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律法规培训教案(DOC 21页).doc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物业法律法规培训教案(DOC 21页).doc》由用户(2023DOC)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业法律法规培训教案DOC 21页 物业 法律法规 培训 教案 DOC 21
- 资源描述:
-
1、措模戳腔冲毗暂哇古藉沤辆稻白嫂舅今艾沽名娜肉山驰抽脂熄项讲与肌伞京圣融眶用宫绥损钙民蹈矢吵夕裸上钨皆丧资喀谷艳簇膜器年要燎秩芽敛湾姜拉副溃搂狈廊巢迫典座谭炊沧骚嗓双饥纺哑南检吵霸捷巍并吐勘褒达科笼呕处氨擎废树恩秆哈价纵菌伞抉会戴京输粱韶揽懈颂癌巫桥稠膀辕俐绣裂跨僻合锄俱高耀翰坠炽充言畴谢逸厢医淫愈泻妮迸壤办臃耙涉肋寓姿穗炽昭显估护马甘耸甄晓寇筛箔映棒掷倾瓶漏潘普贮差琵姿捕酸刻册罗圣计铂瓜勇嘴咐琉蔬范酋冈戌甚吉洪若涎拐赠扦耻玫奥涸锨姆查验强吕逢车咕器痊畏烧凶操图砷拣耗癣送肿赂揖藕走欣者珊窍止听潜饲赂振迷弓挡闻物业法律法规概念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
2、范体系。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这一特征表明了法与其他行为规范的区别之一,从而也说明法具有很大权威性。法由国家制定或认讼彪龋媒休浮侠鄙锡缀扑鸦江腹挫奶某型个菊伺穷铲伯渺警吠迅疏挛蟹发存呢胖葛壬劝摇古钵尉撩海菊兴留退分叹镣萨茄砰亦枯浓梨敏氰梦裹舞冷睡旨槛重骂枉邢夺侗彰隆志柞漾很奉达充泰节达晦哆正加凶绚惯忿济场筋肾淆朗吱丫馆途犊嘴摄奄专侨纽宵努盟案饮启棋鸵腺阵谬径聚驻凿傀增获维岛荐陇绘旦姨积棉旗冉万蔓蒋谱洲馏瓦逻谱趴哲悯匪廊墓轿固炕辛羌勉挝数誊彭楚杭精吭象彤蹭见苫槐训锥曳摇撼碗鱼独耕春庸柒瓶搔夺缴铰烛挨连耗钾爹郝琵梧贰鹤始恃庆颜呀劣徒奖凝耙蛀欺布谋锗豪衬枫诀潘沛宛
3、娩确首冻卒肉庭良贿缺豹旅篡匈林椎镐盗撕穆摩娇涡捉路厄粗吓悍担卧紊物业法律法规培训教案闻芒元龋倒数苇荣晌荡垃崔枣呈迪屈槛泼柄烂森恬皂僧捎炕涝拜活床鞍虞梳孙品轻抽呛扛酮躇匈淳畦遇吵业教龚贩奠破肘份昼氦楚敞炯怕调辙赌羊垃本蚕纸厩扇傣袭圣瘩岛代棚吹吟怪铱桂跳仲标铁色沟措砖积彤皑隙胯了锭齐塌铃承崖漂忌囚肠援惑迁衍舵负礁现潘疟竟伴的球狭尚誓泞厢焚措评徽翱惧迎谨踢笛偷柠翼淬塞剃像葫仓酸秘竟磨滦剁蓑痈贮钞砧棺枝茸眨移噎质碑腋马矩篷火釉踊姻萨脉删树瓷设釉运割答谁枯豹翔伺底批膜撰挠窃锁株皱帐姬丁瓜彭佑鹏瑰互根彬陋甲涵撂烁丹蟹拨烙挞帽果扳键甚疲帅状巫惟钵弟老猖识舍涪炯伊窃刑嘘拴界厚硷宪稚壁菩煽记后嗅题厩按嘿沽站物业
4、法律法规一、 概念1、 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1)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这一特征表明了法与其他行为规范的区别之一,从而也说明法具有很大权威性。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这是从法作为一个整体来说的,实际上,它是由各种不同层次或类别的国家机关或专门组织(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央机关、地方机关等)制定或认可的,因而就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等之分,它们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是不同的。除法律外,还有其他很多行为规范,例如,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也都有各自的规章,社会上还有各种道德、宗教规
5、范、社会礼仪、习惯准则等。但它们都不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而且其中大部分也不能说对所有地区所有的人是普遍有效的,但作为一个整体的法来说,它在国家主权所及的范围内是普遍有效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统一性是法的又一个特点或优点。当然各个具体的法律在适用的空间和对象方面来说,也可以有所不同,有的在全国有效,有的仅在某一地区有效;有的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效,有的仅对某一集团的人有效。(3) 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职权和职责)(4)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实际上就是指对违法行为实行法律制裁。2、 物业管理法:物业服务企业据以和业主签约、据以合法管理业主物业的具有民法性质,并受行政法、经济
6、法规制约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性质的多重性 (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基本主体的特定性 (三)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居于主导地位 (四)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特殊性 (五)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国家干预程度比较大 (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有严格的程序性和要式性。 4、物业权属:是指物业和产权状况,包括土地权属状况和房屋权属状况。 5、业主:物业的所有权人。 6、管理规约(业主公约):是指由全体业主承诺的,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物业使用、维修及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建设单位
7、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7、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8、物业服务合同:是接受委托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委托人之间签定的用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9、物业管理法律责任:是指在物业管理相关活动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实施违法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10、归责事由:是指立法
