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感染培训十期抗菌药物管理办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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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 医院 感染 培训 抗菌 药物 管理办法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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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感染控制中心 黄勋 副教授 副主任医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办法是对10余年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践经验的提炼和固化,其发布标志着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迈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为逐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办法共6章59条,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起草过程中紧紧围绕国家药物政策和临床合理用药工作,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
2、少于1年。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遴选、采购、临床使用明确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遴选、采购、临床使用、监测和预警、干预与退出全流程工作机制。、监测和预警、干预与退出全流程工作机制。规定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动态监测、分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加大对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干预力度,建加大对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干预力度,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及时掌握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
3、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目前很多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出现在基层医疗机构,目前很多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出现在基层医疗机构,办法办法在解决这个问题上有什么具体规定吗?在解决这个问题上有什么具体规定吗?卫生部十分关注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问题。卫生部十分关注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问题。办法重点从4个方面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与控制:一是要求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二是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具或调剂抗菌药物处
4、方;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四是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定期报告和排名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第一章 总 则 办法中所谓抗菌药物是指哪些药物?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5、制度。办法明确规定了以安全性、有效性、细菌耐药情况和价格因素等4个方面作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的基本原则,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管理。规定医师、药师要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第六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
6、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
7、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第十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本机构抗
8、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第十一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
9、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第三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
10、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什么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卫生部会出台全国统一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是按照安全性、有效性、细菌耐药情况和价格因素等分级管理原则,将临床常用的抗菌药物进行相应分级后形成的目录。该目录不同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等药品目录的性质,仅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级别进行划分的目录,是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11、的重要依据。就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主体的问题,卫生部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协学会和医院管理、药学、微生物以及感染等临床专业专家意见。最终认为,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地域跨度大,人口众多,全国统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难度极大,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目录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
12、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
13、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一、抗微生物药 (一)青霉素类 1 青霉素 注射剂 2 苯唑西林 注射剂 3 氨苄西林 注射剂 4 哌拉西林 注射剂 5 阿莫西林 口服常释剂型 6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口服常释剂型 (二)头孢菌素类 7 头孢唑林 注射剂 8 头孢氨苄 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 9 头孢呋辛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注释1 10 头孢曲松 注射剂 (三)氨基糖苷类 11 阿米卡星 注射剂 12 庆大霉素 注射剂 2023-4-30Dr Huang xun(四)大环内酯类 13 红霉素
14、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14 阿奇霉素 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 (五)其他抗生素 15 克林霉素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16 磷霉素 注射剂 (六)磺胺类 17 复方磺胺甲恶唑 口服常释剂型 (七)喹诺酮类 18 诺氟沙星 口服常释剂型 19 环丙沙星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20 左氧氟沙星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八)硝基呋喃类 21 呋喃妥因 口服常释剂型 2023-4-30Dr Huang xun抗菌药物的杀菌作用特性与抗菌药物的杀菌作用特性与PK/PDPK/PD参数参数 抗感染药物中以抗菌药物为主。抗菌药物系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部分也可用于局部)的各种抗生素和化学合成的药物,
15、其中,抗生素仅指对某些微生物有杀菌或抑菌作用的微生物产物及抗生素的半合成衍生物。一、内酰胺类抗生素 内酰胺类抗生素系指化学结构式中具有内酰胺环的一大类抗生素,这一大类抗生素具有抗菌活性强、毒副反应少、临床疗效好的共同特点。目前在临床上已广泛的应用。近年来,这一类抗生素中新药不少,但细菌的耐药性的问题也日益严重。1青霉素类 本类药物是由青霉菌分泌物中分离而得的杀菌剂。青霉素和(Penicillin G,Benzylpenicillin)和苄星青霉素(长效西林,Benzathine Penicillin G,Bicillin)的特点:窄谱:革兰阳性球菌、嗜血杆菌属和致病螺旋体;不耐酸、不耐-内酰胺
16、酶,金黄色葡萄球菌(下称金葡菌)和表皮葡萄球菌(下称表葡菌)对其普遍耐药;肾小管分泌排泄,丙碘舒、磺胺药、阿司匹林可与该药竞争而延缓其排泄;变态反应反生率高,用药前必须作过敏原皮试;青霉素可肌注或静脉给药,苄星青霉素仅供肌注。耐酶青霉素的特点:耐青霉素酶、耐酸 窄谱;限用于产青霉素酶的金葡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感染;组织渗透性好,能穿过胎盘,氟氯西林能渗入骨组织,但均难以透过血-脑屏障和眼玻璃体液。同类药物间的比较。表 耐酶青霉素类药物间比较苯唑(Oxacillin,P12)氯唑(Cloxacillin)氟氯(Flucloxacillin)双氯唑(Dicloxacillin)抗菌活性11:1.
