年以内,遗失损坏的按价格原价赔偿;一年以内按价格

    21、的90%赔偿;一年以上或五年以内分别按价格的80%、70%、60%、50%赔偿;五年以上的按价格的10%赔偿。第五十四条两用计量器具(家、厂)的遗失损坏,按价格的200%赔偿。第五十五条有意扰乱赔偿制度实施或窃取他人计量器具者,一经发现处3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受至行政或刑事处分。第五十六条发现器具遗失或损坏,当事人应主动报告本单位兼职计量员,由计量员会同检计处处理。第五十七条计量器具的遗失损坏赔偿,由计量室部门填写“计量器具遗失损坏赔款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处接“通知单”后按赔偿金额从当事人下月工资中扣除。第五十八条执行部门应严格遵照本制度作好赔款工作,一视同仁,不得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者,厂

    22、部应分别给予劝告、追加赔款、行政处分。第五十九条计量标准器均为工厂精密测量和传递的标准,新建计量标准器时应先申请,经检计处同意,报上级计量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第六十条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1、计量标准器的周检率、周检合格率须达100%。2、各种计量标准应由专人负责,按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3、每次检定后应认真填写记录,做好各项检查。第六十一条计量标准的使用:1、使用计量标准器,进行量值传递,测试人员必须持有本项计量技术考核证。2、各类操作检定人员应熟悉和掌握使用计量标准器的技术特征性能。3、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标准器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保管和使用,一般应恒温、防震、防尘、清洁。4、计量标准器一律

    23、不得外借。5、各类操作、检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后作好记录。第六十二条计量标准器的维护、保养:1、各类计量标准器(包括精测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保养,每月保养12次。2、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使用后,应立即擦拭干净,放置原处。3、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报告处领导。一律不准自行拆卸修理或隐瞒不报。4、计量标准器损坏,应严肃追究责任,根据事故的责任和情节分别给予批评、赔款、行政和刑事处分。第六十三条计量标准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1、新购、新建立的计量标准器(包括精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技术资料应立帐登记,做到逐台、逐件建立技术档案。并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2、各原始检修记

    24、录,检定证书应有专人负责保管。3、各类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技术标准、图书资料由计量技术人员保管。4、各种技术资料,他人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5、有关资料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计量负责人处理。第六十四条安全制度:1、计量工作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2、各类计量标准器和精密仪器应避免振动,工作室禁止吸烟生火进餐。3、贵重物品,剧毒品应在保卫处备案,化学物品和易燃品应有专人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流。4、工作时,不准任意离开工作岗位。5、下班时,应切断电源,关闭好所有门窗。第六十五条工作制度:1、计量检定;精密测试应在205,防震,防尘的环境中工作。2、计量标准器(精测设备)、被检计量器具和零件

    25、应按规定充分等温后,方可进行检定测量。3、操作、检定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4、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保证计量数据传递的正确可靠。5、不使用无合格证和合格证过期的计量标准器和精测设备,不擅自将计量标准器外借他人。6、严格遵守计量标准器和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条例。7、行使检定,报废,赔款时,对任何人应一视同仁。第六十六条清洁卫生制度:1、计量室应保持整齐,舒适的工作环境,用过的东西及时放回原处。2、进入计量室必须换上计量室用鞋,操作时穿着工作服。3、值班人员每天负责计量室的打扫工作,做到窗明,地面清洁无杂物。4、各种器具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有序。5、各人用的工作桌及工作台应每天整

    26、理,保持清洁整齐。第六十七条计量组组长岗位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规、法令、上级有关文件及企业计量管理制度,以身作则,带领全组作好分管的计量工作。2、管理好本组各种计量仪器标准器及技术资料,并建立帐册,档案。3、制定本组分管的计量器具周期计划表,上报审批,按计划付之实施,按月统计周检率,周检合格率,并上报处室。4、负责组织本组的工作,技术交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保证任务的完成。5、负责提出计量器具配件、盒、辅料、元器件等添置计划。6、发现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和事及时劝阻,并提出处理意见。7、搞好民主管理,团结同志,关心群从,带领全组争创先进。第六十八条计

