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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修订版)(DOC 4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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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修订版DOC 46页 临床 血管 制度 修订版 DOC 46
    资源描述:

    1、一、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临床输血由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标明输血适应症,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用血理由。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第二条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第三条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第四条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政科批准,方可备血。第五条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第六条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第七条 输血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血适应症,明确输血成份、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 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第九条 每次输血前都必须执行输血申请及输血会诊制度。第十条 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

    3、书。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第十一条 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用血安全。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输血科不得为领血单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规定申批的用血发放血液。第十二条 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由两人床旁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进行输血,并将输血情况记入护理病历。如出现输血反应等情况,应详细记入病程录。 第十三条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

    4、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第十四条 直系亲属优先用血的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领回登记表填写,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第十五条 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第十六条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第十七条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主治医师申请,经上级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

    5、和医院输血科提供适合的血液实施。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临床输血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第一条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二条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第三条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血液贮存、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四条 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医护人员送交输血科备血。

    6、第五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样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需要用血时,正常上班时间内报医务部审批,正常上班时间外报总值班,必须由当班医生及医务部或总值班签名,医务部及总值班备案。三、输血标本采集要求及流程 输血是临床救治危重病人的手段之一,为了受血者得到安全、有效、准确、无误的治疗,标本的正确采集是最为重要的环节,对临床各科送检的血型血清学检测标本(定血型、配血、备血)有如下要求: 第一

    7、条 医师确定输血后,病房护士应根据输血申请单的信息准备标本采集试管,到床边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并贴上标签。 第二条 抽静脉血2-4ml血(用EDTAK抗凝),随即在床旁注入贴有正确无误标签的试管内,不准离开床边后再贴标签。未查输血前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的,要同时抽一管不抗凝血,填写输血前检查申请单送检验科。 第三条 由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一起送到输血科,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登记,双方逐项核对后验收并签字。注意事项: 1.标本不能溶血,因溶血会掩盖配血不合的异常反应。不许抽取胸,腹腔等处积血作配血标本。严禁从正在输液的输液管内抽取血样。 2.因右旋糖酐对配血有干扰,故应在病

    8、员输注前进行采血。 3.配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超过3天的标本不能代表当前病人的免疫学状态。特殊情况下(如妊娠、病人血管条件差、采血困难者)也可例外,适当延长到5天。 4.输血科收到血样应逐项核对,如对血样与病人身份有怀疑,或血样质量不合格,应要求重抽,不允许随意修改错误的标签或错误的输血申请单或用不合格血样配血。 5.合格血样如不需配血,应按送检时间分别放入4冰箱内位置保存,输血标本至少保存7天。不合格标本拒收的条件:血量过少、溶血、非EDTA抗凝的血标本,标签模糊,字迹不清,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信息不符或对患者身份有怀疑等有输血安全隐患的情形。输血标本采集流程 根据病人病情,严格掌握适

    9、应症,临床医师决定输血。 病房护士根据输血申请单信息准备采血试管。 两名护士床旁核对病员信息,准确无误后标记试管。 抽血2-4ml静脉血注入已备好血常规试管(EDTA抗凝)。再次核对核对病员信息,准确无误后送检。输血标本送到输血科,在登记本上记录签字。输血科工作人员核查病人信息,准确无误,核收签字。四、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临床用血管理,保障患者输血安全,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输血指征,执行医院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正确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各项内容。 第三条 临床医师对准备输血的患者应在输血前检查血型(ABO正反定型、RhD血型和不规

    10、则抗体筛检)、血常规、感染性疾病筛查(HBV、HCV、HIV、梅毒抗体),并将结果填写到输血治疗同意书及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第四条 急诊用血先留取受血者血样,事后及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第五条 输血前感染筛查不能以快速检测结果为准,应进行酶免方法或者化学发光方法等检测。 第六条 择期输血患者的输血申请单与受血者的血样提前1天送输血科备血。输血科接收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和患者血样本后,进行输血前相容性检测(ABO正反定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检和交叉配血试验等)。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 第七条 含红细胞的血液成分(包括手工采集血小板)必须同样进行交叉配

    11、血试验,新鲜冰冻血浆和冷沉淀等血浆成分制品,应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容。第八条 每批新购进的试剂输血科必须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实验。五 血液库存管理制度第一条 血液预订管理 1. 根据本院临床用血需求向南宁市中心血站上报用血需求计划,同时安排专职取血人员到血站领取血液。2.我院需特殊稀有血型血液时,应提前三天预约,并负责向临床医生做好解释工作,与南宁市中心血站积极沟通,确认取血时间。第二条 血液接收核对、入库、贮存管理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

    12、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2.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4.红细胞类制品260C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0C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0C振荡暂存。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

    13、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存库存血液一次。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12.

