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课件第9讲-证券交易.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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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法 课件 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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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9讲 证券交易1目录o 1、股票转让的一般规定o 2、证券交易市场o 3、证券交易所o 4、证券登记结算o 5、上市公司收购o 6、证券公司监管2一、股票转让的一般规定o 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o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3限制转让的股份o 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2、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o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42012年10月9日上市交易5招股说明书的承诺6o 2009年6月12日,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59.40万股,价格为9.15元,套现2.52亿元。o 根据WIND资讯统计,2013年以来至9月17日,A股市场被重要股东(大小非)减持的上市公司共有850家,套现金额合计1061.01亿元,超过了2009年1055.83亿元的历史纪录。o 中小板、创业板股东减持最为凶猛。7o 中小板市值第一的海康威视,今年以来重要股东减持金额高达54.64亿元;中弘股份、阳光城两家房地产公司排在第二和第三名,分别被减持了23.87亿元、17.16亿元。
4、o 创业板的碧水源今年以来被重要股东减持约11亿元。o 在位居大小非减持榜前列的公司中,中小板的海康威视、杰瑞股份、广联达,创业板的碧水源、盛运股份、华平股份等都是2010年上市的企业o 大小非减持中,高管减持占了很大一部分。东方财富网的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高管近340亿元的减持额中,中小板上市公司高管减持占了约200亿,创业板高管减持近111亿,两者相加占比超过九成。8司法强制执行o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问题的复函(【2000】执他字第1号)o 公司法对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是对公司创办者自主转让其股份的限制,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存在这一问题。9o
5、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作为债务人,如有偿还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对其股权采取冻结保全措施。o 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如果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在限期内提供了方便执行的其他财产,应当首先执行其他财产首先执行其他财产。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方可执行股权。10o 人民法院执行股权,必须进行拍卖。o 股权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以股权向债权人质押的,人民法院执行时也应当通过拍卖方式进行,不得直接将股权执行给债权人。o 拍卖股权之前,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11o 拍卖股权,人民法院应当委托拍卖机构于拍卖日前天,在中国证券报、
6、证券时报或者上海证券报上进行公告。o 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应当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持拍卖机构出具的成交证明和财政主管部门对股权性质的界定等有关文件,向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12对董事、监事和高管的限制o 不得转让的情况:o(1)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o(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o(3)章程中的可能限制13可转让时的限制o“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o 如何计算?假设某董事持有上市公司1万股股票,什么时候可以全部售完?14证监会的规定o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7、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o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o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不超过10001000股的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152、股票交易场所o 主板中小企业板块创业板代办股份转让报价转让产权交易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交 易 所16产权交易所o 交易品种:o 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产权;o 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
8、业的股权o 知识产权o 依法能够交易的其他产权17o 交易方式:o 拍卖o 招投标o 协议转让o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18o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o 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o 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19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o 第二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
9、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o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20财政部20033号o 第四条 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所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o 第七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21代办股份转让市场(三板市场)o 2001年7月,中国证券业协会为解决主板退市问题及原“法人股流通市场”(STAQ、NET 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份流通问题,成立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o 挂牌公司:原NET和STAQ系统挂牌的不
10、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从沪深股市退市的公司o 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的证券公司进行交易o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o 交易方式:每日集中竞价一次o 系统规模很小22报价转让系统o 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新三板)o 从2008年开始接受中关村之外的企业o 截至2013年8月30日,挂牌公司309家o 申请条件:应具备设立满三年、北京市政府确认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纪录、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等条件。o 交易量非常小23o 交易制度与原PT公司类似,以集合竞价方式每日集中竞