    27、量检定人员岗位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管理制度,严格按检定(操作)规程进行检定,经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工作。2、负责分管计量器具(标准器)的入库检定,发放检定,巡回检定以及编号、建帐。3、负责分管计量器具(标准器)的周期检定,修理后的检定,认真做好补证工作,不准弄虚作假。4、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填写合格证、登帐、编号等做到正确,清晰、无缺项、涂改现象。5、正确使用计量仪器和标准器,作好维护保养,保管。6、努力钻研专业技术,掌握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专业知识。第六十九条计量修理人员岗位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管理制度,以科学的态度做好分管器具(标准器)的修理工作。2、负责分管器具(标准器)

    28、的修理,并做好记录。3、支持检定人员的工作,协助检定人员做好周期检定、校对、巡检等工作。4、正确使用检定仪器标准器及修理工具,做到维护保养并妥善保管。5、负责保管好计量器具配件、元器件、易燃品及各辅料,历行节约,降低消耗。6、刻苦学习专业技术,掌握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修理质量。第七十条精密测试人员岗位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管理制度,以科学的态度做好测量工作。2、负责车间(处室)不能测量的各种刀具、样板、量规高精度零件的测试。3、正确使用精测仪器和计量标准器,做到使用前有检查,使用后维护保养,并作好使用记录。4、填写测试报告,仪器使用记录等做到字迹清晰、数据正确、无涂改和漏项,并妥善保存。5、

    29、发现有违章的人和事应及时劝阻,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6、努力研究测技术,熟悉专业标准,不断提高技术和知识水平。第七十一条兼职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器具的管理和计量检测统计工作。2、负责本单位各类器具的建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3、负责按“周检通知单”收集器具送计量室检定和量规的返回检定的送检工作。4、宣传计量管理制度,督促本单位职工,作好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向计量部门和本单位领导汇报。5、协助办理本单位器具的遗失、损坏、领用、报废等手续。6、学习计量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第七十二条计量监督和仲裁:1、企业计量监督人员由计量部门推荐,厂长批准

    30、公布,人数为57人。2、计量监督人员在计量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企业范围内贯彻执行计量法和计量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对违反上述法制的行为,进行批评、处理和执行罚款。3、计量监督人员执法应一视同仁,如有不轨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撤职退赔,直至行政处分。4、企业职工应支持计量监督人员人工作,任何人不得阻挠、打骂、报复,如有发生,视情节给予批评、赔偿、罚款,直至行政、刑事处分。5、计量部门负责企业内部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在调解、仲裁的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改变与计量纠纷有关的计量器具的原有技术状态。6、企业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协同上级计量部门处理企业外部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第七十三条企业各分厂应

    31、根据本制度制定出相应的计量管理内容和考核方法。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行,同时原X公司(86)检字042号和(87)计字057号文件作废。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检验计量处。第四章: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第七十六条1、检计处负责从原材料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全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2、外协处负责外协件回厂检验前质量状态标识,回厂后检验处负责复检标识。3、材料投入生产前,零件转序前,成品装配后,成品出厂前,售后服务后的检验状态由检验员予以标识;将状态标识在路线单、入库单、不合格品通知单上等。4、原材料将检验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章作为标识。5、铸件经检验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章作为标识。6、工序过

    32、程以路线单上检验员签章作为标识,并在零件上用记号笔予以质量状态标识:7、已检的合格品打“”并注上工序号。8、已检的不合格品打“X”并注上工序号。9、待处理品打“?”并注上工序号。10、未经检验和试验状态不作标识。11、非检验人员不得注标识于零件上,如发现此类情况应追究责,作为严重违反工艺纪律处理。第五章: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第七十七条不合格品的种类:凡不符合产品图纸、工艺和技术标准的。产品,半成品、毛坯以及外购、外协件均称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根据其缺陷情况,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可靠性等质量特性分为三类: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2、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让步接受。3、降级或改作他用。4、拒收或报废

