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27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管理制度]九员工管理办法(DOC 27页).doc

  • 上传人(卖家):2023DOC
  • 文档编号:5741093
  • 上传时间:2023-05-06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714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管理制度]九员工管理办法(DOC 27页).doc》由用户(2023DOC)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九员工管理办法DOC 27页 员工 管理办法 DOC 27
    资源描述:

    1、(管理制度)九员工管理办法五原蒙银村镇银行股份XX公司员工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五原蒙银村镇银行股份XX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员工的管理,保障本行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行快速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员工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壹)依法合规的原则;(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且重的原则;(五)优化结构和团队精神的原则。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员工是指依照本办法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纳入本行董事会核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第四条本行

    2、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领导聘任制、普通员工等级制及结构薪酬制。第五条本行员工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定员、定岗、定职责管理。第六条本行的办公室负责全行员工的综合管理工作,且指导支行和总部其他部室的员工管理工作。第二章员工的条件、责权和行为规范第七条本行员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规章制度;(二)年满18周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具有良好品行,没有不良信用和不良行为记录;(四)除高管人员和中层领导外,从事业务工作的普通员工具有银行业从业经历的,应具有中专(高中)之上学历,没有银行业从业经历的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之上学历;(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法律规定和本行

    3、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员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规章,接受银行监管;(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完成工作任务;(三)全力为客户服务,接受客户的监督;(四)维护股东和本行的合法权益,维护本行的安全、品牌、形象和荣誉;(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六)团结协作,求真务实,齐心开拓创新;(七)保守本行的商业秘密;(八)遵守纪律、公正廉明、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九)本行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权利:(壹)获得履行职责应具备的安全、健康及其他工作条件;(二)非因违法和违反本行规章,非经规定的程序,不被解除聘任、聘用和劳动合同,不被辞

    4、退及给予其他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罚;(三)依法、本行规章及劳动合同获得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和各种假期的待遇;(四)参和运营管理和民主管理;(五)对本部门和全行工作及领导提出建议、批评、申诉和控告;(六)参和培训;(七)提出辞职;(八)本行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本行员工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壹)仪表整洁大方,接待客户应主动起迎。接听电话要及时,重要的电话要做好记录;(二)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需提前按权限和程序经过批准,不得旷工。当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岗串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私人会客、玩游戏和干私活。当班前后,做好个人区域内的卫生清洁工作;(三)部门专用设备应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共

    5、设施由办公室指定人员定期清洁,损坏和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禁止非本行员工使用本行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四)认真执行上级做出的命令和决定,认真落实请示方案制度,壹般不越权越级办事。按照领导的安排落实好当天的工作计划,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方案工作,反对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股东、领导和公众;(六)部门间、同事间应当加强协作,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应及时沟通;不得酒后上岗。第十壹条本行员工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遵守下列纪律:(壹)不准参和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二)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本行的商业机会转给自己或他人运营;(三

    6、)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或伙同他人经商办企业及参加其他违法违纪的运营活动;(四)不准为关系人办理信用贷款或超越条件办理担保贷款及其他金融业务;(五)不准利用本行的资产和名义为其他债务人提供担保;(六)不准利用职权超越条件为关系人承包本行和客户的工程和推销产品;(七)不准接受客户贵重礼品;(八)不准将本行的资产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九)不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十)不准挪用或侵占本行的资金财产或由本行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税款;(十壹)非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接受和本行交易规定以外的佣金;(十二)不准违反法律和本行规定泄露本行的机密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第三章录用第

    7、十二条录用员工应当遵从下列要求:(壹)符合国家的劳动法规和本行的利益。坚持双向选择、公平竞争,不录用未成年人,不歧视妇女;(二)保证员工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坚持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方法录用;(三)降低录用成本。应当减少录用所花的时间,防止招聘不慎带来的重新招聘和录用工作后离职等录用成本。录用或聘任员工的数量应当控制于董事会批准的员工总编制和各种职级的编制限额内;(四)着眼长远发展。注意安排好员工的梯度结构,做到经历和学历、青年和中年搭配合理。第十三条录用员工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其程序如下:(壹)办公室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过对员工的需求预测,提出员工的增量,且制定