17、51:1.81:2半衰期(hr)11.51.82蛋白结合率(%)93949597血浓度(mg/l)16.7181823组织浓度较高者体液(除外腹水、痰、胎盘)胸水、骨、关节、胎盘、乳汁均衡骨、关节、胎盘广谱青霉素 1)氨苄青霉素类:包括氨苄青霉素(Ampicillin)和羟氨苄青霉素(阿莫西林,Amoxycillin)的特点:广谱、不耐酶、对铜绿假单胞菌无效;对肠杆菌属和李斯特菌属的作用优于青霉素,对梭状芽胞杆菌属、棒状杆菌属和脑膜炎球菌的作用与青霉素相似,对多数克雷伯菌属、沙雷菌属、铜绿假单胞菌和脆弱类杆菌耐药;2)抗假单胞菌青霉素类:包括羧苄青霉素(Carbenicillin)、氧哌嗪青霉
18、素(Piperacillin)、替卡西林(Ticacillin)和呋苄青霉素(Furbenicillin)等的特点:广谱、不耐酶、对铜绿假单胞菌有效,主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菌所致感染;抗菌活性比较:氧哌嗪青霉素呋苄青霉素替卡西林羧苄青霉素。因为羧苄青霉素为双钠盐,大剂量应用时可能加重心衰或引起低钾血症;替卡西林在脑膜炎病人的脑脊液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30%50%;氧哌嗪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合用对铜绿假单胞菌和某些肠杆菌科细菌有协同作用。哌拉西林与替卡西林的比较 青霉素类药物的共同特点:繁殖期杀菌剂:对生长旺盛的细菌细胞壁粘肽的交叉联结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而对静止期细菌几天抑制作用。因此,
19、一般不宜与抑菌剂合用。因为其作用机制在于抑制敏感菌细胞壁的合成,而人类的细菌无细胞壁;故对人类的毒副反应小。其杀菌作用与组织中药物浓度有关,因此必要时可适当地增加用药剂量和/或给药次数。较易引起变态反应,甚至可发生致死性的过敏性休克;为避免药物引起的变态反应,用药前应常规做皮试(除了少数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免做皮试的口服青霉素制剂外)。易被-内酰胺酶所水解、灭活。临床常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抗菌活性。表 临床常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抗菌活性病原菌氨苄西林青霉素G美西林苯唑西林青霉素V哌拉西林替莫西林替卡西林G+球菌金黄葡萄球菌a+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粪肠球菌+G-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粘
20、质沙雷氏菌+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奈瑟淋球菌+脆弱类杆菌+2头孢菌素类 头孢菌素类(Cephalisporins)是以冠头孢菌培养得到的天然头孢菌素C为原料,经半合成(改造其侧链)后得到的一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药物与青霉素类药物相比,具有抗菌作用强、耐青霉素酶、过敏反应较少(与青霉素约有10%的交叉过敏反应)等特点,在临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年代发展,至目前开发的头孢菌素分一、二、三、四代,针对不同细菌其抗菌活性均有差异。头孢菌素的分代及其抗菌活性比较分代临床常用品种抗菌活性对-内酰胺酶的稳定性G+菌G菌第一代头孢噻吩、头孢噻啶、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硫脒+耐青霉素酶第二代头孢呋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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