11、价一次,涨跌停板限制为5%。盈利而且净资产为正值的股票每周交易5次,其余每周交易3次(逢一、三、五)。o 信息披露标准低于上市公司24程序o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o 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o 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o 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o 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o 协会备案确认o 股份集中登记o 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25证券交易所o 集中竞价的交易市场o 电脑集合竞价开盘价格o 连续竞价o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26o 大宗交易系统o 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以上,或者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o 议价协商,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27o
12、流通股的协议转让o 与上市公司收购与股东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o 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o 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转让等28中小企业板块和主板、创业板o 主板市场o 中小企业板块:拟发行企业中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o 创业板293、证券交易所o 证券法证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二条o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o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30交易方式o 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条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o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一条投资者应当与证
13、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并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以书面、电话以及其他方式,委托该证券公司代其买卖证券。o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的委托,按照证券交易规则提出交易申报,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的集中交易,并根据成交结果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成交结果,按照清算交收规则,与证券公司进行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并为证券公司客户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手续。31交易所券商券商投资者投资者证券买卖32证券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方式核准功能o 核准上市o 暂停上市o 恢复上市o 终止上市33终止上市o证券法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o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
14、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34交易所上市核准权o 证券法证券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o 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35o 上市规则:本所在受理复核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维持不予上市、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决定。该决定为终
15、局决定。36o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o 投资者对证券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投资者对证券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对证券发行人及其相关人员、证券交易所会员及其相关人员、证券上市和交易活动作出的不直接涉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不直接涉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7交易所的监管o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结构,上市规则o 对交易:实时监控,异常交易报告o 对会员38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o 2013年8月16日上午11:02-11:08,沪指突然直线拉升100点,涨逾5%,2分钟内成交额约78亿元。o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
16、商银行、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蓝筹一度集体触及涨停。o 11:44 上交所于微博公告:“截至目前为止,上交所系统运行正常”。o 质疑:在发现交易异常后,上交所未采取临时停市措施?39o 14:25 光大证券发布临时公告确认,其衍生品部门做量化投资的一个ETF套利产品下单失误。o 15:00 上交所发布重要公告:本所今日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达成的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o 当日上证指数最终收跌0.64%。o 不少投资者在上午上升阶段买入,午后知悉为光大证券自营出现错误交易,股价大幅回落,部分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提出当天交易应作废。40o 8月18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详细披露了事故原因:因订单
17、生成系统存在缺陷,12秒生成2.6万笔预期外订单,滚动下单成交72.7亿元。o 光大证券在公告中承认,下午交易时段其策略投资部总共卖出50ETF、180ETF金额约18.9亿元,全天用于对冲而新增的股指期货空头合约总计为7130手。41o 8月18日证监会表示,依据有关法规,8月16日全天股市交易成交有效,能够顺利交收,整个结算体系运行正常。o 8月25日,上交所回应质疑:1、现有的法律依据不充分;2、市场必要性不突出;3、参考了境外市场在类似情况下很少启用临时停市措施这一通行做法。42o 上交所新闻发言人称:“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临时停市措施很少运用。”据悉,在2007年2月27日大盘最大
18、跌幅达到8.84%、2008年4月24日大盘最大涨幅达到9.60%、2013年6月25日大盘最大跌幅达到5.74%时,均未临时停市。o 对于未及时发出提示性公告的质疑,上交所方面表示,光大证券不仅是异常交易行为的当事人和责任方,也是上交所上市公司和会员,是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主体,有义务、有条件判断事件性质并对外信息披露。“因此,本所采取了反复督促其如实公告的措施。这属于常规、可靠的监管做法。”43o 8月30日,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法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o 证监会决定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对
19、相关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亿2千3百28万。444、证券登记和结算o 证券登记o 集中存管制度45登记结算公司券商券商投资者投资者证券过户资金支付46证券登记和结算流程证券登记和结算流程5、上市公司收购o 假设案例:北大方正试图控制一家上市公司,可能的方式有:o(1)通过交易所的购买:o(2)通过协议方式购买:o(3)通过要约方式购买o(4)通过间接收购:o(5)通过其他安排:司法强制执行o(6)通过投票权协议等安排:一致行动47监管上市公司收购的理由o 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o 公平
20、对待小股东:控制权溢价o 小股东在控制权转移时有退出机会48股权收购的方式o 公开市场购买:在交易所购买股票o 协议收购:和个别股东协商购买其股票o 要约收购:通过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或者要约邀请,试图购买其股票49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5%,30%,75%和90%规则o 5%规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进行报告。o 30%规则:要约收购。50o 75%规则:终止上市交易。o 90%规则: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51(1)权益披露:5%规则o 证券法86条一款:o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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