    33、。第七十八条不合格品的处理:1、不合格品处理程序: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应在零件上作出不合格品标识,并同时开出一式五联的不合格品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单应以单个零件或单个产品为单位填写,以便统计和处理,不得以缺陷内容为单位填写,亦不得将若干相同零件或产品合填一份。缺陷内容应详细和如实的填写。本零件、本产品或本工序缺陷的全部内容和偏差值及检查人员签字盖章;检验站自留一联,其余四联送交检分厂或处室(外购、外协件分送供应处或生产分厂);交检部门按到通知单后应按内容填好相应栏目和提出本单位处理意见。经研究所研究签署“报废”、“让步”、或“返工”意见,交检验处会签;检计处如无异议即按“报废”、“让

    34、步”、或“返工”规定办理。对于批量较大、大型关键零件或各单位有争议意见,若有需要报请总工程师仲裁或由检计处提请总工程师仲裁。2、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废品或拒收到:凡判为废品的,检查员应在零件上作好废品标志并打上材料牌号及图号标识。由分厂废品隔离,原则上24小时内由分厂送废品库。对于由于内部材质缺陷报废的作废料处理;由于尺寸等偏差使本零件为废品但其尺寸规格可改制成其他零件的由废品库分类保管以便改制。凡被判为废品的不合格品通知单的补料联送生产处办理补料手续及补料凭证。属拒收的外购件、外协件均由生供处办理退外协单位手续。3、让步按受:凡被签批为让步的,检查员应在零件上作好让步标识,并在路线单上标出让步

    35、标志及签字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检计处应将回用让步纳入备案备查。4、返修或返工:凡签批需返修或返工的由分厂返修或返工,如非分厂原因需返修者,由生产处另给返修指令;返修工时,返修工艺由分厂技术组给定及编制。返修后应新办理交检手续,立即作出符合要求与否的结论。第七十九条发生废品的责任:1、操作者应负责任:首件检验合格,成批加工的不合格,而在巡检时已被检验人员发现告诉者。首件不交检验或不按工艺规程及要求进行而造成的废品。操作者明知不合格而弄虚作假、不论流到何道工序,一起由操作者负责,并由所在分厂追究处理。零件未去毛、倒棱、倒角或个别件质量问题。2、检验人员应负责任:首件加工合格,由于检验员错检,认

    36、为不合格,操作员将其错加工,造成成批不合格。加工零件在入库时或装配时发现零件尺寸不合格。受到检验设备的限制,操作员无法测试,只得检验仪器测量,而检验员又错测造成不合格。由于通用量具计量错误造成的不合格。3、工检双方责任:首件不合格,检验时及巡回检查时(特别是关键件的巡回检查)都未发现,造成零件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加工过程中,后道工序发现前道工序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由于图纸、工艺、计划调度差错造成的成批不合格由相应人员负责。第六章:钢材质量检验制度第八十条凡进厂金属材料入库前,均应进行入库检验,由供应处将入库单、质量保证书和实物一起交检,未经检验不得入库。第八十一条进行入库检验时

    37、,检查有无供货单位的质量合格证和进料单据,对原有质保书证明内容、项目不合或有可疑试验数据时,检验人员有权确定补试,抽试或复试后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材料由检验员在入库单上注明检查编号及签名后方可入库。第八十二条检查方法:核对质保书,查对钢印、炉号,查重点,支数是否有欠缺。钢号判断、火花鉴别或光谱分析。火花鉴别有怀疑时应取样化学分析。规定尺寸的检查。表面缺陷的外观检查。第八十三条验收中对不合格的材料,检验先在入库单上注明“不合格”交供应处办理退货或向供货厂提出交涉。第八十四条材料代用,必须由供应处或生产部门填写材料代用单,一般零件的材料代用需经有关单位会签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产使用

    38、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材料的代用需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第八十五条凡入库的材料均有涂漆标记或钢印和材料名称,同时分类堆放,检验员应作到及时检查,避免混料。第八十六条凡让步或代用的材料应隔离存放;严格按代用单签批的有关规定条款发放使用。第八十七条经验收合格并已入库的材料其质量保证书及本厂检验结果、报告单均由检验人员保管。第七章: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第八十八条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第八十九条外协的基本原则: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

