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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DOC 12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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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DOC 129页 医院 财务管理 制度 DOC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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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Xxx医院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科室: 知丁 日期: 年 月 日目 录一、预算管理制度2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5三、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制度11四、财务收支管理制度12五、资金审批制度16六、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1七、财产物资管理制度24八、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35九、医院物价管理制度39十、医院收费退费管理制度50十一、内部审计制度53十二、会计管理制度56十三、成本核算管理制度78十四、医保管理工作若干规定86十五、医院工会财务管理制度87十六、禁止设立“小金库”管理规定88十七、医疗欠费管理暂行规定91十八、挂号收费工作制度

    2、94十九、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95二十、 会计信息管理制度96二十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100财务管理制度一、预算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原则: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原则,医院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 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完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医院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3. 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3.1 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主要有审查和通过有关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批医院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医院预算不适当的内容,对全院预算管理进行监督。3.2 院长

    3、是医院预算工作的主持者。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主要有:审核有关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向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预算草案,签署预算方案,监督医院预算的执行。3.3 财务科作为医院预算的专职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医院的预算编制、执行,提出医院预算调整方案,定期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3.4 医院所属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主要有编制本部门预算,组织本部门预算的执行。4. 预算收支的范围4.1 医院所有的收入均应纳入预算,其范围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技项目收入、其他收入等。4.2 与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管理,其范围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和专用基金支出等。5.

    4、预算编制的原则5.1 谨慎性原则。一方面对收入谨慎估计,凡是没有足够把握取得的收入,不应纳入预算;另一方面,对支出采取从紧政策,量入为出,力求节约。5.2 完整性原则。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的收入全部由医院统一调度使用,全部支出由医院预算统一安排。5.3 保证重点原则。支出中必须优先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的支出。5.4 归口管理原则。各职能管理部门为执行部门,其直接费用由财务部门按预算批准范围内实施控制。6. 预算编制编制的方法,按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编制收入预算。医院应按国家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

    5、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7. 预算的执行和调整7.1 财务科通过分析、审核、编制医院年度预算建议草案,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查、批准。财务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对无预算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应予以拒付,对医院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7.2 医院应按规定调整预算。因国家政策、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较大变动引起的预算调整,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告,经财务科审核、党政联

    6、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财务科根据批复调整年度预算。8. 预算监督、8.1 预算监督是对预算的编制、执行以及执行中的调整等活动进行监督。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8.2 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财务科是主要的监督机构。为有效地实施监督,上述机构及人员有权调取有关预算资料和财务资料;有权就有关预算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询证。8.3 工会和有关社会团体及职代会的监督,是医院预算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实施监督,有权就有关预算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为加强医院资产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程序,避免资产损失,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卫生

    7、部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医院财务制度以及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收入内部控制1. 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科统一核算和管理,由财务科人员收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直接收款。收款人员在收取款项时,必须出具由财务科统一提供的合法收据。2收费员在每一工作日结束前将每日收到的全部款项原则上于当天存入开户银行,并把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等上交财务科负责复核的会计人员。3. 负责复核的会计人员必须及时对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进行复核并签字。最迟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人员负责审核收入日报表的准确性、交款与收据收入是否相符和交款的及时性,如有不符

    8、必须及时要求收费人员改正,发现重大差错或故意行为,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对收费人员的收据和款项进行盘点检查。4. 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票据的购入、保管、领发和使用后的核销,核销时要核实是否按顺序使用,是否按顺序及时结账,如有错误、漏号或拖延交款等情况,及时向收款人员查明情况。5. 财务科编制凭证的会计人员必须凭经过审核人员审核签字的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编制会计凭证。6. 收费岗位、审核岗位、票据管理岗位、编制会计凭证岗位必须由财务科的不同人员担任,不得兼任。收费人员不能兼任收据保管和核销岗位。7. 医院的收入必须全部入账,不能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不得转入工会、食堂等部门。8. 医疗业务部门

    9、对门诊病人凭电脑中收费确认提示或收款凭证对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对住院病人要确认未欠费才能提供医疗服务,进入绿色通道的抢救病人除外。(二)财产物资采购内部控制1. 医院所有财产物资必须按分工有相应的管理部门的采购人员采购,使用部门不能直接采购物品。使用部门对需要的物品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请领或请购申请,并按照资金审批制度进行审批。2. 医院对采购实行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采购预算、月度或季度采购计划,采购人员必须按照资金审批制度的规定进行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还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 购入物品必须经过保管人员验收入库,再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3.1保管人员负责对购入物品

