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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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双方 权利 义务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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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医方的权利与义务医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与义务的含义一、权利与义务的含义 二、医方的权利二、医方的权利 三、医方的义务三、医方的义务 第二节第二节 患者的权利与义务患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患方的权利一、患方的权利 二、患方的义务二、患方的义务 三、患者权利的保障三、患者权利的保障 3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一急诊脑出血病人一、一急诊脑出血病人,需急行手术需急行手术,但没有家属但没有家属,不交费用不交费用,怎么办怎么办?家属在场家属在场,但不表示意见但不表示意见,怎么办怎么办?家属不同意手术家属不同意手术,拒绝签字拒绝签字,怎么办怎么办?二、一全身脏器
2、功能衰竭终末期的病人二、一全身脏器功能衰竭终末期的病人,家属要求放弃治疗家属要求放弃治疗,怎么办怎么办?家属坚持积极治疗家属坚持积极治疗,但不交医疗费用但不交医疗费用,怎么办怎么办?家属意见不一家属意见不一,有人要放弃治疗有人要放弃治疗,有人要坚持治疗有人要坚持治疗,怎么办怎么办?三、一典型病例三、一典型病例,需发表论文和著作需发表论文和著作,需使用患者信息和图象需使用患者信息和图象,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四、一艾滋病检测阳性患者四、一艾滋病检测阳性患者,通知不到其来取结果通知不到其来取结果,怎么办怎么办?五、一住院患者,经治疗,病情好转可以出院,但患者和家属拒绝出院,五、一住院患者,经治疗,病情
3、好转可以出院,但患者和家属拒绝出院,怎么办?怎么办?六、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怎么办?六、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怎么办?4何为权利何为权利义务义务?社会关系的主要内容社会关系的主要内容 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 法律规范的主要手段法律规范的主要手段 权利权利: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义务义务:法律对公民或法人必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法律对公民或法人必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5
4、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立统一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的义务。”2、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如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就有特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如
5、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就有特权。权。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法律权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4、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在任何类型的法律体系中,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的,这样,才能通在任何类型的法律体系中,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的,这样,才能通过法律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调整。过法律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调整。6一、医方的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
6、处置、(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7、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7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二)树立敬业精
8、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 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8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第三章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第十
9、二条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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