    14、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第三条 领血、发血出库管理1.从血站领取血液时,派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持取血证领取。2.从输血科领取血液,由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领取。3.输血科专人负责发血,禁止非专业人员发血。4.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配血结果、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发血。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血:(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3)血袋有破损、漏血;(4)血浆呈乳糜

    15、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有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色;(8)过期或其它需要查证的情况。6.配血结果未出来前或配血结果有疑问时严禁发血。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于26冰箱保存至少7d。7.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输血科,医护人员取血时,一次只能领取一位受血者的血液,决不允许一人同时领取几位受血者的血液。8.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26保存至少1d。第四条 血液库存预警管理1.血液库存预警标准根据临床用血情况以及紧急用血时对血液制品的选择性,我院对输血科的血液库存储备制定了明确标准,当库存低于以下标准时,

    16、启动预警程序(1)A型、B型、O型红细胞全液储备量为各6个单位(2)A型、B型、O型血浆储备量为各2000毫升2.用血储备计划具体措施(1)当用血储备低于以上预警标准时值班人员向血站申请用血,补充血库储存。(2)输血科每周对用血申请单进行统计分析,当用血申请发生偏型时联系南宁市中心血站供血科,以便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临床用血来源充足。六、血液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第一条 我院患者首次输血前必须作如下检验:血型、HGB、HCT、PLT、A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Anti-HBc、Anti-HCV、Anti-HIV1/2、梅毒。再次输血必须作血型、HGB、HC

    17、T、PLT。检验结果必须填入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申请单。第二条 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必须作受血患者送检血样的血型复检。再根据复检结果作交叉配血试验。第三条 经治医师必须认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并进行核对。第四条 经治医师/护士必须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第五条 负责采样的经治医师/护士必须亲自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无误。输血科才能接收。第六 输血科工作人员接收南宁市中心血站送来的血必须逐项核对血液制品包装、性状、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献血者条形码、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时间、储存条

    18、件。若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须拒收。第七条 输血科工作人员在做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血样、血液制品各项标识与信息,准确记录,确保无误。第八条 用血科室取血与输血科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历号、床号、血型,血液制品符合第4.6条要求,交叉配血试验确认无误方能发出血液。第九条 经治医师与护士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确认准确无误方可决定输血。十、经治医师与护士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执行输血。第十一条 输血中出现异常情况时须立即进行处理并做以下核对检查:1. 核对用血申请

    19、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 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3. 核对保存于输血科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用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等。第十二条 输血完毕后,经治医师/护士核对输血记录单并贴入病历,将输血反应回报单返回输血科归档。七、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输血是医疗急救中不可缺少的治疗手段,然而在临床危重患者的抢救中,可能出现由于缺血或疑难配血耽误抢救时间的情况。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和临床急救用血应急预案,以保证医院医务部、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在遇见突发性事件时,在血液缺乏的情况下,每

    20、位医务人员明确各自的任务和用血思路,积极为抢救患者赢得时机。 条件:自然灾害和群发性事故而造成大量伤亡的情况下。紧急用血时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第一条 报院领导和医务部暂停我院择期手术用血和非抢救治疗用血,全力保证此类临床用血的同时紧急联系血站。 第二条 病人意识清楚时,必须共同告知病人与直系亲属。病人意识不清楚时,必须告知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在征得病人或/和直系亲属同意在病程上签字,上报医务部备案签署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三条 临床术中应积极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和血液回收技术。第四条 在危及生命且无ABO同型血液成分供应的紧急情况下,或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出现不同型输注的情况下可遵循血液成分输注。4.