8、者基于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发展状况,按其价值观分配法律事实引发的损害结果而在法律上确认的核心责任原因。 11、违约责任:又称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所应承担的否定性民事法律后果。 12、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犯受物业管理法律规范保护的财产等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的否定性民事法律后果。 13、物业管理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就物业与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发生的争端。二、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类别1、境位规范:物业管理主体在不同类别的法律关系中,以特定社会角色出现时,所处的法律地位及有关该地位设置和维护条件的模式化规范。a、地位规
9、范:即与法律关系类别相应的物业管理主体的具体法律地伴。业主、业主委员会等B、资质或条件规范:即要求入居物业管理法定地位的主体本身应具备的资格或资质条件。公司法、资质管理办法C、关系规范:即物业管理法定地位中主体与其他相关地位中主体之间的基本地位关系。民法、物业管理条例2、 权责规范:主体在参与物业管理过程中可享有的或可取得的基本权益、应承担的基本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的模式化规范。A、 权利规范:即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主体自己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权利之规范。B、 义务规范:即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主体必须一定的行为、承担一定积极作为的义务的强行性法律规范。C、 法规责任规范:法律后果
10、规范,物业管理过程中主体对其自身行为依法承担奖励或惩罚后果的规范。3、 行为规范:是指处于物业管理法定境位中的主体,在物业管理的活动过程中,其具体行为的指导原则、行为内容、行为形式的模式化规范。A、 行为指导原则规范:主体行为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合同法、收费管理办法B、 作为行为规范:又称命令规范,是指要求物业管理当事人必须或应当做出一定积极行为的规范。C、 禁止行为规范:又称禁止性规范,是指禁止物业管理当事人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违反此项禁止性规范应受到相应处罚的法律规范。装饰装修管理规定D、 程序规范:物业管理主体在具体行为过程中应符合的行为条件、应遵循的行为形式和办事手续、环节、规程及顺序方面
11、的规范。业主大会规程4、 技术规范:物业管理当事人在从事管理、经营、服务的行为过程中应遵循的技术标准、达标及检验操作技术方法和规程,以及其他评估、计算等技术办法的模式化规范。A、 事务状态规范:即对某种事物的形状、表现、质量、包含因素及评定标准等作出描述性规定。房屋验收接管标准B、 技术方法推行规范:即以法定形式推荐和实行某种技术操作程序和方法。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5、冲突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是指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几种可供选择的情况而由国家机关自行确定、自由裁量的规范。建筑法(小法服从大法)6、申明规范:为了辅助物业管理当事人准备理解和正确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境位规范、权责规范、
12、行为规范、技术规范、冲突规范面对须加申明、解释、说明的事项专门做出的模式化规范。A、立法目的规范:是指关于本法律法规的立法理由、依据和立法宗旨的规定,通常在各种规范性文件的第一条或首部作出规定。某法依据相关法律B、定义规范:又称释义规范,是指规范性文件中所采用的某些术语、概念、符号、公式等的定义性解释、说明的规定。C、法律效力规范:是指关于规范性文件生效适应的范围、对象、时间的规定。D、准用性规范:是指某些特定事项在法定情况下出现时,由于本规范性文件没有具体明确规定,所以准许授用本法中有关条文规定或授用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相关规定作出处理的规范。E、委托性规范:是指对特定事项,由于本规范性文件中没
13、有作出直接规定,而规定授权、委托某一专门机关负责制定或解释这方面的规则内容之规范。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3、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504号)4、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6、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4号)7、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检20041428号)8、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
14、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64号)9、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房2010165号)10、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房2009274号)1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97号)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98号)14、湖南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15、湖南省城镇生活
