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DOC 24页).doc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DOC 24页).docx》由用户(2023DOC)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DOC 24页 产量 监控 系统管理 制度 汇编 DOC 24
- 资源描述:
-
1、一、产量监控系统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2二、产量监控系统维护工岗位责任制3三、产量监控机房值班员操作规程4四、产量监控系统专职维护工操作规程7五、产量监控系统责任追究制9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0七、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8八、监控信息上报管理制度20九、产量监控系统使用、维护、存放、报废管理制度21十、产量数据定期归档、备份管理制度23十一、产量监控系统定期巡检校验制度24十二、产量监控系统值班员交接班制度25十三、产量监控系统调度值班制度26十四、产量监控系统定期检查、检验、测试制度27十五、原煤/毛煤折算系数管理办法29十六、电子称、核子称调校办法31一、产量监控系统机房值班员岗
2、位责任制1、产量监控系统的值班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关于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操作。2、值班员对产量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保证系统稳定运行。3、认真核对产量数据信息,确保数据真实,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向生产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4、每班对产量监控系统显示终端不间断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5、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台帐、报表,保证真实有效。6、涉及调整系统参数的操作,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7、及时向生产调度反馈产量信息,并按要求报送。8、严禁脱岗、离岗或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9、持证上岗,
3、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二、产量监控系统维护工岗位责任制1、产量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掌握产量监控设备的机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并会正确使用。2、产量监控维护人员,对系统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3、维护工每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要求进行维护管理,不得漏检漏项,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汇报工作。4、设备维护后,认真填写设备维护和日常管理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值班员交待清楚。三、产量监控机房值班员操作规程一、交接班:1、产量监控系统机房值班员交接班执行监测监控信息中心机
4、房值班员交接班制度。2、值班员应提前半小时到岗进行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作好记录,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上班前值班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情况。3、机房值班员交接班时,先通过运行记录查询上班值班员的操作记录,发现上班值班员有“退出系统”、“更改参数”等操作的,必须与上班值班员核对,并查询机房运行日志,做到系统运行记录和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一致方可进行接班,。4、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在主控软件帐户管理中输入本人“账号”、“密码”,输入完毕后,单
5、击“登录”,进入到本班产量监测界面,机房值班员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帐户和密码,必要时经常更换自己的操作密码,确保系统登陆和操作安全。二、班中要求1、文明作业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态度和善,待人友好。2、检查系统运行情况接班后认真检查主机、备机、传输接口工作状态,检查能否进行主备机切换,检查声光报警器是否工作正常,检查KJ258产量监控系统通讯是否正常,检查皮带机视频图像是否回送正常,检查与市局上传是否正常,检查局域网WEB查询是否工作正常,发现有异常,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3、数据查询 值班员应经常不间断观察KJ258产量监控系统的当班计量数据,参照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到的皮带机开
6、停信号、视频监控系统传输的实时皮带图像,核对产量监控系统计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当皮带机信号与产量监控系统不符合,立即通知维护工现场检查、核对、处理。 值班员参照生产调度室班后汇报记录,人工核对产量监控系统计量的产量与生产实际是否相符。发现产量监控系统计量数据与生产实际有较大出入,立即汇报监测监控主任、生产调度主任,由生产调度室安排进行校对。4、报表打印 机房值班员在交班前,打印上一日全矿井产量日报表,日报表报生产调度主任、生产副总经理签阅。日报表报送生产调度室、生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三、信息汇报1、机房值班员发现系统有异常,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室值班员、监测监控信息中心值班主任,并将处理故障情
7、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2、产量监控系统计量数据在每日班后向生产调度室、皮带队、洗煤厂等部门汇报、反馈。四、产量监控系统专职维护工操作规程一、班前准备:1、KJ258产量监控系统专职维护工交接班执行监测监控信息维护工交接班制度。2、专职维护工应提前半小时到岗,到岗后到机房了解上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与生产调度室等相关部门核对计量数据与生产实际是否相符。3、按时参加监测监控信息中心班前会,专职维护工向当班班长汇报上一班次系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4、专职维护工对班前会所安排工作必须清楚明了,明确当班的互保联保对象,入井前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认真检查着装是否符合规定,
