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6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大同市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DOC 10页).doc

  • 上传人(卖家):2023DOC
  • 文档编号:5736728
  • 上传时间:2023-05-06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44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大同市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DOC 10页).doc》由用户(2023DOC)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大同市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DOC 10页 大同市 关于 户籍管理 制度改革 实施细则 DOC 10
    资源描述:

    1、大同市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 大同市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时间:2014-01-16 16:57:27 来源:大同日报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9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意见(晋政发201111号)、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晋公通字2013156号)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同政发2014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主要目标和基

    2、本原则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户籍管理制度,引导农村人口向城市城镇集聚。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落户条件,放宽各类人才、纳税、投资、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我市的落户条件。基本实现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3%左右。二、购房者的户口准入在我市、县(区)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来源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市、县(区)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申请人到购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人、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

    3、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未婚子女随迁的出具未婚证明。办理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购房迁入”。派出所专职户籍民警受理材料后,和社区民警共同对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社区民警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中加注调查意见,所长审核签字后,原件退还申请人,迁入市辖区的由公安分局审批;迁入各县的由县公安局审批,凭户口准迁证将户口迁入购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派出所随时受理,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

    4、有关材料上报分县级公安机关;分县局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审核)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三、租房者的户口准入1.在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所在地居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其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所需材料:申请人到租住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人、随迁人的居住证(一年以上)原件、复印件;申请人、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住在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

    5、房、廉租房、公租房和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需出具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在同一居住地址实际租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租赁住房协议原件、复印件以及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加盖公章;租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需出具本人与该单位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原件、复印件;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或工商部门出具的机读信息卡(加盖注册专章)以及连续交纳税费满一年的纳税证明;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未婚子女随迁的出具未婚证明。2.在我市市辖区居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其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所需材料:申请人到租住房屋所在

    6、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人、随迁人的居住证(三年以上)原件、复印件;申请人、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住在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和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需出具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在同一居住地址实际租赁并居住三年以上的租赁住房协议原件、复印件以及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加盖公章;租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需出具本人与该单位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原件、复印件;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连续工作满三年的证明,或工商部门出具的机读信息卡(加盖注册专章)以及连续交纳税费满三年的纳税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的三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包括三险:养老、医疗、失业)缴

    7、费专用票据,缴费主体是单位的,还必须由单位出具个人缴费花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未婚子女随迁的出具未婚证明。办理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租房迁入”。派出所专职户籍民警受理材料后,和社区民警共同对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社区民警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中加注调查意见,所长审核签字后,原件退还申请人,迁入市辖区的由公安分局审批;迁入各县的由县公安局审批,凭户口准迁证将户口迁入就业单位设立的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设立的社区集体户。办理时限:派出所随时受理,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8、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分县级公安机关;分县局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审核)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四、城中村或移民搬迁的户口准入。1.建制村因拆迁整体迁移至城镇驻地的新建小区,可登记为常住户口。2.建制村已规划,土地已被征用的已拆迁安置在城镇区域人员,经本人申请,可登记为常住户口。3.建制村已规划,未拆迁安置,但已“村改居”的居民,可登记为常住户口。所需材料:市、县政府的批复文件;村委会出具的书面申请(附落户人员花名册,村委

    9、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派出所出具的人口信息花名册(加盖户口专用章、民警手章)。办理流程:由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附村委会出具的落户人员花名册、派出所出具的人口信息花名册,由派出所社区民警对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在书面申请上签字、盖章确认,报所长审核签字,迁入市辖区的由公安分局审批;迁入各县的由县公安局审批,凭户口准迁证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派出所随时受理,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分县级公安机关;分县局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审核)结果返回公

    10、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五、直系亲属的户口准入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常住户口居民,凡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不分户口性质准予落户。父母投靠子女的,取消年龄限制,但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投靠配偶的,取消婚龄限制;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年龄限制。所需手续:申请人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人、被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被申请人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

    11、请未婚子女随迁的出具未婚证明。办理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直系亲属迁入”。派出所专职户籍民警受理材料后,和社区民警共同对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社区民警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中加注调查意见,所长审核签字后,原件退还申请人,迁入市辖区的由公安分局审批;迁入各县的由县公安局审批,凭户口准迁证将户口迁入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派出所随时受理,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分县级公安机关;分县局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

    12、批(审核)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六、各类人才的户口准入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含经国家资格认证考试合格具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工程造价师等),根据本人意愿,在我市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准予本人落户。博士以上人才可同时办理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户口。所需材料:申请人到单位所在派出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人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出具合法稳定住所的相关证明;申请人与

