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训课件)第11章-矿井防治水的安全检查.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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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 培训 课件 11 矿井 治水 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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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第四节 井下探放水的安全检查复习思考题1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 一、矿井防治水“五专”的安全检查 矿井必须在防治水工作中做到“五专”,即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和抢险救灾设备,成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专项防治水制度,设置专业防治水机构。2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1)矿井必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专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他矿井可配备13人。32021/6/10第一节 防
2、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2)矿井必须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不能用煤电钻代替专用探水钻机。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4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3)确定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防治水机构负责人。5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4)矿井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还要建立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制定的各项制度都要组织宣传学习,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3、做到人人皆知。6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5)防治水抢险救灾要做到。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水灾路线,设置贴有反光膜的清晰路标,突水时,保证人员安全撤离;加强排水系统检测和维修,时刻保持水仓容量不小于50%,保证排水系统运转正常;7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发生突水时,在确认人员全部撤离后,立即关闭防水闸门,及时调整井下通风系统,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雨季时要储备足够的黄土、水泥、木板、砖、水泵和水管等,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害。8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二、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安全检查(1)矿井应当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划
4、分,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与废弃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9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2)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加强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测分析工作。(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10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4)确定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矿井要有水位观察孔。(5)对于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探放水“五先五后”原则(先探放后开采的原则,先隔离后
5、探放的原则,先降压后探放的原则,先封堵后探放的原则,先探放后采掘的原则),进行充水条件分析,并遵守下列规定:11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 每年年初,根据每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12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 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及时报送矿井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13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三、
6、矿井图件和台账的安全检查 (1)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14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的其他有关防治水图件。15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 (2)矿井应当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气象资料台账。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16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 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矿井突水点台账。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井下水
7、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172021/6/10第一节 防治水基础工作的安全检查 水质分析成果台账。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以上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长期保存,并每半年修正1次。18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一、地面防治水预报预警的安全检查对井田范围及周边关闭废弃的小煤窑位置和积水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建立水害预警系统。19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1)矿井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
8、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20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2)矿井应当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进行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煤矿应当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21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22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3)矿井在雨季前,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
9、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24 h不间断巡查。在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的前后,应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23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4)矿井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指挥部门、联络人员、撤人程序等。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应当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经确认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24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5)矿井在雨季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
10、引发事故灾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落实责任,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25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6)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26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二、地面工业场地防治水的安全检查(1)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地段。27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当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
11、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28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2)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区内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应当采取以下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开采和破坏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29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应当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当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的,应当填平压实。如果低洼地带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应当采取水泵或者建排洪站专门排水,防止低洼地带积水渗入井下。30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当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应修
12、筑堤坝和泄洪渠,有效防止洪水侵入。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应妥善疏导,避免渗入井下。31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对于漏水的沟渠(包括农田水利的灌溉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或者改道。回采塌陷区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及时填塞。进行填塞工作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32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当有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煤矿安全时,应立即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防止滑坡、泥石流的措施。大雨、暴雨前和大雨、暴雨中,矿井要安排专职人员对地面裂缝进行检查。33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3)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
13、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防止淤塞河道、沟渠。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34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4)在内涝区和洪水季节,河水有倒流现象的矿井要在泄洪总沟的出口处建立水闸,设置排洪站,以备河水倒灌时落闸,向外排水。35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三、地面钻孔及废弃井筒的安全检查每半年要对井田内井下和地面的所有水文钻孔进行1次全面排查,并做详细记录,建立水文钻孔管理台账。(1)对于正在使用的钻孔,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孔口盖。362021/6/10第二节
14、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2)对于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并将封孔资料和实施负责人的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地质勘探孔终孔后,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封孔,封孔的质量必须达到不漏水的要求,要有封孔报告。37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对于下部含水层的水文观测孔,对上部未疏干的各含水层要在套管外用灰浆封闭。排水孔、电缆孔、瓦斯抽放孔、充填孔等地面钻孔,在终孔结束时要将孔口加高,孔壁要封堵严密。报废的水文观测孔、排水孔、电缆孔、充填孔等地面钻孔要及时封孔,并有封孔报告。38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3)报废的立井应当填实封堵,或者在
15、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报废的斜井应当填实封堵,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20 m处砌筑1座砖、石或者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392021/6/10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的安全检查报废的平硐,应当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 m,再砌封墙。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的,应当设置排水沟。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和平硐时,应当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填图归档。40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一、矿界防隔水煤(岩)柱留设的安全检查防水煤柱留设应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1)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
16、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41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2)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煤层露头风化带。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2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分区隔离开采边界。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43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3)矿井应当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
17、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确定相应的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44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4)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机构组织编制专门设计,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5)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45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6)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存在水利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时,应当查明其确切位置,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46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7)有突水历史或带压开采的矿井,应当分水平或分采区实行隔离开采
18、。在分区之前,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建立防水闸门,以便在发生突水时,能够控制水势、减少灾情、保障矿井安全。(8)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47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二、井下采掘的检查1.水淹区下进行采掘的检查(1)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48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2)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有关水体下开采的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3)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
19、采急倾斜煤层。49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4)水淹区下采掘时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应遵守以下规定:巷道在水淹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50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 在水淹区下同一煤层中进行开采时,若水淹区的界限已基本查明,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当按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规定留设。在水淹区下的煤层中进行回采时,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不得小于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与保护带高度之和。51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2.采掘废弃隔离煤柱的检查(1)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
20、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52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2)对于盲洞积水、巷道冒顶矸石被淤塞或被断层隔离而形成的孤立积水和重新积水,必须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53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3)在掘透老空前必须认真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当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采取预先放出的措施;掘透老空后,要加强通风,吹散有毒、有害气体,避免其再度积聚。542021/6/10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检查(4)在采掘隔离煤柱时必须有加强支护及预防顶板塌落事故的措施。(5)严禁顶水作业。5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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