8、然后在班长的带领下,集体入井。二、班中要求1、文明作业按公司要求着装,随身携带上岗证。2、检查系统运行情况认真检查产量监控系统供电、秤架、速度传感器、称重传感器、分站以及线路的工作状态,检查供电是否正常,秤架是否变形,速度传感器与称重传感器有无异响,皮带机上下皮带运行是否对秤架有影响,秤架是否稳定平衡,线路有无破损。发现有异常,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室,由生产调度室安排,停止皮带运行,在有关队组的配合下进行处理。必须保持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不定期对产量监控系统运行场所进行清扫,并有防尘防水设施,保持设备的基础稳固,螺栓的紧固、齐全。三、信息汇报1、维护工现场巡检发现系统有异常,立即汇报监测监控信息
9、中心值班员,并积极处理故障,故障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向值班员汇报。2、维护工升井后要填写工作日志和巡查记录,向班长汇报本班任务完成情况,遗留问题要记录清楚,以便下一班能够及时处理。五、产量监控系统责任追究制1、系统值班人员未尽责,导致日产量持续2天超过最高产量10%的,并未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处理的,罚款50元;2、系统值班人员未尽责,导致月产量持续2天超过最高月产量10%的,并未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处理的,罚款100元;3、系统值班人员应和运输皮带司机及时联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如皮带运煤正常运行而系统10分钟收不到数据时,应及时通知系统维护人员,如未及时监测发现,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4、系统维护人员
10、未尽到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导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5、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值班人员系统发生故障通知时,未及时排除隐患,系统2小时以上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50元。6、系统维护人员未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其它因素导致系统运行不正常,每次罚款50元。7、调度室在接到产量监控值班人员汇报超产时,未及时通知停止生产导致上级部门处理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8、其他人员故意损坏系统设备、传输线路的,每发现一次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根据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有效监控煤炭产量
11、,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第一条 公司产量监控系统与市级网络数据中心连通,运用数字化称重和网络传输技术,对煤炭产量实施监测,实现煤炭产量信息动态统计、汇总和监管。第二条 公司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生产厂家必须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备案、煤炭工业局调度信息中心登记。第三条 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的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煤炭工业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二章 培训考核 第四条 产量监控系统上岗工作人员由山西省煤炭厅认证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经省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上岗资格证书方可
12、上岗。第五条 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组织联系产量监控系统上岗人员培训、复训工作,负责资格证的申领、颁发和登记工作。监测监控信息中心确保培训人员按时到位参加培训。第三章 系统建设第六条 按照山西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产量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与系统生产商(承建商)联系协调,确保系统数据接口、数据格式的统一。产量监控系统应当预留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联网端口,供财政、税务、安全监察等部门进行网络连接。第七条 监测监控信息中心建立产量数据中心,配备专门的数据库服务器等网络设施,以构建监管平台,通过煤炭专网存储和管理上传煤炭产量数据。第四章 运行管理第八条 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KJ258煤
13、炭产量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保养、调校;生产调度室负责确定产量监控系统安装位置、检查检验产量监控系统的计量误差,负责产量监控系统的校验组织工作,对产量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组织检查、定期校验和年度检验;生产技术部负责核定我公司产量监控系统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企业管理部负责向集团公司、煤炭工业局等上级机关报送煤炭产量日报表;机电区负责产量监控系统的供电设计,机电队负责施工;使用队组负责产量监控系统的看护。第九条 产量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不间断运行,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监测监控信息中心必须设置专职维护工管理、维护产量监控系统。第十条 监测监控信息中心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及管理制度:
14、(一)系统安装布置图;(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三)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定期校验及年度检验制度(四)监控信息上报管理制度;(五)监控信息定期归档、备份管理制度;(六)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管理办法;(七)产量监控系统值班员、维护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八)产量监控系统值班制度。第十一条 信息汇报(一)产量监控系统信息分产量数据信息和系统运行异常信息。产量数据信息指当时产量、当日产量、当月产量、当年产量、超产产量等、井口皮带机视频信息;系统运行异常信息指系统输煤异常、计量异常、系统工作异常(通讯故障、计量设备故障、数据上传网络故障、摄像机异常等)。(二)产量监控系统应24小时不间断运转,系统联网正常。