    13、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出具的机读信息卡(加盖注册专章)以及税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要求迁入市辖区的,以上条件必须满两年以上,同时由社保中心出具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包括三险:养老、医疗、失业)缴费专用票据,缴费主体是单位的,还必须由单位出具个人缴费花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证或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或经国家资格认证考试合格后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律师证、注册会计师证、注册评估师证、注册工程造价师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博士以上人才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未婚子女随迁的出具未婚证明。办理流程:对于已经落实用人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各

    14、类人才,在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人才迁入”。派出所专职户籍民警受理材料后,和社区民警共同对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社区民警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中加注调查意见,所长审核签字后,原件退还申请人,迁入市辖区的由公安分局审批;迁入各县的由县公安局审批,凭户口准迁证将户口迁入就业单位设立的集体户;单位无集体户的,将户口落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设立的社区集体户。办理时限:派出所随时受理,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分县级公安机关;分县局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7个

    15、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审核)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七、纳税者的户口准入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且当年纳税1万元以上、参加社会保险的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准予法定代表人本人在我市落户。所需材料: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人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出具合法稳定住所的相关证明;本年度交纳国税(含地税)的纳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包括三险:养老、医疗、失业)缴费专用票据。办理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

    16、迁入原因填写“纳税迁入”,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派出所专职户籍民警受理材料后,和社区民警共同对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社区民警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中加注调查意见,所长审核签字后,原件退还申请人,迁入市辖区的由公安分局审批;迁入各县的由县公安局审批,凭户口准迁证将户口落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时限:派出所随时受理,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分县级公安机关;分县局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审核)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

    17、关审批(审核)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八、投资者的户口准入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且投资15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参加社会保险的,准予本人在我市落户。所需材料: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人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出具合法稳定住所的相关证明;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投资正式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投资金额机读信息卡(加盖注册专章);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包括三险:养老、医疗、失业)缴费专用票据。办理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投资迁入”,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派出所专职户

    18、籍民警受理材料后,和社区民警共同对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社区民警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中加注调查意见,所长审核签字后,原件退还申请人,迁入市辖区的由公安分局审批;迁入各县的由县公安局审批,凭户口准迁证将户口落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时限:派出所随时受理,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分县级公安机关;分县局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审核)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19、。九、优秀农民工的户口准入获得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为当地社会、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市、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农民工,准予本人在我市、县落户。所需材料: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人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人民政府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公章)。办理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优秀农民工迁入”,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派出所专职户籍民警受理材料后,和社区民警共同对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社区民

    20、警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中加注调查意见,所长审核签字后,原件退还申请人,迁入市辖区的由公安分局审批;迁入各县的由县公安局审批,凭户口准迁证将户口落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时限:派出所随时受理,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分县级公安机关;分县局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审核)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十、见义勇为人员的户口准入在我市、县有见义勇为行为,能弘扬社会正能量,受到市、县政府部门表彰的,准予本人在我

    21、市、县落户。所需材料: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人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市、县、区政府以上部门公章)。办理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见义勇为迁入”,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派出所专职户籍民警受理材料后,和社区民警共同对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社区民警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中加注调查意见,所长审核签字后,原件退还申请人,迁入市辖区的由公安分局审批;迁入各县的由县公安局审批,凭户口准迁证将户口落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时限:派出所随时受理,并在受理申请

    22、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分县级公安机关;分县局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审核)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十一、党政机关、驻同部队、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调入人员和录用的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等,将按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晋公通字2013156号)落户。十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因工作、生活需要,稳定或长期居住的处所。包括:(1)商品房、房改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批准的自建房,且申请人通过购买、

    23、受赠、继承、修建等合法方式,拥有取得房管部门或企业房管部门核发的所有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城市违章建筑、临时性建筑、非法转让的住宅、楼房地下室和其他办公用房除外);(2)有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已经入住,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3)租赁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不包括租住的私有出租房屋)并与相关单位签订租赁住房协议,且办理了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4)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十三、购房合同是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统一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是指“销售不动产发票”。十四、直系亲属是指:配偶、未婚(包括离异)子女、父母,如未婚子女

    24、已达婚龄的须有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直系亲属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派出所或公证处出具的直系亲属证明。十五、交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证明是指:大同市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中心出具的交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专用票据,社会保险必须交纳到大同市范围内。十六、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所有复印件上必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十七、对申请人提供的户口簿、身份证必须由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进行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户籍员手章。十八、申请迁入登记表将公布在“大同市公安便民服务在线”户政专栏内。申请迁入登记表中社区民警调查报告必须注明:迁入原

    25、因、直系亲属关系、实际居住地址及办户原件是否真实有效。十九、各分县局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由分县局审批的所有户口迁移人员花名及分类汇总表报送市局备案,市局将定期检查户口管理工作,抽查审批办理事项,排查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异常数据,核查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十、本实施细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原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其他不相抵触的仍按原规定执行。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complete with warning signs, isolating network protection facilities16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大同市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DOC 10页).doc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5736728.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