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21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伦理学知识点70-生命伦理学以及安乐死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ziliao2023
  • 文档编号:5680276
  • 上传时间:2023-05-02
  • 格式:PPT
  • 页数:21
  • 大小:227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伦理学知识点70-生命伦理学以及安乐死课件.ppt》由用户(ziliao2023)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伦理学 知识点 70 生命 以及 安乐死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 第三节第三节 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一、生命伦理学的历史 生命伦理学又称为生物医学伦理学,是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一门新学科。1969年,美国海斯汀中心(the Hosting Center)1971年海斯汀中心报道(the Hosting Center Report)1969年,美国华盛顿乔治城大学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Kennedy Institue of Ethics)。1975年,医学哲学杂志(the Journal of Medicine and Philosophy)创刊。1978年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组织编写四卷本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Encyclopedic

    2、of 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 20世纪80年代,关于生命伦理问题的研究,更是日益深人、广泛。1980年,在美国密苏里州哥伦比亚大学召开了中心议题是人的概念及其对生物医学中使用胎儿的含意学术会议;由美国哲学与医学丛书,讨论了诸如生命的开始与终结、人的价值等;由美国四所大学几位教授编辑的生物伦理学通讯,收集了各国关于人体实验、行为控制、生命质量、死亡和延长生命的权利、生殖技术、人工流产和生命的权利等方面的文件、论文和案例研究。与此同时,各国许多学者纷纷发表文章,对生命伦理学各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进入90年代,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进人成熟期。1991年,大卫乐富门床边的陌

    3、生人1995年,全套分为50册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修订出版。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生命伦理的专门学刊Hast-ings Center Report(双月刊),Journal of Medicine and Philosophy(双月刊),Bioethics(季刊),Kennedy Institute of Ethics Journal(季刊),Second Opinion(季刊)。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 我国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研究生命伦理学的。1980年创办了医学与哲学杂志,1988年创办了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1980年医学与哲学发表蔡根法、冯嘉元的医学伦理问题初探一文,引起理论界

    4、重视。1980年11月21日,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和上海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于联合召开“医学伦理道德问题讨论会”。1981年6月,我国建国后首届全国医学伦理道德学术讨论会在上海隆重召开。1988年,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会宣布成立。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 生命伦理学产生后迅速发展,很快地体制化。一些国家包括我国建立了总统或政府的生命伦理学委员会。医院或研究中心建立了专门审查人体研究方案的机构审查委员会(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或伦理委员会(Ethics Committee)。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 我国医药管理局规定,为新药批准所进行的临床药理研究,必须建立机构审查委

    5、员会(名称为伦理委员会)审查研究方案。2000年8月我国卫生部成立了“医学伦理学专家委员会”,就重要医学伦理问题向卫生部提出咨询建议作为决策基础。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二、定义 生命伦理学是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人类行为的系统研究。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三、生命伦理学主要研究的五大领域1、理论生命伦理学,探究生命伦理学的思想、学术基础;2、临床伦理学,探究在护理病人时应采取的合乎道德的决策;3、研究伦理学,探究如何在人体研究中保护受试者、保护病人的决策;4、政策和法制生命伦理学,探究在解决上述范围的问题时应当制定的政策、条例、法规和法律;5、文化生命伦理学,探究生命伦

    6、理学与历史、思想、文化和社会情境的联系。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四、安乐死(一)安乐死的概念 安乐死源自希腊文euthanasic,原意为无痛苦死亡,现指有意引致一个人的死亡作为提供他的医疗的一部分,有时也翻译为“无痛苦致死术”。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 1986年到2003年17年中,陕西第三印染厂的一名普通职工王明成两度因为安乐死问题成为全国媒体关注的新闻人物。1986年,王明成的母亲夏素文病危,王明成不愿母亲忍受临终前的病痛,要求大夫对母亲实行了安乐死。1987年,陕西汉中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王明成和大夫蒲连升刑事拘留,这是我国的第一例安乐死案件。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批示,安乐死的