    8、录用政策和方案,经董事会研究后实施;(二)以办公室为主,用人部门配合,进行职位分析,提出职务说明书,且据职务说明书确定任职资格、录用内容和标准及录用甄选技术;(三)办公室进行宣传广告,且做好录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录用广告应当载明录用的职位及其资格条件、名额、申请录用需提交的材料以及其他录用须知事项;(四)求职申请人填写求职申请书;办公室根据求职申请书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五)对达不到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的从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考试内容根据录用人员应具备基本能力和不同的录用专业分别设置;招聘组织根据笔试结果按高于实用人员的壹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9、提出拟用备选人员。面试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管理能力和个性偏向。(六)由办公室对拟用备选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对其品行、信用记录、资格和其他背景进行确认,且写出由调查人签字的认定材料;对于2次就业的,应当提供原使用单位的鉴定材料和审计材料;(七)办公室对经过2次筛选后确定的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八)办公室和录用人员就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沟通,达成壹致;(九)按照规定的职权将拟用人员名单及其资料和情况提交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人员,且由办公室向录用人员发出录取通知书。被录用的员工应按期报到,且填写有关人事表格,提交保证书、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学历等证书;

    10、(十)办公室负责岗前培训。第十四条申请到本行工作的员工,除应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仍应具备拟任职位的资格和关联条件。下列人员不得录用到本行任员工:(壹)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执行和本行业务有关的人员;(四)依法不得担任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职位的人员。第十五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员工,经行长会议同意,能够简化程序和手续,或通过其他测试办法。第十六条新录用的员工由领导指定岗位进入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前俩个月,以试用部门经理为主、办公室配合,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年度全面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能够提前转正,合格的按期转正,且和考核转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聘用

    11、制程序确定岗位;基本合格的留用察见6个月,不合格的,或有旷工记录和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之上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到非领导职务且无银行业从业经历的员工应当先到营业壹线至少工作1年。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七条本行员工壹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法合规、平等协商和权责相称的原则。劳动合同壹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第十八条劳动合同以书面订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壹)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限;(二)职位及其内容和工作质量要求;(三)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本行不向已经享受或按政策能够于外单位享受的员工提供相同项目的保险、住房公积金、补贴及退休退职保

    12、障。(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及其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新录用的员正签订试用期合同,期限6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期限最低三年。处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员工,处于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员工,其合同期可延长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或医疗期期满。第二十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和本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自签订。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本行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本行拥有的合同权利和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或承担。第二十壹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壹致,能够变更合同

    13、的有关事项:(壹)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二)订立合同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了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变化;(三)订立合同的员工不能胜任或从事合同指定岗位的工作的;(四)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合同指定的工作的;(五)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的双方未就变更事项达成壹致,原合同所有条款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至少30日内,合同双方应当向另壹方表达是否续签的意愿。双方经协商同意续签的应予续订;协商不壹致的,本行应当对不能和本行续签合同的员工进行离任审计和脱密安排。对于财务、信贷及计算机等部门或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14、,本行应当提前180天主动和合同的另壹方协商。对未能协商壹致的,应当及早履行离任审计和脱密安排。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劳动合同终止:(壹)期满的;(二)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的;(三)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离职条件的;(四)壹方的主体资格消失的;(五)双方协商壹致的。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本行应和其解除劳动合同:(壹)于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天(含15天),或壹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含30天)及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的;(三)违反规章和作业指导书,给本行利益和形象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泄露本行秘密或为竞争者服务,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害的

    15、;(五)服务态度恶劣,经常被客户投诉,或接受客户的宴请、高档娱乐及消费,严重影响单位信誉的;(六)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本行的商业机会转给自己或他人运营,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的;(七)违反规定为关系人贷款、提供担保、承包本行和客户的工程及推销产品,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的;(八)参和赌博、嫖娼、吸毒等、打架斗殴及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九)有贪污、受贿、挪用和重大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十)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十壹)违反劳动合同,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害的;(十二)连续俩个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上岗考试不合恪,经培训后补考仍不合格的;(十三)被处以留用察见处罚,察见期间仍不悔改的;犯有其它严重错误,不宜留本

    16、行工作的。员工有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经培训和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有本条四款规定的情形,不能胜任新安排的工作的;或有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情况严重的,本行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O日以书面通知被解除合同的员工。第二十五条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行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劳动鉴定的伤残等级,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职、退休手续,或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员工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壹)于试用期内;(二)本行用非常手段或非法限制人身自

    17、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本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至少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行。于财务、信贷及计算机等部门或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掌握本行重要秘密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提前180天提出申请,接受离任审计和脱密安排。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经济纠纷尚未处理完结的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和批准正于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本行成立由员工代表、行政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劳动争议事项。前款所称的劳动争议事项系指:解除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及取消培训和劳动保护,及