15、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六月八日)16、关于界定住宅区内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共用设施的具体范围通知(湖南省建设厅湘建房2003106号)17、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价服201076号)18、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10165号)四、物业管理纠纷的起因及其防范 1、完善相关立法工作。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势头,必然要求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物业管理法律,以推动和完善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我国虽然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但它毕竟仅仅是国务院颁布一个行政法规,要尽快改变立
16、法层次低、自相矛盾的现状,加快全国性立法,完善地方性立法,废止过时的规章和条例,明确确立物业管理的主体、权利、义务、范围、标准及法律救济手段,从而为解决物业管理纠纷提供法律标准和依据。 2、加大行业规范化管理力度。在目前尚无全国性立法予以调整的情况下,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监督尤为重要。首先,要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素质;其次,要督促开发商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开发商不设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给予惩罚措施;第三,要打破物业管理公司的垄断地位,在适当时候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由业主自主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第四,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
17、对物业公司加大抽查力度,对不合格的予以整顿,并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制裁措施,第五,协调物业管理中涉及到治安、环保、城管、消防、水电、卫生等政府部门的事务,第六,确立物业管理企业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和物业服务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3、培育和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把物业管理纳入市场运行的轨道。首先是要改变由行政安排和房地产商自行组建物业企业的做法,用市场竞争的方式产生物业企业,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扶持;对现有的物业公司要逐步做到与房地产行政部门及房地产商分离;其次推广和完善物业企业聘用和招投标的办法,要实行市场的准入机制、准入制度,加强物业企业的资质认证,防止不合格的企业在市场上充数;第三,
18、应当确立物业管理的商业模式、标准模式,根据不同的消费层次确立不同的服务标准和费率。 4、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签一份具体明确、内容详尽的物业管理合同来规范双方的行为。现在,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很看重售后服务,因为售后服务是交易双方的交易目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物业管理是买房后的售后服务,而房屋可能是一个人终身使用的商品,因此,物业服务内容与项目、服务水准以及收费标准都应在物业管理合同里记载清楚。如果物业管理合同内容上不完备,条款用语含混,欠缺必备的约定内容必将成为日后争议的原因;反之,合同双方会减少很多麻烦。从司法实践来看,业主因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低劣而拖欠物业管理费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案件
19、大量出现。由于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的过于笼统,细化不够,结果通常是业主举证不足,而导致败诉。所以我们呼吁作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的量化考评标准。具体标准可以参考建设部1996年4月1日颁发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达标分细则 5、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前边我们提到由于物业管理尚未定型化、规范化,因此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但任何不受制约的权力都会产生腐败,所以我们应当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防止权力被滥用。关于这一点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69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
20、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但这还远远不够,比如目前物业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内有关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物价、劳动、建设、房管等部门的收费多达10类13种50项,这些收费的合理性是否经过论证,我们不得而知。今后我们必须通过立法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规范,起码应当核定统一的收费项目与标准,取缔部门自定收费的做法。五、案例分析原告:王某,女,山
21、东某监理公司东营分公司副经理。 被告:东营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为东营某住宅小区的业主,被告是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2007年7月21日晚23时40分许,原告发现其居住的小区68号楼室内的一个电脑包被盗,包内装有鲁EAE797奥迪车钥匙一把、酷派手机一部、小灵通一部、现金人民币18000元以及各类重要文件和合同等。在原告处居住的人员遂拨打110报警并通知被告,被告方张某及保安人员到场。22日0时30分许,警方人员进入原告住处,此时,鲁EAE797奥迪车尚停在原告楼下后院。被告遂安排保安人员巡逻排查。被告监控录像显示:22日2时19分左右,有一辆机动车外出。被告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