15、产量数据信息和井口皮带运行视频信号要实时上传。(三)产量监控系统值班、维护人员应确保产量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连接线路的完好和供电正常。系统出现异常信息,地面中心站必须声光报警,机房值班员立即向生产调度室进行汇报,并将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处理结果及系统恢复时间等填写在设备故障登记表,记录在案。产量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内报告煤炭工业局调度信息中心。(四)出现数据上传网络故障,机房值班员必须立即向煤炭工业局调度信息中心汇报,并通知监测监控信息中心网络管理人员查明原因,组织处理。(五)因检修产量监控系统或者检修与产量监控系统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造成产量监控系统中断,必须报生产调度室批准并向报
16、煤炭工业局调度信息中心汇报。因停产、改造、检修等原因中断产量监控系统超过2天以上(含2天),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以书面形式上报煤炭工业局。(六)产量日(班)报表应有生产调度主任、生产副总经理签阅,发现计量超实际误差,由生产调度室牵头,对产量监测系统进行标定。(七)生产技术部应根据我公司开采煤量、生产工艺、运输提升方式等实际情况,测算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煤炭工业局核对批准。第十二条 监测监控信息中心应定期调整产量监控系统零点,生产调度室发现产量监控系统测量数据与实际数据误差超10%,由生产调度室牵头,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进行实物标定,标定情况应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
17、超能力生产(一)年产量大于年生产能力,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规定,我公司核定年生产能力为90万吨,核定日生产能力为2727吨(年生产能力330d),核定月生产能为81818吨(日生产能力30d),核定时生产能力为170吨(日生产能力16)。(二)无论时、日、月任一项实际产量大于核定生产能力为超产。年煤炭产量大于年生产能力,或月煤炭产量大于产量计划的110为严重超产。(三)当系统发出超产或严重超产时,系统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值班员立即向生产调度值班员汇报,生产调度值班员立即向生产调度值班长汇报,同时由生产调度值班员汇报值班主任、生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限产或停产,
18、直到符合生产要求解除报警后恢复生产。第五章 网络安全管理第十四条 网络管理(一)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数据上传网络是煤炭专网,主(备用)机不得运行与产量监控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与外网连接和从事于监控系统无关的操作。(二)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软件也是产量监控信息的一部分,与安全监控系统并网运行,实现生产日报自动上传煤炭工业局调度信息中心。(三)每月26日对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数据库进行备份,。第十五条 产量监控系统操作人员不得通过监控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信息。第十六条 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要及时更新产量监控系统主、
19、备机、服务器等计算机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备份产量监测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安全。第十七条 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要保证网络机房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接地、不间断电源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年度定期测试工作。第十八条 监测监控信息中心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第六章 处罚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造成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按严重三违论处:(一)人为破坏监控设备连接线路的:(1)人为将信号线破坏、剪断或改变线序;(2)人为破坏传感器内部连接信号线;(3)人为对电源线进行破坏,造成监控设备断电
20、或供电不正常;(4)人为破坏监测分站或网络交换机。(二)人为破坏传感器等称重组件的:(1)人为改变秤架工作方式;(2)人为改变称重组件的结构,造成称重组件称重数据出现偏差;(3)未经管理部门同意,自行更改称重组件;(4)撞击称重组件,使其发生结构变化。(三)人为破坏监控主机的:(1)破坏机箱;(2)向机箱注水;(3)机箱遇到重击,明显发生硬性损坏;(4)擅自强行打开机箱,破坏内部主板、电源板发射装置或连接线路。(四)人为因素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的:(1)通过装置影响产量数据发送;(2)其它违规行为,影响数据发送。第二十条 故意损坏、损毁、安装干扰装置或者改变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设施,造成产量监控数据
21、上传中断或者数据失真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 因产量监控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上传数据不准确的,按严重三违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1、系统值班人员未尽责,导致日产量持续2天超过最高产量10%的,并未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处理的,罚款50元;2、系统值班人员未尽责,导致月产量持续2天超过最高月产量10%的,并未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处理的,罚款100元;3、系统值班人员应和运输皮带司机及时联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如皮带运煤正常运行而系统10分钟收不到数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