    18、其他劳动争议等事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壹方应于发生争议之日起30曰内向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不成,当事人壹方可于60日内向五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五章聘任和晋升第二十八条本行对董事长实行任期制。董事长的任期3年,由主发起银行股东推荐,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于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能够连选连任。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于任期内辞职或被罢免,任期终止。第二十九条凡受聘担任本行总部和支行的高管人员、总部的中层领导职务的称为聘任,受聘担任普通员工的称为聘用。依照本行章程规定,本行总部的行长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行长的聘任或解聘由行长提出,董事会决定。支行行长和部门经理由总部

    19、行长聘任或解聘,副行长的聘任和解聘由支行行长提出,总部行长决定。本行总部部门副职的聘任或解聘,由副行长和部门经理共同提出,经行政管理部进行资格审查,行长决定。已录用到本行的普通员工的工作,支行、部门和岗位的确定,实行聘用制,其聘用和解聘由支行行长或部门经理决定。第三十条本行聘任员工,能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直接选任,也能够于本行已录用员工中聘任。第三十壹条本行选任聘任员工,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道德素质、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从业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其中,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之上,或者从事关联经济工作8年之上,其中于银行业工作2年之上,具有大专(含)之上学历;支行行长

    20、和部门经理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之上,部门经理同时具备本部门专业5年之上(会计、营销、法律及计算机)的从业经历。第三十二条面向社会聘任或直接选任人员,依照本办法第三章关于员工录用的程序办理。于本行内部已录用员工中晋升聘任,被聘人员上壹年的业绩考核等级必须为优秀,其程序如下:(壹)全员推荐提名,或由提名人提名,或由竞争上岗提名,按聘任职数l:2的比例确定聘任对象。办公室应于提名前对拟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二)由办公室会同拟聘职务的主管部门联合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提出聘任建议方案;(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四)行长聘任。支行行长、总部中层领导的聘任能够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

    21、。竞争上岗的程序是: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再由具备拟任职务资格的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演讲,由全员打分和推荐,确定聘任对象;最后依照本条笫(二)至第(四)款之规定办理。员工于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的任职资格。第三十三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壹致的原则和本办法关于劳动合同制的规定,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于本行内部已录用员工中聘任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关于劳动合同制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关联条款,重新明确职位、任期及试用期、职责要求及工资福利待遇等。第六章培训第三十四条本行建立职业分类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本行员工培训实行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定向培训的原则

    22、。员工职业培训类型分为:岗前培训、于岗继续培训、转岗培训和管理人员培训等。第三十五条未从事过银行业工作的员工或者员工于不同专业之间转岗,均应当进行岗前或转岗培训。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基本理论、基本规章、基本法律、基本业务、基本技能、服务礼仪和行为规范、企业文化。第三十六条本行新产品、新业务、新技术和新的管理办法,必须培训出合格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方可推行。本行仍应当对员工进行市场经济、金融工作、农村经济的新知识及各专业新知识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应当对新产品、新业务、新技术、新知识和新的管理办法的理论及其关联知识和操作手段进行培训。第三十七条本行对支行正副行长、部门正副经理进行定期培

    23、训和资格培训。管理人员的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现代经济金融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企业管理理论、经济法律知识及本专业的理论。第三十八条建立职工职业教育培训责任制。全行员工培训工作由行长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本行的培训工作纳入行长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中,应当保证培训经费、其他培训条件及各项培训措施的落实。员工培训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办公室部,负责按年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督促、指导、检查部门落实培训责任;组织制订教学大纲、选购课件及落实师资。其他部门负责本专业培训计划的落实、授课、考试、检查作业及笔记等工作。第三十九条本行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员工培训工作:(壹)本行建立业余学习学校,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

    24、每周不少于8个小时的业余学习时间;(二)定期举办学习班或送出去培训或举办专题学术讲座、专题辅导,对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专项教育;(三)有计划地实行领导转任和员工岗位轮换,建立岗位辅导制度,定期举办各项业务竞赛,实行岗位练兵;(四)鼓励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取得学历证书,经和本行签订壹定时期服务年限的劳动合同,经行长批准,能够报销学习费用。第四十条建立培训、考核和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壹)本行按规定提取工资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当安排壹定的比例用于职工培训。(二)将员工培训情况同工资分配挂钩。员工日常学习情况作为分配绩效工资的依据。参加半年以内的短期脱岗培训,基