    21、1输注红细胞成分时1)O型病人只能输注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2)A型病人可以输注A型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3)B型病人可以输注B型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4)AB型病人可以输注AB、A、B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4.2输注血浆或含血浆的成分时1)AB型血浆可以输注给任何ABO型病人2)A型血浆可以输给O型和A型病人3)B型血浆可以输给O型和B型病人4)O型血浆只能输给O型的病人第五条 RH阴性稀有血型输血,由于RH阴性血型血源缺乏,我院没有库存,临床医生应第一时间通知我院输血科,由输血科联系血站,申请冰冻RH阴性红细胞。 5.1血站库存有该类RH阴性血时,由我院输血科紧急调配,同时临床术中应积极

    22、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和血液回收技术,以节约宝贵的RH阴性血源。5.2血站库存无该类RH阴性时,临床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扩容补充晶胶体液,保持血容量,输血科向医务部(或总值班)汇报血液缺乏情况,同时报告临床抢救医生。第五条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紧急抢救输血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追踪评价,督促输血科不断改进和完善。 八、应急用血工作预案为保障紧急抢救情况下,临床血液能快速安全输注于临床,确保患者安全,制定医院应急用血预案。第一条 组织及职责1、组织领导: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输血管理的领导机构, 负责修订本预案,负责全院用血紧急情况的组织、管理、协调、指挥,督促有关成员科室

    23、完成任务,进行相关检查。2、职责(1)医务科主任负责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2)医务科负责各科室协调与信息上报,并监督执行预案。(3)输血科(血库)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4)其他各科主任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第二条 应急用血预案1. 经治医师首先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最好静脉插管,通过该插管采集供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病毒筛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并同时通知输血科(血库)做好紧急用血准备。2. 输血科(血库)在确认库存血液不足时,立即与采供血机构联系,说明哪种血液不能满足紧急输血的需要。3. 如果有多名医护人员处理多名伤员,此时应指定1名医师负责血液申请并与输血科(血库)

    24、联络。每个患者的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应清楚地标明患者姓名和唯一性病案号。若无法识别患者(如患者昏迷),可在病案号的基础上加紧急入院号(如01号、02号),避免在确认受血者身份和粘贴血标本标签时出错。4. 如果在短时间内发出另外一份针对同一名患者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应使用与第一份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上相同的标识编号,以便输血科(血库)技术人员确认处理的是同一名患者。5. 急性失血患者如经液体复苏后收缩压能维持在10.66kPa(80mmHg)左右可暂不输血,因为患者维持在许可的低血压状态可减缓出血,防止在伤口处形成的一个不结实的止血血栓被血流冲走。6. 对于低血压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尽快送手术室。7

    25、. 特别紧急情况下,需要紧急同型输血时,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标明血液需求的紧急程度,并统一特定用语表达的含义:“火急”:1015min以内;“紧急”:30min以内。申请单连同血标本快速送达输血科(血库)。血液输用后,经治科室应尽快到医务处审批补办相关手续。8. 输血科(血库)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如病情“火急”且不知患者血型情况下,应在1015min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悬浮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此后,应尽快鉴定供、受者血型并根据临床输血需要,发出经交叉配血主侧相合的同型悬浮红细胞。但在未知患者RhD血型的情况下,对于

    26、有生育需求的女性或未成年女性不轻易发给RhD阳性O型红细胞。病情“紧急”应在30min内完成正反定型及凝聚胺法主侧配血。9. 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不能输注全血,只能输注红细胞。红细胞只要求主侧配血相合,次侧配血不作要求。输注前要与患者或其亲属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说明利弊。血浆和冷沉淀可以相容性输注。10. 若已输入大量0型红细胞成分后,能否输注与患者同型的血液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当患者原ABO血型的红细胞与新采集的患者血标本血清相合时,可以输注与患者原血型同型的血液(在改输原同型的血液时,须更换输血器)。若交叉配血试验由于ABO抗体所致不合时,则应继续输注0型红细胞。11. RhD阴性患者需要输注