    39、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2、扩散产品、定点生产的批量较大的零部件以及一些大型关键件,应组织有技术、检验、质量管理等部门进行考察选点,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协作点。未经选点也无任何手续的外协件检计处拒绝验收。3、外协产品,包括零件如需变更技术要求,应预先取得技术部门的书面同意,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要求。外协厂如不能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经协调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协作厂生产性质、装备条件有变化已不适应协作条件,要重新进行选点。4、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第九十条合同签约: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如有必

    40、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2、中间工序协作应满足图纸及工艺要求,并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市内中间工序协作规定办理,协作件回厂后应办理送验手续,经验收合格后,应在路线单上签注检查员合格印记方可转入下道工序。3、外协的协议、合同、技术协议等有关文件付本分送财务、审计监察和检验部门;根据此进行财务结算和质量验收,接受工厂审计监察以及处理有关合同纠纷事项。第九十一条验收付款:外协件验收以入厂验收为主,为有效的提高质量根据实际情况亦可辅之于下列措施:1、批量较大的外协件,根据协作厂的生产进度,可定期的或不定期的派员在协作厂抽验质量。2、重大产品、大型关键件可派员在协作厂对关键工

    41、序进行现场配合抽查。3、普通铸件、焊接件可安排在协作厂验收;如有特殊要求的铸件,包括高强度铸件,按技术要求规定的检查项目协作入厂检查;上述验收方式如加工过程中发现内在质量不合格,须由协作厂负责处理。4、中间工序的协作回厂后由工厂检查员复验,并在路线单上签注检查合格印记。5、外协件进厂由的外协部门及时开送验单,并随同合格证质保书、记录卡等有关资料一并送检计处复验,按合同规定提供资料不齐全、不正确者,检验处通知外协部门补齐后再进行复验。6、外协件经复验后,应在实物上作出合格与否之标识,并在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外协部门。合格者办理入库及财务付款手续;不合格者不得入库,并通知外协厂

    42、处理。7、外协件原则上应按图纸按工艺要求合同规定条款逐个检查,但根据实际情况对质量已稳定的批量产品可按关键项目复验;关键项目应100%复验,其余项目可批量大小抽检2030%;如发现有不合格者则增加抽查数量。第九十二条质量处理:1、双方检查结果不符或有争议者,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共同复验。2、个别零件复验不合格者,根据缺陷情况,重要性程度,由外协部门按工厂不合格品处理程序,经技术部门签署意见办理,检计处将此存入质量档案。3、经技术部门同意可返修或按规定要求牙协件未完工序,经双方商议由工厂代修者,生产处下达外协件返修指令,返修品的工时定额及返修工艺由生产技术组制定,返修费用由外协厂承担;分厂核算员应及

    43、时将有关核算资料返修指令项目报财务处,在外协作件财务结算中扣除。4、凡需返修者返修后,应重新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库及财务付款手续;不合格者按废品处理。5、经确认废品者,由外协部门通知协作厂进行处理,财务不予付款;重大废品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的,生产处应通过正常途径追究外协厂的经济责任。第八章:能源计量管理第九十三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制定科学的、合理的能源消耗定额;必须健全能源计量手段,配齐计量器具满足节能的工作需要,这是企业计量定级升级、节能的基础工作。第九十四条工厂能源计量的种类及计量器具的配备:1、能源种类有:电、煤、自来水、油(汽、柴、煤油)蒸汽、压缩空气、氧气

    44、、乙炔等。这些能源的进厂和消耗必须经过一级计量、二级计量、三级计量才能取得准确数据。2、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购置、安装及管理检验节能办:根据生产的需要满足按产品或炉型,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实行按定额或限量考核的要求制定企业综合能耗上等级的要求特向设备处、检计处提出配置计量器具要求。设备处:根据节能办提出要求,进行选型购置,安装等项工作。检计处:对购进的能源计量器具编号建帐;进行调试检验;对全厂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办理报废手续;绘制能源计量网络图。第九十五条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1、能源计量器具必须在检验周期内使用,有合格证及铅封。2、凡属强检的计量器具由计量室定期送出强检。厂内检验的应做好定期周检计划,作好记录。3、操作者在使用中发现仪表有问题应通知计量室更换。4、维护好能源计量器具是每个职工的职责,保证准确灵敏正常使用。5、对能源计量器具要保持清洁、防湿、防高温、防震动、合理安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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