    25、础工资和固定工资全额发给,绩效工资根据培训结果分配。经本行委派参加半年之上的脱产学习,发给全额的基础工资和固定工资。(三)建立员工培训的持证上岗制度。员工的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从事岗位工作、任职和晋升的依据之壹。本行从事业务工作和计算机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条件的应当经过等级鉴定,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担任支行正副行长、部门正副经理应当取得培训资格证书,晋升领导职务的员工于壹年内完成任职资格培训,且取得资格证书。(四)本行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有培训的内容。员工参加由本行承担经费的脱产、半脱产培训,本行应和培训员工签订内容包括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

    26、违约责任的培训合同。本行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员工的学习时间和条件,员工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保质地完成学习任务。(五)和本行签有培训合同的员工,和本行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追究违约责任。未签有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六)建立培训师资体系。本行各部门负责人均要承担授课任务,且采取从外单位聘请教师授课、利用现代多媒体进行教学及开辟网上课堂等多种教学形式。(七)严格日常培训考试考核。每期学习班均要考试,夜校学习应当定期考试。同时应当加强对培训工作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学习笔记、作业。第四十壹条建立员工培训的登记制度。本行要为每位员工制发学习登记册,对员工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考试结果及考核

    27、内容进行登记,且将登记情况列为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壹。第四十二条本行对培训管理机构、教学突出的员工和岗位学习成绩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无故不参加行内安排的培训和完不成学习任务的员工进行处罚。本行将培训的管理、质量和考核纳入行政管理部业绩考核之中,作为年度考核和分配绩效工资的依据之壹。第七章考核第四十三条本章所称的考核系指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和第五章规定的试用考核和聘任考核外的定期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年度全面考核和季(月)度考核,均实行百分制考核。本行的定期考核分为普通员工、支行或部门的领导和行级领导三个层次。第四十四条本行的年度考核办法如下:(壹)年度考核应当对各项工作全面考核,其中业绩占60分

    28、,其他考核占40分。其他考核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品德品行、学识水平及出勤等4个方面11个子项。(二)员工业绩考核由支行行长或部门经理根据员工个人业绩计算给分,领导得本单位的平均分。本行或本部门员工单项指标得分除以本单位人数的平均分不得超过本单位本项指标的总得分。其他考核先由本人按照职位职责进行述职,然后由评价人员打分,最后经办公室综合汇总打分结果,由行长会议确定考核等级。前款所称的评价打分是指将各项指标用5句陈述句描述为5个等级,对5个等级由高到低给予不同的权重分,由考核人员打分评价。每个评价者对壹个单位的人员评分比例为最高等级“1”和最低等级“5”不能低于10。其中,支行由总部高级管理人员和部

    29、门评价,部门由总部高级管理人员和支行评价;总部高管人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本人以外的总部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支行行长评价;支行高管人员由总部高管人员、部门经理和本人以外的本单位全体人员评价;总部中层领导由总部高管人员、本人以外的中层领导、支行行长和本部门的下属人员评价;员工由本行高管人员、除本人以外的本单位的全体人员评价。(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类,其中优秀和不合格的各不能超过10。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的进行奖励,对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免谈话;以被考核人所于单位或部门为主,办公室配合,对不称职的进壹步进行个案考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五条总部按年

    30、制定运营目标责任制,明确且按年份月份向支行和部门下达指标、配置资源和奖惩。支行和部门应当将总部下达指标分解到员工,作为员工季(月)考核指标和分配绩效工资的依据。第四十六条本行出勤管理制度如下:(壹)除经分管领导批准的因公出差(凭出差申请单)、请假及事后能说明事由的事后补假外,本行员工均应于上班前10分钟和下班到点到岗或离岗,且予签到(退)或打卡。上述能够不签到或打卡的应当持有关手续到行政管理部备案,未备案的视作迟到或旷工。(二)违反前款规定的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或签退的为旷工。员工迟到或早退每30分钟扣发其1的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旷工按日折算扣发2倍的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且扣减考核得分。员工委

    31、托他人代为签到(退)及其他弄虚作假的签到(退)的,壹经发现每次视为旷工壹天。(三)员工请事病假应当出具请假条,请病假仍应当出具医疗证明(含医疗发票),且应提前24小时经过批准。其中总部高管和支行行长请假壹律经行长批准;支行和部门经理请假,经支行行长和总部副职签署意见后由行长批准;总部部门副职和员工请假,经正职签署意见后,由分管领导批准。(四)如因特殊原因来不及请假的,事后能说明理由且出具关联证明的,可视为请假,且补办请假手续;说明不了理由或提供不了证据的,视为旷工。(五)职工请事假,扣发假期全部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请病假扣发假期70的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第八章奖惩、申诉和管理责任第五十九条员工