    27、血浆和冷沉淀时,可按ABO同型或相容性输注,RhD血型可忽略,执行RhD阴性及其他稀有血型的血液输注管理规程。12. 紧急情况下,患者为RhD阴性,没有检测到抗-D,男性患者或无生育需求的女性患者可输RhD阳性血,但必须征得患者或其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注明:若有抗体产生,以后输血只能输注RhD阴性血。13. 患者为RhD阴性,体内虽未检测到抗-D,但患者是有生育需求的妇女(包括未成年女性)应输RhD阴性血液;如一时找不到RhD阴性血液,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此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告知患者和家属病情,并说明在紧急情况下输注的利与弊,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注明给患者带来的后果和并发症:

    28、第一,不会出现溶血性输血反应;第二,该类Rh阴性红细胞缺乏,不输Rh阳性红细胞危及生命,此时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输注Rh阳性红细胞是抢救生命的必要条件;第三,会给以后用血或妊娠带来不良后果,可能导致妊娠的流产、早产或新生儿溶血病等不良后果(特别是对未生育的女性);第四,患者因本身原发病不治而非输血治疗所能挽回时,不能借口归罪于输血治疗不当,知情后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临床科室主任和输血科主任签字认可。 医务科报批。必须征得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后才能实施。14. 紧急用血可以欠费进行,输血科(血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血。第三条 应急保障措施1. 血液供应紧张:如果市中心血站没有足够库存血液,则立即

    29、与中心血站领导进行联系,由中心血站领导进行协调解决,并报告科主任。遇有特殊血型的血液(如Rh阴性)时,若血站没有库存,当出现Rh阴性患者急需输血时,可向市血站申请输用同型或相容型冰冻红细胞。如血站确实无法解决时,要求血站与省血液中心或其他血站进行联系,寻找合适的血液供应临床,以保证患者治疗需要。当与其他供血单位联系仍无法解决时,要与临床科室联系,进行患者直系亲属的血型检查工作,发现与需血患者相同血型的献血人员后,及时与市血站联系进行采血,血液采集和检验要求市血站按紧急情况处理,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各项检查,保证尽快供应临床。2. 发生停电时,首先与电工班进行联系,确定发生的原因和估计停电时间。若为

    30、短暂停电,有急需输血患者时,则将设备连接到备用电源(UPS)进行配血试验,但不能融化血浆;如确需输用血浆,可在水浴箱内加热水调节温度达到要求后进行融化(注意监测温度),以保证临床抢救治疗。血液发出无法打印报告单时,可手工填写报告单,以保证临床输血程序正常进行。待来电后再补打报告单。3. 配血离心机为配血专用离心机,出现故障后会影响交叉配血工作。当出现故障后,首先把电源关掉,5分钟后再打开电源,检查是否正常工作,如仍不正常而有急需输血者,可临时启用备用配血离心机进行配血,但要调整好离心时间和离心力。4. 当冰冻血浆解冻箱出现故障时应启用备用血浆解冻箱。向备用血浆解冻箱内加入一定量的热水后,加入蒸

    31、馏水调节温度在37度以下,接上备用血浆解冻箱电源,让备用血浆解冻箱自动调节水温至37度后进行血浆融化。待设备修好后再使用原解冻箱进行工作。5. 输血微机管理系统故障后,无论是软件问题,还是硬件问题,首先进行重新启动,然后查看是否正常。如仍不正常,有需要紧急输血患者,则先进行手工填写输血报告单发血,待微机修好后再补打报告单。第四条 预案启动与终止(一) 应急响应1、在正常工作日,医务部接到需紧急用血抢救事件后,立即报告相关人员。2、节假日及下班后,总值班接到紧急用血事件后,立即报告医务部领导。3、接到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伤事件后,按突发事件应急用血预案执行。 4、接到紧急用血事件通

    32、知的科室,应做好输血前一切准备工作,包括血样采集、标识及送检和取血的前期准备。 5、紧急输血无患者家属签字的需报医务部备案,所有需签署的同意书随后补签。(二)应急终止紧急输血抢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患者抢救成功或患者死亡,则该事件预案终止。第五条 总结评估与改进对每一起临床紧急用血事件,要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医院紧急用血协调小组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第六条 本预案经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九、输血前适应症评估及输血后效果评估制度 第一条 临床用血评估及用血效果评价制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