    10、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或质量要求的作退货处理。3.2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库存物品的管理,保持合理的周转额,防止积压。4. 采购方式:一般应签订采购合同,小额零星物品才可以采取直接购买方式采购。5. 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必须设立明细账,由库房会计进行明细核算,要求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向财务科报账,进行账账核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6. 采购、验收保管、库房会计应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实行“三员”分开。7. 财务科必须凭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库房会计和审批人员的签字手续才能作入账处理,需要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必须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财务科凭审批

    11、单和合同支付定金或预付款。(三)工程项目内部控制1. 医院基建科是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基本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审批、项目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全程管理工作。并负责工程合同的审核。医院基建科负责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基建会计和基建出纳工作。2. 医院财务科是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机构,负责对工程项目的价款支付和会计核算,参与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工作。3. 医院的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是基建项目的决策机构,对拟建的工程项目组织可行性论证分析并决策,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负责工程合同的审定。4. 工程的概预算应经医院基建科和财务科共同审核,报基本建设项目

    12、领导小组批准,重大项目须经职代会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5. 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签订工程建造合同,工程建造合同根据招标结果,由医院基建科、财务科和其它相关部门共同审阅通过。6. 工程价款支付(包括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程序: 由经办人、监理人、基建科长、财务科长、分管院长签字,再报法人代表审批后执行(如项目有上级部门委派的财务总监,还需经项目财务总监签字同意),财务科凭发票、有关合同及造价预算或决算或工程进度结算表、招投标资料等审核后付款,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一般支付至项目合同总额的80%左右,余款待项目竣工并完成项目决算审计后再支付到决算价格的95%,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7

    13、. 工程项目决算及审计:工程完工,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8.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按上级建设部门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四)货币资金内部控制1. 严格按照账款分离的原则设置岗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和收费凭证的保管、核销工作;会计人员不得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资金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2. 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遵守资金审批制度。3. 银行账户的二个印鉴分别由出纳和财务科长各保管一个,由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科长保管法人代表章。盖章时保管人负审核责任

    14、。不得一人兼管二个图章。4. 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当天交存银行。出纳人员将收入的现金应当天全额交存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出纳人员应经常盘点库存现金,保证每天账款相符,不得用单据抵充库存现金。5. 除报销差旅费和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外,1000元以上的付款业务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特殊原因需要支付现金的,应报请财务负责人审批。支付本院职工的工资奖金,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发入每个职工的银行卡中。6. 银行支票由出纳负责购买、保管和使用。未填写收款单位和金额的空白支票原则上不准签发,如因临时采购需要而无法确定金额,又确实需要领用支票的,必须填上收款单位。领用的支票必须建立

    15、领用登记簿,并由出纳人员负责收回注销。7. 每月终了后,由会计负责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出纳人员协助,对未达账款由出纳负责及时收回或核销。8. 在财务总账与收费系统电脑上按岗位设置权限。9.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出纳人员和收款员的货币资金进行检查,检查货币资金是否账实相符和是否遵守现金开支范围。三、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制度为规范医院重大经济活动,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 重大项目由分管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进行讨论,决定后再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2. 根据医院资金审批制度,规定各级领导与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和合同签署

    16、权限。各事项须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后方可执行,保障资金安全。3. 对按规定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在医院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招标工作。招投标领导小组通过审议有关招投标的章程,审查招标立项工作,落实招标工作,开展招投标工作。凡重大项目招标,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药品通过省药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组织采购。基建项目50万以上(含50万元)及20万以上基建服务类项目需纳入县招投标中心招标。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卫生材料、总务物品采购严格按照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实施办法执行。4. 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各类财务收支、核算都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其他部门、科室自行收费;严禁设立账

    17、外账和“小金库”。5. 加强财务管理,控制医疗成本。严格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对大型医疗设备引进,严格执行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严格实行申请配置和使用的审批手续,提高资产利用率。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有效管理机制,努力降低医疗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6. 制定科学的经济管理方案,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办法。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对药品、仪器检查、生化检验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严禁将业务收入列入科室业务收入进行考核。7.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领导和监督,确保对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最大限度

    18、地发挥效益。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购置、投入、验收、交付、调配使用、维修报损、报废等环节操作的规范性,确保安全和增值,督促有关部门按固定资产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清查,做到账物相符。四、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一)收入管理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技项目收入、其他收入。1. 实行收入预算管理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在年初按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编制收入预算。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财务科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

    19、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2.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医院的各项收费要根据浙价费2005140号文件及后来补充的相关物价收费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医院设专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院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3. 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医院所有收费票据由财务科统一管理,并做好领用登记、核销工作,不得出借出让,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4. 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科统一核算和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医院、部门、科室设立账外