    7、定性问题有待立法解决,就本案的具体情节,对蒲、王行为不做犯罪处理。2003年6月,王明成被诊断为胃癌晚期。王明成正式提出安乐死的请求,但被西安交大第二医院以我国尚未立法为由拒绝了。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二)赞同和反对安乐死的伦理学根据 1、被动安乐死与主动安乐死 主动安乐死是医务人员或其他人员采取措施加速病人死亡。被动安乐死是终止维持病人生命的措施,任其病人死亡。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2、赞同安乐死 A、大多数人接受被动安乐死的伦理学根据:(1)被动安乐死的对象局限于脑死亡或不可逆昏迷的病人或死亡不可避免。1963年,哈佛医学院组成一组特别委员会,制定了脑死亡的四条标准:无感受力和反应力

    8、;无自主活动或自主呼吸;无反射作用;脑电图波平坦。1983年美国建议采纳两个死亡定义和标准共存。即一个人或循环和呼吸功能不可逆停止;或整个脑,包括脑干一切功能能不可逆停止,就是死人。死亡的确定必须符合公认的医学标准。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 2008年中国脑死标准讨论:诊断标准中规定,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患者的临床症状为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诊断呈脑死亡图形,且观察12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2)安乐死有利于死者家属和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B、赞同主动安乐

    9、死的伦理学论据主要:(1)对于身体和生命的个人权利;(2)缩短痛苦期限;(3)尊严死亡的权利 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3、反对主动安乐死的伦理学论据有:(1)主动安乐死违反理性;(2)大量的实践经验证明,病人的意志很难达到完全自主;(3)公正论据;(4)宗教论据;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5)减少医学学科发展的机会;(6)滑坡论证。滑坡论证即说一个行为像是在滑泥的边缘,虽然它能证明它本身的合理性。但是它的进行不可避免地导致有着坏的后果一系列行为。因此最好不要允许做这第一步。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三)安乐死的政策和立法1、由谁决定美国:法律禁止医生实施主动安乐死,但一般容忍医生做出合理的终止

    10、治疗的决定,医生并没有受到起诉当代伦理问题研究。但是,1973年,纽约州医学会中的州议员发表声明,反对医生做出决定,并坚持医生必须尊重病人或者家属所做出的终止治疗的决定。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2、生前遗嘱 一个人在生前意识清醒、理智健全时,用书面形式表达的关于临终医护的愿望。美国:安乐死教育理事会分发非正式文件,写给“我的家庭、我的律师、我的医生、我的牧师以及给碰巧照顾我的任何医疗机构、给负责我健康的任何个人,如果发生我没有希望从身心残病中恢复这种情况,我要求允许我死去,不要用人工的或冒险的措施维持我的生命”瑞典:“我们的死的权利”的运动丹麦:“我的生命遗嘱”运动 一个28岁的女孩,患病27

    11、年,她得的是被医学界称为“超级癌症”的“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她全身肌肉萎缩,丧失全部自理能力,但她坚信自己能活到40岁,这让她越来越恐惧未来,“我必须死在我妈的前面,要不然父母过世,我的生活真的不可想象,会有多惨,很恐怖!”她在新浪论坛以“安乐死李燕”的id发表李燕日记,希望通过安乐死合法化提议,尽快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3、立法 1962年日本名古屋高等裁判所所做的规定如下:(1)病人所患疾病是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绝对不能医治的不治之症,且已濒死亡(2)病人痛苦之剧烈达到目不忍睹程度;(3)病人惟一目的是解除自身痛苦;(4)需要病人本人在意识清楚能够表达意向时,说明委托和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愿;(5)安乐死的实施应由医生执行,只有在能使人充分理解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医生以外的人执行;(6)致死的方法必须符合伦理要求。第五章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荷兰:议会下院以1票对40票的绝对多数顺利通过了让安乐死合法化的法案,该法案对安乐死的标准作出如下规定:(I)医生必须确信病人的要求是自愿并经过慎重考虑的;(2)医生必须确信病人已经无药可治、痛不欲生,但病人无需已到病危阶段;(3)病人对自己的病情和预后情况有正确、清醒的认识;(4)安乐死的决定应由病人单独作出,医生不得向病人暗示安乐死的选择;(5)必须经过第二个医疗小组的确认;同时必须以医学上适宜的方法进行安乐死。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伦理学知识点70-生命伦理学以及安乐死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5680276.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