    33、规范、广西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合理用血节约用血考核标准(试行)的施行,本院制订了科学合理、节约用血的一些措施,把降低输血总量,提高成分输血比例作为医院的目标,根据国家卫生部制订医疗用血评价制度,将对患者在临床治疗时,是否有必要使用大量的血液和血液成份制品正确应用进行用血评估,对是否有必要用血以及用血能起多大的作用进行评估和评价。第二条 符合用血的条件 第一款 急性大量出血病人和手术中用血病人。第二款 慢性出血导致血色素下降至60g/L 以下的病人。第三款 血液病、各种血细胞减少及凝血因子缺失病人。 第四款 严重烧伤病人。第三条 各种输血的适应症 第一款 手术、创伤患者及急性贫血的输血原则一般情况:

    34、手术及创伤患者,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急性贫血或休克患者,失血量血容量20%,可考虑输血,并根据患者的出凝血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输注新鲜冰冻血浆、血小板和冷沉淀。第二款 慢性贫血的输血、红细胞制品输注原则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急、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洗涤红细胞用于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的患者。慢性贫血输血:Hb60g/L,或红细胞压积0.20时考虑输注;(地贫患儿除外),血红蛋白在60-90g/L的病人,如合并有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合并症时,可以考虑输注。第三款 冷沉淀输注适应症外伤病人

    35、有第因子、血管性血友病因子、第因子、纤维蛋白原及纤维结合蛋白缺乏时可使用冷沉淀;可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凝血因子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因子浓缩剂;也可用于大量失血输入库血引起的稀释性凝血功能障碍。第四款 新鲜冰冻血浆输注适应症1. 手术、创伤输注:用于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及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或抗凝血酶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应输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2. 用于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5-8ml/kg)。3. 用于肝肾功能衰竭及中毒患者的血

    36、浆置换、人工肝及大面积创伤、烧伤、纠正休克、DIC患者。第五款 普通冰冻血浆输注适应症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缺乏,如、因子缺乏,以及手术、外伤、烧伤、肠梗阻等大出血或血浆大量丢失者;适用于婴幼儿严重感染第六款 血小板输注适应症1. 用于手术创伤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注;2. 内科输注:根据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血小板计数10-50109/L 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5109/L 应立即输注血小板防止出血;3. 血小板计数50109/L 一般不需输注;有出血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并测CCI值。

    37、第七款 新生儿急性失血的输血指征有呼吸困难,HCT0.40;有血容量不足表现,面色苍白、心率160次/分,收缩压50mmHg;48小时内失血量血容量的10%,HCT0.45。第八款 新生儿慢性失血的输血指征HCT0.35或Hb130g/L,伴有严重心肺疾病;HCT0.30,心率160次/分,伴轻中度心肺疾病或明显的呼吸暂停或需外科手术;Hb100g/L伴有贫血症状;出生时Hb130g/L;失血量已达血容量的10%。第九款 早产儿贫血的输血指征与急性失血有关的休克;72小时内,累积丢失血容量10%;Hb130g/L或HCT0.4并伴有急性心肺疾病的早产儿;早产儿生理性贫血Hb80100g/L或H

    38、CT0.250.30,临床因贫血已产生不利的影响;贫血导致充血性心衰者,可于24小时内小心输注红细胞5ml/kg。第十款 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预防性输注适应症第四条 科学合理、 科学合理、节约用血措施第一款 医院领导重视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切合本院实际的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对医院的临床用血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款 本院一律使用规定的采供血 机构南宁市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及血液成分,主动及时与其联系, 互通信息,进一步确保了临床用血及时与安全。 第三款 医护人员学习与考核相结合 组织全体临床医生认真学习国家 有关临床输血的法律法规及本院临

    39、床输血管理制度, 并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用血知识讲座。 第四款 患者或家属签订输血同意书 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需 要输血治疗时,应切实负起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安全用血的责任。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和可能发生输血反应及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窗口期问题),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订输血同意书。这样使患者及其家属知道输血既有治疗作用,但又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从而杜绝输注“人情血”、“安慰血”、“营养血”、“新鲜血”,医院的输血人次减少总用血量下降, 同时也减少了由于输血所引起的医疗纠纷。第五款 临床输血申请和审批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严