    20、账和“小金库”,不得将医院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发票存根送交财务科,财务科经专人复核后,管理会计将收入凭证及时传递xx县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卫生分中心,便于编制凭证入账。门诊、住院收入不得坐支。5. 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医院设专职稽查复核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是否日报表金额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存银行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现象。6. 加强财务分析,为扩大

    21、医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每季开展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影响因素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医院领导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二)支出管理医院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等。医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1. 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支出预算的编制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

    22、,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财务科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努力降低医院成本。2.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岗位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支出。3.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业务原则上通过xx县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卫生分中心办理银行转账手续。4. 健全支

    23、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不以领代报,以拨代支;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5. 实行成本核算。加强对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的领导,有比较健全的成本核算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设置专职成本核算员负责成本核算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定期或专项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降低医院运行成本。6. 规范人员经费的列支渠道,不在收入类账中直接列支各类奖金、劳务费用,也不在往来账及非人员经费科目中列支人员工资、奖金和福利,不通过转拨资金在工会、食堂等账户中

    24、发放职工奖金等。7. 医疗器械购置,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开支,预算外需要购买的设备,必须建立决策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度,由有关科室进行两个效益的可行性论证,经院务会集体讨论,报院长审批,方可购买。8.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零星修缮项目,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支出,如超过预算或基建增加项目、扩大规模范围,其工程及修缮项目,必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费用最终必须由院长审批同意后方能开支。9. 建立成本费用和财务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各项支出的增减及结构变化情况,适时提出节支建议和措施,提高医院经济效益。五、资金审批制度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损失,

    25、杜绝浪费,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审批原则1.1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及xx县财政支付(核算) 中心卫生分中心经济活动的内控要求,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1.2 实行计划、预算和定额管理。对于适合制订定额的费用,应制订定额,实行定额管理;对于不适合制订定额的费用,实行计划和预算管理。1.3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对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2.资金审批人院长以及院长所确定的其他领导人。3. 审批权限3.1 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和管理需要,一般实行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26、财务部门应把好审核关,出纳人员凭审核无误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3.2 药品、设备、材料等开支由经办人或科室负责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人员核实,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3.3 医院的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由院长及院长所确定的其他领导人联签后执行。3.4 财务开支中按规定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财税部门审批的,除单位领导人审批外,还要按规定报批。3.5 财务开支内容的审批,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单位内部规定的相关制度。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在院长的领导下,由财务科统一执行。财务科负责付款前的最后审核,核查手续是否齐全。财务审核由财务科长或财务科长指定的专人进行。4.

    27、具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权限4.1 凡是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夜班费、加班费、工资的变动等职工个人报酬方面的,统一由人事科书面通知财务科,财务科编造清册后人事科审核,报院长批准后发放。4.2 奖金分配制度经职代会同意后执行。每月由财务科、人事科相关核算员核算,经分管院长审核,院长批准,财务科发放。4.3 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申报,财务科根据国家政策经院长批准后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缴纳。4.4 设备款支付: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编制设备应付款计划表,上报财务科,财务人员根据医院的采购计划、合同和资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再上报院长,批准后由财务科报卫生分中心办理付款业务。凡属于专项控

    28、制商品或政府采购商品,付款时必须附有关审批资料。4.5 大修、基建等项目用款;财务科凭已签订的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经基建部门、监理人和分管院长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基建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应由有审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4.6 药品材料付款由相应科室提出申请,相关科室负责人确认签字,财务人员核实,院长批准,财务科根据资金情况,分期分批报卫生分中心办理付款业务。4.7 对外宣传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赞助、赠予等特殊性质的开支,严格执行预算标准,一律由院长审批。业务招待费应从严控制。4.8 医疗差错及事故赔偿(含减免):医教科具体经

    29、办,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经院长批准后支付。4.9 科研、继续教育、年会、论文版面费、专家讲课费、进修、学术活动等费用开支,采用定额或预算管理。由医务科具体经办,分管院长审核额度,院长批准后执行。如用科研经费购置设备,须经设备管理部门验收、入库,设备产权归医院。4.10 职工的出差和培训:出差和培训前需办理审批手续。如需预借差旅费凭审批手续到财务科办理借款手续,院长批准。预支款应从严控制,在返回10天内结帐。职工出差原则上不允许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或确因工作需要乘坐者,应事先报经院长批准,方可购票乘坐。飞机票要院长单独签字。未经批准乘坐飞机及不符合规定级别而乘坐软席,软卧列车者按规定折价报销。差旅费

