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8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新环保法考试试题(DOC 8页).doc

  • 上传人(卖家):2023DOC
  • 文档编号:5569927
  • 上传时间:2023-04-25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16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新环保法考试试题(DOC 8页).doc》由用户(2023DOC)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新环保法考试试题DOC 8页 环保 考试 试题 DOC
    资源描述:

    1、 新环保法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 B 年制定的。A、1984 B、1989 C、19902、新修订的环保法自 C 起施行。A、2014年6月1日 B、2014年12月31日 C、2015年1月1日3、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这项 A 。A、基本国策 B、政策 C、方法4、新修订的环保法规定每年的 C 为环境日。A、4月22日 B、5月31日 C、6月5日5、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十九条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A 。A、环境影响评价 B、环境监察 C、环境监测6、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

    2、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 A 连续处罚。A、日 B、月 C、周7、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 A 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A、低碳、节俭 B、自给自足C、奢华、浪费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 C 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A、经济发展 B、节约资源 C、环境保护 9、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A 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一切单位和个人 C、各级环保部门10、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3、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C 。A、环境保护税 B、经费 C、排污费11、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 C 和有关部门备案。A、国务院 B、地方政府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12、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A 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A、县级 B、市级 C、省级13、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A 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A、建设单位 B、审批单位 C、监督单位14、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C 年,从当事人

    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A、一 B、二 C、三15、环境保护坚持 C 的原则。A、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B、综合治理、公众参与C、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16、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 A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市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17、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 B 和修复制度。A调查、监视、评价 B、 调查、监测、评估 C、调查、测量、评价18、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

    5、与主体工程 C 。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A、同时设计,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19、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 B ,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A、环保管理制度 B、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C、环境措施制度20、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 A ,不得排放污染物。A、排污许可证 B、安全生产许可证 C、产品合格证二、判断题: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

    6、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2、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3、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4、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 )5、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可以不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8、国

    7、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9、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1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11、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12、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1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14、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15、 国

    8、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16、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17、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1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19、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

    9、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20、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问答题: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哪些行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答:(1)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2)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4)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怎么处理?答: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新环保法考试试题(DOC 8页).doc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5569927.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