    32、及支行、部门有本办法第五十壹条第(壹)款、第(四)款之情形的;或者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或者遵守法规和本行的规章、纪律,公正廉明,作风正派,模范作用突出的;及其他成绩突出的,应当给予荣誉称号。员工个人和集体的荣誉奖励分为定期奖励和随时奖励。本行按年组织评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授予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称号。年度中间,对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壹的,随时予以嘉奖。员工及支行、部门,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或者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违反规定程序的,及其他应当取消荣誉的情形,应当撤销奖励,且按奖金的2倍给予物质处罚。第六十条员工违反法纪和本行规章,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可视其情节轻重,

    33、且给于警告、降级、留用察见和免职等行政处罚。(壹)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担任领导职务的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其领导职务自动免去。(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情节较轻但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罚,有造谣诽谤、恶意中伤等毁人名誉的行为,或威胁、恐吓等恶意报复上司及同事的行为,给予留用察见的行政处理。(三)被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应予免职。(四)年度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或连续俩个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的给予降低工资标准、降级、留用察见的处罚。(五)年度运营目标考核得分于60分以下的,给予警告至降级行政处理。(六)所于单位发生重大经济和责任性刑事案件或重大安全责

    34、任事故的,给予降级至免职行政处理。(七)其他应当处罚的。员工累计受到警告5次之上,应给予降级至留用察见的处罚;留用察见后仍未改正的,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壹条对员工的行政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处理员工,应当由本行办公室、审计部门对违规情况进行调查,且按程序由有权处理的会议决定,且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处理人,被处理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第六十二条依照本办法本章的规定受到处罚但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于壹年内不得受到晋升和荣誉奖励。第六十三条员工对涉及本人的行政处罚及按本行规定能够申诉的其他事项不服的,能够自知道处理事项之日起30

    35、曰内向做出决定的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能够自知道处理事项之日起15日内向本行董事会申诉。员工请求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处罚的执行。本行董事会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对申诉事项应当于60日内做出决定。董事会对经审查认定的错误的申诉事项,应责令原处理机构纠正。第六十四条员工认为本行及本行的领导人员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控告。员工提出控告,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第六十五条本行超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条件录用、转任、聘任和晋升员工的,董事会应当责令行长予以纠正或宣布无效,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处罚。本行违反规定的条件奖惩员工和办理退休;违反规定的

    36、程序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奖惩员工;违反本办法关于员工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的规定;于录用、竞争上岗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监事会应当建议董事会责令行长予以纠正或宣布无效,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至免去其职务。前俩款违规行为属于行长直接违规的,或行长不执行董事会的命令,应当对行长从重处罚。第十章档案管理第六十六条全行人事档案由总部办公室集中管理。第六十七条本行应当为每位于职员工和退休人员建立档案。辞职员工,处于刑事处分、劳动教养期间以及出国不归、失踪等人员,其本人档案暂由办公室保管。干部死亡后,档案保存五年后送交有关部门作为文书档案管理。第六十八条人事档案的转递,须填写人

    37、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且按规定通过机要交通或由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转递,严禁本人携带自己的档案。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的,应当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第六十九条人事档案应当做到装订整齐、目录清晰、分类明确,不得擅自涂改、圈划、撤换、损毁档案材料。对涂改、伪造员工档案的,除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外,责令责任人重新取证且经公证后对改动的地方予以纠正。第七十条本行建立健全各项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人事档案的收集、鉴别归档、查借阅、转递、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等制度。且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名册、查(借)阅档案登记簿、接收材料(档案)登记簿、转出材料(档案)登记簿、销毁材料登记簿、死亡干部人事档案登记簿、无头档案登记簿。第七十壹条凡保管人事档案的单位应有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条件。人事档案必须放置于铁制柜中,做到库房、阅览室、办公室分开。第七十二条本行逐步创造条件运用先进技术和手段管理人事档案和人事档案信息,建立人事档案信息库,实现档案的查询、检索、统计、制表的计算机管理。第十壹章附则第七十三条本办法由总部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权于董事会。第七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管理制度]九员工管理办法(DOC 27页).doc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5741093.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