    40、格控 制600 ml 的输血申请,即失血量600 ml 原则上不输血;申请输血 量 2 000 ml(红细胞一个单位以 200 ml 计)以上,除报医务部审批外,须经临床科主任、输血科主任审核签名。第六款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减少不必要的输血。临床医师必须重视成分输血,根据不同病人的需要,输给相应制品。建立了科学合理、节约用血措施,使本院的输血安全有了保障,节约用血能落到实处,也大大提高了本院的成分输血比例。本院将持之以恒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不断完善科学合理、 节约用血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规,保证医疗安全。第七

    41、款 对临床用血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公示。十、临床输血过程及质量管理监控输血所面临风险有:选择的血液不适用于患者; 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或经血传播的疾病; 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或经血传播的疾病; 因无同型血输注而延误治疗, 因无同型血输注而延误治疗,导致患者 死亡。 针对输血所面临的风险输血的全过程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第一条 申请用血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签名,连同血标本于至少预定输血日期前1天送输血,受血者必须在输血前做ALT、HBsAg、抗-HCV、抗-HIV1/2、梅毒等检查,结果贴病历中。第二条 凡申请少量血(50mL或100mL),大量血(超过2000mL),保存期短(7天内

    42、)的血,特殊血液成分(如Rh阴性血或冰冻红细胞)至少于输血前23天送交申请单,以便向血站预约(急诊例外)。第三条 输血申请单应填写完整,字迹易辨认,凡资料不全,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已婚女患者缺乏妊娠史或无上级医师签字的申请单应退回临床科室补上,不得迁就。第四条 输血前应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有可能引起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征得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名,入病历。第五条 输血申请单应填写完整,字迹易辨认,凡资料不全,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已婚女患者缺乏妊娠史或无上级医师签字的申请单应退回临床科室补上,不得迁就。第六条 输血前应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有可能引起输血

    43、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征得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名,入病历,发热患者需要输血时应将体温降至38以下方能输血。第七条 急诊输血应尽快建立静脉通路,同时采集配血用的血标本,急诊输血时应尽快将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送输血科,并在申请单右上方标明“紧急”,禁止口头医嘱申请用血,输血科在接到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尽快鉴定供、受血者血型并根据临床需要发出经交叉配血完全相合的血液,有多名医护人员处理一批创伤患者时应指定1名医生负责血液申请并与输血科联络。第八条 血液有如下情况不发、不取: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不发;2)血袋有破损、漏血不发;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不发;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红色不发;5)血浆中有

    44、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不发;6)全血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层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不发;7)红细胞呈紫红色不发;8)血液超过保存期不发;第九条 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能退回,如因故未能及时输注,应将血液制品贮存在正确的温度下。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有任何迹象表明血袋已被打开过或有任何溶血现象应当报废。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献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连续进行血液成分输注时,输血器应至

    45、少每12小时更换一次。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处理。第九条 输血的时间限制:全血或红细胞应该在离开冰箱后30分钟内开始输注,一袋血要在4小时内输注完毕(室内温度过高要适当缩短时间);血小板 收到后尽快输注,每袋血小板要在20分钟内输完;新鲜冰冻血浆和冷沉淀融化后尽快输注,要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较快速度输注。一般200mL血浆在20分钟内输完,一单位冷沉淀在10分钟之内输完第十条 血液加温问题:一般输血不需加温。如输血量较大,可加温输血的肢体以消除静脉痉挛。需要加温的情况为:大量快速输血 成人大于50mL(k

    46、gh),儿童大于15mL( kgh )婴儿换血,患者体内有强冷凝集素,血液加温应在专用血液加温器中进行,不得在装有热水的容器中加温第十一条 输血患者的监测:对每袋输注的血液应在输血开始前,输血开始时,输血开始后15分钟,输血过程中每小时,输血结束后4小时对患者进行监测(重点放在输血开始后的最初15分钟)监测指标为患者一般情况、体温、脉搏、呼吸速率、血压、体液平衡情况,输血完毕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第十二条 输血并发症及防治: 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参照临床用血不良反事件报告制度处理。十一、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在输血当时和输血24小时内发生的为即发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月发生的为迟发反应。一般包括:1. 发热反应2. 过敏反应3. 溶血反应4. 输血后移植物抗宿主病5. 大量输血后的并发症(循环负荷过重、出血倾向)6. 细菌污染引起的输血反应7. 输血传播的疾病第一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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