    30、报销,一律先到财务科填写报销凭证并审核,经科室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签字审核后,报院长批准,财务科报销。出租车费要院长单独签字。职工按规定可享受的探亲路费,人事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院长签字。4.11 医药费、子女幼儿管理费、遗嘱生活困难补助和生活费,费用由人事科根据相关政策审核签字,由分管院长审批,院长签字。4.12 保洁、保安、物业管理费、固体废处置费、排污费、水、电、邮电费、车辆交通费、煤等由经办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分管院长审批,院长签字。4.13 领取公积金、退病人多余医药费由财务人员审核,院长批准签字。4.14 另星购入的物资材料,由经办人提出,相关职能部门负

    31、责人签字确认,分管院长审核,院长签字。4.15 其他日常性业务开支按预算执行。由经办人和相应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分管院长审核,院长签字。4.16 对外合作、对外投资,不论金额大小,必须进行投资分析,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由法人代表签字后执行。5. 其他有关规定5.1 空白支票领用:原则上空白支票不得领用。如有特殊情况需领用空白支票的必须提出申请,经院长同意后由出纳向会计核算卫生分中心提示申请单办理。医院按照由谁领用,谁负责原则,领用人须在三日内到财务科办妥核销支票手续。领取支票后必须妥善保存,如因保管不妥,造成的后果由领取者自负。5.2 单位之间经济

    32、业务往来金额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5.3 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取得正规、合法的原始票据,报销凭证正面有法人代表签字,报销凭证背面应有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核实签名,财务科审核后办理业务。发票跨年度不得使用。六、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1. 自觉接受xx县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卫生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按规定收付现金,收付款凭证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2. 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备用金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若已超过银行收款时间,应锁入保险箱。3. 与单位之间经济往来且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结算。4. 下列范围可以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及

    33、津贴、个人劳务报酬。职工的工资薪金由银行代发除外。(2)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发给个人的奖金、劳保福利及各种补贴。(3)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支出。(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5)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6)购买或办理不使用银行支票的单位或个人的特殊情况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以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5. 建立现金备查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款项,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私自借支公款,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留账外公款,即私设小金库。6.收付现金要认真仔细,每次收、付现金应做到手工点数二遍以上,若

    34、发现差错应及时追回,并将情况报告单位领导,否则一概由经办人员负责。7. 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相互制约,防止差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不得收取和支付现金。8. 工作人员出差借款,应填写借据,经法人代表批准后方可借支,出差回来后必须在十天内向财务科结报,不得拖欠。9. 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到卫生分中心报账,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现金),特殊情况应征得卫生分中心的同意,并办好有关手续。 10. 因收费员不设备用金制度,门诊和住院的现金业务款,每天根据日报表的收入,在扣除零钞之后上缴银行,尾款次日补齐,夜间值班人员有义务看管钱箱。门诊收费处须与银行派出的保安人员上门接收钱箱

    35、做好交接工作,认真核对人员、车号,谨防钱箱交错车子。(二)银行存款管理建立银行存款收付备查簿,逐笔记载收付业务,月末与卫生分中心对账,做到账款相符,如有不符,及时取得卫生分中心未达账项余额调表,上报财务科长。对闲散资金充分管理,保证资金的增值,增值额全额入单位账。七、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一)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管理药品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西药、中药、中成药、针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办公用品、五金材料、日用杂品等。1. 医院对药品及库存物资实行归口管理

    36、,药品归药剂科管理;卫生材料归设备科管理;其他材料归总务科管理。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归口部门组织统一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2. 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物管理。出、入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岗位相互分离,落实岗位责任。3. 药品及库存物资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4. 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与审批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使用部门的申购单为基础,并根据库存情况及实际使用量编制请购单。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批和库存物资请购之前应论证库存量和需求情况,

    37、当低于或接近库存限额,方可签发审批书。5. 明确药品和库存物资采购审批权限,结合业务性质、范围和采购量,分别规定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不同的审批权限。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应由集体研究决定,不能由一人审批。(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管理1. 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具有请购权的部门统一采购。纳入财政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 制定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流程。明确采购计划编制、审批、购入、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药品及库存物资台账,认真核对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货物发票等凭证,确保采购过程

    38、得到有效控制。3. 医院应当根据具体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以外的库存物资应通过招标统一采购合同订货等方式(特殊药品按医院特殊用药采购规定程序申请,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药剂科组织采购),小额零星的库存物资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4. 批量采购由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专业委员以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和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和筛选,按规定审批。5. 医院采购部门应当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

    39、合法证件以及供货能力等有关情况,采取由采购和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的程序,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小额零星采购也就由被授权的管理部门进行审查。(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管理1.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财务部门要根据审核无误验收入库单和发票、批准的采购计划、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及时上报卫生分中心入账,同时也做好相应资产台账;每月财务科与归口管理部门、卫生分中心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 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定期对药品及库存物资进行监查盘点,每季至少盘点一次,贵重药品应在交接班时清点。3. 盘点时应由盘点人以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一式二份;一份本部门存查,一份送

    40、财务部门。如有盘点盈亏应填写差异原因及处理办法,报送主管院长审批、财务部门存档。4. 财务部门依据审批后的盘点报告进行账务处理,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5. 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缺损、报废和失效应及时分析原因,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单,经技术部鉴定,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才能办理核销手续。专职库房管理人员对医院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的保管负全责。(四)固定资产购建管理医院固定资产购建包括通过购买、自建、改扩建和接受捐赠等方式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医院要经过立项申请或可行性论证审批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的购建。1. 固定资产购建立项。1.1 由使用科室或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41、1.2 成立可行性论证小组进行论证。小组成员由分管领导,使用、归口管理、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外聘专家参加。1.3 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1.4 由单位领导集体决策审批固定资产购建立项是否成立。2. 固定资产购建可行性论证。2.1 为预防盲目购建和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对固定资产建设和改造进行可行性研究,对临床医技使用固定资产提出的购置申请,特别是大型、专用的医疗仪器设备购置和房屋建筑物的购建应进行可行性论证。2.2 可行性论证一般应从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实用性四个方

    42、面进行论证。2.2.1 可行性:单位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技术和人员是否配套,是否符合预算。2.2.2 必要性: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医院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时,当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单位履行职能时方可购建。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配置标准,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控制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符合医疗卫生保健发展的要求,以及与医院所担负的医疗、教学、科研的关联度密切情况。2.2.3 科学性: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具有经济价值,能否为医院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购建是否经过决策。2.2.4 实用性: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具备比较高的经济效益,规模适度。成本回收快、社会评价好、群众易于接受等特点。3. 固

    43、定资产购建预算管理。3.1 各使用部门根据当年经费预算和实际需要,向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计划。3.2 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制度并考虑单位资产存量和有符合资产配置标准严格审核后纳入预算申报。3.3 经预算管理决策机构集体讨论通过,对重大项目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3.4 对未经批准预算擅自购建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入库和付款手续。4. 固定资产购建调整追加管理。4.1 对已有预算(计划)要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调换品种的,应通过科室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4.2 对已有预算(计划)要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业务发展

    44、需要购置金额需要增加的,应通过科室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权限内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大额资金须经领导集体决策。 5. 固定资产购建审批管理5.1 医院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购建授权办理业务。明确各相关人员的审批权限及职责范围,各管理部门及经办人员应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不得越权审批。5.2 固定资产采购由相应归口部门统一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任何采购都应由预算指标和申购计划单,并经被授权部门(人员)的审批后方能采购。5.3 采购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5.4 单位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遵守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45、。(五)固定资产的验收管理为把购进固定资产的质量关,对固定资产的验收活动规定如下:1. 新购建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按经济合同的内容严格验收、清点,防止以劣充优、以少充多。发现实物与经济合同规定不相符合时,要及时和供货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并通知财务部门办理拒付手续。所购置固定资产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备案。2. 新增的大型固定资产和竣工基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审计,财务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验收。3. 购入的固定资产,根据发票、入库单或调拨单办理验收核算。对大型设备的验收,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装箱单与使用部门一起开箱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发现设备质

    46、量问题,要及时办理退货和索赔手续;对竣工基建项目的验收,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和质量报告及时组织验收。4. 及时办理验收合格固定资产的编号,建账和入库手续。验收部门要根据收货单和货物,设置分户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分户账(登记卡)5. 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保管人填写领物单,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领用。领物单应标明固定资产名称,型号,厂牌,规格,数量。领物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会计记账,一联交管理部门保管,一联交使用部门存查。6. 对医疗仪器设备的新产品,须按国家有关标准

    47、严格检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验收投入使用。(六)固定资产处置管理为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的行为,防范国有资产的损失或流失,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规定如下:1. 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原则:1.1 所有仪器设备,不论其购置经费来自何种渠道,均属于国有资产,应遵照财政部2006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由单位统一管理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出售、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1.2 医院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车辆的处置,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固定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1.3 各部门对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必须按照程序和规定向归口管理部门写出专题报告,提供有关资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1.4 对长期不用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归口管理部门有权调剂处置。1.5 待出售报废的固定资产,百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以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1.6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需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院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报废报损的残值收入一律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作他用。1.7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及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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